天津陆路港建设系列债权资产二期合同存证(天津市滨海新区范围)

余老师 92 0

7月28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指出要落实地方政府责任,稳定房地产市场,保交楼、稳民生。

天津陆路港建设系列债权资产二期合同存证

为进一步攻坚化解问题楼盘,扛稳扛牢“保交楼、稳民生”政治责任,9月6日,郑州市召开强力攻坚“保交楼”专项行动动员会,明确攻坚目标、突出四项重点、强力实施五个专项行动,确保推动“保交楼”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房子是群众最主要的家庭财产,凝聚着一代人甚至几代人的心血和汗水,问题楼盘多发频发,造成群众无法落户、孩子不能就近入学、年轻人结婚住不了新房、农民工拿不到工资等严重社会问题。

今年以来,郑州市认真落实国家、省“保交楼、稳民生”工作部署,把问题楼盘攻坚化解作为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摆在重要位置,全力以赴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

但郑州市“保交楼”面临数量偏多、新老问题交织、重难点案件进展缓慢等困局,当前全市还有一大批项目没有复工复产,涉及十余万购房户居住问题,对老百姓生产生活造成了重大影响。

基于此,在此次动员会上,郑州明确将始终把解决民生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扛稳“保交楼、稳民生”政治责任,抓住当前政策机遇期,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一楼一策一专班一银行”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打好打赢“保交楼”攻坚战,持续巩固经济回升向好趋势,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明确攻坚目标:

即“确保10月上旬停工、半停工项目全面实质性复工”。对目前台账上停工烂尾的72个项目,要“一楼一策一专班一银行”,采取聘请第三方审计调查等方式,摸清底数,准确核算企业资金、项目资金的平衡,厘清项目资产负债,科学审慎评估风险等级,责成企业落实自救主体责任,结合项目建设需求拿出资金筹措方案和化解处置措施,盘活保全资金资产,确保“10月上旬停工、半停工项目全面实质性复工”。对未化解的19个不动产办证类项目,确保9月上旬要全部化解完毕。

突出四项重点:

前期,郑州市探索确立了“统贷统还、政府回购、项目并购、破产重组”及设立地产纾困基金等问题楼盘攻坚化解“4+1”模式。接下来,将继续突出四项重点,确保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应。

天津陆路港建设系列债权资产二期合同存证(天津市滨海新区范围)

一要加快推进纾困基金盘活项目工作。截至目前,郑州市纾困基金工作专班组建了项目库,初步确定了永威西郡、富田九鼎公馆等8个项目作为首批意向项目,预计投资43亿元。纾困基金专班要加快工作进度,抓紧推进各项手续,尽快推出一批标杆项目,确保9月底前投放不低于50亿,10月中旬前全部放款到位,快速缓解房地产企业和项目资金压力,确保资金真正用于问题楼盘项目,推动实质性复工复产。

二要加大人才公寓回购力度。郑州市住房保障局、地产集团要在8月底已完成第一批2万套的基础上,10月底前完成第二批3万套,12月底前完成第三批5万套,确保完成全年10万套的人才公寓回购任务,为销售困难的现房、准现房项目纾困解难。对于中标项目开发企业,在郑州有“保交楼”任务的,要确保资金用于项目建设上,没有“保交楼”任务的,要确保资金优先用于支付项目工程款,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三要尽快发放首批50亿元保交楼专项借款。郑州市问题楼盘专班、地产集团要抓紧与住建部、国开行对接,首批50亿元专项借款要抓紧发放,金融机构配套融资积极同步跟进,加强资金监管,新老划断、封闭运行、审计跟进,确保专款专用,快速复工,发挥最大效果。

四要尽快清偿政府欠款。郑州市财政局要抓紧与郑州银行、中原银行对接,尽快确定平台公司承接50亿元专项贷款,各有关县(市)区要抓紧对接,确保对建业、康桥、正商等5家头部房企已经确认的53亿元政府欠款于9月9日之前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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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实施五个专项行动:

一是公安系统“保交楼”专项行动。由郑州市公安局牵头,依法查处房地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清除阻碍“保交楼”工作的“拦路虎”“绊脚石”。各级公安机关将配合好属地党委政府,主动服务,对楼盘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挪用资金、恶意抽逃资金、非法集资、合同*** 、非法经营,涉嫌经济犯罪的,要及时介入立案侦查,依法追究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刑事责任;要及时追逃追赃,督促房企主动把挪用的资金回归项目,凡不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拒不配合追回挪用资金的,坚决追究法律责任;要坚决打击专业房闹机构,及时通报典型案例,扩大震撼效应,有力保障社会安全稳定。

二是法院系统“保交楼”专项行动。由郑州市中院牵头,妥善、快速审理问题楼盘“保交楼”项目衍生诉讼,依法确定不同利益群体的权利实现顺位,保障购房群众合法权益;针对涉及问题楼盘的诉讼,郑州市中级法院指导各属地法院统一裁判标准,重点督办,快审快结;经依法追缴、保全资金资产,穷尽市场、法治手段后仍严重资不抵债,无法盘活化解的项目,通过完善府院联动机制,依法启动企业破产和解、重整、清算程序,应破尽破;法院要加强与属地政府沟通协调,合理选择查封财产,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措施,对超标查封的项目,要及时协调处置,推动实质化解;对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谨慎采取保全、执行措施,避免影响项目建设;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担保或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协调做好问题楼盘查封冻结资金资产解封工作。

三是银行系统及金融机构“保交楼”专项行动。由郑州市金融局牵头,房管、城建、审计、财政等部门积极配合。要逐项目、逐银行梳理预售资金监管漏洞,针对存在问题的银行逐个约谈,推动银行积极参与“保交楼”工作,共同化解问题楼盘,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给予受困房企开发贷款展期或调整还款期限,存在资金挪用问题的,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追回被挪用资金。审计部门要加强停工问题楼盘项目专项审计,特别是对资产大于负债的难点项目全方位审计,梳理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四是企业瘦身自救“保交楼”专项行动。由郑州市住房保障局牵头,坚持“企业自主、政府推动、统筹结合、违法必究”原则,压实企业自救主体责任,探索企业纾困新思路,稳妥推进市场风险处置;对不能实质性复工、表演式复工企业,严查企业资产、项目资金,督促企业担当自救、主动化解;要摸清项目现状,制定保交楼“一楼一策”,全力以赴推动项目复工复产;开展房企自救行动,打通出险房企化解风险有效路径,推动停工、半停工项目实质性复工,确保按照已售逾期未交付项目早日交付,已售未交付项目按期交付;无法实现瘦身自救的,该破产的依法破产,该拍卖的依法拍卖,让企业认识到“砸锅卖铁保交楼”是应尽基本责任。

五是县市区大干30天专项行动。坚决压实属地化解责任,坚持区县同责、党政同责,区县主要负责同志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一把手”分包项目、兜底包保项目制度,大员上阵,责任到人;深入分析研判项目停工烂尾原因,把握好政策“窗口期”,用足用活“4+1模式”,管好用好专项借款,大干30天,确保10月上旬前本辖区停工、半停工项目全部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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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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