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3日,山东省潍坊市寿光的付某某等4人到当地一家玉米公司要求承揽工程,遭到对方拒绝。付某某等人怀恨在心,雇佣付某等人将车停到该公司门口,多次阻止吊车进入施工现场,并强迫进入工地的吊车司机刘某支付1000元费用。
见该玉米公司并未作出回应,付某某等人强迫负责拆卸锅炉的寿光某建设集团与其签订协议,约定必须使用付某某等人指定的吊车,25吨吊车包月费用为32000元,50吨吊车每天费用为2000元。至去年5月28日,共计应收费用48980元,此款项因案发未收取。
接警后,寿光警方介入调查,将付某某等5人抓获。
近日,寿光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付某某等5人因犯强迫交易罪,分别被判处七个月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
标签: #2022年寿光金财公有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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