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信托-173号山东寿光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简单介绍

余老师 111 0

信托期限不少于一年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五条 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计划,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委托人为合格投资者二参与信托计划的委托人为惟一受益人三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

央企信托-173号山东寿光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央企信托-173号山东寿光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简单介绍

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合格投资者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信托计划相应风险的人一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为拓宽民间投资渠道,满足投资者集合投资于领域,获取稳定收益的需求,设计了风险适中收益较高的信托产品,特制定本信托计划一信托计划名称资金信托计划简称“信托计划”二信托计划目的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

有以下情形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即可终止1信托合同期限届满2受益人大会决定终止3受托人职责终止,未能按照有关规定产生新受托人4信托计划文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央企信托-173号山东寿光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简单介绍

每份合同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万元含5万元”根据这条规定,具有相同运用范围并被集合管理运用处分的信托资金,为一个集合信托计划信托投资公司应当依信托资金运用范围的不同,为被集合管理运用处分的信托网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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