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俞强律师、王双律师
前言:
注册资本属于公司的法定财产,在公司开办及正常经营情形下,股东受公司章程规制,享有认缴出资自由的期限利益。但在以下三种情况下,股东出资加速到期。
03
在公司债务产生后,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或以其他方式延长股东出资期限的。
相关法规:
《九民会议纪要》
第六条: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股东依法享有期限利益。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请求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下列情形除外:(一)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二)在公司债务产生后,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或以其他方式延长股东出资期限的。
相关案例:
案件:潘翠仪、佛山市和卓贸易有限公司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院:广东某某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2022)粤XX民终XXXXX号
关于潘翠仪应否被追加为(2019)粤0604执12766号案的被执行人,承担责任问题。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股东依法享有期限利益,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请求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下列情形除外:(1)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2)在公司债务产生后,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或以其他方式延长股东出资期限的。本案中,根据工商登记资料显示,赵忠锋、潘翠仪认缴出资应在2017年11月30日前缴足,后赵忠锋、潘翠仪通过股东会决议将前述股东认缴出资期限延长至2038年12月31日,而本案债务形成于上述股东出资认缴期限即2017年11月30日之前,故一审法院认定潘翠仪应在其认缴未缴出资181.13万元范围对佛山佰迪汇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依据有据,本院予以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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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强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现为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团队负责人,合伙人律师,主要从事金融诉讼领域的法律业务,代理客户为银行、资产管理公司、投资管理公司,除此之外,还代理中小股民的股票维权诉讼。
王双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现为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主要执业领域:证券金融类、银行不良资产、民商事法律纠纷等领域。其所代理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和银行不良资产类案件近百起,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
标签: #山东枣庄台儿庄财金2023年债权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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