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科技专家库建设和管理
充分发挥专家决策咨询作用
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近日
市科技局印发了
关于《重庆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以下简称《办法》)
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市科技局官网截图
根据《办法》介绍
专家库汇集各领域专业人才资源
并将服务我市科技创新相关咨询、论证
评审、评价等科技活动
《办法》分为6章
共21条内容
包含了专家库建设、专家库管理
与专家库使用等方面
入库专家有哪几类?
都需要满足哪些入库条件?
……
跟科融融一起来了解
↓↓↓
专家分类及条件
技术类专家:
具有副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从事本领域本专业研究工作;
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过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
行业领军企业或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的一线科研、技术骨干人员,有突出研究成果的优秀青年学者,港澳台专家,外籍专家等,可适当放宽条件。
管理类专家:
行业龙头企业或领军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和各类科技创新平台的高级管理人员;
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学会、技术联盟、科技企业孵化器高级管理人员;
具有丰富企业管理或创新创业实践经验,对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财经类专家:
熟悉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的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注册会计师;
行政事业单位、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科研经费管理或审计工作的专职人员,一般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银行信贷及保险等机构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类专家:
熟悉科技管理的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的法学专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具有丰富科技行政管理或决策咨询经验的人员,具有丰富科普工作、科技传播经验的人员等。
专家入库方式
公开征集:
市科技局常态化受理市内外专家入库申请。根据专家库建设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重点领域专家征集。专家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推荐至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审核通过后予以入库。
定向邀请:
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定向邀请符合条件的专家,按程序经第三方机构审核后予以入库。
交换共享:
市科技局可以通过与市内外各类专家库管理方签订共建共享协议的方式,吸纳符合条件的专家入库。
《办法》还明确了专家的权利和义务、专家参与科技活动的选取方式、违规或科研不端行为的处理、专家信息安全管理等事项。
根据《办法》内容,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5月11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扫描查看《办法》全文
↓↓↓
来源:重庆市科技局
编辑:陆琳玥
审核:杨帆
往期精彩回顾
“科普大餐”抢“鲜”看!2023年重庆市科技活动周官宣
“
今日立夏 | 春将尽 夏渐长
分享
点赞
在看
标签: #重庆綦新智能建造科技2023债权拍卖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