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唐口开发建设投资债权产品(山东济宁经开区债权项目)

余老师 136 0

  导读

山东济宁唐口开发建设投资债权产品

  9月8号至9月28号,山东省环保厅公布了多批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瓦小编查询发现,15家造纸、包装企业因污染问题被环保局责令整改、停产或取缔。

1.山东天地缘实业有限公司(现变更为邹平汇泽实业有限公司)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滨州市邹平县魏桥镇魏桥创业集团郭辛村东边路上散发刺鼻气味。

调查核实情况:经排查和走访周边群众,异味来源于山东天地缘实业有限公司(现变更为邹平汇泽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原料堆存区内废纸箱露天存放,经雨水浸泡后在高温天气下发酵导致堆场附近有异味挥发。经了解,由于消防、安全等因素,绝大多数造纸企业原料废纸均采取露天存放,普遍存在该情况,且环评中未对其可能产生异味及防治措施进行评价。

处理和整改情况:目前,已采取遮盖措施,减少异味散发对周边影响。

2.济宁市航天包装有限公司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济宁市任城区唐口街道辖区内的纸箱厂、印刷厂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污染环境。其中,航天彩印、永昌彩印、九州彩印夜间生产噪声扰民,油墨废品随意堆放。

调查核实情况:

1.任城区唐口街道共有水印企业17家,油印企业14家,塑料印刷企业4家,纸箱厂22家,按照《关于下达2017年济宁市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治理企业名单的通知》的要求,应于9月底前完成VOCs治理设施建设。目前已有14家油印企业、3家水印企业、1家塑料印刷厂已安装完成,其余水印企业、纸箱厂VOCs治理设施正在安装中。

2.航天彩印实际名为济宁市航天包装有限公司,2004年2月开始在自建厂房从事纸箱生产,有时根据客户需要进行贴面粘合彩片,有夜间加班生产的情况。该企业从事水性印刷,不使用油墨盒,外购的水性油墨直接添加到印刷机的水墨槽内使用,无外排废墨。包装桶不属于危废,集中存放于仓库中,由厂家回收二次利用,没有随意堆放。目前,该企业尚未安装VOCs治理设施。该企业距离最近居民房91米,9月8日,对该企业进行了夜间生产噪声监测,监测数据表明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处理和整改情况:针对济宁市航天包装有限公司未安装VOCs治理设施问题,2017年9月7日,任城区环保局对其下达了整改通知,责令其加快VOCs治理设施建设进度,按期完成治理任务。

3.寿光市鲁丽纸业有限公司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潍坊市寿光市侯镇锦绣华城南侧的“鲁丽集团”,距离居民区过近,热电厂及炼钢厂排放烟气,粉尘污染严重,噪声扰民,造纸厂的废品随意倾倒。

调查核实情况:寿光市鲁丽纸业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瓦楞纸原纸。建设了废塑料皮固废储存场所,与寿光市环卫垃圾清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处置协议;生产废水由寿光市爱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经浓缩干化后进入鲁丽热电厂进行焚烧处理;针对废浆渣和除尘器粉尘建设了固废储存场所,废浆渣运至春辉纸业和龙泰纸业制作污泥板。上述各类固废处置记录齐全。现场检查时造纸厂废塑料皮和废浆渣储存场所未配套建设导流设施和污水收集池,存在污水溢流隐患。

处理和整改情况:要求造纸厂建设固废储存场所导流设施和污水收集池,目前已制定了整改方案,计划在9月底前完成。

4.淄博金晨印务有限公司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淄博市桓台县荆家镇伊家村村南,印刷厂,离居民区近,噪声扰民,排放刺鼻气味。

调查核实情况:

1.淄博金晨印务有限公司距离最近的居民区约100米。2017年7月进行了噪声监测,结果符合标准要求。但噪音对附近居民心理上可能产生一定影响。

2.该公司车间安装有光氧催化治污设施并正常运行,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2017年7月,监测结果表明“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浓度范围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的相关要求”,但现场存在轻微异味。

处理和整改情况:

1.责令企业从原料使用、加工过程等环节着手,进一步提升工艺,减少异味排放。

2.责令企业加强减震降噪等措施,避免噪音扰民。

3.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确保企业治污设施正常运行。

5.山东万润达纸业有限公司:全面停产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莱芜市莱城区方下镇山东百伦纸业有限公司南厂(山东万润达纸业有限公司)继续使用已被淘汰的机器,生产过程中,超标排放大量有害气体。该公司热电厂的粉煤灰露天堆积产生扬尘,地面无防渗措施。严重影响周围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

1. 9月4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南厂区7台型号为1760长网多缸纸机(1#、4#、5#、6#、7#、8#、9#),现场未生产,不存在使用淘汰设备生产及超标排放大量有害气体的问题。

2.该热电厂建设2×75t/h循环硫化床锅炉(一开一备),产生的粉煤灰为一般固体废物。原产生的粉煤灰堆放于热电厂西南侧,未采取防渗措施。因对粉煤灰覆盖不全、喷淋不到位问题,市环保局已于2017年4月6日,以该公司涉嫌违反大气污染防治制度立案处理,同时要求该公司对现存粉煤灰严格落实覆盖、洒水等抑尘措施,对新产生的粉煤灰直接通过罐装车清运,不再落地。9月4日现场检查时,已采取覆盖、喷淋措施,正在从堆场南侧开始清运,但防渗措施仍未落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因该企业正在进行破产清算,目前仅完成职工权益维护部分,现责令企业全面停产,区镇严防死守,防止恢复生产。

2.督促企业加快原堆存粉煤灰的清运进度,清运完成前严格采取覆盖、喷淋措施,降低扬尘,两个月内清理完成。

山东济宁唐口开发建设投资债权产品(山东济宁经开区债权项目)

3.责令企业建设储灰罐、炉渣罐,15天内完成,对新产生的粉煤灰及时的直接通过罐装车清运,此项可以满足热电厂正常运行7天所产生的粉煤灰量,对因清运不及时导致粉煤灰无处堆放的问题,责令企业将已建成的防渗、防雨储煤棚作为应急储存场所,暂时存放粉煤灰。

目前企业已停产,已制定粉煤灰整改方案,正在清运中。

6.新东方纸业包装有限公司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烟台市莱州市虎头崖镇南李村,村民多次向莱州市环境监察大队投诉村内造纸厂污染问题未予处理,投诉莱州市环保局不作为。

调查核实情况:

1.该转办件反映的造纸厂为莱州市虎头崖镇南李村新东方纸业包装有限公司。信访提及的虎头崖镇南李村造纸厂污染问题已经在第八批817-142号转办件中,已按时办理上报。

2.对于群众反映的涉及莱州市新东方纸业包装有限公司的信访案件,莱州市环境监察大队均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取证,莱州市环保局多次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作出行政处罚。2016年5月,针对该企业2640生产线未经验收及废料堆存场未采取“三防”措施等问题,莱州市环保局依法对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完善环评手续和污染防治措施,并处以5万元行政罚款。2017年4月,针对该企业污染防治措施运行不正常、生产废料直接堆放及不配合检查等问题,莱州市环保局依法对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限期整改,并处以20万元行政罚款。

3.该企业已于2017年4月停产。停产前,企业产生的废水排入厂区外西南侧约1万立方米、由毛石浆砌的混凝土沉淀池中。莱州市环保局协助虎头崖镇政府,将产生异味的池内废水、沉淀废渣分别运输到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截至8月30日,已全部清运完毕。

7.山东仁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淄博市桓台县华捂镇华沟村南,山东仁丰造纸厂,产生刺鼻酸臭味气体和污泥。

调查核实情况:

1.山东仁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生产高强度瓦楞原纸过程中需添加蒸煮后的淀粉,淀粉在蒸煮过程中产生异味。2017年8月,公司委托淄博环益环保监测有限公司对厂区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东、西厂界无组织废弃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臭气浓度20),但确实对周边造成一定影响。

2.仁丰特种材料采取掺入煤中送锅炉焚烧方法对污泥进行综合利用。

山东济宁唐口开发建设投资债权产品(山东济宁经开区债权项目)

处理和整改情况:

1.责成该企业10月31日前对淀粉蒸煮工序改进工艺,安装异味收集处理设施,减少异味排放。

2.责成企业严格按要求处置污泥,做好污泥综合利用工作。

3.责成桓台县环保局和起凤镇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切实规范企业依法生产。

8.济宁宏丰纸制品有限公司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济宁市任城区唐口街道万达木业附近,崔某某印刷厂,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农田达五年之久。废旧墨盒、破布乱堆乱放,环境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

1.群众反映的企业为济宁宏丰纸制品有限公司,从事包装装潢印刷生产,主要工艺为:灰底白板纸→分切→印刷→覆膜→成品。该企业于2016年11月签订房屋租赁合同,2017年3月进行设备安装,因设备均为二手设备,调试时间较长,生产断断续续。2017年5月,任城区唐口街道将该企业纳入散乱污”整改提升类企业名单。2017年8月9日,任城区环保局对企业进行了处罚,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完善环保手续,罚款人民币2250元。

2.该企业生产工序无废水产生,车间内无下水道,洗版时所使用的“洗车水”为酒精和洗涤用品调配的,洗版时循环使用,不外排。少量生活废水通过厂区下水道排放至厂区北侧荒地的沟内,未进入农田。

3.该企业自安装调试以来,累计生产时间不超过2个月,因生产时间有限,共产生了废油墨盒80个,暂存在车间外的危废库中,废旧纸屑存于库房内。该企业使用罗兰800-5B、800-4B印刷机和高堡104-5B印刷机,生产工序中不需要使用布擦拭设备。车间内有三个垃圾桶进行垃圾收集,厂区内有零散的废纸屑和生活垃圾,未发现废旧破布。

处理和整改情况:9月4日,任城区环保局责令该公司加强对生活污水的收集管理,确保生活污水不外排至厂外,进一步规范危废库建设,完善相关手续,未取得合法手续前不得进行设备运行调试。该公司自8月9日以来一直停产,目前已对生活污水管网进行了改造,利用PVC管收集后暂存在收集池,定期外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

9.山东江河纸业有限公司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德州市齐河县308国道北晨鸣路1号,山东江河纸业有限公司,造纸废水直排厂外西北方向沟渠,废水含有高盐,影响周边作物生长。

调查核实情况:根据调查核实情况,江河纸业“造纸废水直排厂外西北方向沟渠,影响周边作物生长”的问题不属实,“造纸废水含有高盐”的问题属实。

8月31日,齐河县聘请2名行业专家进行研判分析形成专家意见,结论如下:山东江河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完备,运行正常;处理后的废水外排指标除全盐量外,COD、NH3-N、SS、BOD等其它控制指标均达到了《山东省海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排放标准及修改单》排放标准要求。鉴于目前造纸行业普遍存在的现状,相关科研院所及环保机构针对全盐量超标正在进行攻关。造成全盐量超标的原因:①江河纸业目前生产用补充清水主要为地表水,其含盐量1200mg/L左右,本底过高是造成全盐量高的原因之一。②为节约水资源,减少清水用量,江河纸业生产用水的重复利用率较高,是造成中水全盐量积累的主要原因。③制浆造纸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氢氧化钠、碳酸钙、硫酸铝等化学品,以满足制浆、纸张必要的各项质量指标,是导致生产中水盐分升高的主要原因。④污水处理采用造纸行业内典型的“物化+生化+芬顿氧化”工艺,水处理过程中的芬顿氧化工序需要加入硫酸亚铁、氢氧化钙等化学品,也是导致外排水全盐量高的因素之一。

处理和整改情况:

1、立案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的相关规定,由县环保局对江河公司处以罚款44830元。

2.按照县政府与该公司签定的2017年环境目标责任书的要求,2017年底前外排废水全部指标达标。该公司已与多家科研院所及环保专业公司进行了技术交流,其中与台湾万年清环保科技公司达成了合作意向。要求该公司尽快推进与万年清公司的对接,确保年底前完成目标责任书的内容。

3.在杨木化学浆生产过程中,降低NaOH的用量,延长蒸煮时间。

4.机械浆生产过程中用Mg(OH)2代替NaOH,进行生产性调试。

5.抄纸车间由酸性施胶改成中性施胶,停用硫酸铝。

6.污水处理过程中,在水解酸化池中增加两台搅拌器,提高水解酸化池的COD去除率。提高氧化沟中的污泥浓度和溶解氧浓度,提高氧化沟的COD去除率,减少后续芬顿氧化的加药量。

10.通济青岛宏发包装彩印有限公司/青岛安顺达包装厂/青岛景弘包装有限公司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通济青岛宏发包装彩印有限公司、青岛安顺达包装厂、青岛景弘包装有限公司,废气偷排或不达标排放,固废焚烧或堆积,无有效处理设施。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 3家企业无环评手续;

处理和整改情况:

1.要求即墨市环保局和通济街道、北安街道、潮海街道、段泊岚镇对青岛宏发包装彩印有限公司、青岛安顺达包装厂、青岛景弘包装有限公司尽快办理环保手续,在环保手续完善以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2.要求即墨市环保局和通济街道、北安街道、潮海街道、段泊岚镇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在取得环保手续之前确保停产到位,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依法查处。

3.要求企业在正常运营过程中,加强监管力度,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不发生扰民现象。

11.邹平县好生华诚包装厂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滨州市邹平县好生镇蒙四村南,华盛房地产公司南邻、好生镇二槐工业园高速铁路下面,有两家塑料厂,无手续。两家企业24小时作业,排放刺鼻气味,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邹平县好生华诚包装厂,年产500吨包装箱项目,环评审批手续齐全,并已通过竣工环保验收。该公司自八月份因市场原因未生产,现场无异味。目前该公司虽已按照环评要求采取了安装排风扇等加强通风的措施,但目前已不符合VOCs治理的要求。

处理和整改情况:对华诚包装断电,停产整治,经专家评审合格后方可开工生产。

12.威海文登市艺鑫包装材料公司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威海文登市四产路“艺鑫包装材料”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车间粉尘污染大,危险品随意堆放。

调查核实情况:

1.该企业建有一处日处理能力20吨污水处理站,目前间歇式运行,未发现污水直排现象,但污水处理站运营台账不健全。区环保局对该企业外排废水进行了取样检测,达到排放标准。厂区排水管网虽然已接入市政管网,但没有实现雨污分流。

2.现场对企业所有生产车间及库房逐一检查,发现主车间后有一半开放式的单独小车间,主要用于纸板粉碎打捆,在加工过程中会产生粉尘。9月22日,区安监局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均低于国家规定的限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卫生标准》〔GB2.1—2007〕)。

3.经实地查看,氢氧化钠存放于主仓库和车间小库内,没有乱堆乱放,但未做防潮防水处理,存在安全隐患。区安监局工作人员当场对该品供货渠道进行查证,发现该企业的氢氧化钠于2017年分2批,分别购置于文登胶东化工公司和金城化工公司,两公司均属合法经营企业,渠道正当,票据齐全。同时,通过对车间进行全面摸排,未发现其他危险品和不明物。

处理和整改情况:

1.由文登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负责,督促企业于10月20日前完成厂区雨污分流改造,并落实有效的防尘抑尘措施。

2.责令企业采取下垫加高木板,用防水布包裹覆盖的方式,对堆放的片碱进行防潮防水处理,消除安全隐患,目前已整改到位。

3.责成企业进一步强化环保和安全生产意识,加强生产环节的管理,健全污水站运营台账等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环保生产。

4.责成文登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安排专人,每天到企业督导调度,协调解决推进难题,确保限期整改到位。要求区环保、安监等部门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定期对企业进行排污、粉尘等监测,一旦发现作业岗位粉尘超标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立即依法立案查处。

5.由区环保、安监部门牵头,文登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配合,集中对开发区纸制品加工类企业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问题严重的依法进行查处,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13.淄博王村纸业有限公司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王村造纸厂”排放刺鼻异味气体、污泥。

调查核实情况:

调查核实情况:淄博王村纸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箱板纸生产加工,现有生产项目为扩产7万吨/年板纸生产项目(1993年审批,1996年验收)。为治理异味,该公司污水处理站配套建设三级喷淋吸收处理设施,经检测,污水处理站异味废气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规定的限值要求。建设了污泥专用储存场地,并与滨州市格瑞环保有限公司签订处置合同,按规范要求转移处置。现场核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但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由于管理不到位,1600和2600抄纸车间内地面纸浆堆积,有异味产生;二是制浆车间顶棚破损,封闭不严;三是污泥处理站纸浆回收工序因工人操作不当,存在回收纸浆喷溅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责令淄博王村纸业有限公司停产整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同时,责令该公司对车间异味问题、车间封闭问题和污水处理站喷溅纸浆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全面规范环境管理。

  文章来源:纸箱微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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