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补范围
在 陕西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微制造业企业。
划型标准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申报时间
截止时间:2023年7月15日
三、奖补条件
(一)申请企业需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
(二)2022年度研发经费支出较2021年度增加额不少于100万元。
(三)规模以上企业已按统计部门要求完成年度报统工作。
(四)规模以下企业必须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四、奖补方式
对企业2022年较2021年研发经费投入的增量部分,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奖补。
政策来源: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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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陕西西安临潼发展2023年债权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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