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央企信托—713号扬州‮都江‬区非标的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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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配套

央企信托—713号扬州‮都江‬区非标

1、关于子女户口迁移后的入学问题(滨江区)

问:你好,本人在杭州滨江区卖出一套房,3个月后买入一套房,两套房均属于江南实验学校的学区,户口从原住房直接迁移到新住房。请问子女小学入学是按照新房的落户时间开始计算,还是按原有房产的落户时间开始计算?在子女入学报名阶段是否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滨江区教育局:你好,根据江南实验学校招生入学的相关细则,原则上同学区内置换房产,户籍无缝过渡(未迁出该学区)到新房产内,落户年限按原落户时间为准。学龄儿童现场报名时随带房产证和户口本进行核验,户口本中能体现相关信息。还有不详可进一步咨询相关学校。

交通配套

2、九龙二环路延伸至320国道的工程何时动工?(富阳区)

问:银湖街道溪西、虎啸杏等地的已拆迁完毕,请问九龙二环路延伸至320国道的工程 是否能尽快落实动工了,毕竟地铁也已经通车1年了,没有这条延伸路,每天绕路很多,实属无奈啊

富阳区交通运输局:一、基本情况您于2021年12月8日关于九龙二环路延伸段的咨询,区交通运输局已收悉。二、调查核实情况 本项目当前规划为铜锣湾大道的一部分,由于沿线存在大量永农,暂时无法实施。三、处理情况 根据规划,该项目将远期结合杭州中环的建设,利用国道可解决永久基本农田的政策利好,同步建设地面道路,方便居民出行。

城市规划

3、西兴地铁口北面规划什么?(滨江区)

问:西兴地铁口北面铁岭地块的国有房屋21年在拆迁,想咨询一下该地块是否有规划公园?如果不是公园,未来计划规划了建什么配套?附近太破了,到处是违停,各类垃圾,盼回复,谢谢。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江分局:您好!您于2021年12月10日向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反映的事项已转我局,经我单位调查,现答复如下:您所咨询的东至云厦连园小区、南至滨安路、西至江陵路、北至青年路区块规划有住宅、公园绿地、河道、商业兼容商务等用地。

4、萧山经开区热电厂是否如期拆迁?(萧山区)

问:根据萧山区政府答复,热电厂在2022年3月前要搬迁,但目前没任何动静,首先是否会如期进行拆迁。其次xa0xa0这个地块未来规划是做什么?

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开发区热电厂作为开发区、城市新区及周边地区集中供热的热电联产企业,在区域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缓解和平衡电力供应紧张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萧政办发〔2017〕109 号文件,萧山区政府有意向对开发区热电进行搬迁,但是鉴于开发区热电实际已实现超低排放的情况、周边单位企业的实际需求、基础配套设施暂时无法替代,萧山区政府要求萧山区环保局于2019年10月16日下发的“萧环保发(2019)44号《关于明确印染、化工、电镀、热电、化纤(聚酯)等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名单和验收流程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开发区热电进一步做好整治提升。开发区热电根据萧环保发(2019)44号文件精神,于2019年12月27通过了杭州市生态环保局超低排放验收(杭环函(2019)325号)。根据2020年7月7日萧山区政府关于热电厂有关事项的会议精神,由于热电厂周边企业、机关、公共设施、居民供热配套替代需要一定时间,要求热电厂在2022年亚运会前关停。在完成关停前开发区热电将更加严格做好达标排放、超低排放工作。

质量投诉

5、保利潮和阅江台销售是否虚假宣传?(拱墅区)

问: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杭州保利潮和阅江台业主,于今年10月刚刚购买。然而在购房后业主们发现杭州保汇置业有限公司(保利发展集团全资子公司)在多个环节上有令人愤慨的隐瞒和欺诈行为: 1. 保利涉嫌刻意隐瞒重大不利因素:杭州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早在2019年11月9日就对《杭州市运河新城单元(GS10)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草案)》进行了为期30天的公开展示,规划中非常明确地指出项目北侧康桥路规划为康良快速路,且该文件也已于2020年3月16日得到杭州市政府办公厅的批复通过并公示。然而保利潮和阅江台轩2021年10月首次开盘销售,销售期间未对该重要不利因素做任何公示,涉嫌刻意隐瞒快速路规划。(相关文件: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运河新城单元(GS10)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版)》和《杭州市杭钢单元(GS13)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版)》的批复,文号:杭政函〔2020〕17号) 2. 开盘前保利通过代理公司的销售人员及各个购房软件虚假宣传人车分流,车位比等信息,涉嫌以虚假信息诱导消费。3. 保利该项目配套及装修价格虚高,潮和阅江台在装标上没有给业主其它同价位楼盘的配套,反而在公建部分缺斤少两,给我们用在杭州早已被淘汰的塑钢窗,在快速路离小区如此近的情况下使用塑钢,后续会存在极大的噪音困扰;电梯没有空调,未在不利因素中提前告知,样板间也未展示电梯,直到网签时才告知;阳台的玻璃四周均未密封,不仅与售楼处展示的等比沙盘情况严重不符,交付后也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综上所述,保利潮和阅江台总体质量偏低,大量使用不应该出现在素以安全和高质量成名的杭州房地产市场的配置。经过多次沟通维权保利均不承认错误并一直在推卸责任给业主,让所有业主都失望透顶。作为央企龙头之一,保利在杭州给其它开发商树立了很不好的榜样,已经对杭州房地产市场造成了很恶劣的影响! 我们认为保利在杭州的管理层完全没有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指导方针,也没有真正实现“维系与人民群众的生命纽带”这项基本要求。现在我们业主集体控诉保利,希望政府能为老百姓讨回公道,依法惩治并责令整改。不要让保利为首的央企脱离人民群众,产生更加重大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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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拱墅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潮和阅江台轩投诉隐瞒不利因素、虚假宣传诱导消费、配套装修价格虚高等问题,我局已联系开发商了解情况,情况如下:1、关于隐瞒不利因素部分,开放商表示该项目拿地时间为2021年1月,进行项目周边不利因素收集时,无任何关于“康良快速路”的规划信息,案场公示的不利因素中已注明信息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日,并已说明若出现其他规划,以政府批准文件为准,后经核实运河新城最新版控规于2021年6月16日发布,注明了“康良快速路”,而在此前一版中并无此项规划。项目首开时间为2021年10月7日,经开发商了解,目前未得到任何关于康良快速路具体建设方案的回复,无法明确后期到底是作为高架还是隧道的形式进行建设,其表示并无隐瞒不利因素意图,会立即更新公示信息,在案场增加康良快速路的公示。上述规划信息可向规划部门进一步咨询。2、关于虚假宣传诱导消费部分。经联系开发商负责人,其表示无论是销售或者推广层面,从未做出过“人车分流”的承诺,此后会在案场增加明显“本项目非人车分流”的公示,以免客户误解。本项目总可售住宅套数为956套、总可售车位为1267个(包含公租房、自持及访客车位为1442个),其表示未对全项目车宅比进行过描述,每批次销售时,仅对楼幢下距离合适的车位数量约为1:0.8进行过描述。后经区市场监管局现场检查,并未发现与车位相关的宣传资料,区市场监管局经考虑该项目尚在建设中,暂无法进行认定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如有进一步证据材料,可进一步补充。3、关于配套及装修价格虚高,公建缺斤少量部分。开发商表示在装修标准(3500元/平方米)、配套及公建上,均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并已完成各项报批及备案,配套建筑面积设计和审批同为4975.1平方米(关于配建面积是否达标可向规划部门进一步咨询)。电梯内并无规定要求必须有空调,开发商表示亦从未对此项做出过承诺,且合同经相关部门备案后现场已公示。在客户购房前,已在案场公示资料及样板房上做出完备的公示。阳台玻璃四周未密封的情况,由于沙盘按照1:140的比例制作,阳台玻璃缝隙的实际宽度约为10公分,则在沙盘上的尺寸应为10公分/140=0.071公分,即0.7毫米,几乎无法表达,并非所谓的“沙盘展示严重不符”。且在样板房中,已正常对此进行展示。在销售工作进行前,已对案场公示资料、沙盘、样板房进行公证,均留底存档。

6、春江天越精装质量与噪音问题如何解决?(钱塘区)

问:房屋交付前开放日,我们业主去实地看房,并且检验出装修多处问题,地板砖破裂,飘窗大理石台面断开,地面墙面空鼓,墙面不平整有坡度,窗户关不上,密封不严实,等等装修上的问题,以及重中之重的噪音问题,噪音严重超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住宅标准,强烈要求杭州龙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必须在交付之前给出解决方案并且整改

钱塘区建设局:***先生:您于2021年12月03日反映的春江天越(听澜越府)精装修质量及噪音问题。我们于2021年12月06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经调查,前期开发商已与业主代表关于噪音问题进行协商,同时相关部门已要求开发商尽快对楼盘目前噪音现状重新检测,并制定相应减噪、降噪措施。经装修质量问题已联系开发商要求尽快对接反映人整改到位,开发商表示会尽快联系反映人沟通协商。已将相关情况告知反映人。。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钱塘区信访局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住房保障

7、金成英特尔湾商品房与安置房不隔离如何解决?(余杭区)

问:诉求:需要杭州市余杭区金成开发商解决业主要求隔离事宜事实和理由:尊敬的领导,抱着相信党相信国家的心,恳请领导们为我们老百姓主持公道。三年前,作为90后,我们带着几代人的血汗钱在杭州余杭区购买了我们人生第一套房(金成英特尔湾)。如今交付在即,开放商各种忽悠套路,欺骗消费者。事情原由:金成开放商在当初购买的时候隐瞒了旁边回迁房和我们是一起的问题,并承诺我们说和他们会隔开。但在即将交付之际,明确说不会隔离,商品房和回迁房是一块地,各种理由搪塞我们。后面发现原来他们同时也承诺了回迁房的业主可以使用我们的公众设施。这算不算两头欺骗呢!现在我们的诉求是:与旁边的回迁房隔开!组织人流互通。“不隔离不收房”理由:一、是安置房与我们商品房是两套规划设计方案,二、是安置房已独立使用近十年了,三、是一期与二三期为两类性质不同的房产,且房屋买卖合同己明确修“档墙”隔离。四、是浙江物业条例允许此类项目可单独分为两个物业管理小区,五、是我们两边物业管理费用标准不同,他们低,我们高,六、是同为一小区,他们物业己进入物业维修高发期,路面等设施维修肯定用大池资金,占用我们的。七、是两个小区外观风格不同。八、是开发企业不同,两小区独立建设施工、竣工验收和备案。九、是两小区办理房产税费有差异,安置房税费一般由政府或开发商垫付。十、两个小区在住建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和工程质量监管不同,在规划部门颁发的规划许可及核实监管不同,均属于两个独立的行政许可及监管系统。事发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金成英特尔湾

余杭区余杭街道:您于2021年11月30日反映的诉求:需要杭州市余杭区金成开发商解决业主要求隔离事宜事实和理由:尊敬的领导,抱着相信党相信国家的心,恳请领导们为我们老百姓主持公道。三年前,作为90后,我们带着几代人的血汗钱在杭州余杭区购买了我们人生第一套房(金成英特尔湾)。如今交付在即,开放商各种忽悠套路,欺骗消费者。事情原由:金成开放商在当初购买的时候隐瞒了旁边回迁房和我们是一起的问题,并承诺我们说和他们会隔开。但在即将交付之际,明确说不会隔离,商品房和回迁房是一块地,各种理由搪塞我们。后面发现原来他们同时也承诺了回迁房的业主可以使用我们的公众设施。这算不算两头欺骗呢!现在我们的诉求是:与旁边的回迁房隔开!组织人流互通。“不隔离不收房”理由:一、是安置房与我们商品房是两套规划设计方案,二、是安置房已独立使用近十年了,三、是一期与二三期为两类性质不同的房产,且房屋买卖合同己明确修“档墙”隔离。四、是浙江物业条例允许此类项目可单独分为两个物业管理小区,五、是我们两边物业管理费用标准不同,他们低,我们高,六、是同为一小区,他们物业己进入物业维修高发期,路面等设施维修肯定用大池资金,占用我们的。七、是两个小区外观风格不同。八、是开发企业不同,两小区独立建设施工、竣工验收和备案。九、是两小区办理房产税费有差异,安置房税费一般由政府或开发商垫付。十、两个小区在住建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和工程质量监管不同,在规划部门颁发的规划许可及核实监管不同,均属于两个独立的行政许可及监管系统。事发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金成英特尔湾。关于您反映的情况,经核实,小区的方案设计为整体考虑,一体化设计,内部交通组织联系各栋住宅楼,为整体小区。按照规划设计图纸,一期与二三期局部通行作分隔处理,安装道闸落杆,限制机动车从一期区域驶入二三期区域,业主所述安置房为项目一期于2017年年底交付,二期三期于2019年3月首开。一期与二期三期为同一家物业公司管理且收费标准一致。如您对开发商的不满,建议您走司法途径,街道给予免费的律师咨询服务。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余杭区政府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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