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双碳”承诺已经提出两周年。2020年9月22日,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提出了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两年过去,碳达峰、碳中和已经深入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人们对“双碳”也不再感到陌生。然而与此同时,在距离实现“碳达峰”的时间不足10年的当下,许多人对于“双碳”工作的开展仍没有清晰头绪——“双碳”工作势在必行,但林林总总的多项任务,究竟要从何入手?也许中央和各部委的政策能给我们带来一些行动启示。
重要政策概览
中央层面
我国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采用“1+N”政策体系,“1”指一个顶层设计文件,即《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N”包括《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分领域分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以及科技支撑、能源保障、碳汇能力、财政金融价格政策、标准计量体系、督察考核等保障方案。
01 《意见》:对“双碳”工作进行系统谋划和总体部署
2021年10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36号)。作为“1+N”政策体系中的“1”,该《意见》覆盖碳达峰、碳中和两个阶段,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进行了系统谋划和总体部署,在“1+N”政策体系中发挥统领作用。
1、工作原则
全国统筹:全国一盘棋,强化顶层设计。
节约优先:把节约能源资源放在首位,实行全面节约战略。
双轮驱动: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构建新型举国体制。
内外畅通:立足国情实际,统筹国内国际能源资源。
防范风险:防止过度反应,确保安全降碳。
2、主要目标
《意见》制定了“三步走”路线图,具体目标如下:
3、重点任务
《意见》中提出了实现“双碳”目标的十项举措:
(1)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强化绿色低碳发展规划引领,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优化绿色低碳发展区域布局;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2)深度调整产业结构
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制定能源、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交通、建筑等行业和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
(3)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
强化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严格控制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统筹建立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大幅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
(4)加快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推广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加快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积极引导低碳出行。
(5)提升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质量
推进城乡建设和管理模式低碳转型;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
(6)加强绿色低碳重大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
强化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布局,制定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编制碳中和技术发展路线图;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
(7)持续巩固提升碳汇能力
巩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
(8)提高对外开放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加快建立绿色贸易体系;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9)健全法律法规标准和统计监测体系
健全法律法规;完善标准计量体系;提升统计监测能力,健全电力、钢铁、建筑等行业领域能耗统计监测和计量体系,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
(10)完善政策机制
完善投资政策;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完善财税价格政策;推进市场化机制建设,加快建设完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将碳汇交易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02 《方案》:将碳达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
2021年10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1〕23号)。作为“N”中首要的政策文件,《方案》是碳达峰阶段的总体部署,聚焦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相关指标和任务更加细化、实化、具体化。
1、工作原则
总体部署、分类施策:坚持全国一盘棋,强化顶层设计和各方统筹。
系统推进、重点突破:加强政策的系统性、协同性,推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有条件的地方率先达峰。
双轮驱动、两手发力: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构建新型举国体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稳妥有序、安全降碳:坚持先立后破,稳妥有序、循序渐进推进碳达峰行动,确保安全降碳。
2、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取得明显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煤炭消费增长得到严格控制,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有利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
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煤炭消费逐步减少,绿色低碳技术取得关键突破,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健全。
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3、重点任务
《方案》提出将碳达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重点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十大行动中包括了如下维度:
行业维度:覆盖了碳排放最高的四大行业领域,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力争率先实现碳达峰)、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实施维度: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时间维度:各地区梯次有序碳达峰行动。
部委层面
上述中央发布的《意见》与《方案》中均提出,首先制定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的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将相关部委发布的各领域“十四五规划”作为典型政策,对关键政策内容进行重点摘录。
01 《“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清洁低碳安全高效
2022年01月29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发改能源〔2022〕210号),阐明了“十四五”期间的能源发展方针、主要目标和任务举措。提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是现代能源体系的核心内涵,也是对能源系统实现现代化的总体要求。
1、发展目标
能源保障更加安全有力:发电装机总容量达到约30亿千瓦。
能源低碳转型成效显著: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五年累计下降18%。
能源系统效率大幅提高:单位GDP能耗五年累计下降13.5%。
创新发展能力显著增强:新增关键技术突破领域达到50个左右。
普遍服务水平持续提升:人均年生活用电量达到1000千瓦时左右。
2、重点任务
增强能源供应链安全性和稳定性:从战略安全、运行安全、应急安全等多个维度,加强能源综合保障能力建设。
推动能源生产消费方式绿色低碳变革:做好增加清洁能源供应能力的“加法”、减少能源产业链碳排放的“减法”。
提升能源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加快能源产业数字化和智能化升级,推动能源系统效率大幅提高。
3、减碳举措
加快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聚焦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的目标,重点加快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
大力推进能源产业链碳减排:强调在能源开发生产、加工储运等各环节,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水平,降低碳排放水平。
支撑、服务、推动重点行业转变用能方式:重点关注工业、交通、建筑等行业领域。
02 《“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2021年11月15日,工信部发布《“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工信部规〔2021〕178号),提出到2025年,工业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广泛应用,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绿色制造水平全面提升,为2030年工业领域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1、发展目标
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8%。
污染物排放强度显著: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降低10%。
能源效率稳步提升: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降低13.5%。
资源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57%;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达到4.8亿吨。
绿色制造体系日趋完善: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绿色制造体系基本建成。
2、重点任务
聚焦1个行动:实施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构建2大体系:构建绿色低碳技术体系、完善绿色制造支撑体系。
推动6个转型:推进产业结构高端化转型、加快能源消费低碳化转型、促进资源利用循环化转型、推动生产过程清洁化转型、引导产品供给绿色化转型、加速生产方式数字化转型。
3、减碳举措
制定工业碳达峰路线图: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统筹谋划碳达峰路线图和时间表。
明确工业降碳实施路径:行业的主要碳排放生产工序或子行业,提出降碳和碳达峰实施路径。
开展降碳重大工程示范:在主要碳排放行业及氢能、储能等领域,实施一批降碳效果突出的重大工程。
加强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有序开展对N2O、CF4、SF6等其他温室气体排放的管控。
03 《“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绿色、低碳、循环
2022年3月1日,住建部发布《“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建标〔2022〕24号),提出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建成绿色建筑,建筑能源利用效率稳步提升,建筑用能结构逐步优化,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增长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建设发展方式,为城乡建设领域2030年前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1、发展目标
2、重点任务
提升绿色建筑发展质量:加强高品质绿色建筑建设,完善绿色建筑运行管理制度。
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水平:分阶段、分类型、分气候区提高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加强既有建筑节能绿色改造:提高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水平,推动既有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
推动可再生能源应用:推动太阳能建筑应用,加强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加强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管理。
实施建筑电气化工程:建立以电力消费为核心的建筑能源消费体系。
推广新型绿色建造方式:推广成熟可靠的新型绿色建造技术,完善装配式建筑标准化设计和生产体系。
促进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加大绿色建材产品和关键技术研发投入,显著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
推进区域建筑能源协同:推动建筑用能与能源供应、输配响应互动,提升建筑用能链条整体效率。
推动绿色城市建设:树立建筑绿色低碳发展标杆。
3、减碳举措
完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制(修)订零碳建筑标准、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碳排放核算等标准。
完善全国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管理系统:提高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和备案效率,开展建筑能效测评标识试点。
构建市场导向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技术创新体系:加速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科技创新成果转化。
加强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的监管:鼓励采用“互联网+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
04 《绿色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绿色交通节能降碳
2021年10月29日,交通部发布《绿色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交规划发﹝2021﹞104号),提出2025年,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初步形成,基本实现基础设施环境友好、运输装备清洁低碳、运输组织集约高效,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绿色发展水平总体适应交通强国建设阶段性要求。
1、发展目标
2、重点任务
优化空间结构,建设绿色交通基础设施:着力深化绿色公路建设,深入推进绿色港口和航道建设,推进交通资源循环利用。
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提升综合运输能效:推进大宗货物及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提高运输组织效率,加快构建绿色出行体系。
推广应用新能源,构建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运输装备应用,促进岸电设施常态化使用。
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交通污染深度治理:重点提升营运车辆、船舶及港口污染防治水平。
坚持创新驱动,强化绿色交通科技支撑:推进绿色交通科技创新,加快节能环保关键技术推广应用,健全绿色交通标准规范体系。
健全推进机制,完善绿色交通监管体系:强化绿色交通评估和监管。
完善合作机制,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深度参与交通运输全球环境治理。
3、减碳举措
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推动绿色公路建设、公路路面材料循环利用、工业固废和隧道弃渣循环利用。
优化调整运输结构行动:深入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晋陕蒙煤炭主产区运输绿色低碳转型。
绿色出行创建行动:创建100个绿色出行城市。
新能源推广应用行动:实施电动货车和氢燃料电池车辆推广行动、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岸电推广应用行动、近零碳枢纽场站建设行动。
重点政策启示
01 “双碳”行动持续纠偏 保障经济稳定增长
2021年四季度以来,中央持续对全国“双碳”行动进行纠偏,要求先立后破,不搞“一刀切、运动式”减碳。
2021年10月24日,国务院在《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中明确能源安全和经济增长是降碳的两大底线,强调“稳妥有序、循序渐进,确保安全降碳”。
2021年12月10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正确认识和把握碳达峰碳中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要坚持全国统筹、节约优先、双轮驱动、内外畅通、防范风险的原则。
2022年1月24日,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也强调要处理好发展和减排的关系。
总体来看,我国对“双碳”行动的纠偏工作还将持续,以此保障经济的稳定增长。一方面,近期中央和地方针对“双碳”的表述明显趋松,许多省份出台的相关政策在强调做好“双碳”工作的同时,增加了“科学、有序”的表述;另一方面,中央部委也从政策上进行了调整和引导,如2022年2月7日,工信部、发改委、生态部联合发文,将钢铁行业碳达峰时间推迟5年至2030年。
02 政策体系持续完善 细化方案陆续出台
目前,工业、城乡建设等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和《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已先后发布,国资委、国家机关事务局等部委也已明确相关领域的碳达峰行动方案。
2021年11月16日,国家机关事务局发布《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明确有条件的地区2025年前实现公共机构碳达峰、全国公共机构碳减排总量要在2030年前尽早达峰。
2021年11月27日,国资委发布《关于推进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央企2030年前碳达峰并实现碳排放稳中有降。
2022年6月30日,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发布《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明确2030年前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
2022年8月1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发布《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通过产业结构与用能结构优化,努力达峰削峰,在实现工业领域碳达峰的基础上强化碳中和能力。
2022年8月18日,科技部等九部门发布《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实现重点行业和领域低碳关键核心技术的重大突破,到2030年大幅提升能源技术自主创新能力。
此外,交通运输领域的实施方案也已编制完成,正在按程序报请审议,审议通过后将按程序印发实施;国家能源局也表示2022年将出台《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随着各大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陆续出台,双碳“1+N”政策体系也在持续完善,进程进一步加快。
03 多省出台行动方案 聚焦能源、工业、交通
基于国家战略规划和各部委“双碳”政策,地方也相继制定碳达峰发展目标,如上海、海南提出2025年实现“碳达峰”,江苏、广东提出提前实现“碳达峰”。从政策规划来看,我国碳达峰目标将分地区先后完成。目前,全国已有十余个省级碳达峰行动方案正式公布,大多数行动方案在结构上与国家方案保持一致。
定量目标:各省定量目标多与国家目标一致或要求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目标,但也因地方资源禀赋而灵活调整。
能源方面:既强调控制传统能源消费增长,又强调传统能源在调峰、应急方面的兜底作用,确保传统能源向新能源安全平稳过渡。其中新能源方面,大力发展氢能是较为一致的选择。
工业方面:严格限制“两高”行业仍是各省方案关注的重点,如浙江、成渝等强调“两高”行业的节能降碳改造,吉林、河北等严控新增。
交通方面:各省均强调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强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轨道交通及充换电站、加氢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是重点。
04 重点行业方向明确 减碳路径各有侧重
能源领域
1、新能源利用
(1)风光
在“十四五”规划中,关于清洁能源发展,也明确提出加快发展东中部分布式能源。根据我国能源分布及需求的地理特性,在经济较发达的长三角、珠三角、山东和河北等地区,推广屋顶光伏系统及分散式风电系统潜力巨大。(点击查看:什么是光伏?)
2021年6月28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指出开展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有利于整合资源实现集约开发,消减电力尖峰负荷,节约优化配电网投资。
2021年12月31日,工信部等五部门印发《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提出到 2025 年光伏行业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产业技术创新取得突破。
2022年5月30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为实现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的目标,制定了相应实施方案。
(2)氢能
“十四五”期间重点产业,各地规划密集出台,在“十四五”期间通过加强对氢能相关产业的支持,推动氢能形成规模产业。其中,氢能在可再生能源消纳、储能、发电、能源互联网等领域的应用为关注的重点。
2022年3月2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提出发挥氢能调节周期长、储能容量大的优势,开展氢储能在可再生能源消纳、电网调峰等应用场景的示范,探索培育“风光发电+氢储能”一体化应用新模式。
2、电力系统
(1)发电侧
以光伏为核心,以“提高光电转换效率,降低成本”为主要方向。现有政策对可再生能源并网、消纳、参与辅助服务等支持力度持续增大,因此,未来一段时期内,独立可循环的新能源发电系统,以及新能源发电的大规模应用具有较为明朗的前景。(点击查看:什么是绿电?)
2021年7月29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提出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并网工作,将可再生能源发展、并网、消纳同步研究、同步推进。
2022年8月29日,工信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加快电力装备绿色低碳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提出了通过5年至8年时间,基本满足适应非化石能源高比例、大规模接入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需要。
(2)电网侧
重点在于可接纳大规模可再生能源的智能电网改造(侧重电网智能控制和基础数字化能力,解决电网信息采集、传输、处理和共享等多方面问题)、微网系统和分布式发电。
2021年3月1日,国网发布《国家电网公司“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加快构建坚强智能电网,加大跨区输送清洁能源力度,保障清洁能源及时同步并网,支持分布式电源和微电网发展,加快电网向能源互联网升级。
2021年4月,南网发布《数字电网推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白皮书》,阐述了新型电力系统“数字赋能、柔性开放、绿色高效”的三大特征。该白皮书认为,“跨省区主干电网+中小型区域电网+配网及微网”的技术形态,对新能源接入电网更加友好,可提高新能源在电网消费中的使用比例。
2021年8月28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关于《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作方案》的复函,提出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推动绿色电力在交易组织、电网调度、价格形成机制等方面体现优先地位。
2021年12月2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明确了促进源网荷储协调发展、促进清洁能源消纳的主要方向与具体做法。
(3)储能侧
储能技术的安全性提高、成本降低和规模化应用,能够实现用电负荷的削峰填谷,进而提高发电稳定性。基于此,2021年下半年以来,储能政策频繁出台,从国家到地方与储能相关的直接政策、间接政策约有90项发布或征求意见,涉及安全、管理、电价以及各个应用领域,推动储能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点击查看:什么是储能?)
2021年7月29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配建储能的比例,由发电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配置调峰和储能资源,相当于在过渡阶段建立一个调节资源的市场。
2022年1月29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提出推动新型储能以独立电站、储能聚合商、虚拟电厂等多种形式参与辅助服务,因地制宜完善“按效果付费”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机制,丰富辅助服务交易品种,研究开展备用、爬坡等辅助服务交易。
2022年4月2日,国家能源局、科学技术部发布《“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提出突破能量型、功率型等储能本体及系统集成关键技术和核心装备,满足能源系统不同应用场景储能发展需要。
2022年6月7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指出要建立完善适应储能参与的市场机制,鼓励新型储能自主选择参与电力市场。
(4)虚拟电厂侧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等部委陆续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鼓励建设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及系统调节。虚拟电厂是现阶段实现大范围节能降碳的经济可行办法,也是我们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不可或缺的关键技术。(点击查看:什么是虚拟电厂?)
2021年2月,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通过虚拟电厂等一体化聚合模式,参与电力中长期、辅助服务、现货等市场交易,为系统提供调节支撑能力。
2021年10月,国务院发布《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加快灵活调节电源建设,引导虚拟电厂等多种资源参与系统调节。
2022年2月,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提出拓宽电力需求响应实施范围,支持虚拟电厂运营商等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和系统运行调节。
2022年3月,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提出开展工业可调节负荷、楼宇空调负荷、大数据中心负荷、用户侧储能、新能源汽车与电网(V2G)能量互动等各类资源聚合的虚拟电厂示范。(点击查看:什么是V2G?)
工业领域
1、节能改造
从制造业领域的相关政策来看,当前国家层面的政策主要集中在钢铁、煤炭等传统工业产能的压缩上,而这些也正是此前“超低排放”所聚焦的七大“非电行业”(钢铁、焦化、水泥、平板玻璃、陶瓷、电解铝及碳素行业)。(点击查看:企业节能可以怎么做?/ 企业空压机怎么节能?)
2021年10月18日,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提出对冶金、建材、石化化工重点行业严格能效约束推动节能降碳行动方案。
2022年2月3日,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2022年版)》,明确钢铁、水泥、焦化、玻璃等17个重点行业2025年的节能降碳改造目标。
2022年6月23日,工信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提出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重点产品能效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022年8月1日发布的《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也明确要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
2、CCUS
目前工业低碳的核心解决方案,目前整体技术处于工业示范阶段,集中于碳捕集与利用的技术优化阶段。(点击查看:什么是CCUS?)
2021年11月15日,工信部印发《“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提出在主要碳排放行业以及绿色氢能与可再生能源应用、新型储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领域,实施一批降碳效果突出、带动性强的重大工程。
2022年6月13日,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提出鼓励重点行业企业探索采用多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技术工艺,开展协同创新,推动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在工业领域应用。
建筑领域
建筑领域的碳排放主要可以分为建筑工程排放与建筑运行排放,建筑材料的生产与施工已实现达峰,建筑运行碳排放达峰亟需完成,其中公共与商业建筑是重点。商业建筑的能耗和碳排放集中在运行阶段,以空调、照明、电梯系统为主,通过新能源利用技术和楼宇智能管理技术实现能源零碳化及能效提高,是降碳的关键。
2022年3月1日,住建局在《“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中,提出强化公共建筑运行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分析应用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耗监测等数据信息。开展建筑群整体参与的电力需求响应试点,积极参与调峰填谷,实现建筑用能与电力供给的智慧响应。
2022年6月30日发布的《城乡建设领域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也提出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等明确目标。
碳信息化领域
1、碳监测
基于传感器抓取技术,实现实时化、精准化、自动化的监测与预警。
2、碳核算
基于产业链各生产环节的核算技术以及碳排放的核算和数字化管理系统,实现碳核算的智能化。
3、碳交易
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市场(点击查看:什么是碳市场?)正式上线,首批被纳入管理的是2000多家发电企业。预计“十四五”期间,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电力和民用航空等高耗能行业都将陆续被纳入全国碳市场,通过市场化机制促进各高排放企业节能减排。
随着碳市场的持续建设,可以预见:未来全国碳市场的市场主体会更加多元化;“十四五”期间将推出更加市场化和金融化的产品;碳税开征的进程将加速;碳交易市场预期将从目前的基于强度减排的配额总量设定方式,向基于总量减排的配额总量设定方式过渡,碳减排目标的确定直接影响碳配额的供给与需求,进而影响碳市场的价格。
2020年12月,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进行了规范,对全国碳交易市场建设进行了进一步指导。《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有望于2022年正式发布,后续主管部门将持续完善碳市场基础制度,强化顶层设计,以碳市场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导向,加强政策跟踪评估,统筹协调和责任落实,更好地发挥碳市场作用。
4、碳普惠
在国家层面尚未开展碳普惠机制顶层设计的情况下,各地积极探索地方特色的碳普惠机制,特别是密集出台相关管理办法或征求意见稿。根据广东、成都等地方碳普惠的发展情况来看,碳普惠基本上围绕碳积分换取商业优惠的模式进行,现阶段仍需进一步完善构建畅通机制,对碳普惠减排量产生到交易消纳的全生命周期过程进行保障,从而呵护该体系的可持续发展。目前,广州、山西、浙江、北京等省级碳普惠平台都已陆续上线,积极开展相应探索。
2022年4月,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广东省碳普惠交易管理办法》,明确碳普惠的管理和交易,并指出要积极推广碳普惠经验,推动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碳普惠合作机制。积极与国内外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机制等相关机制进行对接,推动跨区域及跨境碳普惠制合作,探索建立碳普惠共同机制。
2022年9月15日,在“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面对外媒对我国实现双碳目标的提问时指出,我们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态度是坚定的,中国言必行、行必果,将全面落实已经制定的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积极参与和引领全球气候治理。
面对多变的国际形势,我国体现出负责任的大国担当,持续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随着中央、部委及地方的各项政策形成合力,社会各层面积极落实双碳行动,相信我国势必将在碳达峰、碳中和领域有更大作为。时值双碳目标提出两周年,正是风劲帆满好行船,一个更绿色、更低碳的社会,正在我们的期待中徐徐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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