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XX区债权资产转让项目(重庆市债券)

余老师 2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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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XX区债权资产转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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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撤资

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是不能随意撤资的,因为股东一旦对公司履行完出资义务,就成了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是不能随意抽回。

二、两种合法的撤资方式

1、股权转让

公司法:

股东可以通过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对外转让给第三人,转让给其他股东的,可以直接签订转让协议,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对外转让给第三人的,则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同时享有优先购买权,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的股权转让手续,并备案;

个人所得税:

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涉及财税转让所得,税率20%

重庆XX区债权资产转让项目(重庆市债券)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企业所得税:

法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交企业所得税。

2、减资

公司法:

以减资形式撤资的,需召开股东会,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形成股东会决议。在完成公司减资后,应该前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减资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自然人减资的个税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终止投资经营收回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41号公告)

个人因各种原因终止投资、联营、经营合作等行为,从被投资企业或合作项目、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以及合作项目的经营合作人取得股权转让收入、*** 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项等,均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 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款项合计数-原实际出资额(投入额)及相关税费。

法人减资的企业所得税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

第五条 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

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

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

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三、自然人股东通过减资方法撤出投资额,就不用交个税了吗?

例:有限责任公司实收资本100万,甲股东占51%,乙股东占49%,通过减资51万方式甲股东退出,公司注册资本变为49万。甲股东不存在股权转让,不用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的要求交个税了吗?

分析:

减资要求所有股东同比例减,公司的注册资本减少,而股东间的持股比例不变。一旦股东间持股比例变化,就属于股权转让,要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的要求交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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