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经省发展改革委积极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债券已全部到账,发行总额为人民币5亿元,开发区21家小微企业将从中受益。
融资难,是制约我省小微企业发展的瓶颈之一。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核准的批复》要求,目前已顺利完成债券贷款发放工作,共惠及开发区小微企业21家,发放贷款4.93亿元,覆盖企业经营范围包括太阳能光伏、现代制造、特色化工、民族服饰加工、乳制品等行业,有力地支持了园区实体经济健康发展。本次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期限为3+1年(3年为基本年限,1年为宽限期)。
省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工作衔接和沟通,及时了解掌握国家金融政策,着力做好中小微企业集合债券等发行申请材料的预审和转报工作,简化审核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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