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日,朱以山、焦永锋、葛树春、王金祥四人采写的《实名举报:湖北襄阳房管局官员鲸吞民财数亿——举报多年至今公安机关没有结案》一文在互联网公开发表。
2016年3月1日12时14分,腾讯微博襄阳房管发布了一篇长微博,华声在线也发了一处,全文如下:
关于对《兵家必争之地的襄阳中级法院法官坐享渔人之利,用私刻的公司印章非法卖掉了四亿多元房地产》调查征求意见函的回复意见
如下:
《兵家必争之地的襄阳中级法院的法官坐享渔人之利,用私刻的公司印章非法卖掉了四亿多元房地产》(调查征求意见稿)收悉。对此我局发表如下意见:
一、襄阳是法治城市。你们在文中所提有关事项已进入司法程序,我们相信法律会依法公正作出判决。希望当事双方在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前,不发表没有证实和法律依据的言论。
二、襄阳是开放城市。欢迎各级媒体来襄采访,按照习总书记提倡的“成风化人,凝心聚力,澄清谬误,明辨是非”的新闻原则,对《兵家必争之地的襄阳中级法院的法官坐享渔人之利,用私刻的公司印章非法卖掉了四亿多元房地产》、《湖北襄阳房管局官员鲸吞民财数亿——举报多年至今公安机关没有结案》文中所涉及的所有人和事通过采访,澄清事实真相,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宣传报道。
三、襄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欢迎媒体及社会各界朋友对其行政行为依法进行监督。
此致。
襄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6年2月29日
我们来分析一下他们的答复。
首先,襄阳房管局故意延迟答复。
笔者和另外三名作者在2016年1月19日,我们通过邮政局挂号寄送了调查暨征求意见函及其文章,我们和房管局约定的时间是三月一日之前书面答复,他们故意不在三月一日之前予以答复,不但是一种故意拖延行为,而且,根本没有把我们的函调当做一回事,自己做错了也根本不在乎什么监督。
其次,整个中国都是依法治国,襄阳是法治城市也是理所当然。
请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版图上,哪一个城市不是法治城市?
再次,整个中国都已经改革开放,襄阳难道不应该开放吗?
你们既然欢迎别人监督,为何对我们提出的问题既不正面也不及时回复,鬼才相信你们“欢迎各级媒体来襄采访”,“欢迎媒体及社会各界朋友对其行政行为依法进行监督”的话。
其实,襄阳市房管局应该正面回答的问题主要是:
一、曾德华是否贵局的干部?曾经是否身兼二职?
二、河西公司为何在贵局楼上办公?它与住宅经营公司到底是什么关系?
三、曾德华的私自经商行为,是否违法?贵局对此持什么态度?
四、河西公司每年给襄阳房管局多少房租?
贵局的答复,完全是所问非所答,没有就上述问题进行
回答,而是故意转移目标。
为此,笔者在此请求襄阳市房管局就上述问题进行正面回答,这不是难为你们吧?
贵局任何时间发来的答复,我们都会认真对待。
标签: #湖北襄阳老河口交投债权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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