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私募类产品的发展要远远快于公募。2月22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最新数据:截至2017年1月底,中国境内共有基金管理公司109家,其中中外合资公司44家,内资公司65家;取得公募基金管理资格的证券公司或证券公司资管子公司共12家,保险资管公司2家。以上机构管理的公募基金资产合计8.36万亿元。
而同样的时点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18048家。已备案私募基金47523只,认缴规模10.98万亿元,实缴规模8.40万亿元。私募基金从业人员28.05万人。
从数据上看,私募的实缴规模第一次超过了公募,这还是在公募基金的整体数据中包含货币基金的结果。如果考虑了券商的资管计划、基金子公司发行的类似产品和私人银行资管产品等,这种规模差距会被拉得更大。
但是,这种发展并不完全是良性的。私募的监管和信息披露要求都远远低于公募,而投资范围和灵活性又远远大于公募,这意味着私募基金持有人面临的风险是大于公募的。考虑到当前国内的投资者整体风险意识较差,金融知识欠缺的现实,当下私募的快速发展甚至有野蛮生长的感觉。
问题出在哪里?
这方面的问题主要存在于销售环节。私募正确的销售方式,应当是根据产品的风险属性,寻找适当的投资者进行销售。而当前私募的销售更类似于一窝蜂,很多时候,只要看到谁有钱,就不顾他的风险承受能力和偏好,不做测试,使用夸张的言辞,用历史业绩和高收益诱惑客户而进行销售。这种模式在赚钱的时候都好说,一旦市场不景气,客户赔钱了,纠纷也就随之而来了。
在发达国家,其实也经历过我们当前这个过程。以日本为例,《金融商品交易法》(以下简称金商法)的出台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诞生的。
在当初的日本金融改革时,就曾经有人想一步到位,制定一部能够囊括所有金融商品的投资服务法,这样可以覆盖到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各个角落。但是,这种一步到位的想法最后没能成功。结果,作为过渡和妥协的产物,2001年,《金融商品贩卖法》和《消费者合同法》诞生。这两部法律虽未达到之前的预期,但是也使金融商品销售者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义务和范围加以扩大。
2005年,因为金融商品纠纷向国民生活中心进行的投诉已经超过了12万件,短短四年间上升超过三倍。这就令能够覆盖尽可能多金融商品的金商法的制定变得势在必行了。
金商法要求金融产品销售者完整恰当的披露产品信息,借以解决金融商品销售者与金融消费者之间的纠纷,进而起到对金融消费者进行保护的作用。这种产品信息的披露主要有:对金融产品的说明义务,对于产品销售说明过程的限制性要求和禁止不恰当的确定性言辞。
中国也在逐渐加强投资者保护。
2016年12月12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公布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0号], 以下简称“《办法》”) 及《关于实施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34号)?
这是中国证监会在投资者保护中的重要一步,也许会对整个资管行业的业态造成重大影响。日前,证监会举办《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实施培训会议,解读并部署加快《办法》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
《办法》主要针对哪些方面?
将投资者分为普通投资者与专业投资者,并令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这就是这项政策最大的成果。
专业投资者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和专业知识,他们进行的投资可以自行承担产品的波动。而普通投资者,会受到更大的保护。
对于普通投资者的信息告知,《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机构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前,应当告知下列信息:
(一)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
(二)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
(三)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
(四)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客户判断的重要事由;
(五)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
(六)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适当性匹配意见。
仅从这些来看,这种信息告知幅度已经基本达到了日本金商法对于投资者保护的水平。不过,在产品销售过程中的流程和言辞限制方面,未来还需要进一步通过立法进行规范。
此外,《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经营机构与普通投资者发生纠纷的,经营机构应当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其已向投资者履行相应义务。这意味着在出现纠纷时,举证责任倒置。作为弱者一方的投资者无需自行举证,这与医疗事故等举证责任类似,较之以前由投资者自行举证的方式,是一大进步。这对投资者利益将提供更大的保障。
从证监会的决心来看,《办法》应该会得以贯彻。这样的话,当前金融机构的销售模式,将出现更大的变化。
理财师专业性的提高,将成为必然的趋势。之前靠信息不对称进行销售的做法,已经不再合规。今后,理财师需要区分不同的投资者,分析其风险承受能力和偏好,深入了解其投资需求,才能据此匹配相应产品。这些过程,按照《办法》的要求,经营机构都必须进行录音、录像或者相应留痕,以前的漏洞也将逐步被堵死。
深入学习,提高自己,力求专业,以客户利益为中心,这将是未来理财师的标准形象。作为客户,也有必要寻找一位这样专业尽责的理财师为自己提供服务。销售将日益转变成为一种专业的艺术,这也将是整个行业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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