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9月18日讯(记者 贾晓雪) 记者从枣庄市卫生计生监督局网站了解到,8月份,枣庄市共打击非法行医案件18起,其中15起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的诊疗活动,其中,枣庄市骨伤医院、山亭区妇幼保健院、台儿庄区中医院因非法行医被处罚。
山亭区新城仙台路7号的山亭区妇幼保健院,经群众举报,在今年7月6日的查处中,因使用三名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开具处方被查,罚款5000元。台儿庄区中医院经群众举报,在今年5月15日的查处中,因使用一名医师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而被市卫生局罚款3000元。
据了解,非法行医存在许多安全隐患,如错诊加重患者病情、因不具备消毒条件造成疾病传播、滥用抗生素或激素、错诊误诊给患者造成心理伤害、使用假劣医疗器械和药品、乱丢医疗废物传播疾病等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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