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合格投资者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信托计划相应风险的人一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比如司法冻结等但这时司法冻结的不是信托财产,而是相关责任人的固有财产3集合信托计划相关,类似你提的问题中,确认也没有明确的规定,最高法也没有没见过相应的司法解释但是,集合信托涉及多个受益人,其信托。
1信托是个法律概念,不是个经济或金融概念2国内就信托公司所为的“信托业务”或“信托产品”,实际上包含了两个关键内容一个是信托财产的来源与形态,一个是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和处分的方式3所以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单一资金信托比集合资金信托产品更加纯粹简单此外,单一信托资金基本上全是运用于一个目标一个项目通常情况下,集合信托计划全是信托公司先找项目,接着设计产品的构造期限,最终发起后在对外募集信托消费者,信托公司在。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管理办法规定,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及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第六条 前条所称合格投资者,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能够识别。
1集合信托是指受托人把两个或两个以上委托人交付的信托财产动产或不动产或知识产权等等加以集合,以受托人自己的名义对所接受委托的财产进行管理运用或处分的方式2单一信托,也称为个别资金信托,是指信托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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