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由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为受益人的利益,将两个以上含两个委托人交付的资金进行集中管理运用或处分的资金信托业务活动,适用本。
光大信托弘瑞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发行机构光大信托 产品期限付息方式2年半年付息预期收益规模5#160亿100万8%,300万82%,3000万85%如有延长期,收益82%86%89。
有以下情形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即可终止1信托合同期限届满2受益人大会决定终止3受托人职责终止,未能按照有关规定产生新受托人4信托计划文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版权声明:
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