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筹之家讯 近日,有关于“债转股”市场化的消息被传得沸沸扬扬,是利空,还是利好,再或只是一场“甩包袱”的游戏?对于投资者而言,会因此陷得更深吗?实际上,当我们讨论这些内容的时候,不妨先看看“债转股”市场化到底牵扯了哪些利益方,背后的博弈又是如何令人惊心动魄?
3月24日,李克强总理在博鳌亚洲论坛上表示,“在金融领域将推动全方位监管的改革,以更有利于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同时,还将探索如何利用市场化的办法进行债转股,逐步降低企业杠杆率。”
随后,财新报道债转股首批规模可能达到1万亿元,并将在3年之内试点债转股,使得“债转股”这个老名词,顿时成为资本市场关注的焦点。
何为“债转股”?通俗说法就是债权债务关系转股权关系,且经整合后的股权投资现值不低于当前债务价值。而此次推出的“债转股”,主要是为了解决两个方面的需求,一是对债务人而言,债转股后,降低了公司负责率,减少了财务成本;二是对债权人,特别是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AMC),把这些不良资产当作坏账处理,经债转股后,避免了坏账,将来抛售套现还有可能获得盈利。而买账的人,自然也是二级市场的投资人。
所以,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这场“债转股”背后的表面博弈方,大致有三类,债务方(企业)、债权方(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和投资人。在这里,我们统称为“表面博弈”。
1、对债权方,即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它们的最大需求就是减少自身的不良资产率,实施“债转股”,正合符合银行的利益需求,尽可能收回现金,即经济效益最大化。从某种程度上说,银行在为这些不良资产的债务*** 寻找买家。
2、对债务方,即企业,它们的经营状况堪忧,企业负债率高,有些更是接近破产边缘,实施“债转股”,如同是最后的救命稻草,只要通过美化报表等方式,便可争取债转股的机会,使自己成为标的,不仅钱不用还了,连利息也不用了。所以,企业经营者自然也希望尽快“债转股”。
3、对投资人,大抵是指二级市场的投资人。受诸多利好(银行不良资产率降低等)的影响,以及大城市的楼市调控接近尾声(关于楼市与A股的“跷跷板”问题),投资人势必会涌进这个二级市场,短期利好局面形成。回到上文说的,这里的投资人正好成为债务*** 的最好买家。
综上来看,“债转股”的逻辑是把企业的债务转移出来,把*** 风险转嫁给二级市场的投资人。同时,由于债转股存在一、两年的限售期,投资人正是利用这个时间差炒作一把,这也是最近所谓的“千点大涨”。
当然,对于银行而言,债转股后,虽然银行报表好看了,但风险资产却在这过程中增加了,所以,从目前各银行负责人的态度来看,与中央政府的高调不同,他们更为谨慎。
值得一提的是,银行(或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央金融部门(央行、银监会)的利益点又是不同的,前者希望尽快收回现金,存在不稳定因素,后者则是为了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收回现金反倒是次要的。
所以,真正受利好的是企业,但不排除企业为了获得“债转股”的机会,故意丑化报表,以此达到目的,这也是企业与各方博弈需要关注的地方。
这是各方博弈的其中一层,还有一层,则是在政府层面,主要涉及中央产业部门、地方政府、中央政府。
1、对中央产业部门,即各产业的主管部门,它们的目的是维护自身产业利益,使之不会出现严重的利益损失。所以,中央政府要求推行“债转股”,它们的态度显然也很重要,因为它们手上有一个大筹码——相关产业政策。
2、对地方政府,它们的目的是尽可能维持企业经营,避免出现破产清算,从而保证地方政府的GDP、税收、就业等的绩效指标。实施“债转股”,地方政府很可能会调动地方资源为企业争取最大利益。所以,标的企业的选择权不应给当地政府,有失公允。
3、对中央政府,它们是“债转股”的最有力推动者,但它们真正要做的是平衡各方利益,使之不会出现偏差。
所以,在这一层的博弈中,无论中央产业部门,还是地方政府,它们很可能都会从自身利益考虑,而中央政府的最大作用,就是平衡各方利益。特别是在地方政府层面,各级利益关联方较多,反倒容易滋生腐败问题。
那么,对于投资人来说呢?从上述的博弈来看,投资人似乎并参与其中。但,作为债务的最终买单人,更多的投资人是利用这次机会进行一次炒作,所谓“短期利好,长期利空”,配合资本市场传出的“千点大涨”,进行牟利,今朝有酒今朝醉。但从长期来看,债务风险的转嫁,必然是对投资者财富的一种剥夺。若后续的接盘资金无法到位,二级市场也自然无法承压,只能继续寻找下一层的投资者。
不管如何,在这次“债转股”推行中,投资者几乎都处在弱势的地位,最大风险在于企业的“债转股”,并不等于企业的经营状况得到了改善。若是投资者盲目入局,容易越陷越深,损失也就不可避免。
当然,有业内人士表示,“这些债务不代表就一定是不好的,2008年爆发金融危机,巴菲特大量购入这些债务,现在已经有很多盈利了。所以,关键在于投资者会不会选择。”
如何维护投资人的利益?
笔者也联系到一些专家,他们提出了几点建议。首先,在债转股的形式上,不能“一刀切”,应该打出“组合拳”,把债转股的方式分为多类,比如商业性金融债转股、政策性金融债转股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其次,在债转股企业的选择上,不能放而任之。债转股的本质在于清除“僵尸企业”,扶持可持续发展的企业。所以,谁来选择债转股的企业,这就变得很重要。最好的办法应该是由银行为主导,各产业部门、地方政府、企业则为辅,避免出现“债转股”出现不可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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