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舆论的不断质疑中,四川内江中级人民法院今日回应了“行贿法官审理受贿官员”事件:
换人审理!
12月15日,四川内江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该院经研究决定,依法调整被告人赵永韦被控犯受贿罪一案的合议庭组成人员,并由院长、一级高级法官郑治担任审判长。
此前的12月7日,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内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赵永韦被控犯受贿罪一案。
然而,赵永韦受贿案尚未定论,该案的审判长刘某江行贿升官一事却被踢爆。
据“法度Law”此前报道:一份案号为“(2019)川刑终261号”刑事裁定书显示:
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熊晓平犯受贿罪被判刑。其受贿事实中,有一条显示为“2014年底,熊晓平利用职务便利,为时任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刘某2晋升威远县人民法院院长一职提供帮助,收受刘某2送的感谢费5万元。”
详情点击:受贿案主审法官被曝行贿晋升
根据赵永韦的辩护人根据掌握的证据当庭指出:
该刑事裁定书中的“刘某2”,即12月7日赵永韦被控犯受贿罪一案中的审判长刘某江。
官方公开的信息,2015年4月,内江市委组织部发布干部任前公示,时任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刘某江,拟提名为威远县人民法院院长人选。
刘某江简历显示,其生于1968年3月,1991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法学硕士,西南政法学院法学专业毕业。
2021年7月,刘某江被免去威远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威远县委政法委员会委员(兼)职务。当年9月,刘某江被任命为内江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据“法度law”梳理了向熊晓平行贿的其他十余名官员:
时任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某,已于2018年被查处;
时任隆昌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曾某,于2023年退休后,不到半年时间被查;
时任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罗某2,已于2017年被查处;
时任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吴某2,已于2014年被查处。
时任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黄某4,目前担任内江市中级法院二级调研员;
时任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何某,目前担任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时任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潘某,目前担任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其他人被免职或未检索到后续消息。
该消息也被权威媒体《财新》证实。
据财新报道,熊晓平案引发内江法院系统震荡,但多名行贿人目前仍在该院担任领导。
问题是,更换了刘某江难道事情就结束了?其他靠贿赂爬上领导岗位的行贿者,难道还继续担任法院担任领导?
对此,官方未予以说明。
值得一提的是,舆论高度关注前,张庆方律师申请审判长刘某江回避此案,然而法庭驳回了张庆方要求刘应江的回避申请。
一法官称刘某江行贿的事组织上已经处理了,不影响刘应江审理本案,院长决定由刘某江继续审理赵永韦受贿案。
而刘某江则回复:“我是根据《刑事诉讼法》,按领导的安排,继续开庭”。
此外2023年12月8号上午,几名来四川省内江市旁听没有进法庭的律师,到内江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要求罢免刘某江控告信。
据媒体公布的控告信称:
我们是关心内江市法治建设的法律界人士,现就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刘某江涉嫌违法犯罪、不符合人民法官任职资格的情况向你们提出控告,请你们依法罢免刘某江有关职务。
既然撤换了刘某江,官方应该进一步说明靠行贿爬上领导岗位几个人,应该怎么处理?
如果不处理,是不是意味着“花钱买官”是合法的?是不是意味着以后所有公务员都可以花钱买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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