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拟收购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5%股权涉及的 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中天和资产【2017】评字第 90014 号 (共 1 册 第 1 册)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5%股权 涉及的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目 录 资产评估师声明 ...............................................................................................................1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2 资产评估报告 ...................................................................................................................4 一、 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 4 二、 评估目的 ....................................................................................................... 14 三、 评估对象与范围 ........................................................................................... 14 四、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21 五、 评估基准日 ................................................................................................... 21 六、 评估依据 ....................................................................................................... 22 七、 评估方法 ....................................................................................................... 25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42 九、 评估假设 ....................................................................................................... 43 十、 评估结论 ....................................................................................................... 45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 ........................................................................................ 46 十二、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50 十三、 评估报告日 ............................................................................................ 50 十四、 签字盖章 ................................................................................................ 51 评估报告附件 .................................................................................................................52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8008059 传真:010-68008059-803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2 号楼 3 门 904 室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5%股权 涉及的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师声明 1. 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 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 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以及被评估单位历史经营状况和收益状况的 统计数据、未来经营状况和收益状况的预测数据由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 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 相关当事方的责任。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相关当事方管理层和其他人员提供的与评 估相关的所有资料,是编制本报告的基础,对评估对象存在的可能影响评估结论的瑕 疵事项,在委托时未作特殊说明或在评估现场勘查中未予明示且评估人员根据专业经 验一般不能获知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3. 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 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4. 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 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 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 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资产评估师不具有对评估对象法 律权属确认或发表意见的能力,故我们不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真实性做任何形式的 保证。 5. 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 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 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6. 我们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的专业意见,是经济行为实现的参考 依据,并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 价格的保证。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8008059 传真:010-68008059-803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2 号楼 3 门 904 室 1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5%股权 涉及的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拟收购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5%股权涉及的 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中天和资产【2017】评字第90014号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东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 对东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北京嘉华 公司”)25%股权涉及的北京嘉华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 进行了评估。 一、评估目的 评估目的是根据东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东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嘉 华公司 25%股权,为此需对北京嘉华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上述经济行 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二、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是北京嘉华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具体评估范围为北京嘉华公司审 计后资产负债表列示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以及北京嘉华公司申报的表外资产。以北京嘉 华公司提供的资产清单为准。 三、价值类型 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选用市场价值。 四、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为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五、评估方法 本项目使用的评估基本方法为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 六、评估结论: 经实施现场调查、市场调查、询证和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选择收益法评估结果 作为北京嘉华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16年12月31日市场价值的最终评估结 论,北京嘉华公司在持续经营情况下,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6,184.64万元,评估值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8008059 传真:010-68008059-803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2 号楼 3 门 904 室 2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5%股权 涉及的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21,717.63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亿壹仟柒佰壹拾柒万陆仟叁佰元整),增值额15,532.99 万元,增值率251.15%。 七、使用有效期 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一年,即2016年12月31日至2017年12月30日。 八、重要事项说明: 本次评估未考虑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也不考虑流动性对 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本次评估企业申报账外无形资产如下: 企业申报的帐外资产为 8 项实用新型专利、4 项发明专利和 3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 权。其中:三联票据打码机和一种打码器两项发明专利为东港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 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成都东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上海东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北 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东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广州东港安全印刷 有限公司、新疆东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青海东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共有,是共有人 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共有方均为委托方系统内单位,在各自生产经营 领域内使用。因此,本次评估的是该两种发明专利的共有所有权和使用权,且仅以被 评估单位票据产品系列收益为基础对该等专利技术估值,不涉及其它共有方对该等专 利技术的共有所有权和使用权。除上述两种发明专利外,其它专利均为独占所有权和 使用权。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 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8008059 传真:010-68008059-803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2 号楼 3 门 904 室 3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5%股权 涉及的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拟收购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5%股权涉及的 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中天和资产【2017】评字第 90014 号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和评估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按 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东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5%股权涉及的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 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概况 本项目委托方为东港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为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包括涉及本次经济行为的其他有关方 及国家有关部门等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 (一)委托方概况 企业名称: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613207311A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外资比例低于 25%) 住 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北路 23 号 法定代表人:王爱先 注 册 资 本:人民币叁亿陆仟叁佰柒拾柒万柒仟陆佰壹拾肆元整 实 收 资 本:人民币叁亿陆仟叁佰柒拾柒万柒仟陆佰壹拾肆元整 成 立 日 期:1996 年 03 月 25 日 营 业 期 限:长期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8008059 传真:010-68008059-803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2 号楼 3 门 904 室 4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5%股权 涉及的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经 营 范 围: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及其他印刷品印刷;办公用纸、纸制品的 生产;高档纸张的防伪处理,磁卡、IC 卡、智能卡、识别卡和智能标签、印刷器材、 电子设备及产品、办公自动化设备及产品、电子元器件、软件产品的开发、生产,销 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信息系统集成工程及技术服务,数据及信息处理服务,科技信 息咨询服务;从事上述产品的批发;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批发及网络 销售;档案存储及数字化加工服务,档案管理、咨询服务;代理广告业务;接受金融 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技术进出口,自有房屋租赁(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 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涉及许可证管理的项目 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东港股份公司前身为济南东港安全印务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6 年 3 月。2002 年 12 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现为商务部)以外经贸资一函[2002]1298 号文批准,由济南东港安全印务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02 年 11 月 18 日,济南东港安全印务有限公司全体出资人—济南发展国有工业资产 经营有限公司、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嘉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香 港喜多来集团有限公司、RICHRIVERINVESTMENTSLIMITED 共同作为发起人,经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现为商务部)以外经贸资一函[2002]1298 号文 《关于同意济南东港安全印务有限公司转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 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 2002 年 12 月 30 日颁发 了企股国字第 000960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外商投资企业 注册局于 2004 年 4 月 12 日下发的“工商外企注函[2004]35 号《关于变更部分外商投 资企业登记机关及档案迁移的通知函》,东港股份于 2004 年 8 月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 理局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注册号为“企股鲁总副字第 004027 号-2/2。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 1.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及简称: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嘉华公 司”) 注册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797557024W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 所:北京市北京经济开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 139 号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8008059 传真:010-68008059-803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2 号楼 3 门 904 室 5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5%股权 涉及的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法定代表人:王爱先 注 册 资 本:美元 700 万元 实 收 资 本:48,926,762.50 元 成 立 日 期:2007 年 02 月 02 日 营 业 期 限:2007 年 02 月 02 日至 2037 年 02 月 01 日 经 营 范 围:生产喷墨打印设备、智能电子标签;其他印刷品印刷;开发喷墨打 印设备、智能电子标签及专用计算机软件;生产专用计算机软件;销售自产产品;磁 卡、智能卡、智能卡电子设备及产品、办公自动化设备及产品、电子元器件的研究、 开发;高档纸张防伪处理服务;物联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及技术服务;纸制品、 高档防伪纸张、磁卡、智能卡、智能电子设备及产品、智能电子标签、办公自动化设 备及产品、电子元器件、计算机软件的批发、佣金代理业务(拍卖、涉及专项规定管 理的商品除外);档案存储、数字化加工服务;提供数据处理服务及自产产品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营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 公司设立及历史沿革 北京嘉华公司经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京技管项审字[2007]7 号文件 批准设立,由北京市人民政府于 2007 年 1 月 16 日颁发商外京资字[2007]18001 号《中 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由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英属维尔京群 岛欣泉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于 2007 年 2 月 2 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 企合京总字第 030746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北京嘉华公司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美元 700.00 万元,由全体股东于 2009 年 2 月 2 日前缴足。截止 2007 年 4 月 25 日止,北京嘉华公司已收到缴纳的注册资本第一 期合计美元 105 万元,均以货币出资美元 105 万元,其中: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 司出资美元 78.75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美元 78.7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5%;英属维 尔京群岛欣泉有限公司出资美元 26.2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5%,出资方式为货币美 元 26.25 万元。以上累计实收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美元 105 万元,已经中瑞华恒信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 2007 年 4 月 25 日出具中瑞华恒信验字(2007)第 2032 号验资报告。 北京嘉华公司截止 2008 年 7 月 3 日,收到第二期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美元 595 万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8008059 传真:010-68008059-803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2 号楼 3 门 904 室 6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5%股权 涉及的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元,其中: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出资美元 446.25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美元 446.2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5%;英属维尔京群岛欣泉有限公司出资美元 148.75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25%,出资方式为货币美元 148.75 万元。连同第一期出资,累计实缴注 册资本为美元 700 万元,实收资本为美元 700 万元,占登记注册资本总额的 100%。以 上累计实收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美元 700 万元,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所审验,并于 2008 年 7 月 18 日出具中瑞华验字(2008)第 2151 号验资报告。 北京嘉华公司于 2012 年 6 月 20 日进行了股东和公司章程(合伙协议)的变更, 由“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东港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北京嘉华公司的 注册资本变为:东港股份有限公司出资美元 525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美元 525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75%;英属维尔京群岛欣泉有限公司出资美元 17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5%,出资方式为货币美元 175 万元。累计实缴注册资本为美元 700 万元,实收资本 为美元 700 万元。 截止评估基准日,北京嘉华公司股东、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率 1 JOY SPRING LIMITED(欣泉有限公司) 175 25% 2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525 75% 合 计 700 100% 自评估基准日至本评估报告出具日,北京嘉华公司股东、股本结构无变化。 3. 主营业务概况 (1) 主要产品(或服务)介绍 北京嘉华公司是国内最大的金融行业后端数据处理外包服务企业之一。目前公司 的主要业务包括票证印刷、数据产品印刷等业务,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主要应用于银 行、保险、基金等金融企业、财政、税务等政府部门以及企业及个人消费者。 产品类别 用途 卷式电脑票据 适用于银行、税务、交通等行业的专用打印纸,如 税务卷式发票、电脑福利彩票等 商业票据 适用于金融、交通、邮电、保险、税务、财政等行 连续折叠电脑票据 业的连续数据输出。如:各类会计凭证、对账单、 财政收费收据、税务发票等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8008059 传真:010-68008059-803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2 号楼 3 门 904 室 7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5%股权 涉及的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平张电脑票据 适用于银行、税务、保险、海关等单位的数据输出。 如保险单、税务发票、存单等 银行存折、存单 银行等金融部门的存款凭证 适用于金融、交通、邮电、保险、税务、财政等行 连续折叠电脑票据 业的连续数据输出。如:各类会计凭证、对账单、 财政收费收据、税务发票等 适用于日常包装、标识用不干胶标签,如产品商标、 标签 商业不干胶标签 包装标识等 适用于电信、银行、保险、公共事业等服务行业, 数据产品 账单、商业信函 例如话费账单、通话清单、银行、基金公司的定期 对账单等 (2) 经营模式 1)原材料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各种原纸,公司使用的大部分原纸为压感纸、双胶纸、热敏纸 等市场上常见的纸张。该类纸张基本在国内采购,供应商主要为国内纸品生产企业。 由于公司使用原纸国内生产厂家众多,行业充分竞争,纸张价格比较透明,市场供应 充足,能够满足公司生产需求,采购流程如下: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8008059 传真:010-68008059-803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2 号楼 3 门 904 室 8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5%股权 涉及的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大宗物资采购流程 各地采购部门 主流程 说明及记录 编制大宗物资采 供应商是否具备 购名录 全国供应能力 具备 不具备 上报股份公司 在当地实施大宗 实施集团采购 物资采购 整理汇总集团大 股份公司采购主管部门 宗物资采购名录 公开招标,向供 应商邀标 采用暗标形式收 集供应商报价 公司领导、生产 物流、财务等组 初步评标 成招标委员会 竞争性谈判 从价格、质量、供货 招标委员会 确定合格供应 能力、售后服务等多 商,及供应价格 个方面进行评价 公司领导审批 采购部门 按照确定的供应 商和价格实施日 常采购 财务部门 监督采购价格和 采购权限 2)生产模式 公司商业票据印刷品、标签和数据产品的生产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即根据产品 的订购情况,下达生产订单,并组织生产,具体流程如下: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8008059 传真:010-68008059-803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2 号楼 3 门 904 室 9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5%股权 涉及的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产品需求获得 生产计划形成 订单情况 产品需求 批准 审核 生产计划 成品库存 物 料 采 购 验收入库 仓库抽样 产品质检 生产过程 车间排产 成品入库 产品生产 公司纸制品的生产采用储备定额的生产模式,即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定期编制纸 制品储备定额,生产部门根据库存成品的发货情况和储备定额,制订生产计划,并实 施生产。具体流程如下: 制定产品库存定 了解市场需求 原材料准备 组织生产 额标准 顾客订单 发货 确定需求 产品入库 检验 3)销售模式 公司商业票据印刷品、标签和数据产品的销售主要采用直销模式,一般情况下公 司通过招投标或谈判与主要客户签署框架协议,根据客户实际下单情况进行采购、生 产并实现销售。 具体的销售流程分为如下两种形式: ①招标定点 目标客户向社会公开招标——公司组织投标——中标——获得定点印刷资格—— 签订框架协议——客户发出生产订单——公司下达作业凭单——组织生产——检验— —入库——发货——资金回笼。 ②“一对一”销售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8008059 传真:010-68008059-803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2 号楼 3 门 904 室 10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5%股权 涉及的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确定目标客户——了解客户需求——洽谈展示产品——客户提出产品要求及标准 ——公司向客户提供样品——双方签订合作意向书——客户发出正式订单——公司下 作业凭单——组织生产——检验——入库——发货——资金回笼。 公司纸制品基本上采用一级“代理制”模式进行销售,即公司向全国各地选定的 贸易公司批发纸制品,再由贸易公司向终端用户零售。 (3)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 经过多年的努力,凭借优异的产品、有效的服务、良好的信誉,公司获得了多家 全国性金融企业和政府财税部门的定点供应商资质,为客户提供了大量的票证印刷、 数据产品等各类服务,在产品质量、服务水平、安全保密等方面受到了合作客户的一 致好评。在服务覆盖面积、产品销量、经营业绩等多个方面居于全国同行业中的领先 地位。 4.公司组织结构、人力资源、分子公司情况 (1) 组织结构 北京嘉华公司组织架构图 董事会 总经理 销售部 客服部 生产部 财务部 办公室 (2) 人力资源 北京嘉华公司人员共计125名,其中科研人员24名。 (3) 分子公司情况 北京嘉华公司共2个子公司,其中全资子公司为北京瑞云嘉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为北京瑞宏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嘉华公司无分公司。 5.生产经营执行的主要国家政策法规、经营限制或者优惠政策 (1)印刷行业相关的主要管理法规、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等相关规定如下表所示: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8008059 传真:010-68008059-803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2 号楼 3 门 904 室 11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5%股权 涉及的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主要内容 一、行业管理法规 1、《印刷管理条例》 该条例主要用于规范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 刷品的印刷经营活动,明确国家实行印刷经营许可证制 国务院 2016 年 2 月 6 日 度,未依照此条例规定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 和个人均不得从事包装印刷经营活动。 2、《印刷、复印等行业复制国家秘密载体暂行管理办法》 对国家秘密载体的复制,实行依据准印手续到国家秘密 国家保密局、国家新闻 1990 年 4 月 载体定点复制单位(以下简称定点复制单位)复制的制 出版总署等 度。对定点复制单位资格、管理等进行规范。 3、《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 对印刷业经营者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实施承印验证制度、 公安部、国家新闻出版 2003 年 7 月 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等管 总署 理制度。 4、《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旨在规范商品条码管理,保证商品条码质量,加快商品 条码在电子商务和商品流通等领域的应用。要求“从事 商品条码印刷的企业可以向条码工作机构提出申请,取 2005 年 5 月 30 国家质检总局 得印刷资质。获得印刷资质的印刷企业,可优先承接商 日 品条码的印刷业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 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是全国商品条码工作的主管部门, 统一组织管理全国商品条码工作”。 二、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 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高新、数字印刷技术及高清晰度制版系统开发及应用为 国家发改委 2005 年 12 月 鼓励类。 2、《印刷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鼓励生产现代商业票据、智能票证、防伪票证印刷企业 新闻出版总署 2006 年 1 月 的发展。 3、《印刷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印刷业“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提出,到“十二五” 期末,我国印刷业总产值预计超过 11,000 亿元人民币, 争取成为全球第二大印刷大国;产值超过 50 亿元的印 刷企业有若干家,产值超过 10 亿元的印刷企业超过 100 《印刷业“十二五”发 2011 年 家,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势印刷企业;基本建 展规划》 立绿色环保印刷体系,力争绿色印刷企业数量占到我国 印刷企业总数的 30%;数字印刷产值占我国印刷总产 值的比重超过 20%。以数字印刷、数字化工作流程、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8008059 传真:010-68008059-803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2 号楼 3 门 904 室 12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5%股权 涉及的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招股说明书 148CTP 和数字化管理系统为重点,在全行 业推广数字化技术,同时,以信息化改造传统印刷业, 促进印刷业现代化。 4、《文化产业振兴规划》 发展重点文化产业。以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 印刷复制、广告、演艺娱乐、文化会展、数字内容和动 国务院 2009 年 7 月 漫等产业为重点,加大扶持力度,完善产业政策体系, 实现跨越式发展。印刷复制业要发展高新技术印刷、特 色印刷,建成若干各具特色、技术先进的印刷复制基地。 5、《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 中央宣传部、中国人民 银行、财政部、文化部、 2010 年 3 月 19 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 支持文化产业的发展。 日 署、银监会、证监会、 保监会 6、《关于票据票证实施绿色印刷的通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 要求各地要在票据票证领域宣传推广绿色印刷;到“十 局、环境保护部、工业 2013 年 二五”末,政府采购的票据票证印刷品基本实现绿色印 和信息化部、国家认证 刷;引导和鼓励其他各类票据票证逐步实现绿色印刷。 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7、《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 “高新、数字印刷技术及高清晰度制版系统开发与应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2013 年 用”也被列入鼓励类项目,传统商业票据印刷行业正向 会 环境友好型、技术密集型和数字化方向逐渐转型。 (2)税收优惠及批文 北京嘉华公司于2016年12月22日取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 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证书编号为GR201611004866的高新技 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为三年,享受15%的所得税税率优惠。 6.近年资产、财务状况 资产负债及财务状况简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3 年12 月31 日 2014 年12 月31 日 2015 年12 月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5,703.46 17,045.03 18,763.41 17,944.02 负债总额 9,338.48 10,768.07 12,776.20 11,759.38 净资产 6,364.98 6,276.96 5,987.21 6,184.64 项目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8008059 传真:010-68008059-803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2 号楼 3 门 904 室 13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5%股权 涉及的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营业总收入 8,088.58 10,176.60 10,687.04 10,682.45 营业总成本 5,424.78 7,476.92 7,953.71 8,099.11 营业利润 1,021.73 726.69 376.47 452.22 利润总额 1,270.35 1,001.34 516.78 724.63 净利润 1,075.79 880.19 502.43 649.61 瑞华会计师事务 瑞华会计师事务 审计机构名称 所(特殊普通合 所(特殊普通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伙) 伙) 瑞华审字[2014] 瑞华审字[2015]第 审计报告号 瑞华审字【2017】01280077 第 01280001 号 01280013 号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标准无保留意见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认为北京嘉华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 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北京嘉华公司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 2016 年度的经营成果。 (三)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包括涉及本次经济行为的其他有关方及国 家有关部门等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 (四)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截止评估基准日,委托方东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被评估单位北京嘉华公司 75%的 股权,是产权关系。 二、 评估目的 评估目的是根据东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东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嘉 华公司 25%股权,为此需对北京嘉华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上述经济行 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 评估对象与范围 (一)评估对象 本评估项目的评估对象是北京嘉华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二)评估范围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8008059 传真:010-68008059-803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2 号楼 3 门 904 室 14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5%股权 涉及的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本评估项目的评估范围包括北京嘉华公司评估基准日审计后资产负债表列示的全 部资产和负债以及北京嘉华公司申报的表外资产,并且由北京嘉华公司提供的清单载 明,具体评估范围与对象请见本报告所附的《资产评估明细表》。 企业申报的表内资产及负债对应的会计报表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予以审计,并出具了瑞华审字【2017】01280077审计报告。具体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 目 账面价值 1. 流动资产 3,416.08 2. 非流动资产 14,527.94 3.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3,637.17 4. 投资性房地产 3,956.74 5. 固定资产 5,918.81 6. 无形资产 1,004.45 7.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77 8. 资产总计 17,944.02 9. 流动负债 11,579.38 10. 非流动负债 180.00 11. 负债合计 11,759.38 12. 净资产(股东全部权益) 6,184.64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1.委估主要资产及负债情况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中的资产及负债包括: (1)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和其他流 动资产等。 1)货币资金账面价值 1,075.31 万元,为现金和银行存款。 2)应收账款余额为 993.57 万元,已提取坏账准备 61.12 万元,账面净值 932.45 万元,主要为印刷业务款等,账龄主要为一年以内。 3)预付账款账面价值为 21.97 万元,主要为预付的外墙维护费、水费。 4)其他应收款余额为 868.63 万元,已提取坏账准备 10.67 万元,账面净值 857.96 万元,主要为保证金、档案存储服务费和员工个人借款等,账龄主要为一年以内。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8008059 传真:010-68008059-803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2 号楼 3 门 904 室 15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5%股权 涉及的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5)存货余额 520.82 万元,存货跌价准备 0.00 万元,账面价值 520.82 万元,具体 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自制半成品。原材料为生产用的原纸和辅料;库存商品为为 客户生产的商业票证印刷产品;自制半成品为尚未完成订单的商业票证印刷产品。 6)其他流动资产账面值 7.57 万元,主要为车险、财产保险和厂房保险等。 (2)非流动资产 主要包括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等。 1)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北京瑞宏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瑞云嘉华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的股权投资。北京瑞云嘉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又下设了一级和二级子公司。长期股 权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元 序 协议投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成本 账面价值 子公司级别 号 资期限 北京嘉华公司 1 北京瑞宏科技有限公司 无限期 18,000,000.00 16,371,714.79 一级子公司 北京嘉华公司 2 北京瑞云嘉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无限期 20,000,000.00 20,000,000.00 一级子公司 北京嘉华公司 3 北京瑞云嘉华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50 年 20,000,000.00 20,000,000.00 二级子公司 北京嘉华公司 4 北京瑞云档案管理有限公司 50 年 20,000,000.00 20,000,000.00 三级子公司 ①北京瑞宏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资产情况 北京瑞宏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估范围的固定资产为电子设备,账面原值 565.07 万 元,账面净值 439.10 万元。共 261 台(套),主要包括电脑、密码机、服务器和投影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8008059 传真:010-68008059-803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2 号楼 3 门 904 室 16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5%股权 涉及的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仪等。通用设备的规格种类多,而且某些相同名称的设备,因其规格型号不同,其价 格差距较大。 企业设备由生产部门进行统一管理,定期进行维修,设备保养状态良好,使用状 态较佳。 ②北京瑞云嘉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主要资产情况 北京瑞云嘉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无实物资产。 ③北京瑞云嘉华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主要资产情况 北京瑞云嘉华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无实物资产。 ④北京瑞云档案管理有限公司主要资产情况 北京瑞云档案管理有限公司纳入评估范围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932.47 万元,账面 净值 831.15 万元,包括机器设备、电子及办公设备两大类,主要分布于厂区 5 楼以及 各个库区。机器设备 221 项,包括办公家具、货架、消防设备、搬运车等,购置于 2015 年-2016 年;电子设备 455 项,主要为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空调和扫描仪等,购置 于 2015 年-2016 年。以上机器设备和电子设备均正常使用,可以满足日常经营需要。 企业设备由生产部门进行统一管理,定期进行维修,设备保养状态良好,使用状 态较佳。 2)投资性房地产 账面原值为 5,149.25 万元,账面净值为 3,956.74 万元。投资性房地产主要是租赁 给北京东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和北京瑞云档 案管理有限公司的房屋。 三处投资性房地产权证编号均为 x 京房权证开字第 010392 号,厂房为自建,建成 于 2010 年 5 月,结构为框架。位于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路东新区 D5 街区,坐落在 开中外国用(2007)第 12 号土地使用权上,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 用地,取得日期为 2007 年 5 月 28 日,准用年限为 50 年。 租赁给北京东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建筑面积 5000 平方米,账面 原值 1,563.70 万元,账面净值 1,230.58 万元; 租赁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的投资性房地产,建筑面积 900 平 方米,账面原值 337.67 万元,账面净值 318.67 万元; 租赁给北京瑞云档案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建筑面积 8600 平方米,账面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8008059 传真:010-68008059-803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2 号楼 3 门 904 室 17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5%股权 涉及的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原值 3,247.88 万元,账面净值 2,407.49 万元。 3)固定资产 ①房屋建(构)筑物类 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和管道沟槽。 房屋建筑物包括 2 项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综合楼建筑面积 18,583.55 平方米, 门卫及水泵房建筑面积 109.70 平方米,账面原值共计 7,474.59 万元,账面净值共计 4,538.97 万元,上述综合楼和门卫及水泵房的房产证号为 x 京房权证开字第 010392 号。 房屋建筑物以自建方式取得,建成于 2010 年。 房屋构筑物主要包括道路及货场铺砌、大门、围墙和绿化等,账面价值包含于房 屋建筑物中。 管道和沟槽包括雨排和下水管道等,账面价值包含于房屋建筑物中。建成于 2010 年 5 月。 以上房屋建(构)筑物位于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路东新区 D5 街区,坐落在开 中外国用(2007)第 12 号土地使用权上,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 地,取得日期为 2007 年 5 月 28 日,准用年限为 50 年。目前使用状况良好,可以满足 日常经营需要。 ②设备类 设备类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机器设备、车辆和电子设备。 机器设备共计 90 项,账面原值 3,461.24 万元,账面净值 1,292.16 万元,为票据印 刷设备,主要有印刷机、UV 干燥机、烤版机、纸边排废系统、叉车等,主分布在厂 区,单位价值量大。 车辆共计 4 项,账面原值 119.52 万元,账面净值 73.41 万元,主要为各类客车、 轿车等生产、办公用车辆,分布在车管处和各生产及辅助部门。 电子设备共计 52 项,账面原值 28.69 万元,账面净值 14.27 万元,为各类计算机、 空调、交换机、打印机、服务器等生产、办公用设备,分布在厂区内。通用设备的规 格种类多,而且某些相同名称的设备,因其规格型号不同,其价格差距较大。 企业设备由生产部门进行统一管理,定期进行维修,设备保养状态良好,使用状 态较佳。 4)无形资产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8008059 传真:010-68008059-803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2 号楼 3 门 904 室 18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5%股权 涉及的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包括被评估单位账面记录的 1 宗土地使用权、1 项其他无形资产和账外的 8 项实 用新型专利、4 项发明专利和 3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①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账面原值 1,211.74 万元,账面价值 977.47 万元。土地座落:北京市经 济技术开发区路东新区 D5 街区;2007 年 5 月 28 日取得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 证号为:开中外国用(2007)第 12 号;土地登记用途为:工业;土地使用权类型为: 出让;使用年限:50 年,终止日期为 2057 年 5 月 27 日;土地登记面积为:21,008.00 平方米;四至:东-经海四路;土地级别:工业Ⅶ-BDA 东。 ②其他无形资产 其他无形资产为企业外购的联奕网络教学管理软件 V6.0,账面原值 27.44 万元, 账面价值 26.98 万元,2016 年 11 月购入。 ③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 序 无形资 取得方 名称 发明人 专利权人 申请日 申请号 授权日 号 产类别 式 保险单证防 王卫国、刘 实用新 自主研 ZL2011202 1 伪条码制作 北京嘉华公司 2011.7.25 2012.02.22 宏、李翔 型 发 63769.4 装置 李令民、李 税务发票防 实用新 自主研 ZL2011202 2 奎涛、张见 北京嘉华公司 2011.7.25 2012.02.22 伪复卷芯轴 型 发 63788.7 强 刘宏、李翔、 射频识别智 李奎涛、张 实用新 自主研 ZL2012203 3 北京嘉华公司 2012.7.24 2013.01.9 能票证 见强、巨洪 型 发 59328.9 利 刘宏、李翔、 RFID 自 动 李奎涛、张 实用新 自主研 ZL2012203 4 北京嘉华公司 2012.7.24 2013.02.6 识别卡片 见强、王卫 型 发 59105.2 国 洗涤专用射 汤丽生;吕 实用新 自主研 ZL2013201 5 频识别硅胶 华林;王英 北京嘉华公司 2013.4.18 2013.09.11 型 发 96670.6 防伪标识 男 数字防伪印 任金豹;张 实用新 自主研 ZL2013202 6 刷纸路专用 见强;胡春 北京嘉华公司 2013.4.19 2013.09.11 型 发 00442.1 翻转装置 忠;张坤明 张广君、刘 防伪数字印 实用新 自主研 ZL2014204 7 成文、张见 北京嘉华公司 2014.8.1 2014.12.17 刷墨泵碳刷 型 发 31906.4 强 张广君、刘 信封机自动 实用新 自主研 ZL2014204 8 成文、张见 北京嘉华公司 2014.8.4 2014.12.10 清洁装置 型 发 34498.8 强 数字印刷品 刘宏、李翔、 配页自动检 发明专 自主研 ZL2012103 9 李奎涛、王 北京嘉华公司 2012.9.28 2015.05.20 验装置(发 利 发 68437.1 胜春 明) 数码防伪印 李奎涛、王 发明专 自主研 ZL2013103 10 北京嘉华公司 2013.7.18 2015.08.05 刷供墨自动 卫国 利 发 01965.X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8008059 传真:010-68008059-803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2 号楼 3 门 904 室 19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5%股权 涉及的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控制装置 (发明) 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 公司;郑州东港安全印刷 有限公司;成都东港安全 印刷有限公司;上海东港 安全印刷有限公司;北京 三联票据打 唐国奇、李 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 发明专 ZL2008100 11 自创 2008.6.26 2010.6.23 码机 令民 有限公司;北京东港安全 利 174141.9 印刷有限公司;广州东港 安全印刷有限公司;新疆 东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 青海东港安全印刷有限 公司 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 公司;郑州东港安全印刷 有限公司;成都东港安全 印刷有限公司;上海东港 安全印刷有限公司;北京 胡林忠、李 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 发明专 ZL2008100 12 一种打码器 自创 2008.6.27 2010.2.17 令民 有限公司;北京东港安全 利 16976.2 印刷有限公司;广州东港 安全印刷有限公司;新疆 东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 青海东港安全印刷有限 公司 ④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著作权人 著作 序 取得 登记机 登记日期/ 名称 (权利 使用人 权类 注册号 号 方式 关 发表日期 人) 别 计 算 中华人民 电子发票管 北京嘉华 北京嘉华 自主 1 机 软 共和国国 2014SR049344 2014.04.25 理平台软件 公司 公司 研发 件 家版权局 计 算 中华人民 电子发票应 北京嘉华 北京嘉华 自主 2 机 软 共和国国 2014SR049339 2014.04.25 用平台软件 公司 公司 研发 件 家版权局 电子发票前 计 算 中华人民 北京嘉华 北京嘉华 自主 3 置服务平台 机 软 共和国国 2014SR049337 2014.04.25 公司 公司 研发 软件 件 家版权局 上述专利和软件著作权,除专利中的三联票据打码机和一种打码器为北京嘉华公 司和其他公司共有,其他专利权人和著作权人均为北京嘉华公司,北京嘉华公司对上 述专利权和软件著作权拥有所有权。 5)递延所得税资产 账面价值 10.77 万元,为企业按照期末坏账准备余额,采用目前适用所得税率计 提的递延所得税。 (3)负债: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8008059 传真:010-68008059-803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2 号楼 3 门 904 室 20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5%股权 涉及的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负债主要包括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和其 他非流动负债。 1)应付账款账面余额 471.86 万元,为应付的原纸款、辅料款、设备款、货款等。 2)预收账款账面余额 191.54 万元,为预收的印刷劳务费、档案存储服务费等。 3)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余额 409.74 万元,为应付的工资和教育经费等。 4)应交税费账面余额 105.00 万元,为应交个人所得税、附加税和增值税。 5)其他应付款账面余额 10,401.23 万元,为应付基建款、内部往来货款和往来款、 职工的报销款和备用金等。 6)其他非流动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账面余额 180.00 万元,为结算的递延收益-科研经费,发生日期是 2014 年 12 月。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2.企业申报的账面记录或者未记录的无形资产情况 纳入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为被评估单位账面记录的 1 宗土地使用权、1 项其他无 形资产和账外的 8 项实用新型专利、4 项发明专利、3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3.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情况 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情况,除申报的无形资产-专利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以外未申 报其他表外资产。 4.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的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账面金额、评估值 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无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的结论。 四、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 估对象在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本报告所称“评估价值”,是指以企业评估基准日现有资产规模为基础,在企业持 续经营前提条件下,按照本报告所述程序和方法所确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五、 评估基准日 本评估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是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8008059 传真:010-68008059-803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2 号楼 3 门 904 室 21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5%股权 涉及的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基准日是根据经济行为文件,本着有利于保证评估结果有效地服务于评估目 的,评估基准日能较为准确地反映相关资产的最新状况,并尽可能地与相关经济行为 的实现日接近等原则由委托方确定。 六、 评估依据 本次评估是在遵守国家现有的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以及其它公允的评估依 据、计价标准、评估参考资料的前提下进行的。 (一) 经济行为依据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二) 法律、法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3次修订);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6.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 五次会议通过); 7.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8.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1991年); 9.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国资办发[1992]第36号); 10.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财政部14号令,2001年); 11.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2号 令,2005年);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8008059 传真:010-68008059-803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2 号楼 3 门 904 室 22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5%股权 涉及的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12. 国务院颁布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2003 年); 13. 《 关 于 加 强 企 业 国 有 资 产 评 估 管 理 工 作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国 资 委产 权 [2006]274号); 14. 《 关 于 企 业 国 有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审 核 工 作 有 关 事 项 的 通 知 》( 国 资 产 权 [2009]941号); 15. 《国务院办公厅转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 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文件及其配套文件(国办发[2001]102号);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 号);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2006年12月30日国务院第163 次常务会议通过); 18.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三) 资产评估准则依据 1.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财企[2004]20号); 2. 《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财企[2004]20号); 3. 《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中评协[2011]230号修订); 4.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中评协[2007]189号); 5.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评协[2011]230号修订); 6. 《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中评协[2007]189号); 7. 《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07]189号); 8. 《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07]189号); 9. 《资产评估准则 ——无形资产》(中评协[2008]217号); 10. 《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1]227号); 11.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中评协[2012]248号); 12.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1]230号修订); 13. 《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0]214号); 14. 《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会协[2003]18号); 15.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07]189号);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8008059 传真:010-68008059-803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2 号楼 3 门 904 室 23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5%股权 涉及的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16. 《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08]217号); 17. 《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评协[2009]211号); 18. 《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0]215号)。 (四) 权属依据 1. 房权证; 2. 土地使用权证书; 3. 机动车行驶证书、机动车登记证书; 4. 主要设备购置合同、发票及有关协议、合同等资料; 5. 专利证书; 6. 著作权(版权)证书; 7. 其他权属证明文件。 (五) 取价依据 1.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基础法评估申报表》、《收益预测评估申报表》; 2.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审计报告; 3.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记账凭证、发票等; 4.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会计报表等财务资料;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2016年); 6.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财务预算和未来经营期的盈利预测资料; 7.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主要产品产销合同、协议; 8. 同类上市公司财务指标及风险指标; 9. 近年来财政部发行的国债利率; 10. 评估基准日银行存贷款基准利率及外汇汇率; 11. 使用万得资讯采集的同类上市公司财务指标及风险指标等数据; 12. 房屋建筑物(含在建工程)相关工程预决算、工程施工合同等资料; 13. 房屋建筑物所在地建筑工程定额及费用定额、工程材料价格信息; 14. 房屋建筑物所在地有关政府收取的前期和其他费用标准; 15. 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建设前期和其他费用标准; 16. 土地所在地政府发布的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标准; 17. 《机电产品报价手册》(2016年);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8008059 传真:010-68008059-803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2 号楼 3 门 904 室 24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5%股权 涉及的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18. 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资料和技术标准资料及价格信息资料以及我公司收 集的有关询价资料和取价参数资料等。 (六) 其他参考依据 1. 《最新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机械工业出版社2012年版); 2.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 年第12号); 3. 《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2015); 4.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 5. 《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 6.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试行)》(城住字[1984]第678号); 7. 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6年)。 七、 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包括收益法、资产基础法、市场法三种基本评估方法,进行企业价 值评估,要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三种资产评估 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 收益法:收益法的应用要满足二个前提条件:一是被评估资产必须是能用货币衡 量其未来期望收益的单项或整体资产;二是资产所有者所承担的风险也必须是能用货 币衡量的;北京嘉华公司的资产及负债构成要素完整,经营情况正常,提供的服务产 品能够满足市场需求,未来收益可以预测,适于用收益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 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 值的评估思路。本次评估对审计后的各项资产和负债价值按照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 了评估。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参考企业、在市场上已有交易案例的企业、股东权益、 证券等权益性资产进行比较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市场法中常用的两种方 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经评估人员市场调查,与本次股权收购行为 类似的股权交易案列较少,难以获取足够量的案例样本,故本次评估不适宜用市场法。 本次评估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被评估资产在今后生产经营中仍维持其 原有用途并继续使用和获取收益。根据本评估项目的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的特点,综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8008059 传真:010-68008059-803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2 号楼 3 门 904 室 25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5%股权 涉及的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合考虑分析相关因素的影响,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北京嘉华公司于评估基 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一)收益法具体评估方法介绍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对应经济行为的实际状况以及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主要的评 估基本方法使用收益法。 1. 收益法简介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并折算成现值,借以确定被评估资 产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 采用收益法对资产进行评估所确定的资产价值,是指为获得该项资产以取得预期 收益的权利所支付的货币总额。资产的评估价值与资产的效用或有用程度密切相关, 资产的效用越大,获利能力越强,它的价值也就越大。 2. 应用收益现值法评估资产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是: (1)企业的资产评估范围产权明确; (2)企业的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 (3)企业获得未来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 (4)企业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 3. 基本评估思路 本次收益法评估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选取的现金流量口径为企业自由现金流, 通过对企业整体价值的评估来间接获得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本次评估以未来若干年度内的企业自由现金净流量作为依据,采用适当折现率折 现后加总计算得出企业整体营业性资产的价值,然后再加上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 价值减去有息债务得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4. 收益法的公式 E=V-D(公式一) V=P+ C 1 + C 2 + E (公式二) ’ 上式中: E: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V:企业整体价值; D:付息债务评估价值;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8008059 传真:010-68008059-803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2 号楼 3 门 904 室 26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5%股权 涉及的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P:经营性资产评估价值; C 1 :溢余资产评估价值; C 2 :非经营性资产评估价值; E ’:(未在现金流中考虑的)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价值。 其中,公式二中经营性资产评估价值 P 按如下公式求取: n Ri Rn1 P i 1 (1 r ) i r (1 r ) n (公式三) 式中:Ri-被评估企业未来第 i 年的预期收益(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 n-评估对象的未来预测期。 5. 收益法的主要参数 (1)预期收益的确定 本次将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企业预期收益的量化指标。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就是在支付了经营费用和所得税之后,向公司权利要求者支付 现金之前的全部现金流。其计算公式为: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利息费用×(1-税率 T)-资本性 支出-营运资金变动 (2)收益期的确定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期限通常是指企业未来获取收益的年限。为了合理预测企 业未来收益,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本次评估采用永续年期作为收益期。其中, 第一阶段为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此阶段根据被评估企业的经营 情况及经营计划,收益状况处于变化中;第二阶段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为永续经营,在 此阶段被评估企业将保持稳定的盈利水平。 (3)折现率的确定 折现率,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本次评估收益额口径为公司自由 净现金流量(FCFF),则折现率选取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率(WACC)。 WACC=E/(D+E)×Ke+D/(D+E)×(1-T)×Kd 其中:WACC: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率; Ke:权益资本成本率;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8008059 传真:010-68008059-803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2 号楼 3 门 904 室 27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5%股权 涉及的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Kd:债务资本成本率; D/E:被评估企业的债务价值与权益价值比率; T:企业所得税率。 权益资本成本率 Ke 的计算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 Ke=Rf+β×RPm+A 其中:Ke:权益资本成本率; Rf:无风险报酬率; β:企业风险系数; RPm:市场风险溢价; A:个别风险调整系数。 (4)付息债务评估价值的确定。 被评估单位截止评估基准日无有息负债。 (5)溢余资产及非经营性资产(负债)评估价值的确定 溢余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的,超过企业经营所需的多余资产,一般指 超额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等;非经营性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的,不 产生效益的资产。对该类资产单独进行评估。 (6)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价值的确定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单独评估确定其价值。 (二)资产基础法具体评估方法介绍 资产基础法,是以在评估基准日重新建造一个与评估对象相同的企业或独立获利 实体所需的投资额作为判断整体资产价值的依据,具体是指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 产的评估价值加总减去负债评估价值求得企业价值的方法。对各项资产的价值根据具 体资产选用适当的具体评估方法得出。 公式: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值-负债评估值 1. 流动资产评估 (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 其中: 现金,评估人员对现金进行盘点,确定其账实是否相符。人民币根据核实后的现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8008059 传真:010-68008059-803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2 号楼 3 门 904 室 28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5%股权 涉及的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金数额确定评估值。 银行存款,评估人员根据评估申报表,经与银行对账单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 对,并对银行存款进行函证或采用替代程序,确定其账实是否相符。人民币存款根据 核实后银行存款数额确定评估值。 (2)应收账款: 各种应收款项在进行函证或替代程序核实无误的基础上,根据每笔款项可能收回 的数额确定评估值。对于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都能收回的,按全部应收款额计算评估值; 对于可能收不回部分款项的,在难以确定收不回账款的数额时,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 场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 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参照账龄分析法,估计出这部分可能收不回的款项,作为风 险损失扣除后计算评估值;对于有确凿根据表明无法收回的,按零值计算;账面上的 “坏账准备”科目按零值计算。 (3)预付款项: 根据所能收回的相应货物形成资产或权利的价值确定评估值。对于能够收回相应 货物的或权利的,按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对于那些有确凿证据表明收不回相 应货物,也不能形成相应资产或权益的预付账款,其评估值为零。 (4)其他应收款: 各种其他应收款项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根据每笔款项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 值。对于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都能收回的,按全部应收款额计算评估值;对于可能收不 回部分款项的,在难以确定收不回账款的数额时,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场调查了解的 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 理现状等,参照账龄分析法,估计出这部分可能收不回的款项,作为风险损失扣除后 计算评估值;对于有确凿根据表明无法收回的,按零值计算;账面上的“坏账准备” 科目按零值计算。 (5)存货: 存货包括原材料、产成品(库存商品)和在产品(自制半成品)。 其中: 原材料,被评估单位原材料按计划成本核算,与实际成本差异计入材料成本差异, 由于材料均为近期购置,库存时间短,市场价格变化不大,其实际成本基本反映评估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8008059 传真:010-68008059-803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2 号楼 3 门 904 室 29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5%股权 涉及的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基准日的市场价值,故将材料成本差异按比例分摊到各材料中,以调整后的实际成本 确定其评估值,材料成本差异评估为0。 产成品(库存商品),对于打样用的产品,无法进行销售,本次评估值为零。对于 对外销售的产成品,本次评估以市场法进行评估,市场法是以其完全成本为基础,根 据其产品销售市场情况的好坏决定是否加上适当的利润,或是要低于成本,确定评估 值。对于十分畅销的产品,根据其出厂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和全部税金确定评估值; 对于正常销售的产品,根据其出厂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适当数额的税 后净利润确定评估值;对于勉强能销售出去的产品,根据其出厂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 用、全部税金和税后净利润确定评估值;对于滞销、积压、降价销售产品,根据其可 变现净值确定评估值。 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对完工程度较高的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折算为产成品 的约当量,采用产成品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对于完工程度较低的在产品、自制半成品, 由于工料费用投入时间较短,价值变化不大,按核实后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6)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是指除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流 动资产以外的流动资产。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后还享有的资产和权力价值作为评 估值。 2.非流动资产的评估 (1)长期股权投资: 1)基本情况介绍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截止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 范围的长期股权投资共计2家,一家控股子公司,一家全资子公司。该全资子公司下 设一级全资子公司和二级全资子公司。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8008059 传真:010-68008059-803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2 号楼 3 门 904 室 30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5%股权 涉及的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各级子公司名称和评估方法如下表所示: 序 持股 被投资单位名称 评估方法 子公司级别 号 比例 北京嘉华公司一级子 1 北京瑞宏科技有限公司 90% 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 公司 北京瑞云嘉华投资管理有限 北京嘉华公司一级子 2 100% 资产基础法 公司 公司 北京瑞云嘉华安全技术有限 北京嘉华公司二级子 3 100% 资产基础法 公司 公司 北京嘉华公司三级子 4 北京瑞云档案管理有限公司 100% 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 公司 北京嘉华公司下设北京瑞宏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瑞云嘉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 京瑞云嘉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设北京瑞云嘉华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瑞云嘉华安 全技术有限公司下设北京瑞云档案管理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①北京瑞宏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北京瑞宏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397824461U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开发区经海四路 139 号 1 幢 401 室 法定代表人:刘宏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实收资本:2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4 年 6 月 10 日 营业期限:2014 年 06 月 10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生产专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软件、互联网、显卡、智能卡电子设备 及产品、办公自动化设备及产品、电子元器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8008059 传真:010-68008059-803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2 号楼 3 门 904 室 31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5%股权 涉及的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批发、佣金代理业务及进出口业务(拍卖、 涉及专项规定的管理商品除外);科技信息咨询服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设计、制 作、代理、发布广告;批发经国家密码管理局审批并通过指定检测机构产品质量检测 的商用密码产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 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止评估基准日,北京瑞宏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率 1 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800.00 90.00 2 浪潮软件集团有限公司 200.00 10.00 合计 2,000.00 100.00 自评估基准日至本评估报告出具日,北京瑞宏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股本结构无变 化。 近年资产、财务状况: 资产负债及财务状况简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072.14 1,445.29 893.48 负债总额 150.38 168.48 304.60 净资产 1,921.76 1,276.81 588.88 项目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总收入 122.50 160.09 1,146.79 营业总成本 0.00 0.00 156.31 营业利润 -78.39 -645.92 -694.00 利润总额 -78.39 -645.56 -691.31 净利润 -78.24 -644.95 -687.93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审计机构名称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普通合伙) 瑞华审字 审计报告号 瑞华审字[2017]01280033 号 [2015]01280024 号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标准无保留意见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8008059 传真:010-68008059-803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2 号楼 3 门 904 室 32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5%股权 涉及的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②北京瑞云嘉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北京瑞云嘉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0302018588129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住 所:北京市北京经济开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 139 号 1 幢 501 室 法定代表人:刘宏 注 册 资 本:2000 万元 成 立 日 期:2015 年 02 月 29 日 营 业 期 限:2015 年 02 月 29 日至 2065 年 02 月 28 日 经 营 范 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 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仓储服务、包装服务; 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营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评估基准日,北京瑞云嘉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率 1 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00 100% 合 计 2000 100% 自评估基准日至本评估报告出具日,北京瑞云嘉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股本 结构无变化。 近年资产、财务状况: 资产负债及财务状况简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001.02 2,000.76 负债总额 2.10 2.10 净资产 1,998.92 1,998.66 项目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0.00 0.00 营业成本 0.00 0.00 营业利润 -1.08 -0.26 利润总额 -1.08 -0.26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8008059 传真:010-68008059-803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2 号楼 3 门 904 室 33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5%股权 涉及的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净利润 -1.08 -0.26 审计机构名称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号 瑞华审字【2017】01280077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③北京瑞云嘉华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北京瑞云嘉华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号:110302018794131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 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 139 号 1 幢 505 室 法定代表人:刘宏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实收资本:2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5 年 3 月 23 日 营业期限:2015 年 3 月 23 日至 2065 年 3 月 22 日 经营范围:文档系统的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销售;信息系统集 成;档案管理;电子设备的维修、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北京瑞云嘉华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 下: 金额单位:人名币万元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持股比例% 北京瑞云嘉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0 2000 100 自评估基准日至本评估报告出具日,北京瑞云嘉华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股本结构无变化。 被评估单位近几年资产及经营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003.09 2,002.97 负债总额 4.10 4.10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8008059 传真:010-68008059-803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2 号楼 3 门 904 室 34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5%股权 涉及的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净资产 1,998.99 1,998.87 项目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0.00 0.00 营业成本 0.00 0.00 营业利润 -1.01 -0.13 利润总额 -1.01 -0.13 净利润 -1.01 -0.13 审计机构名称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号 瑞华审字【2017】01280077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④北京瑞云档案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北京瑞云档案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34422522XX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 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 139 号 1 幢 508 法定代表人:刘宏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实收资本:2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5 年 5 月 12 日 营业期限:2015 年 5 月 12 日至 2065 年 5 月 11 日 经营范围:档案管理服务(不含涉密档案);档案数字化加工管理系统软件的开 发、销售;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 值在 1.5 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 心除外);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 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 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服务;档案箱、档案盒、档案架、档案加工用品的销售和租 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截止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北京瑞云档案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8008059 传真:010-68008059-803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2 号楼 3 门 904 室 35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5%股权 涉及的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金额单位:人名币万元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持股比例% 北京瑞云嘉华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2000 2000 100 自评估基准日至本评估报告出具日,北京瑞云档案管理有限公司股东、股本结构 无变化。 被评估单位近几年资产及经营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862.60 2,807.47 负债总额 69.84 877.43 净资产 1,792.76 1,930.04 项目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247.39 4,021.50 营业成本 113.17 2,405.16 营业利润 -207.71 134.90 利润总额 -207.71 137.79 净利润 -207.24 137.27 审计机构名称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号 瑞华审字【2017】01280064 号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2)评估过程 根据长期投资评估明细表,评估人员查阅了被投资单位章程、协议,经营范围和 经营情况、投资日期、原始投资额和股权比例等书面资料。根据项目整体方案选取合 适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对被投资企业进行评估。 3)评估方法 对于北京瑞宏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瑞云档案管理有限公司,分别采用收益法和资 产基础法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整体评估,经综合分析后,最终选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 再按其母公司占被投资企业权益比例计算其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对于北京瑞云嘉华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瑞云嘉华安全技术有限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对被投资企业 进行整体评估,再按其母公司占被投资企业权益比例计算其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8008059 传真:010-68008059-803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2 号楼 3 门 904 室 36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5%股权 涉及的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2)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 性房地产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 租的建筑物。 本次投资性房地产为与其他房屋建筑物为一个整体,企业虽然列入投资性房地产 科目,但是并不符合单独出售这一特征,因此不是实际意义上的投资性房地产,故本 次不单独评估,在房屋建筑物中进行评估,按照评估单价(不含土地价值)乘以面积 作为评估值。 (3)房屋建(构)筑物: 主要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1)房屋建筑物重置成本的确定 重置成本=建安综合造价(不含税价)+前期费用及其他费用(不含税价)+资 金成本 对于大型、价值高、重要的建(构)筑物,根据各地执行的定额标准和有关取费 文件,分别计算土建工程费用和各安装工程费用,并计算出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不 含税)。 对于价值量小、结构简单的建(构)筑物采用单方造价法确定其建安综合造价(不 含税)。 根据行业标准和地方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确定前期及其他费用(不含税)。 根据基准日贷款利率和该类别建筑物的正常建设工期,确定资金成本,最后计算 出重置成本。 依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自2016 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 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所以本次评估房屋 建筑物的评估值不含增值税。 2)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对于房屋建(构)筑物,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通过对其进行现场勘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8008059 传真:010-68008059-803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2 号楼 3 门 904 室 37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5%股权 涉及的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查,对结构、装饰、附属设备等各部分的实际使用状况作出判断,综合确定其剩余可 使用年限。 综合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4)固定资产-设备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按照持续使用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设备特点和收 集资料的情况,对机器设备资产主要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计算公式为: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1)对重置成本的确定 对于需要安装的设备,重置全价一般包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工程费、 建设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和资金成本等;对于不需要安装的设备,重置全价一般包括: 设备购置价和运杂费。 北京嘉华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可以抵扣。 需要安装的设备重置全价=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用+资 金成本—可抵扣增值税 不需要安装的设备重置全价=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可抵扣增值税 运输设备重置全价=车辆购置价+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可抵扣增值税 电子设备由销售公司或生产厂家负责送货,不需安装,不含税购置价即为设备的 重置成本。 ①购置价 对于国产设备购置价,主要通过向生产厂家或贸易公司询价、参照《机电产品报 价手册》,以及参考近期同类设备的合同价格确定。对少数未能查询到购置价的设备, 采用价格指数法进行评估。 对于进口设备购置价,评估人员核对进口设备的采购合同,了解进口设备账面购 置价格包含的内容。对进口设备进行市场调查,并向设备生产厂家或设备代理商询价 确定进口设备的FOB价(离岸价)或CIF价(到岸价)。 对于进口设备购置价,主要通过对有关设备引进合同及进口报关单进行核对,核 实设备的FOB或CIF价,以市场现行或最近期进口同类设备的FOB或CIF价作为该设备 现行购置价。在设备现行购置价的基础上,考虑该类设备的海外运输保险费、关税、 进口环节增值税、银行手续费、外贸手续费、商检费等。对于无法询价的进口设备主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8008059 传真:010-68008059-803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2 号楼 3 门 904 室 38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5%股权 涉及的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要采用价格指数法确定其设备购置价。 ②运杂费 以设备购置价为基础,考虑生产厂家与设备所在地的距离、设备重量及外形尺寸 等因素,按不同运杂费率计取。 ③安装调试费 根据设备的特点、重量、安装难易程度,以购置价为基础,按不同安装费率计取。 对小型、无需安装的设备,不考虑安装调试费。 ④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包括管理费、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评估费、设计费、工程监理费等,依据 该设备所在地建设工程其他费用标准,结合本身设备特点进行计算,计算基础为设备 购置价、运杂费及安装调试费之和。 ⑤资金成本 根据建设项目的合理建设工期,按评估基准日适用的贷款利率,资金成本按建设 期内均匀性投入计取。 资金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其他费用)×贷款利率×建设 工期×1/2 2)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①对大型、关键设备,采用勘察成新率和理论成新率按权重确定: 综合成新率=勘察成新率×60%+理论成新率×40% A勘察成新率 勘察成新率的确定主要以企业设备实际状况为主,根据设备的技术状态、工作环 境、维护保养情况,依据现场实际勘察情况对设备分部位进行逐项打分,确定勘察成 新率。 B理论成新率 理论成新率根据设备的经济寿命年限(或尚可使用年限)和已使用的年限确定。 理论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的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对于已使用年限超过经济寿命年限的设备,使用如下计算公式: 理论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②根据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机动车强制报废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8008059 传真:010-68008059-803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2 号楼 3 门 904 室 39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5%股权 涉及的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标准规定》,按照车辆已使用年限和已行驶里程分别计算理论成新率,依据孰低原则 确定理论成新率;根据现场勘察情况,确定车辆的现场勘察成新率。然后根据理论成 新率和现场勘察成新率的不同的权重计算得出综合成新率。 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新率=勘察成新率×60.00%+理论成新率×40.00% 理论成新率:根据委估车辆的经济使用年限和已使用年限计算。 使用年限成新率=(1-已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100% 行驶里程成新率=(1-已行驶里程/规定行驶里程)×100% 勘察成新率:由评估人员根据现场勘察车辆的外观、结构是否有损坏,主发动机 工作是否正常,电路是否通畅,制动性能是否可靠,是否达到尾气排放标准等,综合 分析确定。 ③对于价值量低、结构轻巧、简单、使用情况正常的设备,主要根据使用时间, 结合维修保养情况,以使用年限法确定成新率。 3)评估值的确定 机器设备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5)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委估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本次评估根据委估土地的现状及搜集资料的情况, 对土地使用权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 ①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利用城镇基准地价和基准地价修正系数等评估成果,按照 替代原则,就委估宗地的区域条件和个别条件等与其所处区域的平均条件相比较,并 对照修正系数表选取相应的修正系数对基准地价进行修正,进而求取委估宗地在评估 基准日价值的方法。计算公式为: 待估宗地地价=(适用的基准地价+土地开发程度修正值)×用途修正系数×期 日修正系数×年期修正系数×容积率修正系数×因素修正系数×土地使用权面积 ②市场法 在求取一宗估价对象的价格时,根据替代原则,将估价对象与较近时期内已经发 生了交易的类似土地实例加以比较对照,并依据后者已知的价格,参照该土地的交易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8008059 传真:010-68008059-803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2 号楼 3 门 904 室 40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5%股权 涉及的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情况、期日、区域以及个别因素等差别,修正得出估价对象在估价期日地价的一种方 法。 市场比较法的基本公式为: V=VB×A×B×C×D×E V——估价对象的价格 VB——比较实例价格 A——估价对象情况指数/比较实例宗地情况指数 =正常情况指数/比较实例宗地情况指数 B——估价对象估价期日地价指数/比较实例交易日期地价指数 C——估价对象年期条件指数/比较实例年期条件指数 D——估价对象区域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区域因素条件指数 E——估价对象个别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个别因素条件指数 2)其他无形资产: 其他无形资产包括企业外购的计算机软件等无形资产及企业拥有的自主开发的 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无形资产。 ①对于外购的无形资产,通过网上调查和了解部分销售机构相关报价后,确定其 重置价。对于部分已经不再销售,或者无法查询到销售价格的软件,以替代软件确定 其销售价格并考虑适当升级费用后确定其重置价。评估人员在确定相关软件的重置价 后,综合考虑相关贬值因素最终确定其评估值。 公式如下: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1-贬值率) 贬值率因素基于市场其他同类产品替代性、产品可升级性、软件使用行业的包容 性等、使用年限等因素考虑。 ②对于企业自行开发的专利和软件著作权,考虑专利和软件著作权与被评估单位 主营业务收入相关,而且其未来年度主营业务的收入及利润均可以合理预测,故本次 评估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评估方法为: n Ri P K i 1 1 r i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8008059 传真:010-68008059-803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2 号楼 3 门 904 室 41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5%股权 涉及的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式中:P——待估技术的评估价值; Ri——预测第t年对应产品净利润; K——利润分成率; n——被评估对象的未来收益期; i——折现期; r——折现率。 其中: 利润分成率计算公式如下: K=l+(h-l)×q 式中:K--待估技术分成率; l--分成率的取值下限; h--分成率的取值上限; q--分成率的调整系数。 (6)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是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在纳税影响会计法下产生的递延税款。 递延所得税资产是未来预计可以用来抵税的资产,是根据所得税准则确认的可抵扣暂 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资产。在核查账簿,原始凭证的基础上,以评估基准日后的被 评估单位还享有的资产和权利价值作为评估值。 3.负债评估 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其中: 流动负债包括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 非流动负债为其他非流动负债。 各类负债在查阅核实的基础上,根据评估目的实现后的被评估企业实际需要承担 的负债项目及金额确定评估值。对于负债中并非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按零值计 算。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本次评估自接受评估项目委托起至出具评估报告的主要评估工作过程如下: (一) 接受委托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8008059 传真:010-68008059-803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2 号楼 3 门 904 室 42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5%股权 涉及的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经与委托方洽谈沟通,了解委估资产基本情况,明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与评估 范围、评估基准日等评估业务基本事项,经综合分析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和评价业 务风险,确定接受委托,签订业务约定书。针对具体情况,确定评估价值类型,了解 可能会影响评估业务和评估结论的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拟定评估工作计划,组织评 估工作团队。 (二) 资产核实工作 指导被评估单位清查资产、准备评估资料,以此为基础,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 行核实,对其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收集获取的评估资料进行审阅、核查、 验证。 (三) 评定估算工作 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结 合所掌握的评估资料,开展市场调研,收集相关市场信息,确定取价依据,进行评定 估算。 (四) 评估汇总、提交评估报告 对评估结果进行汇总、复核、分析、判断、完善,形成评估结论。撰写评估报 告,经内部审核,在与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就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必要沟通后,出 具正式评估报告。 九、 评估假设 本评估报告及评估结论的成立,依赖于以下评估假设: (一) 一般假设 1. 交易假设: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 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 公开市场假设:假定待评估资产在公开市场中进行交易,从而实现其市场价值。 资产的市场价值受市场机制的制约并由市场行情决定,而不是由个别交易决定。这里 的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是一个有自愿的买者和卖者的竞争性市 场,在这个市场上,买者和卖者的地位是平等的,彼此都有获得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 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而非强制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 进行的。 3. 企业持续经营假设:是将企业整体资产作为评估对象而作出的评估假定。即企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8008059 传真:010-68008059-803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2 号楼 3 门 904 室 43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5%股权 涉及的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业作为经营主体,在所处的外部环境下,按照经营目标,持续经营下去。企业经营者 负责并有能力担当责任;企业合法经营,并能够获取适当利润,以维持持续经营能力。 (二) 特殊假设 1.本次评估假设评估基准日外部经济环境不变,国家现行的宏观经济不发生重大 变化; 2.企业所在地区以及经济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政治、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3.企业具有对其资产完全占有和支配的权利,并在经营范围、方式和决策程序上 与现时大方向保持一致; 4.有关金融信贷利率、赋税基准及税率、外汇汇率及市场行情在正常或政府既定 的范围内变化; 5.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不利影 响; 6.企业未来的经营管理班子尽职,并继续保持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企业核心管 理人员、研发人员、销售人员队伍稳定,企业在未来经营中能够保持现有的管理水平、 技术优势及稳步扩展的市场占有率; 7.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取得及利用方式与评估基准日保持一致而不发生变化; 8.评估只基于基准日现有的经营能力,不考虑未来可能由于管理层、经营策略和 追加投资等情况导致的经营能力扩大,也不考虑后续可能会发生的生产经营变化; 9.企业的资产及业务不存在法律纠纷和障碍,资产产权清晰; 10.本次评估的各项资产均以评估基准日的实际存量为前提,有关资产的现行市 价以评估基准日的国内有效价格为依据; 11.北京嘉华公司于于 2016 年 12 月 22 日取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 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证书编号为 GR201611004866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为三年,享受 15%的所得税税率优惠,本次评估假 设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到期后,企业可以重新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即在永续年度均 享受 15%的所得税税率优惠; 12.根据税法相关规定,北京嘉华公司属于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在 应纳税所得额中加计扣除,本次评估假设永续年度均享受研发费用在应纳税所得额中 加计扣除优惠;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8008059 传真:010-68008059-803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2 号楼 3 门 904 室 44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5%股权 涉及的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13.被评估单位从事的商业票据印刷业务有特定的资质要求,除需具备普通的印 刷经营许可证外,还有其他特别的资质要求。而这些资质由相关审批机关授予后,需 进行年检或每隔一定的期限进行复评,假设未来能够通过年检或复评,即取得资质。 本评估结论是以上述评估假设为前提得出的,在上述评估假设变化时,本评估结 论无效。 十、 评估结论 1. 收益法评估初步结果 经收益法评估,北京嘉华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 6,184.64 万元,评估值 21,717.63 万元,增值额 15,532.99 万元,增值率 251.15%。 2. 资产基础法评估初步结果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北京嘉华公司总资产账面值 17,944.02 万元,评估值 31,275.81 万元,增值额 13,331.79 万元,增值率 74.30%;负债账面值 11,579.38 万元,评估值 11,606.38 万元,减值额 153.00 万元,减值率 1.30%;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 6,184.64 万 元,评估值 19,669.43 万元,增值额 13,484.79 万元,增值率 218.04%。资产基础法评 估结果详见评估明细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资产基础法)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3,416.08 3,599.68 183.60 5.37 2. 非流动资产 14,527.94 27,676.13 13,148.19 90.50 3.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3,637.17 10,708.73 7,071.56 194.42 4. 投资性房地产 3,956.74 4,737.72 780.98 19.74 5. 固定资产 5,918.81 8,222.66 2,303.85 38.92 6. 无形资产 1,004.45 3,996.25 2,991.80 297.85 7.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77 10.77 8. 资产总计 17,944.02 31,275.81 13,331.79 74.30 9. 流动负债 11,579.38 11,579.38 10. 非流动负债 180.00 27.00 -153.00 -85.00 11. 负债合计 11,759.38 11,606.38 -153.00 -1.30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8008059 传真:010-68008059-803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2 号楼 3 门 904 室 45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5%股权 涉及的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12.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6,184.64 19,669.43 13,484.79 218.04 3. 评估结果分析 本项目收益法评估初步结果比资产基础法评估初步结果多 2,048.20 万元,差异比 率为 10.41%,两种评估方法结果差异的原因主要是: 资产基础法评估是以资产的成本重置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投入(购建成本) 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这种购建成本通常将随着国民经济的变化而变化;收益法评 估是以资产的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的产出能力(获利能力)的大小,是 企业整体资产预期获利能力的量化与现值化,强调的是企业的整体预期盈利能力。在 如此两种不同价值标准前提下评估结果会产生一定的差异。 资产基础法为从资产重置的角度评价资产的公平市场价值,仅能反映企业资产的 自身价值,而不能全面、合理的体现各项资产综合的获利能力及企业的成长性,并且 也无法涵盖诸如在执行合同、客户资源、商誉、人力资源等无形资产的价值。 收益法是采用预期收益折现的途径来评估企业价值,不仅考虑了企业以会计原则 计量的资产,同时也考虑了在资产负债表中无法反映的企业实际拥有或控制的资源, 如在执行合同、客户资源、销售网络、潜在项目、企业资质、人力资源、专利、著作 权、产品研发能力等,而该等资源对企业的贡献均体现在企业的净现金流中,所以, 收益法的评估结论能更好体现企业整体的成长性和盈利能力。 我们认为资产的价值通常不是基于重新购建该等资产所花费的成本而是基于市 场参与者对未来收益的预期。评估师经过对被评估单位财务状况的调查及经营状况分 析,结合本次资产评估对象、评估目的,适用的价值类型,经过比较分析,认为收益 法的评估结论能更全面、合理地反映企业的内含价值,故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评估结 果作为本次评估的最终评估结论。 4. 最终评估结论 经上述分析,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得出北京嘉华公司股东全 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 21,717.63 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亿壹仟柒佰壹拾柒万 陆仟叁佰元整)。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8008059 传真:010-68008059-803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2 号楼 3 门 904 室 46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5%股权 涉及的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由北京嘉华公司、公司管理层和其他人员提供的与评估相关的所有资料,是编制 本报告的基础,北京嘉华公司应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全面性负责。对北 京嘉华公司存在的可能影响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在委托时未作特殊说明或在评估现 场勘查中未予明示并提供相关资料,而评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一般不能获知的情况下, 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以下为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 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 1. 控制权和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本次评估由于无法获取足够丰富的相关市场交易统计资料,缺乏具有或者缺乏控 制权以及流动性可能产生的溢价或者折价对评估对象价值影响程度的分析判断依据, 本次评估结论未考虑具有或者缺乏控制权以及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2. 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的情况 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均无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 3. 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资产评估行业规范规定,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 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确认或发表意见超出资产评估师执业 范围。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委托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提供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等资料, 并对所提供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根据《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评估人员对北京嘉华公 司评估范围内的产权进行了适当的关注。 截止本评估报告出具日,尚未发现北京嘉华公司存在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瑕疵的 情形。 4. 评估程序受到限制的情形 纳入评估范围的地下管线、沟槽等隐蔽工程,考虑到工程的特殊性及复杂性,评 估人员主要通过核对图纸、施工合同、预决算书、检测报告、维修记录、运行记录等 进行现场核实。 除以上事项外,本次评估未有其他评估程序受到限制的情形。 5. 评估资料不完整的情形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8008059 传真:010-68008059-803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2 号楼 3 门 904 室 47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5%股权 涉及的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截止本评估报告出具日,无评估资料不完整的情形。 6. 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 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资料,尚未发现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存在法律、经济等未 决事项。 7. 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关系 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资料,尚未发现被评估单位存在担保和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 等事项;被评估单位的房产对外出租情况如下: 租用面积 出租方 承租方 租期 (平方米) 北京瑞云嘉华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50 2015/3/23-2061/3/22 北京瑞云嘉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 2015/1/29-2061/1/28 北京东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 5000 2015/1/1-2017/12/31 北京嘉华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900 2015/10/1-2020/10/1 北京瑞云嘉华档案管理有限公司 8600 2016/1/1-2016/12/31 北京瑞宏科技公司 1240 8. 企业申报的账外资产情况 (1)北京嘉华公司 企业申报的帐外资产为 8 项实用新型专利、4 项发明专利和 3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 权。其中:三联票据打码机和一种打码器两项发明专利为东港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 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成都东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上海东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北 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东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广州东港安全印刷 有限公司、新疆东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青海东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共有,是共有人 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共有方均为委托方系统内单位,在各自生产经营 领域内使用。因此,本次评估的是该两种发明专利的共有所有权和使用权,且仅以被 评估单位票据产品系列收益为基础对该等专利技术估值,不涉及其它共有方对该等专 利技术的共有所有权和使用权。除上述两种发明专利外,其它专利均为独占所有权和 使用权。 (2)北京瑞宏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评估企业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包括软件著作权、专利和专有技术、注册商 标,共 21 项。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8008059 传真:010-68008059-803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2 号楼 3 门 904 室 48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5%股权 涉及的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注册商标为瑞宏、汉字形式、第 42 类。 以上无形资产均为北京瑞宏科技有限公司自主研发取得,北京瑞宏科技有限公司 拥有所有权。 (3)北京瑞云档案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瑞云档案管理有限公司申报的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为 3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 权和 3 项实用新型专利。其专利权人和著作权人均为北京瑞云档案管理有限公司。 9. 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日之间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事项 自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出具日,不存在其他影响评估前提和评估结论而需要对 评估结论进行调整的重大事项。 10. 本次资产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情形 本次资产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未发现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情 形。 11. 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 本次评估未考虑评估增减值而产生的相关税费。对评估对象所涉及到的所 有税费,在评估目的实现时,应由税务机关根据国家税法的规定据实征收,并由税法 规定的纳税人承担,具体税额在本次评估报告中未作调整。在评估目的实现时,所有 税费应以主管税务部门核定数字为准,主管税务部门核定金额与账面记载不符时,应 据之调整评估结论。 (2) 被评估单位的部分设备为 2008 年以前购置,账面值含增值税,本次评估设 备均不包含增值税;企业房屋建筑物中账面值含增值税,根据财税〔2016〕36 号文件 规定,房屋中增值税可以抵扣,本次房屋评估值按不含增值税考虑。 (3) 在执行本评估项目过程中,我们对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提供的评估对象法 律权属资料和资料来源进行了必要的查验,但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我们不发表意见, 也不作确认和保证。本报告所依据的权属资料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委托方和 相关当事方负责。 (4) 针对本次评估目的,东港股份有限公司已委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北京嘉华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会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瑞华审 字【2017】01280064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次评估是在审计后且企业申报的资 产与负债的基础上进行的。以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申报评估的资产为限,评估机构和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8008059 传真:010-68008059-803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2 号楼 3 门 904 室 49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5%股权 涉及的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签字的资产评估师对委托方所定评估范围以外的资产不承担发表意见的责任。 (5) 评估结论系根据上述原则、依据、前提、方法、程序得出的,只有在上述 原则、依据、前提存在的条件下成立;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 格的保证。 (6) 上述评估结论是本评估机构出具的,受本机构评估人员的执业水平和能力 的影响。 (7) 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评估测算中所依据的,部分是现行的政策条款,部 分是评估时常用的行业惯例、统计参数或通用参数。当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 评估人员将不承担由于前提条件变化而导致与本次评估结果不同的责任。 (8) 本次评估结果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在假设委估企业持续经 营的前提下,根据公开市场的原则确定现行公允市价,没有考虑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 加或减少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 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经 营及产权主体变动的原则等其它情况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注意以上特别事项可能对评估结论和交易定价所产生的影响。 十二、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1.本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2.评估报告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需评估机构 审阅相关内容,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3.本评估报告需经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后,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 4.本评估报告所揭示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2016年12月31 日起至2017年12月30日止。 十三、 评估报告日 评估报告日为评估专业意见形成日,本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报告日为2017年4月21 日。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8008059 传真:010-68008059-803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2 号楼 3 门 904 室 50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5%股权 涉及的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此页无正文) 十四、 签字盖章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师: 资产评估师: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8008059 传真:010-68008059-803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2 号楼 3 门 904 室 51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5%股权 涉及的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附件 一、 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文件复印件 二、 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 评估基准日被评估企业审计报告复印件 四、 各级子公司营业执照及基准日会计报表复印件 五、 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复印件 六、 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承诺函 七、 资产评估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八、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九、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 十、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十一、 签字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十二、 本次评估项目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复印件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10-68008059 传真:010-68008059-803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2 号楼 3 门 904 室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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