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利息计算兼具法律性和政策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简称“纪要”第九条的规定“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利息的计算基数应以原借款合同本金为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不良。
2、济南天桥财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6年04月15日,法定代表人陈显河,注册资本100,0000元,地址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堤口路53号705室公司经营状况济南天桥财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处于开业状态建议重点关注。
3、济南天桥财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20160415在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堤口路53号705室济南天桥财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05MA3C95P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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