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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仝岩:关于碳交易市场建设的几点建议
⊙全国碳市场启动后碳金融将成焦点
⊙联合国官员警告:气候变化引发灾害无国家可幸免
⊙中国在国际贸易"碳泄漏"中遭受环境剥削
⊙中国启动全国碳市场 —— 有市场无交易
⊙各国环境教育与我国环境教育法案
仝岩:关于碳交易市场建设的几点建议
注:本文形成于2017年6月
1.应尽早出台碳排放权的财税和会计政策:
试点碳市场已近运行四年,各地对碳排放权交易的财税和会计政策不统一,甚至相关部门不清楚如何对碳排放权的税收和会计进行处置。各参与企业和机构根据自身的性质和类似品种的财税进行处置,存在一定的税务和会计风险。因此有必要尽快推动出台相关财税和会计政策。
碳市场是通过交易完成碳排放权定价的市场机制,提高交易效率和降低交易中间成本尤为重要,因此,财税政策应鼓励交易和降低交易税费,对于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企业可以减免流转税等中间税费,可以类似股票交易,仅征收印花税。此举有助于提升交易效率和降低交易成本,交易的开展将促进碳市场的信息透明和价格发现,有助于碳市场的健康运行。
于碳排放权的会计处理应尽早明确,会计处理原则上应有助于提升碳排放权的商品和金融属性。
2.应明确CCER在碳市场中的重要地位
CCER由于历史原因出现产量过剩、机制缺陷以及市场混乱等问题,但是这些问题不应该成为压倒CCER的稻草。作为强制减排机制的有效补充,CCER可以最大化调动社会资本和资源实现减排,并且有助于推动低碳技术的进步,因此应当明确CCER的重要地位和国家对CCER机制的长期规划。
作为利用市场机制调节投资回报的典范,CCER能给先进技术(低碳技术)项目提供额外现金回报,提升资本市场和投资人对此类项目的收益预期从而吸引资本是CCER机制的核心功能。正如可再生能源电力的长期电价补帖提升了此类项目的内部收益率,从而推动了中国风电、光伏项目的大发展一样,CCER机制应该取代或者部分取代过去的非市场化的价格补贴,转而利用碳交易的市场化机制引导资本市场发现价格。对CCER的价格发现应该与电力市场化相结合,如果能够建立长期(3-7年)的远期价格曲线或者与电力交易类似能通过长期协议锁定未来3-7年的交易价格,将有助于投资人评估可再生电力的投资回报并做出相应决策。因此,我们建议,首先应确立CCER机制在推动先进技术具有合理投资回报中应有的占比并评估维持占比的CCER价格,以此作为价格基准驱动CCER机制的合理政策设计。
CCER机制在国家碳市场中的意义应该高于强制减排机制,它应该在中国资本走出去的战略中扮演重要角色,比如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中为了驱动资本在一带一路中的投资(主要是低碳能源和基础设施建设),CCER作为投资回报的调节工具有助于提供此类投资的吸引力。也就是说,CCER的未来政策应该导向那些在国家碳市场之外的对外投资项目,助力中国资本和技术的输出,此举还有助于提升中国碳市场和中国资本的国际形象。因此,我们建议,可以在上海碳市场进行这种实验,将一带一路上的可再生能源投资项目的CCER纳入上海碳市场的履约。注:虽然此举与CDM机制类似,并且不利于共同但有区别原则的遵循,但是碳市场机制的本质实际正是利用了发展差距形成的减排成本差异,只要这个差异足够大,这个机制就应该被利用。
3.顶层设计应重视引导市场的长期投资
正如可再生能源的电价补贴引导市场进行大规模的风电、光伏长期投资一样,碳排放权作为能源的衍生产品,这个市场的顶层设计应该能够像电价补贴一样引导市场的长期投资。不同的是,碳价将由市场形成,电价补贴是政府设定的长期固定价格。
国家应该给予碳市场明确和长期的功能定位,比如碳市场在未来5年或10年的减排目标。从这个目标出发设计市场机制和进行预期引导。试点碳市场的投机氛围浓重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每个年度配额政策均不同,并且下一年度的政策不可预期,这种情况加剧了投资机构在碳市场中赌博和赚一票就跑的意识,也是机构规避风险的方式。如果能在国家碳市场建设初期明确长期的目标,将可能把投机客转化为投资者,形成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
长期目标的明确还包括市场调节机制。市场调节机制也应该是一个明确的长期的稳定的机制,而不是仅仅是政府不满意于现在的市场价格对供需的临时调整。市场调节机制追求的目标和原则不应该是对价格的控制,而是对市场长期供需平衡的调节和管理。
长期目标的明确还应体现在交易市场和交易产品的设计上。现货交易仅能反应市场的现时价格,允许碳的远期产品或期货产品上市有助于利用金融工具向市场释放预期。远期价格曲线是市场预期明确的信号,没有什么政策比形成有效的价格更有效了。(来源:碳道 作者:仝岩)
全国碳市场启动后碳金融将成焦点
国家有关部门文件和规划称,2017年启动全国碳市场。可时至今日,仍是“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不免引起市场的种种猜测。
据期货日报记者了解,早在2015年2月4日,中国碳排放交易高层论坛上曾透露中国将在2016年启动全国碳市场的消息。但2016年1月,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对全国碳市场建设做了统一部署,要求确保2017年启动全国碳市场。“还有两个多月就将进入2018年,说好的2017年将启动全国碳市场呢?”一位业内人士说道。
从2016年到2017年,全国碳市场的启动时间还会延迟吗?一位关注碳市场的人士说:“启动时间的不断变化,再加上试点5年之后,全国统一的碳减排市场第一阶段纳入的8个行业现减为电力、电解铝、水泥熟料3个,由此来看,想要建立庞大的全国碳市场并不容易,启动全国碳市场的时间表或将再次推迟。”
那么,碳市场情况现在如何呢?期货日报记者了解到,在6—7月全国碳市场履约末期,北京、上海、湖北、广东等碳交易市场交易活跃。截至6月30日,全国配额累计成交4.46亿吨,成交总金额已逾100亿元。其中,线上公开交易累计成交8786万吨,成交金额21.19亿元;大宗及协议转让累计成交7838.92万吨,成交金额7.92亿元;现货远期累计成交2.60亿吨,成交金额62.60亿元;公开拍卖累计成交1912.88万吨,成交金额9亿元。另外,CCER经核证的减排量成交量为1.17亿吨。
记者注意到,在碳市场发展的同时,碳金融作为和战略性大宗商品市场联系极为紧密的绿色金融领域,不少试点省市以建立金融中心为目标,相继推出了各类金融创新产品与业务。
据统计,目前基于碳现货市场利用各种金融工具开展的金融创新共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以拓展融资渠道为目的的碳金融创新,湖北省、深圳市、北京市、上海市等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地区先后推出了碳质押贷款业务及配套规则体系。第二类是以吸引社会资本和外资参与碳市场为目的的碳金融创新。深圳市、湖北省分别与商业银行合作发行基于减排项目的碳债券;深圳市、湖北省和上海市分别推出了碳基金。同时,深圳市、广东省、湖北省引进了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碳市场。第三类是以碳资产管理为目的的碳金融创新,主要包括借碳、回购、托管、卖出回购等业务。如北京市、广东省推出的碳配额回购业务,上海市推出的借碳业务,深圳市试水跨境碳资产回购。
碳现货市场不只上述的金融创新,碳远期、碳掉期等各种场外衍生品交易也在探索中。记者了解到,上海期货交易所早在2010年时便透露正在研究碳排放权期货,且工作已开展三年之久。“截至目前,上海期货交易所仍一直长期关注研究碳期货品种。”一位业内人士说。
不仅如此,碳排放权试点地区都有动作。国务院批准的广东省自贸区总体方案中提出,广东省自贸区研究设立以碳排放为首个品种的创新型期货交易所,且广东省目前已展开CCER期货研究;北京市推出碳排放权场外掉期合约、期权合约和结构化衍生产品;湖北省推出碳排放现货远期产品;深圳市也计划推出碳排放远期产品;上海能源交易所与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碳配额远期产品。
纵观全球碳市场,碳现货与碳期货市场的发展是同步的,且以碳期货为主。据了解,在全球碳市场中,碳期货交易占全球交易总量的95%以上。
据记者调查得知,目前我国碳金融市场发展所面临的问题也很严峻。由于七个碳排放权试点城市在建立之初就是一个分割的市场,区域市场体系间呈现出市场分割态势、区域市场碳金融产品规则不统一等问题。要想保证全国统一碳市场顺利地运作,也有利于中国碳市场的长远发展,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低碳经济转型的碳金融发展之路时不我待。(来源:期货日报 史乐蒙)
联合国官员警告:气候变化引发灾害无国家可幸免
在10月13日的“国际减灾日”来临之际,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署长施泰纳、《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执行秘书埃斯皮诺萨和联合国减灾办公室负责人格拉瑟联合撰文发出警告,全球气候变化引发的灾害没有哪一国能够幸免。
文章提到,从迈阿密、波多黎各,到巴布达和哈瓦那,今年的飓风季节在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造成严重破坏。这提醒人们:气候变化的影响没有国界,它对穷国和富国都构成威胁。
文章指出,最近几个星期以来,几场五级飓风使加勒比地区和美国大陆数百万人的正常生活陷入停顿。其中飓风哈维、艾尔玛和玛丽亚造成了特别巨大的损失。此外,孟加拉、印度和尼泊尔的水灾创下历史新高,使4000万人流离失所,1200多人死亡。与此同时,在过去18个月中非洲有20个国家宣布发生了干旱紧急情况,其中非洲之角地区的灾情尤其严重。
文章指出,全球变暖气候所产生的影响,无论是从严重性还是频率上来看,对许多人而言都是显而易见的。世界第一颗能够准确测量海平面上升的卫星在过去25年中观察到全球海平面每年上升3.4毫米,25年来上升高度达到了8.5厘米。
科学证据表明,气温上升正在增加大气中的水汽含量,这导致一些地区的降水和洪水更加剧烈,而其他地区的干旱情况则在不断加剧。
文章指出,气候变化《巴黎协定》虽然将使世界逐步进入低碳社会,各国将兑现承诺目标减少碳排放量,但人们在一段时间内仍会感到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因此,国际社会别无选择,只能加大投资来努力应对气候变化,减少灾害风险。这将需要世界各国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展开国际合作。(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在国际贸易"碳泄漏"中遭受环境剥削
【编者按】 中国一直背负着世界最大碳排放国的恶名,并因此在全球气候谈判中备受压力。其实即使抛开人均因素不谈,这对中国而言仍然是相当的不公平:中国高达1/4的碳排放,是用于生产出口产品,满足欧美日的消费需求。作为世界工厂,中国成为发达国家的“污染物避难所”, 付出了沉重的环境代价, 并掉入所谓的“可持续发展陷阱”。
近日,《Nature Climate Change》发表哈佛大学刘竹博士等的研究论文,对这一问题做了详细阐述,引起各方面的广泛关注。刘博士当前在美国哈佛大学和加州理工学院从事能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的研究。知社学术圈特别邀请刘博士撰稿,介绍其研究发现和意义。
国际贸易中的"碳泄漏" - 中国吃了多少亏?
哈佛大学/加州理工学院 刘竹
碳排放与工业活动及资源消耗紧密关联,是评价区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指标。为应对气候变化和发展新能源,各国竞相把削减碳排放作为自身发展的重要目标。然而,发达国家其利用发达技术、产业链完备及成熟的管理模式,将高污染、高能耗的前端制造业“外包”至生产成本较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健全的发展中国家,造成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由于生产国际贸易商品而产生隐含碳排放转移—“碳泄漏”,备受国际学界和舆论关注。
9月28日《自然-气候变化》杂志发表的论文“Targeted opportunities to address the climate–trade dilemma in China”表明,中国由于生产供发达国家消费商品所产生的碳排放高达17亿吨二氧化碳,占自身工业排放总量的四分之一。并且中国出口产品的碳排放强度(单位价值产品的碳排放)是进口产品的8倍之多,换言之,以碳排放作为指标,中国生产出口产品所造成本土的环境代价是其进口产品的8倍。
研究通过全球贸易模型分析了全球150余个国家间的进出口,结果令人吃惊。中国是全世界出口隐含碳排放最大的国家,即被转移碳排放最高的国家。2013年中国由于国际贸易而被转移的隐含碳排放总量大于日本全年的碳排放总量,相当于全球排放量第五位的国家。在中国的出口贸易中,西方发达国家是主要消费国,其中美国消费占中国出口贸易隐含碳排放的24%,欧盟国家和日本分别消费了中国贸易隐含排放总量的25% 和10%。与之相对应,美国通过国际贸易转移了9亿吨二氧化碳排放至其他国家,是世界上“碳泄漏”最严重的国家。
中国由于出口产品到美国、欧洲和日本而被转移的CO2排放超过10亿吨
研究进一步指出,由于出口产品的附加值低,技术水平相对落后并且工业体系依赖煤为主的化石能源,中国内陆落后地区所生产单位产品的环境代价远高于世界上其他地区。全球150个国家和地区中单位出口值碳强度最高的10个地区全部来自于中国 (实施上30个中国省区中的29个省区都是全球排放强度最高的地区),在贵州、宁夏和内蒙古等能源大省,生产相同价值产品所造成的环境代价是其进口产品的30倍以上。与中国极高的出口碳排放强度相比,美国、日本、英国等发达国家出口产品的碳排放强度与进口产品相当甚至低于进口。
过去数十年,由于低成本的劳动力、土地和资源,中国聚集了全球主要的制造业活动,这种经济学上的“竞争优势”将中国塑造成制造业的“世界工厂”,例如,全球煤、焦炭、钢铁、水泥和玻璃等主要工业产品一半以上生产自中国。然而生产高能耗、高污染且低附加值的出口产品代价极大。处于产业链前端制造业的落后地区亦会被劳动和资源密集型的生产模式“锁定”,成为发达国家的“污染物避难所”,并掉入所谓的“可持续发展陷阱”。比如,生产iPhone手机的中国企业和工人几乎承担了所有的环境成本,却仅获得不到10%的利润。在低成本劳动力和资源耗尽之后,这些不发达地区可能面临严重的本地环境问题,同时低技能工人年龄老化,医疗及社会保障问题凸显,而这也正是中国当前人口红利逐渐消失、环境问题浮出水面后以初级制造业为主的产业模式的巨大挑战。试问我们要卖出多少双袜子才能换回进口相同价值的一架波音747?如果工人们不能再靠出口袜子为生,我们是否有足够的技术和人力资源促成产业升级?对于中国乃至世界上大部分发展中国家来说,这些挑战迫切却又不可回避。
研究最后指出,二战结束后,全球的制造业布局从未像现在一样如此集中于一个国家,这也为解决全球的环境问题提供了机遇。如果国家间的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够破除经济利益隔阂和知识产权壁垒,平衡国家和地区间的技术和管理水平差异,那么全球性合作将为消除国际贸易“碳泄漏”提供解决之道。(来源:哈佛大学/加州理工学院 刘竹)
中国启动全国碳市场 —— 有市场无交易
中国建设全国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宏伟计划正在向前推进,然而雷声大,雨点小。目前看来,全国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预计在11月下旬启动,但其交易范围将仅覆盖现有碳市场的一小部分,而且无论从哪方面来看,都只是一个名义上的交易体系。即便如此,中国坚持按照时间表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的确迈出了积极的一步。虽然初始规模小于预期,但它终将成为全球最大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这体现了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国为了解决这个紧迫的问题而采取的行动,这将使全世界受益。
全国碳市场在启动之初可能只覆盖电力行业,因为其他行业很难收集到足够的数据来制定碳交易配额分配方案。另外,电解铝和水泥这两个行业也有可能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但可能性较小。
在启动之初,只有年综合能耗在一万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才会纳入全国碳市场。仅电力行业而言,约1700家企业符合这个标准。与之前讨论的方案相比,八大行业将会有近8000家企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然而,使用“交易”这个词可能有些言过其实。目前还没有针对碳交易进行全面的立法,预计最早也要到明年年中才会有所进展。此外,全国性碳市场启动之初不会有碳期货交易。尽管过去四年来运作的七个碳交易试点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要建成一个功能完善、具有市场活跃度的现货和期货市场的交易体系还有待时日。
用一位碳试点交易所负责人的话说,他们更多地是起到“交易管理者”的作用,而不是真正现货市场的监管者。
目前中国的确有计划开展碳期货交易试点,由中国证监会负责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并开展试点工作,但碳期货交易试点花落谁家尚未公布。
尽管面临这些挑战,中国正努力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的建设工作,并为其发展制定了长远规划。新的全国性碳交易所可能设在雄安新区并于年内启动。保尔森基金会等机构正与相关政策制定者和企业紧密合作,协助消除各种障碍,同时中国政府也已经制定了“绿色输出”计划。
9月初,中国发布了《中国对外投资环境风险管理倡议》,计划将绿色金融连同全国性碳市场的国际化,纳入其推动“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愿景。
中国计划与中亚、东南亚、中东及非洲国家合作,支持他们发展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为了实现规模经济效应,中国将允许这些国家与地区在中国的全国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上进行交易,这将使其拓展融资渠道,并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交易机会和交易产品。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在启动之初可能会让一些人失望,但也会打消某些怀疑。从长远来看,中国在美国甚至都不再讨论碳定价的时候走出了这一步,不仅如此,还考虑到了市场的未来发展,这是一个积极的趋势。此外,“绿色”可能成为中国最有意义的输出之一。中国在碳市场交易体系建设迈出了虽小但重要的一步,正如中国一句老话说的那样,这是“摸着石头过河”时需要迈出的必不可少的第一步。(作者:戴青丽 保尔森基金会)
各国环境教育与我国环境教育法案
引 言——
要解决复杂的环境问题,就必须使人们正确认识自然环境和人造环境,形成对环境问题的意识和解决环境问题的技能。环境问题的有效解决和环境教育计划的具体实施,都需要依靠受过良好教育和训练的专业人员的协助。
德 国
德国人的环境素养是解决环境问题的关键,它不仅包括环境知识和技能,还包括环境意识和价值观。而这种环境意识和价值观来 自人们自幼对环境问题的深切感受。德国环境教育学者赖纳·多拉瑟(RainerDollase)指出,环境教育“情感基础第一,不是认知第一”。早先德国教育界认为“人们掌握环境知识才会保护环境”,后来才发现真正的原因是“人们热爱环境才会保护环境”。
在德国森林幼儿园没有统一的课程要求,但它们几乎都把生态环境教育作为重要的内容之一。孩子们每天除了进入花园活动外, 每个小组(混龄班)每周都有一个“森林日”。他们在森林里认识动植物,探究动植物的生长过程,感受四 季的气候变化。幼儿园通过“森林日”活动引导孩子对大自然产生兴趣,教给孩子健康的生活方式,感受人与自然相互依存的关系。
瑞 士
瑞士在环境保护和国土治理所取得的成绩举世公认。瑞士环境立法全面、执法严格,各级政府官员和民众的环保意识极强。瑞士美丽的自然风光世界闻名,被称为“欧洲的公园” 。但是做到这一点不仅靠“天生丽质”,而是瑞士人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逐渐领悟到创造、保护自己的天然家园的重要性,采取相关措施,经过几个世纪的努力,才取得了今天的成绩。
其中——水保护法中,《联邦水保护法》在总则中强调了制定该法律的目的:“防止水遭受各种形式的侵害,特别是要保护人类、动物和植物的健康,保证饮用水和其他用途用水的供应和经济使用,保持本土动植物的自然生境,保证水适合野生鱼类的生存需要,确保水成为地貌景观的要素之一,保证农田灌溉,允许水的娱乐用途,保证水文周期的自然功能。”
森林保护法:《森林法》明确指出:“森林面积不得减少”。建设用地如欲砍伐森林必须另行营造相同面积的森林予以补偿。因此,二百多年来,瑞士的森林面积未减少过,森林覆盖率高达24.6%,靠发展林业兴起的旅游业全年收入达24亿美元,比瑞士钟表业创收还要多。
垃圾处理:瑞士是世界上垃圾处理做得最有效、最彻底的国家之一,在此事上面引入经济手段采取“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使企业或个人内化环境治理的成本,从而达到自愿减少污染的目的。收取税费为有关污染的治理提供了资金,而且管理更为透明。与其它西方发达国家一样,瑞士自18世纪起,以生产技术重大变革引发的工业革命带动了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的历史进程,由此而深刻地改变了这个国家的自然景观、城乡关系和社会人口结构。
今天,瑞士经济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城市化和工业化的程度很高,是全球最富裕的国家之一。
英 国
在英国,全国300多个各式形态的户外教育中心,已经形成了一个一年7.5亿英镑的产业,它所提供的休闲、文化的经验与活动,以及促成环境保护观点的传播与行动的参与,对于英国国家、社会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这类型的中心也许各自有其当时设置的出发点或是服务的使命,但是究其功能,应该都包含有教育、研究、保护、文化、游憩等功能。
美 国
美国政府对有关自然环境和人造环境其问题的教育和宣传并不适切,而且联邦政府对环境专业人员的训练与发展也重视不够。
根据法案第六条规定,环境保护署可采用合同、契约和拨款的形式,以财力资助有关环境教育和培训的设计、演示传播的实施方法或技术。
根据该法案第七条规定,环境保护署署长与人事管理局及其他联邦政府机构商议后,每年为250名大学生提供实习奖金,并为50名在职教师提供奖学金,让他们有机会在联邦政府的适当机构中工作,包括环境保护署、渔业与野生物管理局、国家海洋与大气总署、环境质量委员会、农业部、国家科学基金会及其他联邦政府自然资源管理机构。
设置实习奖金及奖学金的目的,在于为大学生及其在职教师提供与联邦政府有关环境机构专业人员一起工作的机会,以获得对有关环境的了解和重视,并获得此项专业所需的技能。
我 国 台 湾
环境教育在台湾已经实施发展了20多年,其重要性不论是民间专业团体、个人还是学校教师都已经能够认同。有愈来愈多的人关心环境教育,也有愈来愈多的人参与环境教育的努力。另一方面,随着社会快速的发展以及周休二日的实施,台湾已经开始进入寻求各式各样休闲游憩产品的时代。人们从埋头辛勤工作到逐渐反思体会到经济成就不等同生活质量,认识到好的休闲游憩经验在人生命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
在许多国家和地区,环境教育开展已相当成熟,名称是多样的,有环境学习中心、环境教育中心、生态中心、生态农场、自然学校等。
我国环境教育立法
环境教育立法的必要性
它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环境保护形势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环境教育的需要。
目前,环境教育工作缺乏法律保障,主要通过政府文件布置、依靠领导重视推动,存在“观念重于实践、政府行为重于民众行为、政策性重于自觉性、宣传性重于教育性、知识传授重于素质培养、课堂教学重于社会参与”等问题,导致环境教育“虚化”和“弱化”。因此,亟待通过立法,推动环境教育工作不断深入。一是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二是需要以法律保障环境教育纳入现行学校教育体系;三是需要以法律保障各类社会化环境教育工作依法开展。
环境教育立法的可行性
1、社会各方面支持环境教育立法。
2、环境教育体系基本形成,积累了实践经验。
3、地方环境教育立法为国家环境教育立法积累了经验。
4、国外环境教育立法为我国环境教育法提供了借鉴。
目前,美国、巴西、日本、韩国、菲律宾等十几个国家相继制定环境教育法,极大推动了各国环境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了公众对环保事业的热情与参与水平。
环境教育需要专业人才培养和师资管理
明确环境教育中的专业人才培养和师资管理。应对环境专业人才的培养和环境教育师资的管理制度化此给予规范和保障,为环境专业人才提供更多地援助和鼓励;应对社会组织的环境教育主管人员实行资格认定制度,鼓励专业人士更多地投入到环境教育中,同时,鼓励环境教育从业人员的再教育和在环境教育领域的创新、交流、研究性学习和各类环境教育的实践活动。
开展环境教育立法工作是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具体实践。同样,目前由于环境污染所导致的环境群体性事件高发频发,让政府面临的舆论和现实压力越来越大,环境教育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可以有效引导公民参与,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来表达环境诉求,这些背景都是加强环境教育立法的有力契机。国际上环境教育法的舆论氛围浓烈,国内公众对环境教育立法的呼声也很高,建议尽快立法。(来源:山林田野公众号 去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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