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123 公司简称:翠微股份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张丽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慧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高广年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2,105,779.7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8,253,932.64元,依据《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4,825,393.26元,减去 报告期内分配的2015年度利润73,380,191.0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63,296,507.57元 ,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23,344,855.87元。 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524,144,2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2,897,306.64元(含税),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 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重大风险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存在市场风险、行业风险、经营风险等,敬请查 阅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第三部分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中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2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9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1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3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6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1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42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51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55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59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41 3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翠微股份 指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翠微集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指 北京翠微集团 海淀区国资委、最终控制人 指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海淀国资中心、一致行动人 指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当代商城 指 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任公司 甘家口大厦、甘家口百货 指 北京甘家口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翠微超市 指 北京翠微家园超市连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翠微可晶摄影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翠微可 翠微可晶 指 晶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4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翠微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 Beijing Cuiwei Tower Co.,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张丽君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 姜荣生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 电话 010-68241688 传真 010-68159573 电子信箱 dshbgs@cwjt.com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100036 公司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00036 公司网址 www.cwjt.com 电子信箱 dshbgs@cwjt.com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名称 》、《证券日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翠微股份 603123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名称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 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 内) 办公地址 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5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签字会计师姓名 王强 马洋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会计数据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增减(%) 营业收入 5,379,602,561.39 5,761,041,739.50 -6.62 6,141,543,762.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12,105,779.74 166,095,512.42 -32.51 166,090,202.05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00,447,956.51 150,411,734.37 -33.22 98,141,631.66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214,921,501.65 239,277,444.16 -10.18 48,097,572.21 金流量净额 本期末比上年同 2016年末 2015年末 2014年末 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934,523,074.04 2,882,336,485.38 1.81 2,784,458,048.48 东的净资产 总资产 5,137,195,837.43 4,899,930,578.36 4.84 4,681,909,128.62 总股本 524,144,222.00 524,144,222.00 0.00 524,144,222.00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16年 2015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4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1 0.32 -34.38 0.3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19 0.29 -34.48 0.21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87 5.89 减少2.02 个百分点 6.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3.47 5.33 减少1.86 个百分点 3.98 均净资产收益率(%)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16 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1,447,388,863.31 1,245,434,672.80 1,191,559,953.45 1,495,219,071.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34,862,809.00 10,673,531.99 11,439,600.02 55,129,838.73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32,238,981.78 8,227,681.18 7,411,622.81 52,569,670.74 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7,489,342.53 44,786,485.76 68,479,448.58 84,166,224.78 流量净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16 年金额 附注(如适用) 2015 年金额 2014 年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441,829.53 七、36 和 37 -153,791.52 -446,848.71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 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 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5,196,397.69 七、36 和 37 10,627,625.44 2,413,118.11 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 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 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 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 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 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 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 58,514,852.49 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 7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 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 10,763,208.90 七、35 9,589,571.12 6,853,876.40 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 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 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 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1,118,778.06 七、36 和 37 844,395.03 3,911,999.25 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 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70,587.49 2,876.27 -300.36 所得税影响额 -3,908,144.40 -5,226,898.29 -3,298,126.79 合计 11,657,823.23 15,683,778.05 67,948,570.39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8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是北京市著名商业品牌和大型商业企业,主要从事商品零售业务,以百货业 态为主,超市、餐饮等多种业态协同发展。目前,公司在北京拥有翠微百货翠微店(A、 B 座)、牡丹园店、龙德店、大成路店、当代商城中关村店、鼎城店和甘家口百货 7 家百货门店,清河店于 2017 年初终止经营。根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发布的 2015 年连 锁百货企业排名,公司位居行业第 29 名。根据北京商业信息咨询中心的统计,2016 年公司销售额位居北京百货市场第 2 位,占有约 16%的市场份额。 公司商品零售业务主要经营模式包括联营、自营及租赁,其中以联营为主。联营 是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一种合作经营模式,公司和供应商按照约定的比例分配销售所 得;自营是公司采购商品后再组织销售的经营模式,利润来源于公司的购销差价,公 司自营商品主要为部分知名品牌化妆品、家用电器、部分超市商品等;租赁是在公司 经营场所里进行的物业出租经营,利润来源于租金收入扣除物业成本后的余额。 零售行业是与居民生活和宏观经济密切相关的重要行业,随着国内居民收入和消 费水平的逐年提高,行业总体保持了增长态势,但受宏观经济增速下降影响,零售行 业增速放缓。2016 年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 10.4%,增速较上年下降 0.3 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 8.1%,增速上升 0.2 个百分点,网 上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 26.2%,增速回落 5.4 个百分点。受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消费 需求结构调整、网络零售快速发展、经营成本不断上涨影响,百货业持续下滑明显, 发展面临较大挑战。根据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和北京市商业信息咨询中心的监测数 据,2016 年全国 50 家重点大型零售企业零售额同比下降 0.5%,降幅扩大 0.3 个百分 点,北京市 43 家重点百货店零售额同比下降 8.03%,降幅收窄 0.13 个百分点。为进 一步扩大消费,推动实体零售转型发展,2016 年国家出台政策措施,实体零售的地位 和作用重获关注,随着消费市场环境改善,居民消费信心增强,消费升级持续推动, 线下零售转型调整深入,线上与线下融合发展,未来零售业将呈现稳定发展的局面。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要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品牌优势。公司是北京市十大商业品牌之一,在北京拥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 和市场影响力。2016 年公司荣获“中国入世十五年最具影响力企业”、“北京十大商 业品牌金奖”等称号,品牌影响力继续得以巩固。 2、区位优势。公司所属翠微百货翠微店、牡丹园店、龙德店、大成路店、当代 商城中关村店、鼎城店、甘家口百货 7 家门店,基本位于北京市核心商圈或核心社区 地带,具有较好的区位优势。 3、物业优势。公司拥有自有物业建筑面积约 19.4 万平方米,自有物业占比达 48.19%,翠微店 A 座、当代商城中关村店、甘家口百货及大成路店四家主要门店为 自有物业,较高的自有物业比重使得公司具有较好的成本优势和抗风险能力。 4、管理优势。公司在百货零售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拥有为经营管理和创新 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的信息化系统,拥有强大的品牌集合能力和稳定的供应商渠道,拥 有较高顾客满意度和忠诚度的服务优势。 10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16 年,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宏观经济和消费市场总体平稳发 展,但经济增速继续放缓,消费市场延续低迷态势,百货零售业经营形势严峻。面对 复杂的外部市场环境,公司积极应对市场挑战,贯彻战略规划发展方向,深化经营转 型调整,推进创新创效,组织开展经营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两个生活中心的门店转型方向,贯彻“一店一策”,开展门 店经营调整,增加适销品牌种类,完善功能业态配比,增强顾客消费体验,促进商品 与服务消费融合。重点推进落实龙德店向社区生活中心、翠微店超市向主题食品馆的 转型调整,推进翠微店、当代商城等餐饮娱乐服务业态的引进调整。研究推动亏损门 店的处置与调整,于 2017 年 1 月 3 日提前终止了清河店的经营。研究推进商品与服 务消费融合,通过投资向教育、旅游等服务消费领域延伸。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展营销创新,提升顾客体验互动,努力推进营销创效。推 进营销资源整合,积极开展主题营销、联动互动营销、品类品牌营销,强化新媒体渠 道营销推广,加强营销创新,拓展线上线下营销互动,增强营销活动效果。推进全渠 道营销平台建设,推进移动支付的全面应用,开发微信翠微购商城。推进服务资源整 合、会员开发与会员电子化进程,完善全渠道会员服务功能,开展会员活动与特色服 务,促进会员与团购销售增量。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集团化管理机制建设方向,完善管理机制,提升管理实效, 加速融合发展,发挥协同效应。深化子公司内控制度体系的完善与执行,推进门店业 务结构优化调整,完善管理人员绩效考评机制和员工薪酬体系。深化集团化财务管理, 完善财务内控,强化财务核算和预算执行。推进投融资管理,统筹资金使用,开展投 资运作,增加投资收益,推进公司债券发行融资。强化信息系统安全与信息技术应用 对经营管理的支持。推进运维管理与节能降耗,降低运维成本,强化安全管理。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3.80 亿元,同比下降 6.62%,实现利润总额 1.52 亿元,同比下降 32.4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2 亿元,同比下降 32.51%。 11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报告期营业收入下降主要是受消费市场持续低迷及实体零售整体下滑的影响。全 年公司商品销售呈现前低后缓态势,上、下半年销售同比下降 9.53%、2.85%,运行 态势与北京市场基本一致,全年销售降幅好于北京百货市场平均 1.73 个百分点。各品 类销售中,男女服装、金银珠宝、家电音像等好于市场平均水平。各经营单位中,龙 德店、当代鼎城店销售平稳,翠微超市、甘家口百货、牡丹园店、清河店销售降幅略 大。 报告期公司净利润同比降幅较大,主要在于主营商品销售收入下滑,销售毛利下 降较多,人工成本、租赁费、能源费等主要费用变动不大,新增融资利息支出使得财 务费用增加。 (一) 主营业务分析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5,379,602,561.39 5,761,041,739.50 -6.62 营业成本 4,296,823,248.62 4,550,239,001.53 -5.57 销售费用 711,058,899.10 744,407,619.55 -4.48 管理费用 203,440,745.58 217,891,952.46 -6.63 财务费用 10,624,792.96 -3,228,812.36 429.0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4,921,501.65 239,277,444.16 -10.1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1,240,929.79 -240,035,625.73 -71.3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4,978,192.25 209,321,770.88 -21.18 研发支出 - - - 1.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减少主要系受市场环境影响商品销售下滑。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营业收 营业成 分行 毛利率 入比上 本比上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业 (%) 年增减 年增减 (%) (%) (%) 百货 4,707,296,759.36 3,789,117,562.32 19.51 -5.67 -4.81 减少 0.73 个百分点 业务 租赁 132,003,797.22 74,099,236.48 43.87 -22.05 -3.51 减少 10.78 个百分点 业务 12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超市 501,882,178.84 420,293,196.03 16.26 -13.31 -12.74 减少 0.55 个百分点 业务 其他 55,525,626.83 18,140,728.56 67.33 35.32 9.32 增加 7.77 个百分点 业务 分部 间相 -17,105,800.86 -4,827,474.77 -71.78 7.24 10.45 减少 1.01 个百分点 互抵 减 合计 5,379,602,561.39 4,296,823,248.62 20.13 -6.62 -5.57 减少 0.89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营业收 营业成 分地 毛利率 入比上 本比上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区 (%) 年增减 年增减 (%) (%) (%) 北京 5,379,602,561.39 4,296,823,248.62 20.13 -6.62 -5.57 减少 0.89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本期金 上年同 本期占总 额较上 成本构成 期占总 分行业 本期金额 成本比例 上年同期金额 年同期 项目 成本比 (%) 变动比 例(%) 例(%) 百货业务 商品成本 3,789,117,562.32 88.18 3,980,580,867.79 87.48 -4.81 资产折 租赁业务 旧、租入 74,099,236.48 1.72 76,793,780.41 1.69 -3.51 成本 超市业务 商品成本 420,293,196.03 9.78 481,660,553.14 10.59 -12.74 其他业务 其他 18,140,728.56 0.42 16,594,531.36 0.36 9.32 分部间相 -4,827,474.77 -0.11 -5,390,731.17 -0.12 10.45 互抵减 合计 4,296,823,248.62 100.00 4,550,239,001.53 100.00 -5.57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3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 63,158.35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12.75%;其中前五名供应 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 0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0%。 2.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销售费用 711,058,899.10 744,407,619.55 -33,348,720.45 -4.48 管理费用 203,440,745.58 217,891,952.46 -14,451,206.88 -6.63 财务费用 10,624,792.96 -3,228,812.36 13,853,605.32 429.06 原因分析: (1) 销售费用减少主要系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及租入资产装修摊销到期所致。 (2) 财务费用增加主要系计提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利息所致。 3. 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变动比例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金额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4,921,501.65 239,277,444.16 -24,355,942.51 -10.1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1,240,929.79 -240,035,625.73 -171,205,304.06 -71.3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4,978,192.25 209,321,770.88 -44,343,578.63 -21.18 原因分析: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本年投资续存期 5 年的私募基金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实现投资收益 5,604.32 万元,较上年增加 2,537.36 万元,增幅为 82.73%, 主要来自于私募基金的收益分配增加。私募基金收益水平取决于基金投资运作状况, 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14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上期期 本期期末数 末数占 本期期末金额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占总资产的 上期期末数 总资产 较上期期末变 比例(%) 的比例 动比例(%) (%) 应收账款 47,937,870.62 0.93 35,066,743.89 0.72 36.70 可供出售金 707,861,693.76 13.78 202,911,693.76 4.14 248.85 融资产 在建工程 227,105.99 0.00 9,056,052.23 0.18 -97.49 短期借款 - 0.00 300,000,000.00 6.12 -100.00 应交税费 31,007,935.23 0.60 101,816,876.66 2.08 -69.55 应付利息 12,833,333.31 0.25 393,433.35 0.01 3,161.88 应付债券 545,828,838.37 10.63 - 0.00 100.00 预计负债 4,560,000.00 0.09 - 0.00 100.00 递延所得税 - 0.00 16,775.08 0.00 -100.00 负债 其他说明 (1)应收账款增加主要系本期应收中介卡销货款及应收租金增加所致。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主要系本期投资 5 亿元私募基金所致。 (3)在建工程减少主要系牡丹店外立面改造工程、超市翠微店改造工程本期完工所致。 (4)短期借款减少系本期偿还银行贷款所致。 (5)应交税费减少主要系增值税年初应交额较大而年末为留抵数及所得税减少所致。 (6)应付利息增加系计提应付公司债券利息所致。 (7)应付债券增加系本期发行面值 5.5 亿的公司债券所致。 (8)预计负债增加系本期计提清河店关店员工辞退补偿及已确定的功能商户补偿所致。 (9)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系子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所致。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206,183,746.12 商业预付卡存管资金 固定资产 351,867,982.93 向银行贷款,房产用于抵押 投资性房地产 45,410,800.91 向银行贷款,房产用于抵押 合计 603,462,529.96 / 注:2015 年 11 月 19 日,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签署《主债权及房屋 最高额抵押合同》,公司以翠微大厦地下一层(南部)及地上 4 层至 5 层(南北部)商业房地产 15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为抵押获得 3 亿元额度的一年期授信。农业银行于 2015 年至 2016 年累计发放流动资金贷款金额 共计 2.5 亿元,报告期公司已偿还贷款,授信已到期。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房产解押手续已办结。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参见本报告“第三节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 说明”的内容。 零售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报告期末已开业门店分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自有物业门店 租赁物业门店 地区 经营业态 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 门店数量 门店数量 (万平米) (万平米) 北京 百货 4 28.57 4 14.85 注:上述自有物业门店中包含的租赁面积为 9.17 万平方米。 序号 地区 门店名称 经营业态 地址 开业时间 物业类型 租赁期限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自有+配套 北京 翠微股份翠微店 A 座 百货店 1997.11.18 / 33 号 租赁 1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北京 翠微股份翠微店 B 座 百货店 2010.06.26 租赁 2024.05.29 29 号 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 2 2 北京 翠微股份牡丹园店 百货店 2003.12.26 租赁 2023.05.31 号 北京市昌平区立汤路 3 北京 翠微股份龙德店 百货店 2007.12.26 租赁 2027.02.01 186 号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嘉 4 北京 翠微股份清河店 百货店 2010.01.26 租赁 2017.01.03 园东区甲 1 号 北京市丰台区大成路 8 5 北京 翠微股份大成路店 百货店 2011.12.30 自有 / 号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 自有+配套 6 北京 翠微股份当代商城中关村店 百货店 1995.09.23 / 大街 40 号 租赁 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 7 北京 翠微股份当代商城鼎城店 百货店 2009.10.28 租赁 2028.12.31 路 165 号 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 自有+配套 8 北京 翠微股份甘家口大厦 百货店 2000.01.09 / 路 17 号 租赁 注:2016 年 12 月 19 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经营翠微百货清 河店的议案》。 2017 年 1 月 3 日起清河店租赁合同解除并终止经营。 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门店店效情况 16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销售增长率 每平米建筑面积年租金 每平米经营面积年销售额 地区 经营业态 (%) (万元) (万元) 北京 百货店 -6.62 0.25 2.17 (2)主营业务分经营模式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16 年 2015 年 项目 毛利率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 联营 470,412.73 385,630.50 18.02% 498,121.32 404,374.10 18.82 自营 41,853.54 35,820.63 14.41% 47,261.62 40,142.70 15.06 其他 25,693.98 8,231.19 / 30,721.23 10,507.10 / 合计 537,960.26 429,682.32 20.13% 576,104.17 455,023.90 21.02 (3)自营模式下商品采购与存货情况 公司自营商品主要以化妆品、生鲜日配、包装食品、烟酒饮料、滋补品以及日用 杂品为主,集运输、仓储、装卸、搬运、配送、信息处理于一体,自营商品由各采购 中心统一、集中进行采购。通过选择适合的供应商及适销对路的商品,保证所采购商 品的质量、品种、价格及货源稳定。自营商品中占比较高的化妆品类、食品类及洗化 杂品类的供应商,与公司本着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大部分供商合作超十年以上, 规避了货源中断风险,尽量将进货渠道风险降至最低。 (4)与零售行业特点相关的费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同比增减 项目 费用额 费用率 费用额 费用率 费用额 费用率 租赁费 20,643.60 3.84% 21,987.28 3.58% -1343.68 0.26% 广告及促销费 2,309.33 0.43% 2,485.90 0.40% -176.57 0.03% 装修费 2,622.24 0.49% 2,299.38 0.37% 322.86 0.12% (5)客户特征或类别、各类会员数量及销售占比 截至 2016 年底,公司持卡会员总量约 180 万人,2015 年起公司逐步实施重组后 会员资源整合、新旧会员卡置换及会员电子化工作,目前持有新版会员卡数量约为 33 万人,其中贵宾金卡会员约 2.9 万人,贵宾银卡会员约 4.7 万人,其余为贵宾卡会员, 约 7 万会员已实现会员电子化。报告期内,会员实现销售累计约 37.43 亿元,贵宾金、 银卡会员销售占比为 55.18%。 17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司持续推进全渠道营销平台建设,2016 年 3 月自建微信翠微购商城上线运行并 实现部分销售。公司超市业态加盟京东到家线上平台,报告期实现销售 115.7 万元。 (6)主要营销活动及业务效果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营销活动为四月份的“倾情回馈——翠微股份上市四周年庆” 活动和十一月份的“翠微的生日,消费者的节日,翠微 19 周年庆”活动,“上市庆” 五天实现含税销售收入 2.39 亿元,“店庆”六天实现含税销售收入 4.36 亿元。上述 营销活动达到了预期效果。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 修订)》,公司将对被投资 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 量的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长期股权投资;报 告期,公司对外投资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 707,861,693.76 元,较年初增加 504,950,000.00 元。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2016 年 7 月 22 日,本公司与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北京 道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乾元联合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办学协议》,共同投资设 立北京海淀国际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海淀教投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其中本 公司出资人民币 750 万元,占股权比例的 15%。海淀教投于 2016 年 8 月 12 日完成了 工商注册登记。 2、2016 年 9 月 5 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翠微可晶摄影器材有限责任公司(现 更名为“北京翠微可晶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易途在线国际旅行社有限公 司及管理团队共同投资设立北京翠微国际旅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 万元, 其中翠微可晶出资 45 万元,占股权比例的 15%。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5 亿元出资认购北京华软金宏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发起设立的“华宏翠微宏益二期私募基金”的普通级(A 级)份额,基金规模为 人民币 6.25 亿元,存续期为 5 年。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 商业零售 100% 31,000 94,221.71 60,479.87 2,139.48 任公司 北京甘家口大厦有限 商业零售 100% 31,000 60,594.28 47,996.25 1,605.08 责任公司 北京翠微家园超市连 直接 80%, 商业零售 1,000 13,868.51 8,432.20 550.82 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间接 11.67% 北京翠微园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 70% 100 1,801.99 1,764.45 95.07 有限公司 北京翠微可晶摄影器 商业零 80% 200 838.92 526.72 65.02 材有限责任公司 售、摄影 北京普澜斯国际商贸 国际品牌 100% 500 44.93 -513.48 11.39 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 北京创景置业有限责 物业管理 16% 1,118 11,954.08 7,439.36 1,206.94 任公司 注: 1、公司其他参股公司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七)附注 7 之“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 2、北京翠微可晶摄影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已于 2017 年 1 月 16 日变更名称为“北 京翠微可晶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3、报告期内,当代商城实现营业收入 113,238.48 万元,同比下降 4.94%,实现 净利润 2,139.48 万元,同比下降 35.62%;甘家口大厦实现营业收入 55,007.86 万元, 同比下降 9.30%,实现净利润 1,605.08 万元,同比下降 34.76%;翠微超市实现营业收 入 31,482.25 万元,同比下降 15.97%,实现净利润 550.82 万元,同比下降 60.27%。 19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展望 2017 年,国际国内经济环境依然错综复杂,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因素较多, 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在稳中求进的政策总基调下,经济稳中向好基础和预期增强, 市场环境逐步改善,实体经济活力增强,消费继续发挥稳增长的重要作用。随着居民 收入持续增长,消费升级加快,居民消费意愿提升,消费市场环境逐步改善,线上零 售增速放缓,实体零售促进政策进一步落实,将对实体零售应对经营困境、加速转型 调整、促进经营稳定带来积极影响。面对消费方式、消费结构、消费需求的发展变化, 线上零售持续增长、服务消费快速发展对实体商品零售的影响,零售市场竞争态势将 持续深化,线上与线下、商品与服务消费的融合面将不断扩大。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2016-2020 年),未来五年公司将以“构建翠微生活方式门 店体系,打造面向都市主流家庭的领先商业品牌”为战略目标,以商业运营为主、商 业运营和资本运营双轨并行,推动公司规模、效益和价值的提升,推动公司可持续发 展能力的提升。 公司将继续贯彻战略规划方向,坚持零售主业的发展核心,推进时尚和社区两 个生活中心门店体系建设,推动转型调整和改革创新,促进线上与线下融合、商品与 服务消费融合,提高经营管理质量和效益,并积极探索开展多元投资发展,提升资本 市场运营能力。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17 年,公司将坚持以顾客、效益、发展为中心,着力顾客服务能力和持续盈利 发展能力建设,进一步深化转型提升,推进营销创新,优化顾客服务,提高管理效率, 20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促进销售稳定和效益提升。2017 年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 52.51 亿元,利润总额 1.60 亿元。具体工作重点如下: 1、贯彻“一店一策”,深化转型提升 推进门店转型与经营调整,完善业态、品类、品牌配比,深化商品与服务消费融 合,增强顾客体验与聚客创效,打造门店特色竞争力。围绕门店效益提升,加大总部 支持与经营资源配置,增进与供商的协同,提高地均坪效,强化毛利率与费用率管理, 着力改善主力门店经营效果,推动亏损门店的调整。 2、推进营销创新,促进销售稳定增长 加强业务运营体系的整体协调与营销资源配置,推进营销活动的组织策划与营销 方式创新,推进整体联动营销的组织,深入开展主题营销、品牌品类营销、新媒体营 销活动,组织策划好 20 周年店庆和重大节日营销活动,进一步促进门店个性化、特 色化营销,积极拓展会员与团购销售,全力推动公司销售的稳定与增长。 3、优化会员服务,促进顾客开发增效 推进会员开发和会员卡电子化进程,进一步完善会员服务管理,升级智能化、精 准化会员服务功能,增强顾客消费体验和服务效果。整合内外部优势资源,深入组织 策划会员活动,扩大会员参与的广度与深度。深化各店特色化、品牌化的会员服务, 提高会员服务的口碑与促销效果。 4、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完善全渠道功能 继续推进全渠道营销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网站、微信、设计开发 APP 等新媒体 营销与宣传渠道的功能,深化信息技术对业务开发、营销创新、服务升级、管理提升 的支持。优化微信翠微购平台的营销服务功能,推广线上营销,扩大移动支付使用效 果,探索收银新模式,优化网络环境,提高线上线下融合度。 5、改进基础管理,提高运营效率与质量 深化人力资源开发,控制人工成本,完善薪酬体系与考核激励机制。强化财务与 预算管理,严格资金安全与统筹使用,加强风险识别与控制,推进投融资业务开展, 研究资本市场运作。健全信息系统安全保障体系,提升信息系统应用水平。推进经营 环境建设,提升精细化管理,合理降低运维能源成本,强化安全管理。加强诚信品牌 和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21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经济风险。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居民收入和消费意愿,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将继 续保持稳中求进的主基调,但经济金融形势依然复杂,若经济增速继续放缓,消费市 场持续低迷,零售行业仍将面临波动或下滑的风险。 2、市场风险。消费品市场规模保持稳定增长,而线上零售增速放缓,消费升级 步伐加快,服务消费快速发展,零售市场竞争态势持续深化,若积极应对消费方式、 消费结构、消费需求变化的措施不足,则公司仍将面临经营不振的风险。 3、经营风险。公司实施清河店终止经营,持续推进门店转型调整,将对销售收 入和成本费用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多元投资及其收益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门 店转型提升、营销促进及成本管理效果不达预期,则将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 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2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未发生变化,非特殊情况外,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 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报告期内,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已实施完毕的 2015 年度的利润分配 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4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73,380,191.08 元,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率为 44.18%,符合中国证 监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524,144,22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62,897,306.64 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上述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 分红 每 10 股派息数 现金分红的数额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于上市公司普通股 年度 (元)(含税) (含税)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股东的净利润的比 润 率(%) 2016 年 1.20 6,289.73 11,210.58 56.11 2015 年 1.40 7,338.02 16,609.55 44.18 2014 年 1.60 8,386.31 16,609.02 50.49 (三) 以现金方式要约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 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3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 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是否 是否 承诺 承诺 承诺时间及 有履 及时 承诺背景 承诺方 类型 内容 期限 行期 严格 限 履行 自本次重组中海淀国资中心认购的股份上市 北京市海淀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 2014 年 11 月 股份 区国有资本 部分股票,也不由本公司回购改部分股票;由 5 日至 2017 是 是 限售 经营管理中 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导致海淀国资 年 11 月 4 日 心 中心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在海淀国资中心持有公司股份后,海淀国资中 心将在公司的决策中与北京翠微集团保持一 在北京翠微 北京市海淀 致意见,为北京翠微集团一致行动人。自本次 集团和海淀 区国有资本 重组完成且北京翠微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他 国资中心均 是 是 经营管理中 实际控制人、本中心为公司股东期间,本中心 为公司股东 心 不会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选举由本中心提名 期间内有效 的董事候选人的提案,不会向公司委派由本中 心提名的董事。 1、本中心将不从事并努力促使本中心控制的 其他企业不从事与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的 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2、如本中心或本 中心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商业机会以开发、收 在本次重组 北京市海淀 购、投资可能与公司形成直接或间接业务竞争 完成后且作 解决 区国有资本 关系的项目时,本中心将优先选择或促使本中 为北京翠微 同业 是 是 经营管理中 心控制的其他企业优先选择放弃或让与该等 集团一致行 竞争 心 商业机会给公司。如果公司不予答复或者给予 动人期间内 否定的答复,则视为放弃该商业机会。3、本 有效 与重大资 中心将促使超市发公司未来不从事零售业中 产重组相 的百货商店业务,不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百货 关的承诺 商店业务形成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关系。 1、确保与公司在人员、财务、机构、资产和 业务等方面完全分开,严格控制并减少公司与 本中心自身和/或本中心控制的其他企业间的 持续性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 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 公开的原则,履行合法程序,并依法签订协议,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 北京市海淀 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 在海淀国资 解决 区国有资本 过关联交易损害贵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 中心作为公 关联 是 是 经营管理中 益。2、确保本中心不发生以任何形式占用公 司股东期间 交易 心 司资金、资产的行为,不要求公司向本中心自 有效 身和/或本中心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 的担保。3、确保本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北京翠微 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 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涉及本中心自身和/或本 中心控制的其他企业与贵公司的关联交易进 行表决时,依法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北京市海淀 1、当代商城及甘家口大厦系依法设立并有效 区国有资本 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依法或依公司章 其他 长期有效 否 是 经营管理中 程应当终止等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形;其注册 心 资本已经按期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形。 24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2、本中心持有的当代商城、甘家口大厦的全 部股权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质押、冻结或 其他任何权利受到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 亦不涉及任何重大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 第三方请求权利或其他潜在的纠纷和争议。 持续保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本中心自身和/或 北京市海淀 本中心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人员、财务、机构、 在海淀国资 区国有资本 资产和业务等方面与贵公司完全独立、分开。 中心作为公 其他 是 是 经营管理中 本中心自身和/或本中心控制的其他企业与贵 司股东期间 心 公司在经营业务、机构运作、财务核算等方面 有效 保持独立并各自独立承担经营责任和风险。 如因当代商城和甘家口大厦(下称“标的公 司”)存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评估基准 日(2013 年 10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北京市海淀 反映的债务之外的其他债务,或因标的公司出 区国有资本 资、股权、税务、劳动人事、资产等任何原因 其他 长期有效 否 是 经营管理中 产生争议、纠纷、行政处罚、诉讼或仲裁,本 心 中心同意承担该等债务,或给予标的公司相应 全额补偿。如因前述事项导致翠微股份遭受损 失的,本中心将赔偿翠微股份因此遭受的损 失。 北京翠微集团不存在且不从事与本公司主营 业务相同或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以投资控 与首次公 解决 北京翠微集 股、参股、合资、联营或其它形式经营或为他 开发行相 同业 长期有效 否 是 团 人经营任何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相同、相近或 关的承诺 竞争 构成竞争的业务,并承诺将采取各种方式避免 发生同业竞争。 2015 年 7 月 8 日,北京翠微集团通过上交所 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截至 2015 年 2015 年 7 月 北京翠微集 12 月 8 日,北京翠微集团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其他承诺 其他 9 日至 2016 是 是 团 2,515,200 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北京翠 年6月9日 微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 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 项目 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 2016 年 12 月 3 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适用于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根据该规定,本公司: 25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1、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影响:“税金及附加”增加 18,119,444.17 元。 2、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 “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 年 5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比较数据 不予调整。 影响:“管理费用”减少 18,119,444.17 元。 (二)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7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2 名称 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5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26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 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27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2016 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房屋 租赁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1,335 万元。报告 期内,公司向翠微集团和创景置业支付的租赁费 金额分别为 1,156.23 万元和 156.06 万元,与预 计大体一致。(与预计金额有 22.71 万元的差异, 主要是营业税改增值税所致。) 2016 年 4 月 23 日上交所网站《2016 年度日 2016 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当代商城、甘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 2016-006) 家口大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房屋租赁、资产托 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870 万元。报告期内, 当代商城、甘家口大厦向北京海淀置业集团有限 公司支付的托管、租赁费金额分别为 410 万元和 435.71 万元,与预计大体一致。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28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2016 年 7 月 22 日,本公司与北京市海淀区 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淀国 投”)、北京道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签署《合 作办学协议》,共同投资设立北京海淀国际教育 2016 年 7 月 23 日上交所网站《翠微股份关 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于投资参股设立海淀国际教育投资公司暨关联 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 750 万元,占股权比例的 交易公告》(临 2016-016) 15%。海淀国投为与本公司同受海淀区国资委最 终控制的关联法人,本公司本次与海淀国投共同 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9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0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是否 计提 是否 委托理财金 委托理财 委托理财 报酬确定 实际收回本 实际获得收 经过 减值 是否 受托人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关联 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方式 金金额 益 法定 准备 涉诉 交易 程序 金额 中信建投基金管 中信建投固定收益10期资产管 100,000,000 2015-08-26 2017-08-25 浮动收益 0 5,332,590.44 是 0 否 否 理有限公司 理计划 北京银行股份有 北京银行“心喜”系列产品-“京 30,000,000 2015-12-16 2016-03-15 浮动收益 30,000,000 471,307.91 是 0 否 否 限公司 华远见”第2期理财管理计划 上海浦东发展银 利多多财富班车进取2号 150,000,000 2016-01-07 2016-03-06 浮动收益 150,000,000 1,097,260.27 是 0 否 否 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 非凡资产管理季增利第216期 70,000,000 2016-01-14 2016-04-13 浮动收益 70,000,000 750,438.36 是 0 否 否 份有限公司 对公02款 北京银行股份有 稳健系列人民币91天期限组合 50,000,000 2016-01-21 2016-04-21 浮动收益 50,000,000 486,164.38 是 0 否 否 限公司 民生加银资产管 民生加银资管汇金6号专项资 20,000,000 2016-04-08 2017-03-28 浮动收益 20,000,000 1,407,777.78 是 0 否 否 理有限公司 产管理计划 中国民生银行股 非凡资产管理35天增利第229 35,000,000 2016-04-19 2016-05-24 浮动收益 35,000,000 129,212.33 是 0 否 否 份有限公司 期 北京银行股份有 心喜系列人民币京华尊享第十 50,000,000 2016-05-17 2016-11-16 浮动收益 50,000,000 1,184,688.69 是 0 否 否 限公司 一期理财管理计划 中国民生银行股 非凡资产管理半年增利第235 20,000,000 2016-06-02 2016-12-01 浮动收益 20,000,000 378,958.90 是 0 否 否 份有限公司 期对公02款 中国农业银行股 安心灵动20天人民币理财产品 80,000,000 2016-06-30 2016-07-19 浮动收益 80,000,000 203,616.44 是 0 否 否 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 “非凡资产管理型”结构性理财 40,000,000 2016-10-20 2016-11-24 浮动收益 40,000,000 134,246.58 是 0 否 否 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 月添利 50,000,000 2016-11-08 2016-12-07 浮动收益 50,000,000 143,835.62 是 0 否 否 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银行股份有 稳健系列人民币37天期限银行 50,000,000 2016-11-21 2016-12-28 浮动收益 50,000,000 136,849.32 是 0 否 否 限公司 间保证收益理财产品 31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 稳健系列人民币40天期限银行 22,000,000 2016-11-17 2016-12-27 浮动收益 22,000,000 60,273.97 是 0 否 否 限公司 间保证收益理财产品 合计 / 767,000,000 / / / 667,000,000 11,917,220.99 / 0 / / 逾期未收回的本金和收益累计金额(元) 0 委托理财的情况说明 注:1、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共计 10,000 万元购买中信建投固定收益 10 期资产管理计划,自 2016 年 8 月 26 日起延期一年; 2、公司子公司翠微超市以自有资金 2,000 万元购买民生加银资管汇金 6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已于 2017 年 4 月 8 日到期,收回本金 2,000 万元及收 益 1,407,777.78 元。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2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1、2015 年 5 月 13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双榆树支行签署《授信 协议》,招商银行向公司提供总额 3 亿元额度的一年期授信,担保方式为信用。招商 银行 2015 年累计发放流动资金贷款金额共计 2 亿元,报告期公司已偿还贷款,授信 已到期。 2、2015 年 11 月 19 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签署《主 债权及房屋最高额抵押合同》,公司以翠微大厦地下一层(南部)及地上 4 层至 5 层 (南北部)商业房地产为抵押获得 3 亿元额度的一年期授信。农业银行于 2015-2016 年累计发放流动资金贷款金额共计 2.5 亿元,报告期公司已偿还贷款,授信已到期,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抵押合同已解除,房产解押手续已办结。 3、根据公司与海淀国资中心签署的《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 利预测补偿协仪》和《补充协议》,2016 年 4 月 29 日,公司收到海淀国资中心支付 的标的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实现数与利润预测数的差额补偿款 1,346.1 万元,其对于标 的公司 2014 年度、2015 年度盈利预测补偿承诺已全部履行完毕。 4、2016 年 3 月 10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北 京华软金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华宏翠微宏益二期私募 基金基金合同》,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5 亿元出资认购华软金宏发起设立的“华宏 翠微宏益二期私募基金”的普通级(A 级)份额,基金规模为人民币 6.25 亿元,存续 期为 5 年,主要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固定收益品种等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范围。 报告期内私募基金运转正常。 5、2016 年 12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经 营翠微百货清河店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会的授权,2017 年 1 月 3 日,公司与北京 强佑房地产开发公司协商签订了《租赁合同解除协议》,原《租赁合同》于 2017 年 1 月 3 日提前解除,清河店亦于 2017 年 1 月 3 日起终止经营。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监会于 2016 年 3 月 3 日 以证监许可[2016]434 号文《关于核准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33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含 10 亿元),首期发行规模不超过 5.5 亿元,债券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 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2016 年 3 月 21 日,公司已完成“2016 年 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发行,发行规模为 5.5 亿元。该债券已于 2016 年 4 月 5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并按照规定在合格投资者之间交易。 本期债券自 2016 年 3 月 21 日至 2017 年 3 月 20 日期间的利息共计 1,650 万元, 2017 年 3 月 21 日,本公司已向投资者兑付完毕。公告查询索引: 2017 年 3 月 14 日 上交所网站《翠微股份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7 年付息公告》(临 2017-003)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精准扶贫规划 按照海淀区委统一部署和要求实施精准扶贫对接和扶贫工作。 2. 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按照海淀区委精准扶贫要求,与海淀区苏家坨镇开展扶贫对接工作,帮助镇里的 五个村销售农产品。 3. 上市公司 2016 年精准扶贫工作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指 标 数量及开展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其中:1.资金 7.77 二、分项投入 1.产业发展脱贫 √ 农林产业扶贫 □ 旅游扶贫 □ 电商扶贫 其中:1.1 产业扶贫项目类型 □ 资产收益扶贫 □ 科技扶贫 □ 其他 1.2 产业扶贫项目个数(个) 1 1.3 产业扶贫项目投入金额 7.77 34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4. 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2017 年,本公司将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和要求继续推动落实精准扶贫工作。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 2017 年 4 月 22 日上交所网站《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社会责 任报告》。 (三)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一) 转债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六) 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 发行价格 获准上市交 交易终止 发行日期 发行数量 上市日期 证券的种类 (或利率) 易数量 日期 普通股股票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012-04-24 9.00 61,600,000 2012-05-03 61,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012-04-24 9.00 15,400,000 2012-08-03 15,400,000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014-11-04 13.50 155,749,333 2017-11-04 155,749,333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014-12-02 8.61 60,394,889 2015-12-02 60,394,889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公司债类 2016 年公司债券 5 年 2016-03-21 3.00% 550,000,000 2016-04-05 550,000,000 期固定利率品种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9,856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9,607 36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结 持有有限售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 期末持股数 比例 情况 股东 条件股份数 (全称) 增减 量 (%) 股份 数 性质 量 状态 量 北京翠微集团 0 172,092,100 32.83 无 国有法人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0 155,749,333 29.71 155,749,333 无 国有法人 华纺房地产开发公司 -2,122,873 16,748,701 3.20 无 国有法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兴 4,500,015 4,500,015 0.86 未知 未知 业事件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利两 3,253,333 3,253,333 0.62 未知 未知 全保险产品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保 2,966,924 2,966,924 0.57 未知 未知 险产品 中国工商银行-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 2,550,400 2,550,400 0.49 未知 未知 证券投资基金 张晶晶 2,400,000 2,400,000 0.46 未知 境内自然人 阳光资产-工商银行-主动配置三号 1,747,992 1,747,992 0.33 未知 未知 资产管理产品 胡冰 1,600,000 1,600,000 0.31 未知 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数量 人民币 北京翠微集团 172,092,100 172,092,100 普通股 人民币 华纺房地产开发公司 16,748,701 16,748,701 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兴业事件驱动混 人民币 4,500,015 4,500,015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普通股 人民币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利两全保险产品 3,253,333 3,253,333 普通股 人民币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保险产品 2,966,924 2,966,924 普通股 人民币 中国工商银行-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550,400 2,550,400 普通股 人民币 张晶晶 2,400,000 2,400,000 普通股 人民币 阳光资产-工商银行-主动配置三号资产管理产品 1,747,992 1,747,992 普通股 人民币 胡冰 1,600,000 1,600,000 普通股 大成创新资本-中国银行-大成创新资本-武当 1 人民币 1,582,300 1,582,300 号资产管理计划 普通股 翠微集团与海淀国资中心同受海淀区国资委最终控制,两者为一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致行动人。本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为一致 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37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 持有的有限售 情况 序号 限售条件 称 条件股份数量 可上市交 新增可上市交 易时间 易股份数量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 自上市之日起 36 1 155,749,333 2017-11-04 0 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个月内不得转让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 10 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北京翠微集团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张丽君 成立日期 1997-01-21 主要经营业务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会议服务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 无 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北京翠微集团与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同受北 其他情况说明 京市海淀区国资委最终控制,两者为一致行动人。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38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北京翠微集团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张丽君 成立日期 1997-01-21 主要经营业务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会议服务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 无 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北京翠微集团与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同受 其他情况说明 北京市海淀区国资委最终控制,两者为一致行动人。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39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负责人或 组织机构 主要经营业务或 法人股东名称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 代码 管理活动等情况 北京市海淀区 投资及投资管 国有资本经营 张连仲 2009.06.29 69169147-9 1,000,000 理;资产管理 管理中心 2014 年,公司向海淀国资中心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当代商城 100%股权和 甘家口大厦 100%股权,海淀国资中心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 29.71% 情况说明 的股份,海淀国资中心与翠微集团同受海淀区国资委最终控制,两者为一致行 动人。 六、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0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1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报告期内从公 任期起始日 任期终止日 年初持 年末持 年度内股份 司获得的税前 是否在公司关 姓名 职务(注) 性别 年龄 期 期 股数 股数 增减变动量 报酬总额(万 联方获取报酬 元) 张丽君 董事长 男 53 2003-01-15 2019-09-12 0 0 0 0 是 徐 涛 董事、总经理 男 48 2003-01-15 2019-09-12 0 0 0 25.00 否 匡振兴 董事、副总经理 男 50 2014-12-22 2019-09-12 0 0 0 20.00 否 韩建国 董事、副总经理 男 57 2014-12-22 2019-09-12 0 0 0 20.00 否 李连旭 董事 男 42 2016-09-13 2019-09-12 0 0 0 0 否 王 宏 董事 男 59 2003-01-15 2019-09-12 0 0 0 0 是 李 飞 独立董事 男 59 2014-04-30 2019-09-12 0 0 0 8.00 否 陈 及 独立董事 男 61 2016-09-13 2019-09-12 0 0 0 2.67 否 胡 燕 独立董事 女 55 2016-09-13 2019-09-12 0 0 0 2.67 否 赵一飙 监事会主席 男 50 2015-08-25 2019-09-12 0 0 0 0 否 任东红 监事 女 53 2009-03-07 2019-09-12 0 0 0 20.00 否 郭婷婷 监事 女 38 2016-09-13 2019-09-12 0 0 0 15.92 否 张 华 监事 男 52 2004-01-17 2019-09-12 0 0 0 0 是 熊 莺 职工监事 女 42 2003-01-15 2019-09-12 0 0 0 26.12 否 易春辉 职工监事 男 41 2003-01-15 2019-09-12 0 0 0 16.74 否 李春刚 职工监事 男 56 2012-11-07 2019-09-12 0 0 0 21.76 否 赵 毅 副总经理 女 47 2011-11-12 2019-09-12 0 0 0 20.00 否 吴红平 副总经理 女 44 2012-12-03 2019-09-12 0 0 0 20.00 否 满柯明 副总经理 男 50 2015-11-17 2019-09-12 0 0 0 20.00 否 张 晶 营运总监 男 59 2009-09-14 2019-09-12 0 0 0 23.77 否 42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宋 慧 财务总监 女 40 2016-09-13 2019-09-12 0 0 0 21.57 否 姜荣生 董事会秘书 男 46 2010-09-15 2019-09-12 0 0 0 23.59 否 王 楠 离任董事 男 43 2009-04-29 2016-09-13 0 0 0 0 否 陈鹤鸣 离任独立董事 男 70 2010-09-15 2016-09-13 0 0 0 5.33 否 王 斌 离任独立董事 男 52 2010-09-15 2016-09-13 0 0 0 5.33 否 温 杰 离任监事 女 55 2009-04-29 2016-09-13 0 0 0 0 否 周淑珍 离任财务总监 女 56 2010-04-14 2016-09-13 0 0 0 19.35 否 合计 / / / / / 0 0 0 337.82 / 姓名 主要工作经历 2003 年起历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兼任北京翠微集团总经理,北京创景置业有限责 张丽君 任公司董事、北京海开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稻香湖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徐 涛 2003 年起历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2004 年 10 月起历任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北京当 匡振兴 代商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01 年 9 月起历任北京甘家口大厦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北京甘家口大厦有 韩建国 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北京永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李连旭 曾任海淀区商业委员会科员、副科长,海淀区国资委副科长、科长,现任海淀区国资委考核评价科、审计稽查办公室科长。 1998 年起历任华纺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本公司董事,兼任国资委纺织服务局党委副书记,华纺房地产开发公司 王 宏 党委书记、副总经理,锦州华纺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营销系主任、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曾任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汇银家 李 飞 电(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商务部全国内贸领域专家委员会专家,中国商业史学会副会长,清华大学经 济管理学院中国零售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02 年起历任北京工商大学商业经济研究所教授、所长,首都经贸大学首都经济研究所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MPA 培训中心主任。曾 陈 及 任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国家商务部重点培育全国二十家大型流通企业集团评审鉴定委员会 专家委员、国家商务部七省市流通体制改革试点专家顾问委员会专家委员,中国商业联合会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 2004 年 12 月至今,任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中国商业会计学会理事,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胡 燕 公司独立董事,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曾任海淀区监察局副局长、海淀区纪委常委、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预防腐败室)主任。现任本公司监 赵一飙 事会主席,海淀区属企业监事会主席,兼任北京中海投资管理公司监事会主席、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 43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席、北京市海淀区工业公司监事、北京海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北京知识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2003 年起历任本公司监事、董事、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现任本公司监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兼任北京当代商城有 任东红 限责任公司、北京甘家口大厦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2006 年起历任本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管、主任助理、主任,物流管理部采购部见习经理、经理,翠微广场招商部总监助理,本公司团委 郭婷婷 书记。现任本公司监事、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党群工作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 历任华纺房地产开发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兼任华纺房地产开发公司财务部经理、江苏华纺锦宸投资置业有限公 张 华 司董事、副总经理,扬州华纺置业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北京华讯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华纺和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事,锦州华纺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2003 年起历任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购销部主管、经理、牡丹园店卖场部部长、服务管理部部长。现任本公司监事、服务管 熊 莺 理部部长。 易春辉 2003 年起历任本公司监事、商品部主任、清河店一层负一层商场经理,翠微店五层商场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翠微店五层商场经理。 李春刚 2003 年起至今任本公司物流管理部采购部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物流管理部采购部经理。 2003 年起历任本公司服务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董事。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北京甘家口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赵 毅 董事。 2004 年 4 月起历任本公司监事、总经理办公室主管、主任。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北京甘家口大厦有限责任 吴红平 公司董事。 2009 年 5 月起任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北京翠微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北京 满柯明 翠微园大成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 年 4 月起,兼任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2003 年起历任本公司物流管理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营运总监,兼任北京家园超市连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张 晶 北京普澜斯国际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北京翠微可晶摄影器材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2002 年起历任北京中证国华会计事务有限公司审计助理、项目经理,北京市海淀区审计局副主任科员、副科长、本公司审计部部长。现 宋 慧 任本公司纪委委员、财务总监、财务管理部部长,兼任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北京甘家口大厦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17 年 3 月起,兼任北京翠微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002 年起历任健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高级经理、上海时代创业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本公司上市办副主任。现任本公司 姜荣生 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曾任中国光大银行复兴路支行副行长,现任北京兴源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北京兴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康跃科技股 王 楠 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乾源典当有限公司董事长,贵州贵安创业投资管理公司董事。2009 年 4 月起任本公司董事,2016 年 9 月,因本公 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卸任本公司董事职务。 2007 年 1 月起任北京市流通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2010 年 9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9 月,因本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卸任本 陈鹤鸣 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王 斌 现任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教授,兼任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独 44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立董事。2010 年 9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9 月,因本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卸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曾任兴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北京兴源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北京兴源宏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 温 杰 2009 年 4 月起任本公司监事,2016 年 9 月,因本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卸任本公司监事职务。 2003 年起历任本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助理、财务管理部部长、财务总监、董事。 2010 年 4 月起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16 年 9 月因退休 周淑珍 卸任本公司财务总监职务;2017 年 3 月至 4 月卸任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北京翠微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鑫泰小额 贷款股份公司董事。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海淀区区委、区政府关于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意见的精神,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区管人员的薪酬总额需经区国资委核定后统 一组织发放。上表中相关董事、高管及监事的薪酬数据为已发放 2016 年度的基薪金额和部分绩效薪酬,最终绩效薪酬金额待国资委核定完成后确定。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张丽君 北京翠微集团 总经理 2007-03 至今 王宏 华纺房地产开发公司 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1998-08 至今 张华 华纺房地产开发公司 财务部经理 2008-12 至今 (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张丽君 北京创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2010-09 至今 张丽君 北京海开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07-01 至今 张丽君 北京稻香湖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2007-02 至今 匡振兴 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2014-10-20 至今 45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韩建国 北京甘家口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2014-10-20 至今 韩建国 北京永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总经理 2001-09 至今 李连旭 海淀区国资委考核评价科、审计稽查办公室 科长 2016-08 至今 王宏 国资委纺织服务局 党委副书记 2015-02 至今 王宏 锦州华纺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2009-05 2016-12 李飞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教授 2002-05 至今 李飞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05-15 至今 陈及 首都经贸大学首都经济研究所 教授 2005-05 2016-12 胡燕 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 教授 2004-12 至今 胡燕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3-05 至今 胡燕 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7-03-10 至今 赵一飙 北京中海投资管理公司 监事会主席 2015-05 至今 赵一飙 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 2015-05 至今 赵一飙 北京市海淀区工业公司 监事 2015-05 至今 赵一飙 北京海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 2016-08 至今 赵一飙 北京知识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 2016-09 至今 任东红 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会主席 2014-10-20 至今 任东红 北京甘家口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会主席 2014-10-20 至今 张华 江苏华纺锦宸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 2006-09-15 至今 张华 扬州华纺置业有限公司 董事、财务总监 2009-04-22 至今 张华 北京华讯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董事 2008-05-06 至今 张华 北京华纺和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事 2006-06-18 至今 张华 锦州华纺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 2008-11-23 至今 赵毅 北京甘家口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2014-10-20 至今 吴红平 北京甘家口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2014-10-20 至今 满柯明 北京翠微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2015-12-10 至今 满柯明 北京翠微园大成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5-12-10 至今 满柯明 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2017-04-06 至今 张晶 北京翠微家园超市连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2015-04-20 至今 张晶 北京普澜斯国际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2-06-10 至今 张晶 北京翠微可晶摄影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执行董事 2011-04-27 至今 46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张晶 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2014-10-20 至今 宋慧 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 2014-10-20 至今 宋慧 北京甘家口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 2014-10-20 至今 宋慧 北京翠微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2017-03-14 至今 王楠 北京兴源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2008-12 至今 王楠 北京兴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08-11 至今 王楠 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10-08 2016-08 王楠 北京乾源典当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3-04 至今 王楠 贵州贵安创业投资管理公司 董事 2013-12 2016-05 陈鹤鸣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工商管理系 原主任、副教授 1993-03 2016-12 王斌 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 教授 2008-09 至今 王斌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14-03-14 至今 王斌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05 至今 王斌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6-01 至今 温杰 北京兴源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总经理助理 2005-10 至今 温杰 北京兴源宏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0-10 至今 周淑珍 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2014-10-20 2017-04-06 周淑珍 北京翠微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2011-04-27 2017-03-14 周淑珍 北京鑫泰小额贷款股份公司 董事 2009-11 2017-03-31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薪酬由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提出方案,经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决定。 依据海淀区国资委对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标准的核定结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方案》的规定执行。在公司担任实际职务的内部董事、监事按其岗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位领取相应的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根据经营指标和管理目标 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后执行。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337.82 万元 47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337.82 万元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变动情形 变动原因 李连旭 董事 选举 董事会换届 陈 及 独立董事 选举 董事会换届 胡 燕 独立董事 选举 董事会换届 郭婷婷 监事 选举 监事会换届 王 楠 董事 离任 董事会换届 陈鹤鸣 独立董事 离任 董事会换届 王 斌 独立董事 离任 董事会换届 温 杰 监事 离任 监事会换届 周淑珍 财务总监 离任 退休 2016 年 9 月 13 日,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监事会换届选举议案。会议以累计投票方 式选举张丽君、徐涛、匡振兴、韩建国、李连旭、王宏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李飞、陈及、胡燕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赵一飙、任东红、郭婷婷、张华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由公司职代会选举产生的熊莺、易春辉、李春刚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 监事。2016 年 9 月 1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张丽君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徐涛为公司总经理、匡振兴、韩建国、 赵毅、吴红平、满柯明为公司副总经理、张晶为公司营运总监、宋慧为公司财务总监、姜荣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选举赵一飙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上述董事、监事和高管的任期自 2016 年 9 月至 2019 年 9 月。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8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1,566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1,465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3,031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201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 0 销售人员 1,489 技术人员 382 财务人员 104 行政人员 251 其他 805 合计 3,031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193 本科学历 810 大专学历 879 高中、中专学历 968 初中及以下学历 181 合计 3,031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按岗按劳按效取酬”的分配原则,结合公司销售与利润指标的完成情 况确定工资总额,参照劳动力市场价格合理确定岗位工资标准。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 工资由基本工资和浮动工资组成,基本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技能工资,浮动工资 包括奖金、工龄工资、学历及职称技能津贴、岗位津贴、年终奖。根据国家政策和物 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公司发展战略变化以及公司整体效 益情况对薪酬进行合理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调整幅度根据经营 状况决定。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17 年,在全面开展培训需求调研的基础上,以强化员工岗位技能和提升整体管 理水平为目标,开展年度培训工作。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对收银领班、优秀收银员、 49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受理员开展岗位轮训。开拓管理人员工作思路,以消费市场分析、应急事件处理为主 要内容,组织商业发展趋势培训;以岗位标准、品类知识为主要内容,组织采购管理 培训;开展以人力资源规划、人工成本管控、绩效管理等为内容的人力资源管理培训; 采取分层培训方式,以连锁管理、店面运营、现场管理为培训内容,提高业务技能。 针对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营销策划、信息化管理培训,提升专业技能。创新项目,全员 参与,组织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建设兼职教师队伍,开展团队交流活动。通过形式多 样的分层分类培训,落实人才开发与培养的根本目标,为推进公司发展提供坚强的人 才保障。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0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0 七、其他 □适用 √不适用 50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持续致力于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逐步完善法 人治理结构,全面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设立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在决策、执行、监督等 方面的职责权限、程序以及应履行的义务,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经营机构和 监督机构科学分工,各司其职,相互协调、有效制衡的治理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上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召集并召开 2 次股东大会,均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和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依法行使权利与义务,切实履行各项承诺,不存在资金占用、担保或其他违规失信 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7 次董事会。全体董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 关注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维护公司 个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报告期内召开 7 次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委员的工作经验、专业技能和管理知识,提高董事会决策效 率,降低经营风险,确保公司良性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第五届董事会换届工作,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选举张丽君、徐涛、匡振兴、韩建国、李连旭、王宏、李飞、陈及、胡燕 9 人为第五 届董事会董事,其中李飞、陈及、胡燕 3 人为独立董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选举张丽君为董事长;选举张丽君、徐涛、匡振兴、韩建国、李连旭、李飞、陈及 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张丽君为主任委员;选举李飞、陈及、徐涛为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委员,李飞为主任委员;选举胡燕、李飞、陈及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胡燕为主任委员; 聘任徐涛为总经理及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51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5 次监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选聘程序选聘监事;公司监事均本着为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财务状况、定 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检查和监督,认真履行职责,未发现违 法违规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第五届监事会换届工作,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选举赵一飙、任东红、郭婷婷、张华 4 人为股东监事,与公司职代会选举出的 3 名职 工监事熊莺、易春辉、李春刚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选举赵一飙为监事会主席。 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准确、真实、完整、及时 地披露相关信息,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 理制度》,借助投资者专线、网站、上证 e 互动等多渠道,保持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 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内幕信 息知情人管理工作,对定期报告涉及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情况进行登记备案,未发现 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 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查询索引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6.05.13 www.sse.com.cn 2016.05.14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09.13 www.sse.com.cn 2016.09.14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董事 是否独 本年应参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姓名 立董事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加董事会 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大会的次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数 52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张丽君 否 7 7 3 0 0 否 2 徐 涛 否 7 7 3 0 0 否 2 匡振兴 否 7 6 3 1 0 否 2 韩建国 否 7 7 3 0 0 否 2 李连旭 否 3 3 1 0 0 否 0 王 宏 否 7 7 3 0 0 否 2 李 飞 是 7 7 3 0 0 否 2 陈 及 是 3 3 1 0 0 否 0 胡 燕 是 3 3 1 0 0 否 0 王 楠 否 4 4 3 0 0 否 1 陈鹤鸣 是 4 4 2 0 0 否 2 王 斌 是 4 4 3 0 0 否 1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7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3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3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1 (二)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 在异议事项的,应当披露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下设三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2020 年战略规划;提 名与薪酬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对公司高管薪酬、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高管选任、 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等事项进行审议;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 5 次会议,对定期报告、会 计师事务所聘用、内控报告等方面进行了审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对所审议事项 均表示赞成,未提出其他意见。 五、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3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六、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 证独立性、不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依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方案》规定的考评机制,结合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指标和管理目标实现情况对高管 人员实施绩效考核。 八、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 2017 年 4 月 22 日上交所网站《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瑞华专审 字【2017】21050005 号),审计意见为:翠微股份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详 见 2017 年 4 月 22 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54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还本付息 债券名称 简称 代码 发行日 到期日 债券余额 利率 交易场所 方式 北京翠微大厦 股份有限公司 按年付息, 上海证券 公开发行 2016 16 翠微 01 136299 2016-3-21 2021-3-21 550,000,000 3.00% 到期一次 交易所 年公司债券 还本。 (第一期)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 公司已于 2017 年 3 月 21 日兑付完毕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自 2016 年 3 月 21 日至 2017 年 3 月 20 日期间的利息,本期债券“16 翠微 01”票面利率为 3.0%,每手“16 翠微 01”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 30.00 元(含税)。公告查询索引:2017 年 3 月 14 日上交所网站《翠微股份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7 年付息公告》临 2017-003)。 公司债券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监会于 2016 年 3 月 3 日 以证监许可[2016]434 号文《关于核准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含 10 亿元),首期发行规模不超过 5.50 亿元,债券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 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2016 年 3 月 21 日,公司已完成“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发行,发行规模为 5.5 亿元。该债券已于 2016 年 4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并按照规定在合格投资者之间交易。 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资信评级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E 座二、三层 债券受托管理人 联系人 张钟伟、黎江、杨慧泽、刘诗娇、邱一粟 联系电话 010-85130679 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55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A 座 29 层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 运用计划,本次公司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银行贷款、补充流动 资金。 公司“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 5.5 亿元,扣除承销费后的募集资 金为 545,875,000.00 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使用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共计 546,031,563.02 元,其中偿还招商银行借款 2 亿元,补充流动资金 346,031,563.02 元,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59,966.21 元(利息收入结余)。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 募集资金运用计划的要求,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银行依据《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账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储 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 四、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评 级。根据大公评级出具的《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分 析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2016 年 6 月 20 日,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 公司主体与相关债项 2016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通过对本公司及“16 翠微 01”的信 用状况进行跟踪评级,确定本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 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 “16 翠微 01”的信用等级维持 AAA。 五、报告期内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次公司债券由海淀国资中心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 保范围包括本次债券的本金及利息、*** 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其他应 付的费用。2015 年 12 月 21 日,海淀国资中心为本次债券出具了担保函,并与公司签 订了担保协议。 56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截止本报告出具日,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 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变化。担保人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相关情况如下: 1、担保人 2016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度 总资产(万元) 17,537,407.90 净资产(万元) 5,732,346.7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4,057,655.99 营业收入(万元) 3,109,483.03 净利润(万元) 270,645.3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万元) 78,037.34 资产负债率 0.67 流动比率(倍) 2.40 速动比率(倍) 1.50 净资产收益率 0.05 2、担保人资信状况 担保人是北京市海淀区重要的基础设施投融资建设及国有资本运营主体。经大公 评级出具信用评级报告综合评定,海淀国资中心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根据大 公评级出具的 2016 年度跟踪评级结果,海淀国资中心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 AAA, 评级展望维持稳定。 3、担保人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海淀国资中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 1,629,990.00 万元, 占海淀国资中心净资产规模的 28.43%,总资产规模的 9.29%,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 子公司担保金额为 680,990 万元,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担保金额为 949,000 万元。 六、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截止本报告出具日,中 信建投证券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的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报告期内,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未出具公司债券受 托管理事务报告。 57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 2 年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比上 主要指标 2016 年 2015 年 年同期增 变动原因 减(%)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337,028,521.48 409,337,051.63 -17.66 流动比率 1.15 1.00 0.15 速动比率 0.96 0.83 0.13 资产负债率 42.63% 40.91% 1.72 EBITDA 全部债务比 15.39% 20.42% -5.03 利息保障倍数 9.20 37.06 -27.86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43.88 51.16 -7.28 EBITDA 利 息 保 障 倍 本年借款额度及用款期 18.17 65.61 -47.44 数 限高于上年 贷款偿还率 100.00% - - 上年无需要偿付的贷款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0 九、公司其他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的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报告期内的银行授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与招商银行北京双榆树支行 2015 年 5 月 13 日签署的《授信协议》 3 亿元额度一年期授信已到期,与中国农业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2015 年 11 月 19 日签署 的《主债权及房屋最高额抵押合同》3 亿元额度一年期授信已到期。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 议案》,公司已于 2017 年 2 月 21 日与招商银行北京上地支行签署了《授信协议》, 获得一年期授信额度 3 亿元。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获得的商业银行授信额度余额为 0 亿元,截止本报告出具日, 公司获得的商业银行授信额度为 3 亿元。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授信额度贷款 1.5 亿元, 偿还银行贷款共计 4.5 亿元,报告期末公司银行贷款余额为 0 亿元。 十一、公司报告期内执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8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 计 报 告 瑞华审字【2017】21050012 号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翠微股份”)的财务报 表,包括 2016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16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 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翠微股份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 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 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 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 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 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 映了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6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59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马洋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七、1 1,515,368,356.41 1,618,043,076.03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七、2 47,937,870.62 35,066,743.89 预付款项 七、3 4,721,492.07 5,970,392.06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七、4 10,230,483.19 9,823,053.7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七、5 86,774,893.26 104,872,037.4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七、6 212,081,637.67 225,312,562.94 流动资产合计 1,877,114,733.22 1,999,087,866.19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七、7 707,861,693.76 202,911,693.76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七、8 28,597,764.95 27,973,550.00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七、9 10,794,030.31 11,837,314.99 固定资产 七、10 2,037,398,255.65 2,152,138,325.84 60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在建工程 七、11 227,105.99 9,056,052.23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七、12 295,172,632.56 304,498,439.5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七、13 100,647,289.18 114,386,657.43 递延所得税资产 七、14 79,382,331.81 78,040,678.42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3,260,081,104.21 2,900,842,712.17 资产总计 5,137,195,837.43 4,899,930,578.3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七、15 300,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七、16 459,653,644.51 507,019,577.09 预收款项 七、17 643,483,125.66 620,898,388.7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七、18 65,029,440.34 70,126,335.56 应交税费 七、19 31,007,935.23 101,816,876.66 应付利息 七、20 12,833,333.31 393,433.35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七、21 122,799,060.60 130,663,991.97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七、22 296,275,450.09 263,866,542.58 流动负债合计 1,631,081,989.74 1,994,785,145.9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七、23 545,828,838.37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七、24 4,560,000.00 61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递延收益 七、25 8,446,780.31 9,589,682.91 递延所得税负债 七、14 16,775.08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558,835,618.68 9,606,457.99 负债合计 2,189,917,608.42 2,004,391,603.98 所有者权益 股本 七、26 524,144,222.00 524,144,222.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七、27 1,735,785,601.75 1,722,324,601.75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七、28 130,864,394.50 116,039,001.24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七、29 543,728,855.79 519,828,660.3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934,523,074.04 2,882,336,485.38 少数股东权益 12,755,154.97 13,202,489.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2,947,278,229.01 2,895,538,974.3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137,195,837.43 4,899,930,578.36 法定代表人:张丽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慧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广年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997,338,539.63 1,028,828,945.9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十七、 应收账款 29,178,381.27 23,452,419.30 1 预付款项 1,779,878.54 1,861,728.26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十七、 其他应收款 2,207,244.43 6,481,441.48 2 存货 26,682,052.65 40,528,858.39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12,033,680.15 141,296,652.77 流动资产合计 1,169,219,776.67 1,242,450,046.11 62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06,961,693.76 102,461,693.76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28,087,017.00 27,533,550.00 十七、 长期股权投资 1,051,284,933.48 1,051,284,933.48 3 投资性房地产 56,204,831.22 59,238,056.82 固定资产 1,464,285,151.40 1,551,176,183.42 在建工程 16,849.57 8,434,553.21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1,846,835.17 21,849,953.64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37,898,510.90 42,141,757.25 递延所得税资产 56,689,438.54 55,755,743.6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3,323,275,261.04 2,919,876,425.19 资产总计 4,492,495,037.71 4,162,326,471.3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00,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259,396,992.22 295,967,415.29 预收款项 516,563,644.50 468,489,431.09 应付职工薪酬 31,648,386.75 31,362,336.69 应交税费 18,052,704.80 70,096,174.65 应付利息 12,833,333.31 393,433.35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73,615,857.58 77,263,398.7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205,921,124.60 182,283,067.43 流动负债合计 1,118,032,043.76 1,425,855,257.2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545,828,838.37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4,560,000.00 递延收益 914,750.00 1,646,550.00 63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551,303,588.37 1,646,550.00 负债合计 1,669,335,632.13 1,427,501,807.28 所有者权益: 股本 524,144,222.00 524,144,222.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744,805,933.21 1,731,344,933.2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30,864,394.50 116,039,001.24 未分配利润 423,344,855.87 363,296,507.57 所有者权益合计 2,823,159,405.58 2,734,824,664.0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492,495,037.71 4,162,326,471.30 法定代表人:张丽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慧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广年 合并利润表 2016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5,379,602,561.39 5,761,041,739.50 其中:营业收入 七、30 5,379,602,561.39 5,761,041,739.50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5,288,498,155.36 5,578,080,385.82 其中:营业成本 七、30 4,296,823,248.62 4,550,239,001.53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七、31 66,550,469.10 68,770,624.64 销售费用 七、32 711,058,899.10 744,407,619.55 管理费用 七、33 203,440,745.58 217,891,952.46 财务费用 七、34 10,624,792.96 -3,228,812.36 资产减值损失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七、35 56,043,208.90 30,669,571.1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64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47,147,614.93 213,630,924.80 加:营业外收入 七、36 7,487,861.81 11,942,982.8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33,063.14 18,083.51 减:营业外支出 七、37 2,614,515.59 624,753.8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474,892.67 171,875.0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52,020,961.15 224,949,153.75 减:所得税费用 七、38 39,316,515.44 57,555,426.6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12,704,445.71 167,393,727.0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2,105,779.74 166,095,512.42 少数股东损益 598,665.97 1,298,214.65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 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12,704,445.71 167,393,727.0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12,105,779.74 166,095,512.4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598,665.97 1,298,214.65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1 0.32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张丽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慧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广年 母公司利润表 2016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十七、4 3,376,805,250.57 3,582,011,139.41 减:营业成本 十七、4 2,700,506,321.44 2,829,401,685.17 税金及附加 45,438,574.14 46,820,761.55 销售费用 469,034,237.53 489,970,732.23 管理费用 104,962,666.41 113,088,505.20 财务费用 8,147,146.82 -5,378,954.93 65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资产减值损失 -373,049.45 622,046.85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十七、5 121,382,315.46 18,219,180.9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70,471,669.14 125,705,544.25 加:营业外收入 2,475,770.43 3,225,015.7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1,924,397.62 231,840.3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981,780.44 98,814.0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71,023,041.95 128,698,719.72 减:所得税费用 22,769,109.31 31,214,155.91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48,253,932.64 97,484,563.81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 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148,253,932.64 97,484,563.81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83 0.186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张丽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慧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广年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6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076,787,301.27 6,370,126,912.32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66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39(1) 125,271,418.94 184,495,055.1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202,058,720.21 6,554,621,967.4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882,375,896.01 5,090,074,830.05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59,303,259.08 345,113,467.90 支付的各项税费 259,569,285.38 304,747,318.8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39(2) 485,888,778.09 575,408,906.4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987,137,218.56 6,315,344,523.2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4,921,501.65 239,277,444.1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722,000,000.00 1,13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56,008,054.32 31,723,023.1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385,760.00 27,071.00 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39(3) 65,291,000.00 15,646,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43,684,814.32 1,177,396,094.1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37,975,744.11 56,981,719.91 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216,950,000.00 1,360,45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54,925,744.11 1,417,431,719.9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1,240,929.79 -240,035,625.7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95,875,000.00 30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95,875,000.00 30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5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80,536,007.75 89,958,229.12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1,046,000.00 249,9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39(4) 360,800.00 72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30,896,807.75 90,678,229.1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4,978,192.25 209,321,770.88 67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1,341,235.89 208,563,589.3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40,525,846.18 1,131,962,256.8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09,184,610.29 1,340,525,846.18 法定代表人:张丽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慧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广年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6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877,227,028.47 3,957,905,005.36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5,744,502.28 141,389,386.0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962,971,530.75 4,099,294,391.4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080,919,062.19 3,150,972,371.7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92,888,159.22 183,862,062.29 支付的各项税费 162,980,375.40 194,415,349.3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59,488,231.10 420,861,325.3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796,275,827.91 3,950,111,108.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6,695,702.84 149,183,282.7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10,000,000.00 695,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21,382,315.46 18,280,578.1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500.00 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3,461,000.00 15,646,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94,843,315.46 728,927,078.1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10,220,133.10 27,024,569.56 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784,500,000.00 875,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94,720,133.10 902,024,569.5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9,876,817.64 -173,097,491.3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95,875,000.00 30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95,875,000.00 30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5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79,490,007.75 89,708,329.1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60,800.00 72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29,850,807.75 90,428,329.12 68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6,024,192.25 209,571,670.8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2,843,077.45 185,657,462.2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58,311,716.06 572,654,253.8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91,154,793.51 758,311,716.06 法定代表人:张丽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慧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广年 69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6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少数股东权 减: 其他 一般 所有者权益合计 益 优 永 专项 股本 其 资本公积 库存 综合 盈余公积 风险 未分配利润 先 续 储备 他 股 收益 准备 股 债 一、上年期末余额 524,144,222.00 1,722,324,601.75 116,039,001.24 519,828,660.39 13,202,489.00 2,895,538,974.3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524,144,222.00 1,722,324,601.75 116,039,001.24 519,828,660.39 13,202,489.00 2,895,538,974.3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13,461,000.00 14,825,393.26 23,900,195.40 -447,334.03 51,739,254.63 (一)综合收益总额 112,105,779.74 598,665.97 112,704,445.7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3,461,000.00 13,461,000.00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13,461,000.00 13,461,000.00 (三)利润分配 14,825,393.26 -88,205,584.34 -1,046,000.00 -74,426,191.08 1.提取盈余公积 14,825,393.26 -14,825,393.26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73,380,191.08 -1,046,000.00 -74,426,191.08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524,144,222.00 1,735,785,601.75 130,864,394.50 543,728,855.79 12,755,154.97 2,947,278,229.01 70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其他权益工具 减 项目 专 少数股东权 : 一般 所有者权益合计 项 益 股本 优 永 资本公积 库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风险 未分配利润 其 储 先 续 存 准备 他 股 债 备 股 一、上年期末余额 524,144,222.00 1,706,678,601.75 1,140,000.00 106,290,544.86 446,204,679.87 12,154,174.35 2,796,612,222.8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524,144,222.00 1,706,678,601.75 1,140,000.00 106,290,544.86 446,204,679.87 12,154,174.35 2,796,612,222.8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15,646,000.00 -1,140,000.00 9,748,456.38 73,623,980.52 1,048,314.65 98,926,751.55 (一)综合收益总额 166,095,512.42 1,298,214.65 167,393,727.0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5,646,000.00 15,646,000.00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15,646,000.00 15,646,000.00 (三)利润分配 9,748,456.38 -93,611,531.90 -249,900.00 -84,112,975.52 1.提取盈余公积 9,748,456.38 -9,748,456.38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83,863,075.52 -249,900.00 -84,112,975.52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140,000.00 1,140,000.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1,140,000.00 1,140,000.00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524,144,222.00 1,722,324,601.75 116,039,001.24 519,828,660.39 13,202,489.00 2,895,538,974.38 法定代表人:张丽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慧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广年 71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6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 其他权益工具 项目 其他综合收 股本 优 永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其 益 先 续 他 股 债 一、上年期末余额 524,144,222.00 1,731,344,933.21 116,039,001.24 363,296,507.57 2,734,824,664.0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524,144,222.00 1,731,344,933.21 116,039,001.24 363,296,507.57 2,734,824,664.0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13,461,000.00 14,825,393.26 60,048,348.30 88,334,741.56 (一)综合收益总额 148,253,932.64 148,253,932.6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3,461,000.00 13,461,000.00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13,461,000.00 13,461,000.00 (三)利润分配 14,825,393.26 -88,205,584.34 -73,380,191.08 1.提取盈余公积 14,825,393.26 -14,825,393.26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73,380,191.08 -73,380,191.08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524,144,222.00 1,744,805,933.21 130,864,394.50 423,344,855.87 2,823,159,405.58 72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上期 其他权益工具 项目 其他综合收 股本 优 永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其 益 先 续 他 股 债 一、上年期末余额 524,144,222.00 1,715,698,933.21 106,290,544.86 359,423,475.66 2,705,557,175.7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524,144,222.00 1,715,698,933.21 106,290,544.86 359,423,475.66 2,705,557,175.7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15,646,000.00 9,748,456.38 3,873,031.91 29,267,488.29 (一)综合收益总额 97,484,563.81 97,484,563.8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5,646,000.00 15,646,000.00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15,646,000.00 15,646,000.00 (三)利润分配 9,748,456.38 -93,611,531.90 -83,863,075.52 1.提取盈余公积 9,748,456.38 -9,748,456.38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83,863,075.52 -83,863,075.52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524,144,222.00 1,731,344,933.21 116,039,001.24 363,296,507.57 2,734,824,664.02 法定代表人:张丽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慧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广年 73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一家于 2003 年 1 月 23 日在北京市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总部位于北京市。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属于商品流通企业,主要经营范围为商业百货的零售。营业执 照规定的许可经营范围包括销售食品、医疗器械(限Ⅱ、Ⅲ类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许可证》批准项目为准);零售国内版音像制品;餐饮服务;普通货运(道路运输许可 证有效期至 2019 年 7 月 13 日);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销售针纺织品、服 装、鞋帽、日用品、床上用品、钟表、眼镜、箱、包、婴儿用品、文化体育用品、体 育器材、厨房用具、卫生间用具、日用杂货、化妆品、卫生用品、家具、照明灯具、 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家用电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广播电视设备、 小饰品、礼品、工艺品、首饰、黄金制品、玩具、游艺用品、室内游艺器材、乐器、 照相通讯器材、净水器具、打印机、打印纸、硒鼓、墨盒、色带、墨粉、电动助力车、 儿童车床用品;修理钟表;修鞋;服装加工。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验光配镜服务; 以下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制售中餐(含冷荤凉菜)、饮料、酒;零售图书。(销 售食品、道路货物运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 2016 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6 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 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与上年度相比未发生变化。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决议批准报出。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 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 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1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 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 74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 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 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 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管理层认为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从事商业百货的零售经营。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 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 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五、20“收入”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 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五、25“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16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 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4 年修订的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 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 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 间。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75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4.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 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 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 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 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 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 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 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 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 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 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 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 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 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 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 76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 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 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 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 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 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 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 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 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 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 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 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 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 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五、11“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五、 8“金融工具”。 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 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 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和 77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 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 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 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 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 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 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2)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在初始 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 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A.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 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B.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 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C.属于衍生工具,但 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 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 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A.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 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B.本公司风险管理或 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78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 期损益。 ② 持有至到期投资 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 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 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 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 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 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 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折价或溢 价等。 ③ 贷款和应收款项 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公司 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 他应收款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 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④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金融 资产。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按照摊余成本法确定,即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 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 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并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后的金额。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投资的期末成本为其初始取得成本。 79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 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外,确认 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在活跃市场 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 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计入 投资收益。 (3)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 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 计提减值准备。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 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 事项。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到的各项事项: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② 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 或逾期等; ③本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者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 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 已减少且可计量,包括: - 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 - 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经济出现了可能导致该组金融资产无法支付的状况; ⑥ 权益工具发行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 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⑦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 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 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 80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 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①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 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在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 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 减值损失予以转回,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 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②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性下 跌时,表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其中“严重下跌”是指公允价值下跌幅 度累计超过 20%;“非暂时性下跌”是指公允价值连续下跌时间超过 12 个月。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 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 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 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 的减值损失转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回计入当期损 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 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 合同权利终止;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 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 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 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 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 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81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 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 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 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 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 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 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 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 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 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5)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 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金融负 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条件与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公允价值的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 当期损益。 ② 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 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 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③ 财务担保合同 82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 同,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 项》确定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原则确 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6)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 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 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 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 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 量。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 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 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 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 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 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9)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 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公司 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83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 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9. 应收款项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 800 万元以上的应收款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 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 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 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 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余额百分比法、其他方法)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金额重大但单项 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 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组。按组 合方式实施减值测试时,坏账准备金额系根据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应收款项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 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损失 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与预计应收款项组合中已 经存在的损失评估确定。 (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具有特殊信用风险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个别认定法 10.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库存商品、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和发出时按先进先出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84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 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 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 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 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 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 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 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 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 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8“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 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 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 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 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 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 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 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 85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 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 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 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 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 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 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 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 长期股权投资。 ①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 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 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 利润确认。 ②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 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 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 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 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 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 86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 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 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 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 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 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 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 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 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 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 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 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 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五、 5 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 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 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 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 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 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 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 87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 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1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 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 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 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16“长期资产减 值”。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按 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 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 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转换为采用成本模式计量 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转换为以公允价值 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 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 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1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88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 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 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 响进行初始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直线法 5-45 年 0%、3%和 5% 2.11%-20% 机器设备 直线法 5-10 年 3%和 5% 9.5%-19% 电子设备、器具及家具 直线法 2-10 年 0%、3%和 5% 9.5%-47.5% 运输设备 直线法 4-10 年 3%和 5% 9.50%-23.75%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 旧。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 状态,本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1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以及其他 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16“长期资产减值”。 15.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 土地使用权、软件及商标权。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 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 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 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 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 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89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 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 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 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 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各类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如下: 类别 摊销方法 使用寿命(年) 残值率(%) 土地使用权 直线法 30-40 0% 软件 直线法 1-10 0% 商标权 直线法 10 0%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 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 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 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 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 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 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 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 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 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 90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 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 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 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 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 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 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17.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 各项费用。本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外租门店装修费用等。长期待摊费用在预 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18.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 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 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 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及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 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或当期损益。本公司的设定受益计划,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 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91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 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 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 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 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 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 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 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重组义务 对于有详细、正式并且已经对外公告的重组计划,在满足前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 件的情况下,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定预计负债金额。对于出售部分业务的重 组义务,只有在本公司承诺出售部分业务(即签订了约束性出售协议时),才确认与 重组相关的义务。 20. 收入 √适用 □不适用 (1)商品销售收入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 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92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对于销售商品时授予客户奖励积分的业务,在销售商品的同时,本公司将销售取 得的货款或应收货款在本次商品销售产生的收入与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之间进行分 配,将取得的货款或应收货款扣除奖励积分公允价值的部分确认为收入、奖励积分的 公允价值确认为递延收益。 客户兑换奖励积分时,本公司将原计入递延收益的与所兑换积分相关的部分确认 为收入,确认为收入的金额以被兑换用于换取奖励的积分数额占预期将兑换用于换取 奖励的积分总数的比例为基础计算确定。 (2)提供劳务收入 本公司的劳务收入主要包括综合服务费收入、场地占用费收入、购物卡手续费收 入以及餐饮等服务收入。各项劳务收入均在劳务已经提供,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 流入企业时,确认劳务收入的实现。 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如销售商品部 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分别处理; 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该 合同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21. 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政府补助主要包括甘家口大厦商圈改造和外立面改造补贴、三绿工程示 范项目补贴和翠微超市升级改造补助等,由于该等政府补助属于用于购买固定资产或 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该等政府补助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 计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93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本公司的政府补助主要包括社保稳岗补贴、北京市商委传统商业转型升级项目补 贴、节能环保中心节能超市奖励基金、北京市商务委离境退税政策补助款等。由于不 与资产相关,该等政府补助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 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 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2.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 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 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 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 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 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 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 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 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 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 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 94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 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 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 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 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 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 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 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 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 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 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 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 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23. 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 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95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 大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 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 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的规定,2016 年 5 月 1 日之后发生的与增值税 相关交易,影响资产、负债等金额的,按该规定调 《利润表》税金及附加增加 18,119,444.17 元, 整。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 管理费用减少 18,119,444.17 元。 金及附加”项目,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 税、印花税等原计入管理费用的相关税费,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调整计入“税金及附加”。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 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 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 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 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 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 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 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96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 域如下: (1)坏账准备计提 本公司根据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为判断基础确认坏账准备。当存在迹象表明应收 款项无法收回时需要确认坏账准备。坏账准备的确认需要运用判断和估计。如重新估 计结果与现有估计存在差异,该差异将会影响估计改变的期间的应收款项账面价值。 (2)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 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将于每年年末对存货是否陈旧 和滞销、可变现净值是否低于存货成本进行重新估计。如重新估计结果与现有估计存 在差异,该差异将会影响估计改变期间的存货账面价值。。 (3)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 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的估计是以对类似性质及功能的固定资产实际可使用年 限的历史经验为基础作出的。如果固定资产的可使用年限缩短,本公司将采取措施, 加速该固定资产的折旧或淘汰闲置的和陈旧的固定资产。 (4)租入固定资产装修费摊销 租入固定资产装修费在预计受益期内以直线法进行摊销。本公司每年评估租入固 定资产装修费的剩余价值及预计受益期。如重新估计结果与现有估计存在差异,该差 异将会影响估计改变期间的租入固定资产装修费账面价值。 (5)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于各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是否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进行评价。当预计未来能 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时,本公司才将其确 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需要使用适当的估计及判断来评估该等可抵扣暂时 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于未来是否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予以转回。 (6)递延收益 本公司在客户兑换奖励积分时,将原计入递延收益的与所兑换积分相关的部分确 认为收入,确认为收入的金额以被兑换用于换取奖励的积分数额占预期将兑换用于换 取奖励的积分总数的比例为基础计算确定,该估计存在不确定性,如实际结果与现有 估计存在差异,该差异将会影响本公司与奖励积分相关的收入与递延收益余额。 (7)预计负债 97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本公司根据合约条款,对重组义务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 成一项现时义务,且履行该等现时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的情况下,本 公司对或有事项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 债的确认和计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在进行判断过程中本公司需评估 该等或有事项相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应纳增值税为销项税额减可抵扣进项税后的余额, 销项税额根据相关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额计算。对 于超市销售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类产品及避孕用 增值税 品,按照财税[2011]137 号、财税[2012]75 号及国务 17%/13%/11%/6%0% 院 538 号令,免交增值税,其他农产品增值税进项 税额按照北京国税[2014]35 号公告的规定核定扣 除。 消费税 消费税应税收入 5% 营业税 在 2016 年 5 月前按租赁等收入 5% 房产税 房产余值、房产租金收入 1.2%/12%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流转税 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20% 教育费附加 应交流转税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交流转税 2% 注 1:应纳增值税为销项税额减可抵扣进项税后的余额,销项税额根据相关税法 规定计算的销售额计算。对于超市销售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类产品及避孕用品,按 照财税[2011]137 号、财税[2012]75 号及国务院 538 号令,免交增值税,其他农产品 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北京国税[2014]35 号公告的规定核定扣除。 注 2:《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 号) 规定:全面试行营改增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 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 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将“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 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从“应交 税费”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对于 2016 年 1 月 98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1 日至 4 月 30 日期间的交易及 2016 年财务报表中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不予追溯调 整。2016 年 5 月 1 日,全面实行营改增后本公司不再有营业税应税项目。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北京当代商城培训中心 20% 北京翠微园大成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5]34 号文规定,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 20 万元(含 20 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 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16 年度,北京当代 商城有限责任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当代商城培训中心和北京翠微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之子公司北京翠微园大成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符合上述税收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 业,享受前述税收优惠。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5,139,414.22 5,214,883.33 银行存款 1,304,045,196.07 1,385,310,962.85 其他货币资金 206,183,746.12 227,517,229.85 合计 1,515,368,356.41 1,618,043,076.03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 项总额 其他说明 其他货币资金系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 2012 年第 9 号《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 办法》的规定,分别按规模发卡企业以不低于上一季度预付卡款余额 20%的款项和集团发卡企业 以不低于上一季度预付卡款余额 30%的款项存于专户的存款。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按规模发卡标准存管的资金 (2015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7,000,000.00 元);按集 团发卡标准存管的资金为人民币 206,183,746.12 元(2015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220,517,229.85 元)。 存管银行对资金存管比例进行监督,对超额调用予以拒绝。 99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2、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 账面 计提比例 价值 计提比例 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47,937,870.62 96.25 47,937,870.62 35,066,743.89 94.95 35,066,743.89 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1,865,899.37 3.75 1,865,899.37 100.00 1,865,899.37 5.05 1,865,899.37 100.00 的应收账款 合计 49,803,769.99 / 1,865,899.37 / 47,937,870.62 36,932,643.26 / 1,865,899.37 / 35,066,743.89 (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年末余额 账龄 合计数的比例(%) 年末余额 北京金海龙源餐饮管 租金及公共 1 年以内、1-2 理有限公司 3,824,390.42 7.68 设施费 年及 2-3 年 皇郡金钱豹餐饮管理 租金及公共 1 年以内及 1-2 (无锡)有限公司北 2,988,615.83 6.00 京海淀分公司 设施费 年 北京鹅卵石科技有限 租金及公共 1 年以内、1-2 公司 2,434,855.50 4.89 设施费 年及 3 年以上 北京大有众和商业管 理有限公司 租金 2,217,764.64 1 年以内 4.45 北京亿立方科技有限 公司 租金 2,127,635.06 1 年以内 4.27 合 计 — 13,593,261.45 — 27.29 3、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4,360,773.12 92.36 5,470,392.06 91.63 100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1至2年 360,718.95 7.64 500,000.00 8.37 2至3年 3 年以上 合计 4,721,492.07 100.00 5,970,392.06 100.00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汇总金额为 4,310,509.17 元, 占预付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 91.30%。 4、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 账面 计提比 计提比 金额 比例(%) 金额 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价值 例(%) 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 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10,230,483.19 92.50 10,230,483.19 9,823,053.79 82.18 9,823,053.79 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 830,000.00 7.50 830,000.00 100.00 2,130,000.00 17.82 2,130,000.00 100.00 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 11,060,483.19 / 830,000.00 / 10,230,483.19 11,953,053.79 / 2,130,000.00 / 9,823,053.79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0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1,300,000.00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是否由关 单位名称 其他应收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联交易产生 蔡卫东 房款 800,000.00 无法收回 海淀区国资委审批 否 段占田 房款 500,000.00 无法收回 海淀区国资委审批 否 合计 / 1,300,000.00 / / / 101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4).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保证金及押金 8,912,232.17 9,128,747.67 供应商借款 510,048.03 500,000.00 其他 1,638,202.99 2,324,306.12 合计 11,060,483.19 11,953,053.79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期末余额 (%) 北京实兴腾飞 保证金 6,200,000.00 3 年以上 56.06 置业发展公司 北京梦洁华威 洗涤用品有限 保证金 830,000.00 3 年以上 7.50 830,000.00 责任公司 北京市商务委 保证金 600,000.00 1-2 年 5.43 员会 北京华乐通达 国际商业发展 押金 500,000.00 3 年以上 4.52 有限公司 北京创景置业 保证金 500,000.00 3 年以上 4.52 有限公司 合计 / 8,630,000.00 / 78.03 830,000.00 5、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在产品 库存商品 87,281,765.37 1,291,629.83 85,990,135.54 105,339,474.54 1,291,629.83 104,047,844.71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 资产 建造合同形 成的已完工 未结算资产 包装物 784,757.72 784,757.72 824,192.77 824,192.77 合计 88,066,523.09 1,291,629.83 86,774,893.26 106,163,667.31 1,291,629.83 104,872,037.48 102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2). 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原材料 在产品 库存商品 1,291,629.83 1,291,629.83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资产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 工未结算资产 合计 1,291,629.83 1,291,629.83 6、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理财产品 120,000,000.00 130,000,000.00 增值税留抵税额 13,254,023.27 待抵扣进项税额 64,912,043.20 68,125,826.27 待摊租赁费 9,731,342.22 11,678,434.74 其他 4,184,228.98 15,508,301.93 合计 212,081,637.67 225,312,562.94 其他说明 注 1: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无活跃市场报价,公司将其在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核算,由于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一年内到期,在财务报表中视其流动性作为其他流动资产列报。 注 2:其他主要包括尚未摊销的广告费及保险费等。 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减值 减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准备 准备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500,000,000.00 500,000,000.00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207,861,693.76 207,861,693.76 202,911,693.76 202,911,693.76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 按成本计量的 207,861,693.76 207,861,693.76 202,911,693.76 202,911,693.76 合计 707,861,693.76 707,861,693.76 202,911,693.76 202,911,693.76 103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2). 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在被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投资 被投资 单位 本期现金红 本 本 本 单位 持股 利 本期 期 期 期 期 期 期初 期末 比例 增加 减 初 增 减 末 (%) 少 加 少 上海联索经营管 16,993.76 16,993.76 6.67 理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创景置业有 2,444,700.00 2,444,700.00 16.10 1,080,000.00 限责任公司 杭州益润宏瑞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99.00 15,000,000.00 合伙) 北京省钱坊商贸 450,000.00 450,000.00 15.00 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翠微国际旅 450,000.00 450,000.00 15.00 游有限公司 北京海淀国际教 4,500,000.00 4,500,000.00 15.00 育投资有限公司 华宏翠微宏益二 期私募基金 500,000,000.00 500,000,000.00 80.00 29,200,000.00 合计 202,911,693.76 504,950,000.00 707,861,693.76 / 45,280,000.00 注 1:本公司及子公司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甘家口大厦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有 限合伙人共出资人民币 2 亿元)与北京华软金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出资人民币 2 百 万元)于 2015 年 6 月出资共同设立杭州益润宏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根据合伙协议及公 司章程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人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管理 委员会,共五名委员,其中普通合伙人北京华软金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四名,有限合伙人北 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委派一名。该委员会的职责是对待投资项目进行表决,只有在五分之四 以上委员一致同意的前提下,合伙企业才能就该待投项目进行投资;支付有限合伙人年化收益 10% 的收益。 综上,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人事务,且在投资决策管理委员 会成员仅占一名;有限合伙协议中约定支付有限合伙人年化收益 10%的收益属于固定收益。本公 司不具备控制杭州益润宏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条件,本公司将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 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并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 注 2:根据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本公司与北京 华软金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华宏翠微宏益二期私募基金基金合同》, 本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5 亿元出资认购华软金宏发起设立的“华宏翠微宏益二期私募基金”的普 104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通级(A 级)份额。基金管理人为华软金宏,基金托管人为方正证券,基金预计规模为人民币 6.25 亿元,基金存续期为 5 年,基金投资者仅可在本基金开放日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金自成立之 日起 3 个月为封闭期。本基金开放日为每个自然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 况设置临时开放日,临时开放日可进行申购和赎回。基金投资范围包括:非上市公司股权(含关 联公司)、固定收益品种(包括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债券、中央票据、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回购及银行存款等)、基金、证券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现金,以及投资于上述范围的 有托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子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资 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投资品种。。该基金已 于 2016 年 3 月 14 日成立,并于 2016 年 3 月 17 日完成在基金业协会的备案。本基金份额分为风 险与收益特征不同的两个级别,即普通级(A 级)份额和特定级(B 级)份额,初始比例不超过 4:1。基金收益分配日或终止清算时,普通级按基金成立时的初始认购规模为基础计算,获得预期 年化 7.5%的收益,从基金资产以现金形式返还给普通级投资者。基金收益分配日或终止清算时, 如果特定级的基金净值大于 1.1,普通级获得特定级份额净值 1.1 以上部分的 20%,管理人获得特 定级份额净值 1.1 以上部分的 20%,剩余特定级份额净值 1.1 以上部分的 60%归属特定级。 综上,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5 亿元出资认购华软金宏发起设立的“华宏翠 微宏益二期私募基金”的普通级(A 级)份额,在本金收回和获取年化 7.5%收益的取得方面具有 优先权。该投资属于混合型投资(偏债权性),根据管理层持有意图应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 算。本公司于期末获得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估值报告,因公允价值变动影响金额很小,故期末按成 本计量。 8、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折 现 项目 坏账 坏账 率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准备 准备 区 间 融资租赁款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租赁履约保证金 28,597,764.95 28,597,764.95 27,973,550.00 27,973,550.00 合计 28,597,764.95 28,597,764.95 27,973,550.00 27,973,550.00 / 9、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05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房屋、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 在建工程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21,940,014.84 21,940,014.84 2.本期增加金额 (1)外购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 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21,940,014.84 21,940,014.84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10,102,699.85 10,102,699.85 2.本期增加金额 1,043,284.68 1,043,284.68 (1)计提或摊销 1,043,284.68 1,043,284.68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11,145,984.53 11,145,984.53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10,794,030.31 10,794,030.31 2.期初账面价值 11,837,314.99 11,837,314.99 10、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电子设备及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2,759,270,849.62 239,354,359.79 17,225,777.26 56,288,229.88 3,072,139,216.55 2.本期增加金额 11,947,765.90 1,497,742.51 131,500.00 1,202,025.29 14,779,033.70 (1)购置 10,784,871.46 1,209,527.41 131,500.00 1,202,025.29 13,327,924.16 (2)在建工程转入 1,162,894.44 288,215.10 1,451,109.54 (3)企业合并增加 (4)其他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0,992,495.70 1,832,902.22 1,806,438.28 715,457.43 15,347,293.63 106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1)处置或报废 10,992,495.70 1,832,902.22 1,806,438.28 715,457.43 15,347,293.63 4.期末余额 2,760,226,119.82 239,019,200.08 15,550,838.98 56,774,797.74 3,071,570,956.62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671,765,146.97 183,784,535.44 14,577,290.09 49,873,918.21 920,000,890.71 2.本期增加金额 105,110,555.59 18,804,063.42 1,006,480.14 2,834,773.11 127,755,872.26 (1)计提 105,110,555.59 18,804,063.42 1,006,480.14 2,834,773.11 127,755,872.26 3.本期减少金额 9,570,906.63 1,713,582.54 1,592,039.82 707,533.01 13,584,062.00 (1)处置或报废 9,570,906.63 1,713,582.54 1,592,039.82 707,533.01 13,584,062.00 4.期末余额 767,304,795.93 200,875,016.32 13,991,730.41 52,001,158.31 1,034,172,700.97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1,992,921,323.89 38,144,183.76 1,559,108.57 4,773,639.43 2,037,398,255.65 2.期初账面价值 2,087,505,702.65 55,569,824.35 2,648,487.17 6,414,311.67 2,152,138,325.84 (2).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161,482,896.90 11、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翠微店办公区改造 31,580.52 31,580.52 工程 翠微店 B1 层超市改 523,208.42 523,208.42 造工程 翠微百货 B 座改造 16,849.57 16,849.57 16,849.57 16,849.57 工程 牡丹店改造工程 8,386,123.12 8,386,123.12 牡丹店冷链改造 98,290.60 98,290.60 当代商城燃气锅炉 210,256.42 210,256.42 低氮燃烧器改造 合计 227,105.99 227,105.99 9,056,052.23 9,056,052.23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07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工程 其中: 利息 本期 累计 本期 资本 利息 项目 期初 本期增加金 本期转入固 本期其他减 期末 投入 工程 利息 资金 预算数 化累 资本 名称 余额 额 定资产金额 少金额 余额 占预 进度 资本 来源 计金 化率 算比 化金 额 (%) 例(%) 额 翠微 店办 自有 3,033,850.00 31,580.52 31,580.52 105.04 100.00 公区 资金 工程 翠微 百货 自有 B座 3,373,000.00 16,849.57 16,849.57 31.69 31.69 资金 改造 工程 牡丹 店改 自有 28,930,000.00 8,386,123.12 3,632,861.01 12,018,984.13 49.04 100.00 造工 资金 程 翠微 店 B1 自有 超市 16,220,000.00 523,208.42 10,461,316.01 10,984,524.43 67.72 100.00 资金 改造 工程 牡丹 店冷 自有 115,000.00 98,290.60 98,290.60 85.47 100.00 链改 资金 造 翠微 A座 城市 亮点 自有 2,600,000.00 1,177,759.00 1,162,894.44 14,864.56 45.30 100.00 更换 资金 高压 变压 器 龙德 店改 自有 622,000.00 408,447.19 408,447.19 65.67 100.00 造工 资金 程 翠微 A座 自有 1,000,000.00 563,527.37 563,527.37 56.35 100.00 改造 资金 工程 翠微 店博 自有 柏利 4,600,000.00 1,821,721.62 1,821,721.62 39.60 100.00 资金 改造 工程 翠微 股份 人行 自有 800,000.00 543,326.20 543,326.20 67.92 100.00 通道 资金 改造 工程 当代 商城 燃气 锅炉 自有 410,000.00 210,256.42 210,256.42 51.28 51.28 低氮 资金 燃烧 器改 造 108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当代 商城 卖场 自有 改造 2,267,799.39 2,267,799.39 288,215.10 1,979,584.29 100.00 100.00 资金 及其 他修 理 合计 63,971,649.39 9,056,052.23 21,087,014.21 1,451,109.54 28,464,850.91 227,105.99 / / / / 12、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专 非专 项目 土地使用权 利 利技 软件 商标权 合计 权 术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349,695,079.71 34,045,564.83 236,600.00 383,977,244.54 2.本期增加金额 3,491,520.80 3,491,520.80 (1)购置 3,491,520.80 3,491,520.80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83,589.74 36,800.00 220,389.74 (1)处置 183,589.74 36,800.00 220,389.74 4.期末余额 349,695,079.71 37,353,495.89 199,800.00 387,248,375.60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59,016,431.17 20,304,367.22 158,006.65 79,478,805.04 2.本期增加金额 8,929,721.16 3,849,839.91 23,660.00 12,803,221.07 (1)计提 8,929,721.16 3,849,839.91 23,660.00 12,803,221.07 3.本期减少金额 183,589.74 22,693.33 206,283.07 (1)处置 183,589.74 22,693.33 206,283.07 4.期末余额 67,946,152.33 23,970,617.39 158,973.32 92,075,743.04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281,748,927.38 13,382,878.50 40,826.68 295,172,632.56 2.期初账面价值 290,678,648.54 13,741,197.61 78,593.35 304,498,439.50 109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13、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租入固定资 110,310,823.99 30,760,322.46 42,054,190.67 99,016,955.78 产装修费 房租 4,075,833.44 2,445,500.04 1,630,333.40 合计 114,386,657.43 30,760,322.46 44,499,690.71 100,647,289.18 14、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可抵扣暂时性 递延所得税 可抵扣暂时性 递延所得税 差异 资产 差异 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可抵扣亏损 租金支出按直线法确认 280,841,438.74 70,210,359.68 276,871,426.84 69,217,856.71 金额与合同约定的差异 未兑换奖励积分 23,076,191.80 5,769,047.95 19,911,997.23 4,977,999.31 已计提但尚未支付的工 386,102.44 96,525.61 1,847,162.10 461,790.53 资薪金和职工教育经费 政府补助 8,446,780.31 2,111,695.08 9,589,682.91 2,397,420.74 未支付的补充医疗保险 10,491,452.34 2,622,863.09 10,782,492.81 2,695,623.20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税 4,552,771.25 1,138,192.81 7,457,207.04 1,864,301.77 法规定不同 品牌引进费 1,850,789.47 462,697.38 4,004,766.06 1,001,191.52 坏账准备 1,495,452.40 373,863.10 2,795,452.40 698,863.11 存货跌价准备 1,291,629.83 322,907.46 1,291,629.83 322,907.46 3 年以上无法支付的款 1,009,419.83 252,354.96 1,009,419.83 252,354.96 项 预计负债 4,560,000.00 1,140,000.00 合计 338,002,028.41 84,500,507.12 335,561,237.05 83,890,309.31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应纳税暂时性 递延所得税 应纳税暂时性 递延所得税 差异 负债 差异 负债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 产评估增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110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价值变动 租金收入按直线法确认 20,472,701.25 5,118,175.31 23,465,623.92 5,866,405.97 金额与合同约定的差异 合计 20,472,701.25 5,118,175.31 23,465,623.92 5,866,405.97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递延所得税资 抵销后递延所 递延所得税资产 抵销后递延所 项目 产和负债期末 得税资产或负 和负债期初互抵 得税资产或负 互抵金额 债期末余额 金额 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5,118,175.31 79,382,331.81 5,849,630.89 78,040,678.42 递延所得税负债 5,118,175.31 5,849,630.89 16,775.08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370,446.97 370,446.97 可抵扣亏损 9,140,678.02 11,532,624.91 合计 9,511,124.99 11,903,071.88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备注 2017 年 2,778,594.19 2,394,499.15 2018 年 3,554,628.86 2,778,594.19 2019 年 2,709,013.01 3,554,628.86 2020 年 95,889.70 2,709,013.01 2021 年 2,552.26 95,889.70 合计 9,140,678.02 11,532,624.91 / 15、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 抵押借款 100,000,000.00 保证借款 信用借款 200,000,000.00 合计 300,000,000.00 111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1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货款 459,653,644.51 507,019,577.09 合计 459,653,644.51 507,019,577.09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货款 2,594,498.32 个别厂商尚未结清的货款 合计 2,594,498.32 / 1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收购物款 632,437,436.82 607,784,591.76 预收租金 10,458,132.79 12,121,693.11 其他 587,556.05 992,103.91 合计 643,483,125.66 620,898,388.78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预收购物款 381,152,000.99 主要为顾客尚未消费的预收购物款 合计 381,152,000.99 / 18、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57,294,869.87 304,059,150.03 299,626,003.31 61,728,016.59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12,831,465.69 52,584,985.85 62,115,027.79 3,301,423.75 三、辞退福利 6,000.00 6,000.00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 70,126,335.56 356,650,135.88 361,747,031.10 65,029,440.34 112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42,283,988.03 227,645,065.64 223,018,760.05 46,910,293.62 二、职工福利费 17,421,299.73 17,421,299.73 三、社会保险费 12,801,834.26 25,223,317.39 25,563,444.40 12,461,707.25 其中:医疗保险费 12,601,896.69 22,965,102.86 23,296,188.75 12,270,810.80 工伤保险费 55,798.58 605,265.05 609,571.41 51,492.22 生育保险费 144,138.99 1,652,949.48 1,657,684.24 139,404.23 四、住房公积金 23,879,962.66 23,879,962.66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2,209,047.58 5,083,150.21 4,936,182.07 2,356,015.72 六、短期带薪缺勤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其他 4,806,354.40 4,806,354.40 合计 57,294,869.87 304,059,150.03 299,626,003.31 61,728,016.59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3,196,668.30 39,591,112.71 39,815,840.14 2,971,940.87 2、失业保险费 207,578.28 1,776,579.79 1,809,675.19 174,482.88 3、企业年金缴费 9,427,219.11 11,217,293.35 20,489,512.46 155,000.00 合计 12,831,465.69 52,584,985.85 62,115,027.79 3,301,423.75 19、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3,494,744.77 65,064,141.65 消费税 2,086,286.30 1,956,861.38 营业税 2,146,758.20 企业所得税 24,259,326.69 30,667,484.38 个人所得税 155,482.82 111,691.59 城市维护建设税 508,555.27 562,567.64 教育费附加 217,952.25 241,100.48 地方教育费附加 145,301.52 160,733.61 土地使用税 93,415.75 93,415.92 印花税 46,869.86 499,596.79 房产税 312,525.02 合计 31,007,935.23 101,816,876.66 20、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113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企业债券利息 12,833,333.31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393,433.35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合计 12,833,333.31 393,433.35 21、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保证金及押金 80,553,774.02 91,036,256.68 应付工程款 9,053,995.49 9,337,580.78 代收款项 20,793,371.97 14,791,837.37 其他 12,397,919.12 15,498,317.14 合计 122,799,060.60 130,663,991.97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保证金 68,100,560.83 商户经营期间支付的保证金及押金等 工程尾款 3,720,360.98 仍处于工程质量保证期 合计 71,820,921.81 / 22、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短期应付债券 预提费用 273,199,258.31 243,954,545.35 未兑换奖励积分 23,076,191.78 19,911,997.23 合计 296,275,450.09 263,866,542.58 23、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北京翠微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545,828,838.37 114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合计 545,828,838.37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 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发行 债券 发行 期初 本期 按面值计提利 本期 期末 面值 溢折价摊销 名称 日期 期限 金额 余额 发行 息 偿还 余额 北京翠微股 份有限公司 开发行 2016 550,000,000.00 2016.03.21 5 年 545,110,294.33 545,110,294.33 12,833,333.31 718,544.04 545,828,838.37 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 合计 / / / 545,110,294.33 545,110,294.33 12,833,333.31 718,544.04 545,828,838.37 注:根据本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6]434 号《关于核准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核 准,本公司发行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张、票面利率 3%、总额为人民币 550,000,000.00 元的公 司债券。公司债券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公司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6 年 3 月 21 日至 2021 年 3 月 20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6 年 3 月 21 日至 2019 年 3 月 20 日。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 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2016 年 3 月 22 日,本公司已经收到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545,875,000.00 元。扣除 审计费、律师费、信用评级等中介费用 764,705.67 元后的实际发行金额为 545,110,294.33 元; 公司债券本期利息调整金额为 718,544.04 元,期末利息调整余额为 4,171,161.63 元。 公司债券由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 24、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对外提供担保 未决诉讼 产品质量保证 重组义务 4,560,000.00 预计闭店损失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其他 合计 4,560,000.00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注:关于预计负债详细情况的披露详见附注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25、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115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 9,589,682.91 1,830,000.00 2,972,902.60 8,446,780.31 合计 9,589,682.91 1,830,000.00 2,972,902.60 8,446,780.31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新增补 本期计入营业 其他 期末余额 与资产相关/ 助金额 外收入金额 变动 与收益相关 甘家口大厦外 4,280,190.00 856,038.00 3,424,152.00 与资产相关 立面改造(注 1) 甘家口商圈改 3,659,442.91 1,019,064.60 2,640,378.31 与资产相关 造(注 1) 三绿工程示范 1,646,550.00 731,800.00 914,750.00 与资产相关 项目补贴(注 2) 翠微超市升级 1,830,000.00 366,000.00 1,464,000.00 与资产相关 改造补助(注 3) 其他 3,500.00 3,500.00 与资产相关 合计 9,589,682.91 1,830,000.00 2,972,902.60 8,446,780.31 / 注 1:根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海淀区政府”)《关于甘家口社区商业中心区 改造建设工作的会议纪要》(海政会[2010]41 号),海淀区政府对公司外立面改造工程投资总额 的 50%给予补助,公司于 2011 年先后收到北京市海淀区商务委员会和北京市海淀区市政市容 管理委员会共计人民币 8,101,288.50 元的政府补助。 根据海淀区国资委《关于拨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的通知》(海国资发[2011]60 号),海 淀区国资委拨付甘家口大厦商圈改造补助资金人民币 8,500,000.00 元。公司外立面改造工程和 甘家口大厦商圈改造工程所涉及资产于 2010 年 12 月达到可使用状态,收到的上述政府补助 于收到补助之日起在其剩余可使用的期间平均摊销计入损益。 注 2: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收到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根据《开展三绿工程示 范项目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给予人民币 3,659,000.00 元的财政补助资金,用于三绿工程示范 项目补贴,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注 3: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30 日收到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鼓励传统 商业连锁企业开展促销费工作的通知》(京商务促消字[2016]9 号)给予人民币 1,830,000.00 元的财政补助,用于补贴翠微超市升级改造工程,该改造工程在 2016 年度投入使用。翠微超 市升级改造工程所涉及的资产于 2016 年 5 月达到可使用状态,收到的上述政府补助于收到补 助之日起在其剩余可使用的期间平均摊销计入损益。 26、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16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本次变动增减(+、一) 期初余额 发行 公积金 期末余额 送股 其他 小计 新股 转股 股份总数 524,144,222.00 524,144,222.00 27、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1,722,324,601.75 13,461,000.00 1,735,785,601.75 其他资本公积 合计 1,722,324,601.75 13,461,000.00 1,735,785,601.75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公司收到的海淀国资中心支付的现金补偿款 13,461,000.00 元。 28、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116,039,001.24 14,825,393.26 130,864,394.50 任意盈余公积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其他 合计 116,039,001.24 14,825,393.26 130,864,394.50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法、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累计 额为本公司注册资本 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本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股本。 29、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519,828,660.39 446,204,679.87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519,828,660.39 446,204,679.87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2,105,779.74 166,095,512.42 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140,000.00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4,825,393.26 9,748,456.38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73,380,191.08 83,863,075.52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117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期末未分配利润 543,728,855.79 519,828,660.39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 元。 30、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5,249,772,199.02 4,285,689,299.31 5,618,118,028.25 4,541,068,744.48 其他业务 129,830,362.37 11,133,949.31 142,923,711.25 9,170,257.05 合计 5,379,602,561.39 4,296,823,248.62 5,761,041,739.50 4,550,239,001.53 31、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消费税 21,398,761.39 25,226,443.61 营业税 7,321,964.70 19,531,750.73 城市维护建设税 11,097,638.39 14,007,317.16 教育费附加 4,828,678.23 6,003,136.06 资源税 房产税 17,244,234.83 土地使用税 413,243.60 车船使用税 38,203.52 印花税 423,762.22 地方教育费附加 3,783,982.22 4,001,977.08 合计 66,550,469.10 68,770,624.64 其他说明: 注:各项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附注六、税项。 32、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人工成本 217,059,778.69 221,108,273.65 折旧费及摊销费用 148,862,810.28 178,149,210.93 租赁费 206,436,024.41 219,872,762.35 118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能源及物料消耗 44,858,649.16 37,756,680.59 物业费 35,345,770.81 32,232,559.43 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 23,093,281.30 24,858,978.16 修理费 13,857,996.82 14,729,143.85 装饰制作费 12,364,442.54 8,264,690.07 劳动保护费 4,805,970.88 2,410,531.02 保险费 1,763,060.17 1,989,403.86 其他费用 2,611,114.04 3,035,385.64 合计 711,058,899.10 744,407,619.55 33、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人工成本 134,549,059.60 129,720,896.05 折旧及摊销费 17,595,033.44 17,770,744.94 保洁费及邮电费 18,731,171.93 20,435,613.68 房产税及其他税金 10,383,243.96 27,057,641.11 保安服务费和排污费 8,544,529.16 7,620,224.95 员工补偿款 3,716,000.00 办公用品及印刷费 2,431,091.99 2,786,550.63 劳务费 1,398,992.38 1,400,422.91 咨询顾问费及聘请中介机构费 1,395,814.85 5,185,903.19 其他费用 4,695,808.27 5,913,955.00 合计 203,440,745.58 217,891,952.46 34、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19,268,260.67 6,238,686.95 手续费 8,894,011.39 11,617,776.54 减:利息收入 -17,537,479.10 -21,085,275.85 合计 10,624,792.96 -3,228,812.36 3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 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益 45,280,000.00 21,080,000.00 119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0,763,208.90 9,589,571.12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合计 56,043,208.90 30,669,571.12 36、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入当期非经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常性损益的金 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33,063.14 18,083.51 33,063.14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18,083.51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33,063.14 33,063.14 债务重组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 5,196,397.69 10,627,625.44 5,196,397.69 其他 2,258,400.98 1,297,273.89 2,258,400.98 合计 7,487,861.81 11,942,982.84 7,487,861.8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与资产相关/ 补助项目 本期发生金额 上期发生金额 与收益相关 清洁生产单位 115,600.00 与收益相关 北京市海淀区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残疾人补贴 14,000.00 63,000.00 与收益相关 菜篮子工程 196,000.00 与收益相关 促销费补助资金 122,000.00 与收益相关 北京市石景山区商务委员会政府资金扶持 5,000,000.00 与收益相关 2013 年度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资金 608,000.00 与收益相关 海淀商委 2014 年企业营销补助 600,000.00 与收益相关 节能环保中心节能超市奖励基金 100,000.00 360,000.00 与收益相关 促进商业服务奖励款 75,500.00 与收益相关 2015 年海淀区节能专项资金 179,000.00 与收益相关 2015 年度北京市能效颁发奖励基金 80,000.00 与收益相关 昌平区 2013 年秋冬购物季奖励 110,000.00 与收益相关 甘家口商圈改造 1,019,064.60 1,019,064.61 与资产相关 甘家口大厦外立面改造 856,038.00 856,038.00 与资产相关 三绿工程示范项目补贴 731,800.00 731,799.83 与资产相关 区财政局商业流通发展补助 247,223.00 与资产相关 社保稳岗补贴 1,739,415.09 与收益相关 北京市商务委离境退税政策补助款 40,000.00 与收益相关 北京市商委传统商业转型升级项目补贴 217,000.00 与收益相关 翠微超市升级改造补助 366,000.00 与资产相关 其他 113,080.00 264,400.00 120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合计 5,196,397.69 10,627,625.44 / 37、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1,474,892.67 171,875.03 1,474,892.67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1,474,892.67 171,875.03 1,474,892.67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债务重组损失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对外捐赠 30,000.00 30,000.00 补偿金 850,000.00 850,000.00 滞纳金 116,361.14 116,361.14 其他 143,261.78 452,878.86 143,261.78 合计 2,614,515.59 624,753.89 2,614,515.59 38、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40,674,943.91 50,492,022.06 递延所得税费用 -1,358,428.47 7,063,404.62 合计 39,316,515.44 57,555,426.68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152,020,961.15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38,005,240.29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270,000.00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2,179,261.87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597,986.72 所得税费用 39,316,515.44 39、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121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代收款项 85,716,360.03 75,275,498.12 预付卡存管资金 7,000,000.00 68,748,642.55 补贴收入 2,223,495.09 7,773,500.00 利息收入 17,537,479.10 21,085,275.85 其他 12,794,084.72 11,612,138.59 合计 125,271,418.94 184,495,055.11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租赁费 234,633,882.48 276,477,130.07 支付的代收款项 89,901,099.80 85,595,386.78 水电费 47,091,459.80 51,621,372.37 物业费 35,437,373.82 31,174,889.34 广告费及宣传经费 17,803,273.91 22,642,787.15 手续费 8,894,011.39 11,617,776.54 其他费用 52,127,676.89 96,279,564.24 合计 485,888,778.09 575,408,906.49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超过6个月的定期存款 50,000,000.00 收到国资中心补偿款 13,461,000.00 15,646,000.00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830,000.00 合计 65,291,000.00 15,646,000.00 (4).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其他重组发行费用 720,000.00 发行债券费用 360,800.00 合计 360,800.00 720,000.00 40、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112,704,445.71 167,393,727.07 加: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128,799,156.94 136,107,756.84 122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无形资产摊销 12,803,221.07 13,178,458.93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44,499,690.71 89,747,523.6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 1,441,829.53 153,791.52 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9,268,260.67 6,238,686.95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56,043,208.90 -30,669,571.12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341,653.39 7,046,629.54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6,775.08 16,775.08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8,097,144.22 17,828,887.72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501,269.13 -20,590,947.97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67,791,878.96 -147,174,274.05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4,921,501.65 239,277,444.16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1,309,184,610.29 1,340,525,846.18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1,340,525,846.18 1,131,962,256.87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1,341,235.89 208,563,589.31 (2)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1,309,184,610.29 1,340,525,846.18 其中:库存现金 5,139,414.22 5,214,883.33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1,304,045,196.07 1,335,310,962.85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09,184,610.29 1,340,525,846.18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 金等价物 4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23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206,183,746.12 商业预付卡存管资金 应收票据 存货 固定资产 351,867,982.93 向银行贷款,房产用于抵押 无形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45,410,800.91 向银行贷款,房产用于抵押 合计 603,462,529.96 /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124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25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主要经 持股比例(%) 取得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名称 营地 直接 间接 方式 北京翠微家园超市连锁经 通过设立或投资 北京 北京 商业零售 80.00 11.67 营有限责任公司 等方式取得 北京翠微可晶摄影器材有 通过设立或投资 北京 北京 商业零售 80.00 限责任公司 等方式取得 北京翠微园物业管理有限 通过设立或投资 北京 北京 物业管理 70.00 公司 等方式取得 北京普澜斯国际商贸发展 国际品牌 通过设立或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澜 北京 北京 100.00 代理 等方式取得 斯”) 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任公 通过同一控制下 北京 北京 百货零售 100.00 司 的企业合并取得 北京甘家口大厦有限责任 通过同一控制下 北京 北京 百货零售 100.00 公司 的企业合并取得 注:北京翠微可晶摄影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因经营转型发展需要,于 2017 年 1 月对公司名称及 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变更事项已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核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已办理完毕,并取得换发后的《营业执照》,变更后公司名称为北京翠微可晶文化发展有限责 任公司。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少数股 本期归属于少数 本期向少数股东 期末少数股东 子公司名称 东持股 股东的损益 宣告分派的股利 权益余额 比例 北京翠微家园超市连锁经营 8.33 458,886.18 666,000.00 8,175,093.06 有限责任公司 126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子公司名称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北京翠微家 园超市连锁 122,429,045.28 16,256,093.83 138,685,139.11 52,899,172.31 1,464,000.00 54,363,172.31 149,660,197.40 7,514,012.28 157,174,209.68 58,360,419.28 58,360,419.28 经营有限责 任公司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子公司名称 综合收益总 经营活动现金 综合收益总 经营活动现金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净利润 额 流量 额 流量 北京翠微家园超市连 314,822,507.96 5,508,176.40 5,508,176.40 5,350,456.29 374,646,244.27 13,864,136.64 13,864,136.64 22,099,351.03 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127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 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七相关项目。与这 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 之内。 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 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 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 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 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信用风险 本公司主要业务为百货业务、租赁业务及超市业务。百货业务及超市业务均为现 金销售及银行卡、中介卡刷卡销售,银行划账时间差导致款项尚未到达公司账户会产 生的少量应收账款,本公司管理层认为该账款风险不大;顾客持中介卡刷卡形成对发 卡公司少量应收账款,由于本公司预先收取发卡公司保证金,并按结算期及时收款, 本公司管理层认为该账款风险不大;租赁业务产生应收未收租金,但基于本公司与租 赁商户的长期合作关系,本公司管理层认为该款项风险不大。 本公司 2016 年度存在将自有资金对外借出的资金拆借,为降低信用风险,本公 司管理层负责确定借出对象、进行额度审批,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 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 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 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得到有效监控。 本公司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2、流动风险 128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 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 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净流动资产的金额为人民币 246,032,743.48 元(2015 年 12 月 31 日净流动资产:人民币 4,302,720.20 元)。 对于管理流动风险,本公司将货币资金维持在充足的水平,为本公司经营提供资 金支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作为流动资金的 主要来源。2016 年度本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为人民币 214,921,501.65 元(2015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为人民币 239,277,444.16 元)。此外, 本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尚未抵押房屋建筑物净值为人民币 1,606,457,616.46 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684,655,130.84 元),若有需要,可以通过银行抵押贷 款获取必要资金,并使融资取得的资金使用用途符合融资时承诺的使用用途。因此本 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不存在重大流动性风险。 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元 项 目 1 年以内 1-5 年 合 计 应付账款 449,453,781.72 10,199,862.79 459,653,644.51 其他应付款 40,257,204.41 82,541,856.19 122,799,060.60 3、敏感性分析 本公司管理层认为,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 损益可能产生的影响并不重大,因此未披露敏感性分析。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 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29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 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 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 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对本企 母公司对本企业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业的持股比例 的表决权比例 (%) (%) 经营管理商 北京翠微集团 北京市海淀区 63,377.04 32.83 32.83 业类资产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国资中心与北京翠微集团于 2013 年 12 月 13 日签署了《协议书》,约定其成为本公司股东之 后,国资中心将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会议上做出与北京翠微集团相同的表决意见。国资中心于 2014 年 1 月 28 日出具《承诺函》,承诺国资中心作为本公司股东期间,不会向股东大会提出选 举由其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提案,不会向本公司委派由其提名的董事。北京翠微集团保持其对本 公司的实际控制地位不变,仍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方。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海淀区国资委。 130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九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北京创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注 1) 其他 北京海淀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注 2) 股东的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商业设施建设经营公司(注 2) 股东的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国资中心”)(注 3) 参股股东 其他说明 注 1、本公司高管任董事 注 2、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注 3、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4、 关联交易情况 (1).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北京翠微集团 房地产 11,562,281.75 11,719,811.03 北京海淀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房地产 8,457,142.87 8,700,000.00 北京创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房地产 1,560,635.74 1,598,700.00 (2).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3,378,098.00 6,559,169.00 注:根据海淀区区委区政府关于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意见的精神,本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及其他区管人员的薪酬总额需经区国资委核定后统一组织发放。关键管理人员报酬本年发 生额数据为已发放 2016 年度的基薪金额和部分绩效薪酬,最终绩效薪酬金额待国资委核定完成后 确定。关键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等。 (3).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31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2016 年 7 月 22 日,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 北京 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淀国投”)、北京道勤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道勤投资”)、乾元联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乾元投资”)签 署《合作办学协议》,拟共同投资设立“北京海淀国际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淀教投”)。海淀教投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其中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 资人民币 750 万元,占股权比例的 15%,海淀国投出资人民币 2,000 万元,占股权 比例的 40%,道勤投资出资人民币 1,750 万元,占股权比例的 35%,乾元投资出资 500 万元,占股权比例的 10%。 海淀国投为与本公司同受海淀区国资委最终控制的关联法人,本公司本次与海淀 国投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5、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 北京创景置业 500,000.00 500,000.00 有限责任公司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32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资本承诺 项 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 —购建长期资产承诺 4,048,800.00 9,060,000.00 —对外投资承诺 3,000,000.00 合 计 7,048,800.00 9,060,000.00 注:1、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购建长期资产承诺年末余额 4,048,800.00 元,形成的原 因为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长京益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相关合同而尚未支付的 价款。 2、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对外投资承诺年末余额 3,000,000.00 元,形成的主要原 因为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北京道勤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乾元联合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办学协议》,共同投资设立“北京海淀国际教育投资 有限公司”,新设立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其中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7,500,000.00 元,占股权比例的 15%,本公司已出资 4,500,000.00 元,剩余款项出资时间由各方另 行协商。 2)经营租赁承诺 至资产负债表日止,本公司对外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租赁合约情况如下: 项 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不可撤销经营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 1 年 245,501,407.14 218,418,990.92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 2 年 279,373,275.14 265,865,685.37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 3 年 279,579,204.54 271,959,018.14 以后年度 1,742,859,219.71 2,244,085,451.46 合 计 2,547,313,106.53 3,000,329,145.89 133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16 年 12 月 19 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经营翠微百货清河店的 议案》,自开业以来,清河店受竞争环境、物业条件、经营成本等因素影响,经营状 况不达预期,未来扭亏难度较大。鉴于清河店持续经营亏损的现状,为控制经营风险, 减少经营损失,提高经营质量,董事会同意公司于近期提前终止清河店的经营,授权 董事长决策终止经营相关的租赁解约、合同签订、资产处置、人员安置、进度安排等 具体事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中对重组义务的规定,对于有详细、正 式并且已经对外公告的重组计划,在满足前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情况下,按照与 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定预计负债金额。对于出售部分业务的重组义务,只有在本公 司承诺出售部分业务(即签订了约束性出售协议时),才确认与重组相关的义务。本 公司基于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可获得的信息,对于已获知的能够可靠估计该重组 义务的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闭店损失为 4,560,000.00 元,其中:自愿解除劳动 合同的人员补偿款安置费 3,710,000.00 元计入“管理费用-员工补偿款”,提前解约租赁 费补偿金 850,000.00 元计入“营业外支出-补偿金”。对于报告期后签署的相关补偿协议 在本年度资产负债表日无法可靠估计与该项重组相关义务金额,故不在 2016 年确认 预计负债。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之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普澜斯国际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澜斯”) 目前已无实际经营行为,为优化资产结构,提高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公司拟终 止经营普澜斯并进行清算注销处置。本公司本次注销普澜斯已经 2017 年 4 月 20 日本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开第四次会议通过。清算注销完成后,普澜斯将不再纳入本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34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62,897,306.64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精算及《企业年金实施办法》,公司于 2015 年起设立一项员工 自愿性定额供款的补充养老保险计划——企业年金缴款计划,公司每年的年金企业缴 费为本公司上年职工工资总额的 5%;职工自愿参加计划的,则个人缴费按上年职工 本人工资总额的 2%缴纳。公司采用法人受托的模式来运作企业年金。 2、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3 号》的规定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根据 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公司的经营业务划分为 4 个报 告分部,这些报告分部是以运营业态为基础确定的,公司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报告 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 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计量基础一致。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百货业务 租赁业务 超市业务 其他业务 分部间抵销 合计 营业收入 对外交易收入 4,705,390,535.91 127,109,485.03 501,882,178.84 45,220,361.61 5,379,602,561.39 分部间交易收入 1,906,223.45 4,894,312.19 10,305,265.22 17,105,800.86 分部营业收入合计 4,707,296,759.36 132,003,797.22 501,882,178.84 55,525,626.83 17,105,800.86 5,379,602,561.39 分部成本 4,566,850,971.70 100,698,240.90 489,927,530.34 42,060,044.19 17,105,800.86 5,182,430,986.27 分部利润 140,445,787.66 31,305,556.32 11,954,648.50 13,465,582.64 - 197,171,575.12 未分配项目 50,023,960.19 -50,023,960.19 营业利润 -147,147,614.93 147,147,614.93 分部资产 3,221,630,003.55 648,665,675.73 283,723,595.54 53,436,068.30 7,334,656.34 4,200,120,686.78 未分配项目 -937,075,150.65 937,075,150.65 资产总额 -5,137,195,837.43 5,137,195,837.43 分部负债 1,731,662,716.69 252,830,782.24 92,512,949.32 9,900,412.93 7,334,656.34 2,079,572,204.84 未分配项目 -110,345,403.58 110,345,403.58 负债总额 -2,189,917,608.42 2,189,917,608.42 补充信息: 分部折旧和摊销费用 146,452,900.14 28,886,541.09 8,187,015.00 1,006,134.92 - 184,532,591.15 135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未分配项目 -1,569,477.57 1,569,477.57 折旧和摊销费用 -186,102,068.72 186,102,068.72 分部当年确认的减值损失 未分配项目 当年确认的减值损失 分部资本性支出 15,890,049.65 8,688,568.96 13,925,974.93 440,802.29 38,945,395.83 未分配项目 -1,256,534.90 1,256,534.90 资本性支出 -40,201,930.73 40,201,930.73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 账面 计提比例 价值 计提比例 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29,178,381.27 95.62 29,178,381.27 23,452,419.30 94.60 23,452,419.30 账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 1,337,792.22 4.38 1,337,792.22 100.00 1,337,792.22 5.40 1,337,792.22 100.00 收账款 合计 30,516,173.49 / 1,337,792.22 / 29,178,381.27 24,790,211.52 / 1,337,792.22 / 23,452,419.30 (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占应收账款年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年末余额 账龄 末余额合计数 年末余额 的比例(%) 北京金海龙源餐饮管 租金及公共设施 1 年以内 理有限公司 3,824,390.42 12.53 维护费 、1-2 年及 2-3 年 皇郡金钱豹餐饮管理 租金及公共设施 1 年以内及 1-2 (无锡)有限公司北 2,988,615.83 9.79 京海淀分公司 维护费 年 北京鹅卵石科技有限 租金及公共设施 1 年以内、1-2 年 公司 2,434,855.50 7.98 维护费 及 3 年以上 北京大有众和商业管 理有限公司 租金 2,217,764.64 1 年以内 7.27 北京俏江南餐饮管理 有限公司翠微路餐饮 租金 1,829,161.55 1 年以内 6.00 分公司 136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占应收账款年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年末余额 账龄 末余额合计数 年末余额 的比例(%) 合 计 — 13,294,787.94 — 43.57 2、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 账面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价值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10,000,000.00 78.01 5,506,651.23 55.07 4,493,348.77 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2,040,846.21 24.98 2,040,846.21 1,988,092.71 15.51 1,988,092.71 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6,130,000.00 75.02 5,963,601.78 97.29 166,398.22 830,000.00 6.48 830,000.00 100.00 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 8,170,846.21 / 5,963,601.78 / 2,207,244.43 12,818,092.71 / 6,336,651.23 / 6,481,441.48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0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373,049.45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转回或收回金额 收回方式 普澜斯 373,049.45 合计 373,049.45 / (3).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保证金 2,083,643.95 2,449,460.00 其他 787,202.26 368,632.71 合并范围内内部往来款 5,300,000.00 10,000,000.00 合计 8,170,846.21 12,818,092.71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37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期末余额 (%) 普澜斯 往来款 5,300,000.00 3 年以上 64.86 5,133,601.78 北京梦洁华威 洗涤用品有限 保证金 830,000.00 3 年以上 10.16 830,000.00 责任公司 市商务委节能 减排企业履约 履约保证金 600,000.00 1-2 年 7.34 保证金 北京华乐通达 国际商业发展 保证金 500,000.00 3 年以上 6.12 有限公司 北京创景置业 保证金 500,000.00 3 年以上 6.12 有限公司 合计 / 7,730,000.00 / 94.60 5,963,601.78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1,056,284,933.48 5,000,000.00 1,051,284,933.48 1,056,284,933.48 5,000,000.00 1,051,284,933.48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 资 合计 1,056,284,933.48 5,000,000.00 1,051,284,933.48 1,056,284,933.48 5,000,000.00 1,051,284,933.48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计 本期 本期 减值准备期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提减值 增加 减少 末余额 准备 北京翠微家园超市 连锁经营有限责任 3,338,236.07 3,338,236.07 公司 北京翠微园物业管 938,886.98 938,886.98 理有限公司 北京翠微可晶摄影 1,600,000.00 1,600,000.00 器材有限公司 北京普澜斯国际商 5,000,000.00 5,000,000.00 5,000,000.00 贸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甘家口大厦有 451,501,920.76 451,501,920.76 限责任公司 北京当代商城有限 593,905,889.67 593,905,889.67 责任公司 合计 1,056,284,933.48 1,056,284,933.48 5,000,000.00 138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3,307,553,620.15 2,695,122,263.29 3,514,277,493.48 2,823,975,489.59 其他业务 69,251,630.42 5,384,058.15 67,733,645.93 5,426,195.58 合计 3,376,805,250.57 2,700,506,321.44 3,582,011,139.41 2,829,401,685.17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79,020,000.00 2,950,000.00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37,780,000.00 11,080,000.00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4,582,315.46 4,189,180.91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 计量产生的利得 合计 121,382,315.46 18,219,180.91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说明 七、36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441,829.53 和 37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 七、36 5,196,397.69 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和 37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139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 10,763,208.90 七、35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 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 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七、3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118,778.06 和 3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 -3,908,144.4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70,587.49 合计 11,657,823.23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87 0.2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3.47 0.19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40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 备查文件目录 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 备查文件目录 件。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 备查文件目录 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董事长: 张丽君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7 年 4 月 20 日 141 / 141
包含大业信托-共创96号成都青白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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