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
“宿迁英才”计划申报
开始啦
近年来,宿迁牢固树立人才强市战略,聚焦产业、教育、卫生等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大力实施“宿迁英才”计划,面向新引进人才实施“雄英计划”,给予最高300万元的项目资助,面向本土人才实施“群英计划”,给予最高3000元/每月的科研补助,择优评选青年资助项目和成果贡献奖,最高给予15万元奖励,掏出真金白银、拿出真心实意,不循常规招引人才、不惜成本培养人才、不遗余力成就人才,努力汇聚具有区域竞争力的人才发展优势。截至目前,已累计支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720个,培养资助各领域本土人才2666人。
“宿迁英才”计划
具体分为 雄英计划和 群英计划
目前正在申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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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英计划
一、支持重点
围绕全市机电装备、绿色食品、高端纺织、光伏新能源、绿色家居、新材料六个主导产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数字经济+X个先导产业的“6+3+X”制造业产业体系,重点资助化学纤维、纺织服装、晶硅光伏、动力电池、特色金属材料、汽车及零部件、激光装备、智能家电、酿造(酒)、食品加工、畜禽和水产品精深加工、高端家居、绿色建材、膜材料、有机新材料、功能玻璃材料、集成电路、电子元器件、生物医药、大数据+等20条产业链上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团队。
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领域引进的带动力较强、影响力较大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及团队。
二、项目类别
1
顶尖人才
到宿迁创新创业,处于世界科技和产业发展前沿的顶尖人才(团队),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1”。
2
双创人才
包括创业、企业创新、教育创新、卫生创新、文化创新、高技能创新等6个类别,各类别的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2”。
3
双创团队
主要分为企业团队、教育团队、卫生团队等3个类别,各类别的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3”。
三、扶持政策
1. 资金支持
对入选的双创人才,给予30万元—100万元的资助,对入选的双创团队,给予100万元—300万元资助。对引进的顶尖人才及团队,实行“一事一议”资助。上述补助资金用于个人或团队成员生活补助的不低于30%,并不得抵扣工资待遇。资金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按5:5比例分两年拨付,100万元及以上资助按4:3:3比例分三年拨付。
2. 项目推介
优先推荐申报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省“双创计划”“333工程”“科技企业家”等人才项目,优先向金融机构、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公司等推荐投融资项目。
3. 配套服务
按照国家、省、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人才公寓、落户、医疗、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
四、申报及遴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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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材料申报。各地各部门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产业布局,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人才积极申报,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2. 受理审核。按照谁受理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各县(区)、市各功能区人才部门受理创业类和企业创新类项目申报材料,市教育局受理教育创新类和教育团队类项目申报材料,市卫生健康委受理卫生创新类和卫生团队类项目申报材料,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受理文化创新类项目申报材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高技能创新类项目申报材料,市科学技术局受理企业团队类申报材料,并对照申报条件严格审核申报材料。以上各类,除各地人才部门直接受理的外,其他类在报送市相关主管部门前均需经各地人才部门审核同意。
每名人才限申报一类双创人才,如重复申报,取消资格;申报双创人才可同时作为双创团队成员申报。已获得过江苏省“双创计划”(不含“科技副总”“双创博士”类)、宿迁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集聚计划”“千名领军人才集聚计划”资助的人才,或已获得过省、市引进计划资助的单位以同一项目申报不同的人才,不得申报“宿迁英才”雄英计划。
3. 择优认定。对双创人才和团队项目,市委人才办会同相关部门,择优确定拟资助人选。
4. 结果公示。拟资助人选经研究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确定资助人选。
五、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宿迁英才”雄英计划推荐申报和资格审核工作,广泛动员,严控质量,做到客观、真实。对在资格审核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的地方或部门,将追究其相关责任。各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给予通报,同时计入单位和个人诚信档案,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或个人申报。请各地按申报受理口径,于2023年6月15日前盖章报送《2023年度“宿迁英才”雄英计划申报情况汇总表》。
六、联系方式
下载“雄英计划”相关附件
群英计划
一、支持举措
(一)青年资助项目
1. 资助对象
申请人应为市第二期“千名拔尖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且入选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为资助项目的第一负责人。
2. 资助重点
申报人应立足自身所入选培养类别,围绕“五联五强”重点领域,优先支持企业和科研成果有望尽快转化的项目。
3. 资助标准
择优给予1万元—3万元的科研项目资助,项目立项后拨付资助金额70%,顺利结题后拨付剩余的30%。青年资助项目实施期限为2年,因特殊原因无法结题的,经审批最多可延长1年。逾期无法结题的予以撤项处理。
(二)成果贡献奖
1. 奖励对象
申请人应为市第二期“千名拔尖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且须为成果贡献的第一完成人。
2. 奖励重点
成果贡献必须是申报对象承担的国家、省、市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等项目,且取得了较高专业技术水平、较好成果转化效益、较大发展带动作用的成果。
3. 奖励标准
根据成果贡献进行5万元—15万元奖励,项目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资金拨付2年后对成果奖励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价。
二、选拔程序
1. 申报
申请人应根据自身入选的人才类别,于2023年6月10日前,向所在县区“五联五强”牵头部门申报。市直单位入选的人才,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市“五联五强”牵头部门。
2. 初审
经县区初审后,于2023年6月15日前报送至市“五联五强”牵头部门。
3. 复审
市委人才办会同市“五联五强”牵头部门择优确定资助人选。
三、申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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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请人应对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内容准确完整,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行为。申请人所在单位强化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严禁弄虚作假。已获得资助且资助项目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2. 青年资助项目申报材料,包括《2023年度“宿迁英才”群英计划青年资助项目申报承诺书》和《2023年度“宿迁英才”群英计划青年资助项目申报书》,《承诺书》与《申报书》分开装订,《申报书》A4装订,一式一份。
3. 成果贡献奖励申报材料,包括《2023年度“宿迁英才”群英计划成果贡献奖申报书》和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成果结题(验收)证书(意见)或重大成果阶段性结题(验收)证书(意见)、成果效益(包括知识产权、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第三方评价意见等。附件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与《申报书》装订成一册,一式一份。
四、市“五联五强”牵头部门联系方式
下载“群英计划”相关附件
END
来源丨宿迁英才公众号
宿迁日报社融媒体编辑 丨赵欣 沙俊香
审核 | 张媛媛
终审 | 徐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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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2023年彭水城投直接融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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