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渝教育信箱﹝2016﹞3025号家长投诉的回复
渝教育信箱﹝2016﹞3025号关于黔江区实验中学家长投诉件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在收到家长反映黔江区实验中学“关于初中生毕业取得毕业证问题”的投诉后,我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由基教科牵头、纪检监察室配合,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2016年7月4日,实验中学对2016届毕业考试成绩不合格的毕业生组织了补考,全校共有毕业生 1044 人,其中 48 人 280 科次参加补考 ,但未收取补考费。
根据市教委《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渝教基〔2016〕18号)中关于“毕业资格认定及毕业证书颁发”的相关规定,该校组织学业成绩未达毕业标准的学生进行补考是符合规定的。
非常感谢广大群众和家长对黔江区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的监督。我委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坚决按照有关规定对违规办学行为予以严肃处理。若有疑问,请联系黔江区实验中学杨老师,联系电话13996987475。
特此回复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
2016年7月13日
标签: #重庆黔江现代农业债权政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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