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一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开始啦!为帮助大家规范、准确填写报告表,提升填报一致率,结合近年来的集中填报和查核处理情况,现将2022年填报相关要求和易错易漏点梳理如下,供大家参考。
填报有关要求
【注意事项】
《报告表》由 本人亲笔填写。填报前须仔细阅读表内每一事项表格下方的填写说明。
《报告表》
封面报告日期填写
【注意事项】
报告日期是查核有关事项的基本时间基点,必须高度重视,要具体到日,并与《报告表》内有关内容保持逻辑上的衔接。
首次填报与继续填报
【注意事项】
若领导干部往年曾进行过填报,后因岗位调整等原因中断填报,再次填报时须按首次报告进行填报。
及时填报与年度填报
【2022年填报要求新变化】
新增要求:本表所列事项已经及时报告的,还应填报。
在年报集中填报结束后进行及时报告的事项,如属于《报告表》所列事项,在下一年度集中填报时还应再次填报。
投资金额币种及单位
【注意事项】
《报告表》中需要填报金额的事项,均以“万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境外的存款、投资等须注明币种,其他未注明币种的投资金额均默认为“人民币”。
共同生活子女情况
【注意事项】
报告表中的共同生活子女: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属于共同生活子女。
已满18周岁,已参加工作有独立生活来源,不属于共同生活子女,与是否成家、共同居住无关。
本人持有普通护照、
往来港澳通行证、
因私持有大陆居民
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情况
【易错易漏点】
①交由组织集中保管的、遗失但未挂失宣布作废的证件,需要填报。
②首次填报时不仅要填写填报时的有效证件情况,还要填写上一年1月1日以来截至填报日失效的证件情况。
③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不论因私或因公持有,均需填报,以防漏报。
本人因私出国、因私
往来港澳、台湾的情况
【易错易漏点】
①首次填报的,应填写上一年1月1日以来截至填报日的因私出国、因私往来港澳、台湾情况,而不是从填报日期往前倒推1年的时间。
②所到国家(地区)应填报本人出入国(境)期间到过的所有国家(地区),包含过境签、邮轮临时经停、使用出入境通行证等出入边境口岸的国家和地区等。
③起止日期应以出境或入境的时间为准,而不是实际登机或飞机起飞时间。在填报过程中,以护照上的边检验讫信息为准。
④过境、邮轮临时经停等情况,也同样需要报告。
⑤上次集中填报后经组织批准的因私出国(境)情况,需要填报。
【查询方式】
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和因私出国(境)情况,可使用“移民局”微信小程序或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本地出入境管理部门辅助查询。
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网址:s.nia.gov.cn
移民局小程序
配偶、子女虽未移居
国(境)外,
但连续在国(境)外
工作、生活一年
以上的情况
【易错易漏点】
①截至填报日连续在国(境)外工作、生活(含留学)一年以上的情况均应填入此项。
②在国(境)外工作、生活期间,因探亲、旅行、出差等短期回国(入境)的,仍视为连续在国(境)外工作、生活。
③配偶、子女已在上一个填报日后、本次填报日前结束国(境)外工作、生活回国,但在国(境)外工作、生活已满一年的,需要填报。
案例
赵某儿子在美国留学,去年因事回国2个月。年度填报时,赵某认为儿子去年在国外累计时间只有10个月,没有满1年,就没有在“配偶、子女虽未移居国(境)外,但连续在国(境)外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情况”栏目中填报相关情况。赵某未报告情形属瞒报行为,给予诫勉处理。
本人、配偶、共同生活
的子女为所有权人或者
共有人的房产情况
【易错易漏点】
①只要登记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名下的房产,不管是否实际出资、实际居住,不管是单独所有还是与他人共有或者替他人代为持有,均需要填报。
案例
孙某配偶名下一套房产由妻弟出资居住,填报时未报告。属瞒报情形,因其还有其他瞒报事项,给予取消考察对象资格处理。
②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但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网签备案的房产,以出售、赠与、腾退、拆迁等方式处理房产但尚未完全办结产权变更手续的房产,需要填报。
案例
钱某购买网签备案的一套房产,填报时认为还没有取得产权证书未填报。属瞒报行为,给予诫勉处理。
③房产面积应填报建筑面积,不能按套内面积或使用面积填报。
④与他人共有的房产,应填报整套房产的建筑面积,不能按所占份额折算后的面积填报。
案例
张某与父亲共同共有一套房产,面积152.3平方米,填报时只报告了自已按出资比例购买的面积26.65平方米,少报告房产面积125.65平方米。属漏报情形较重,给予诫勉处理。
⑤农村的自建房,需要填报;特别是确权登记后属于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名下的,必须填报。
本人、配偶、共同生活
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
方式持有股票的情况
【易错易漏点】
①计算市值时以 填报前一交易日收盘时的市值为准。
案例
贾某1月20日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时,如实填写了当日的股票市值。查核时,职能部门按照报告日期的前一交易日,查询其19日持股情况,结果因市值变动,少报告30万元。属漏报情形较重,给予诫勉处理。
②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系统(俗称“新三板”)等发行、交易或者转让的股票,包括流通股、未流通股和流通受限股等,均需要填报。
③已成功申购的股票,填报前一交易日未了结的在途交易的股票(如B股),需要填报。
④只要以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身份证开设的股票账户,不管是否代持,都要填报。要填报账户内所有股票情况,包括他人出资但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名下的股票,均需要填报。
案例
秦某投入70万元炒股,亲戚周某转账给秦某30万元委托炒股,填报时秦某仅填报了自有资金70万元持股情况,而未填报周某投入30万元的持股情况。属漏报情形较重,给予诫勉处理。
⑤在B股和通过“港股通”购买的股票,填报时汇率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数据日期上一周周五汇率中间价计算。
【查询方式】
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持有A股股票情况,可通过中国结算网或使用手机下载“中国结算”APP辅助查询。
网址:www.chinaclear.cn
“中国结算”APP
本人、配偶、共同生活
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
方式持有基金的情况
【易错易漏点】
①计算市值时以填报前一交易日收盘时的净值为准。
②通过证券公司、银行、互联网、手机APP等各种方式购买的属于基金的产品,如通过支付宝、微信等购买的基金产品,均需要填报。
③证券公司推出的各种形式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如“XX现金管家货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XX证券天利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XX证券现金港集合资产管理计划”“XX证券天添利现金集合计划”等,均需要填报。
案例
方某的配偶投入50万元炒股,仅持股20万元,另有30万元留在股票账户。查核发现方某未报告基金30万元,基金名称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经了解发现,配偶开设股票账户时在工作人员的推荐下开通了股票账户资金余额自动转入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功能,因时间较久而遗忘。属漏报情形较重,给予诫勉处理。
④对于股票账户资金余额自动转购的基金产品,如“XX紫金天天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等,均需要填报。
⑤ 填报前一交易日未了结的在途交易基金,需要填报。
⑥他人出资但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名下的基金,需要填报。
本人、配偶、共同生活
的子女投资或者
以其他方式持有
投资型保险的情况
【易错易漏点】
①产品名称中含有“两全保险”“年金保险”“投资连结型”“万能型”等字样的人身保险,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保险产品”专栏公开的《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产品名录》中的财产保险,均需要进行填报,不能以保险销售机构及业务员等对保险产品的性质的解释作为填报依据。
网址:www.iachina.cn
案例
冯某认为本人及配偶持有的8只保险不属于投资型保险,导致少报告保险金额102.4万元。属漏报情形较重,给予诫勉处理。
②通过保险公司、银行、互联网、手机APP等渠道购买的所有投资型保险产品,包括以存款为名、但实际为购买投资型保险的,均需要填报。
③应填报截至填报日,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投保人且仍然生效的投资型保险。
④单位统一为职工购买的或他人购买的,以填报人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投保人的投资型保险,需要填报。
⑤保险有效期间取出的保费、投资金仍计入累积缴纳保费、投资金总额。
案例
郑某在保险公司购买保险时,开通了万能型账户,可随存随取资金,该账户自开通以来,累积存入58万元,先后取出45万元。填报时,本人只报告了账户余额13万元。属漏报情形较重,给予诫勉处理。
⑥保险合同同时有主险和附加险的,要按照保单信息分别分条填报。填报时应填写“保单号”而非“投保单号”。
【查询方式】
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持有投资型保险情况,可使用手机下载“金事通”APP辅助查询。
IOS版 安卓版
配偶、子女及其配偶
投资企业或者担任
高级职务的情况
【2022年填报要求新变化】
本项内容由“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情况”修改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投资企业或者担任高级职务的情况”、“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开办有偿社会中介和法律服务机构或者从业的情况”、“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者担任高级职务的情况” ,均按照“有无此类情况”要求填报。
【易错易漏点】
①在国(境)外注册的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情况,需要填报。
②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名义代持股份或将身份证件借与他人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名义投资的企业,即使未参与经营、未实际出资、未获利,需要填报。
案例
马某未报告儿子投资1家企业,个人认缴出资额250万元。因马某儿子认为此股权为受赠所得且个人并未实际出资,未告知马某,导致未报告。马某此情形属瞒报行为,给予诫勉处理。
③已经转让股权、撤资,但在市场监管部门未完成变更登记的,需要填报。
④内部职工、以内部职工名义或通过其他渠道取得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股份的,需要填报。
⑤个人认缴出资额、个人出资额以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出资金额为准进行填报,不能按照实际出资额进行填报。
案例
吴某儿子和朋友合伙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额500万元,吴某儿子实际出资100万元。填报时,吴某认为儿子实际出资为100万元,而未进一步核实认缴出资额,少报告出资额400万元。属漏报情形较重,给予诫勉处理。
⑥购买私募基金、信托产品等,如该产品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名字投资企业的,投资企业情况需要填报。
【查询方式】
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投资企业或者担任高级职务的情况,可到任职或投资的企业,或使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微信小程序及相关企业信息查询。
网址:www.gsxt.gov.cn
配偶、子女及其配偶
开办有偿社会中介
和法律服务机构
或者从业的情况
【2022年填报要求新变化】
本项填报内容为今年新增。
可登录“全国律师诚信信息公示平台”,可查询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相关信息。
网址:credit.acla.org.cn/
配偶、子女及其配偶
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或者担任高级职务的情况
【2022年填报要求新变化】
本项填报内容为今年新增。
可登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网,选择页面中的“私募基金业务”进行查询。
网址:www.amac.org.cn
进入后下拉页面,选择“信息公示”,进行相关查询。
来源:宁夏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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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周国强 编辑:田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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