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财金专讯 自企业资产证券化(下称ABS)于去年11月20日的备案制改革完成以来,该项业务的规模和市场关注度正在进入一个新的阶段。Wind数据统计,今年以来完成的发行(以起息日计算)的企业ABS规模已达779.63亿元,而自2005年底该项业务试点以来,其累计规模则达到1564.03亿元。这也意味着,备案制落地尚不足一年的时间内,企业ABS市场的扩张速度已赶超此前长达十年试点期间的总和。而按这一增速发展,企业ABS业务年内突破千亿几乎已是定局。
债权ABS占比集中
由审批制走向备案制的效率提升,正在被近一年以来的ABS市场变化所映衬。公开资料显示,从截至9月7日,自备案制改革以来,已完成备案和发现的ABS项目数量已达77只,该数字已超过了2005年至2014年间的项目总和。“备案制确实促进了ABS的发展,和之前的机构审批相比,效率和透明度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华中一券商固定收益部项目经理坦言,“现在最大的阻力已不再是审核层面,而是具体业务和基础资产的选择层面。”
然而,加速扩张的市场规模,却无法掩盖企业ABS业务基础资产仍向债权类资产集中的现实。
中国基金业协会监测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以融资租赁和小额贷款为代表的金融债资产作为基础资产的ABS项目达33只,总规模达234.82亿元,占比超过44%;而企业经营性收入类产品则仅有14只,总规模为156.95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部分ABS项目仍存在原始权益人或其股东方的担保,因此也渐变为部分小贷公司或涉政类平台的“另类”发债通道。上海一位投行人士表示,“从融资主体上说,这些企业融资难,可以说ABS成为了这些企业的一个发债通道。就证券本身而言,现阶段的市场水平还没法脱离主体增信。”除市场认同外,涉及到基础资产独立性、SPV税收等多个方面的不确定性,也成为阻碍ABS业务“去债化”发展的阻力之一。“应尽快对资产证券化进行专门立法,制定一部《资产证券化法》。”北大金融与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秘书长黄嵩表示,“对资产证券化进行专门立法,是最高效、最可行的途径。”
业绩分化加剧
值得关注的是,和央行与银监会主导的信贷ABS相比,企业ABS的市场增量仍属“小巫见大巫”。Wind数据显示,截至9月7日,由银监会负责监管的信贷ABS业务规模已达2783.96亿元,为同期企业ABS的2.57倍。而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一现实与当下以银行业为主体组成部分的金融业先天结构缺陷有关。“ABS本质上是固定收益业务,买方资金是决定活跃度的关键,而银行是这个市场中最大的买方力量。这种情况下,银行间市场对交易所市场的吸金作用是明显的。”前述投行人士称,“如果中短期内还不放开ABS的公募业务,券商、基金子公司在这方面很难有优势。”“国内大多数的金融资产、负债都集中在银行体系中,理想情况是让券商、交易所系统也来做信贷ABS,虽然这部分收益有限,但可以做大规模来盈利。”北京国资旗下一家大型券商固收业务人士表示,“但监管现在仍倾向于额度管理,而且信贷资产也涉及到银监,所以较难开展。”
不过,并非所有管理人都对银行类资产望而却步,而已备案的企业ABS业务项目完成了向银行表内资产的“伸手”。据了解,由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公司管理的“国君资管恒信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就来自于恒丰银行,而基础资产正是从该行处获得的以信托收益权为形式的类信贷资产。 (21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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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2023JN债权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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