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黄冈市某县级政信项目政府债定融(2021年湖北省政府专项债)

余老师 72 0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一巡视组于8月24日至10月24日对龙城区进行了常规巡视,并于12月1日向龙城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龙城区委高度重视整改工作,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精神,对《反馈意见》中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制定了整改方案,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龙城区委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湖北省黄冈市某县级政信项目政府债定融

  一、全力以赴推进反馈意见的迅速整改

  龙城区委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积极落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上来,切实加大推进力度,确保按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巡视情况反馈会议后,区委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落实反馈意见,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建议进行逐项研究、讨论,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省委巡视组所反馈问题的严重性和解决问题的紧迫性,要求全区上下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敢于担当、敢于碰硬、直面问题,切实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进一步明确任务。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的意见中明确指出了龙城存在的四个方面、19项具体问题,切中了要害,指明了方向。对此,区委对所有问题逐项分类汇总、梳理归类,制定整改方案并以区委文件下发,明确了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建立并实施整改“销号制”,建立台账,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回音。

  三是进一步强化督办。区委对重点难点问题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项调度,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提出整改工作要求,强调即知即改、标本兼治。各牵头领导分别组织相关镇街和部门深入研究,按照工作分工严格落实责任,对分管领域存在的问题迅速开展整改工作。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及有关部门按照时限要求加强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狠抓问题的整改落实,全程跟踪督办。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切实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力度,对不敢担当、整改不利的单位和责任人,及时约谈,严肃问责。

  四是进一步突出重点。区委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整改工作的关键和重点,认真查找在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把整改措施与反馈问题一一对账,用抓铁有痕的精神切实做到标本兼治、举一反三、改进工作,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检验各级党组织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经过整改,全区各级党组织“两个责任”不断强化,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得到初步解决,并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管党治党的规章制度,真正通过整改工作推动了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

  二、不折不扣抓好反馈意见的全面整改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方面

  1.贯彻执行上级政策规定存在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言行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二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三是创新督查工作方式方法,采取明察暗访、督查回访等方法,有计划、有考核的进行督查检查,与有关部门一同纠正并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问题,全面落实“一岗双责”。

  2.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近年来,我区各级党组织确实出现了如省委巡视组所反映的坚持党的制度不严格等问题,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借口工作忙而忽视党的组织生活,部分基层党组织把“三会一课”制度当成提法和摆设,不认真开展组织生活,致使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一度出现不规范、不正常现象。针对这一问题,区委切实加大了工作力度,努力让党的组织生活正常起来。一是加强对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教育。区委制定出台了《龙城区关于坚持从严治党、严肃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每名党员要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认真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区委把每周五下午确定为党员学习日,学习内容由各基层党组织自行安排,由上一级党组织不定期检查。区级党员领导干部以中心组学习、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带头讲党课等方式加强学习。整改以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必保每月学习1次,平均每月1次;各镇街、区直部门和各村社区干部和广大党员通过区委宣讲团集中宣讲、参加党建知识答题、村村有党课、加入党建QQ群等方式强化自我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通过提高思想认识严肃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二是强化对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督查检查。区委把基层党组织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情况作为一项重点检查内容,责成区委组织部、区纪委每半年对全区各级党组织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通过查看记录、找党员座谈、暗访等方式,重点检查各基层党组织制定的工作方案、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成员之间相互批评意见、问题整改清单和通报等相关资料。整改以来,共检查全区各镇街和区直机关101个基层党组织,走访党员500多人次,检查个人发言提纲800多份,较好地督促了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三是坚持领导带头逐级打样层层传导压力。区委把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作为落实党建主体责任的一项硬指标,为每名区级领导发放了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工作记录,实施了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包镇街工作机制,区委常委班子、区政府班子成员在连续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次高标准民主生活会的基础上,每人还要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普通党员一样开展评议。同时,每人参加指导所分管3-5个区直部门和镇街的民主生活会,各级班子成员的发言材料和相互批评意见逐级审查。整改以来,区镇两级党员领导干部不但高质量地开完了本级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还参加下级党组织召开的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198个,提出意见建议577条,做到了领导带头、以上率下,较好地坚持了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3.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村级基层组织缺乏有效监督管理的问题。

  针对近几年出现的村级组织作风不实、办公室面积超标、享乐之风抬头、村干部缺乏规矩意识、个别资金使用违规等问题,区委站在巩固党在基层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本着从严治党、狠抓基层、加强监管的原则,从加强教育到制度强制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结合实际,坚持不懈对村干部进行培训教育。磨刀不误砍柴工,我区把对村干部的培训教育作为提高其工作能力和服务本领的基础和前提,作为加强对村级组织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采取理论培训和实践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每年对村干部培训不少于40学时。整改以来,我区在区委党校举办了为期一周的村书记主任集中培训,全区133名村干部参加。培训内容包括党在农村政策的落实、村级如何抓党建、如何服务群众及党风廉政建设等,集中收看了《沈浩》《疯狂的硕鼠》等5个教育片,让他们对照正反两方面典型谈体会说想法,组织村干部集中到建平县小平房村和我区的东三家村、水泉村和紫金苑社区参观学习,回来后分组讨论并交流感受,不失时机地提高他们的素质和服务本领,教他们如何干活、如何干好活、如何干成事、如何不出事。二是从严管理村干部。要求全区各村必须严格执行区委制定的《关于加强全区村干部管理的意见》和“一审四议两公开”、“双述双评”等制度,村里所有的党务、政务、村务各方面情况,尤其是村民关心关注的如征地拆迁补偿、房基地审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二胎指标审批、粮食直补资金发放等事项,都要在本村的公开栏上向村民公开。在从严管理村干部的同时,我区还对敢于铤而走险、侵犯农民群众利益的村干部进行严厉查处,做到有案必查。2015年,我区共有8名村“两委”班子成员受到党内警告、记过等党纪政纪处分,其中有1名被开除党籍。三是着力抓好村“两委”换届工作。在1月28日召开全区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的基础上,2月1日,区委书记邱廷彦又召开了包括包镇街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区直各包村部门负责人和各镇街党委书记等人员参加的专题会议,对换届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对县级领导和各包村部门如何进行包保提出严格要求。同时,约谈了各镇街的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和组织委员,下发了《关于严肃村“两委”换届选举纪律的通知》,严明了“十条禁令”。区委成立了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七个督导组和换届纪律检查组,凝聚合力保障换届工作,确保了村“两委”换届选举风清气正。截至2016年4月5日,我区69个村“两委”换届工作全部完成。通过换届,村干部队伍年龄结构、知识结构等得到明显改善,一批政治素质好、致富带富能力强、群众拥护的农村优秀人才走上村级领导岗位,为打胜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如期实现全区农村社会的全面小康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和组织基础。四是从严管理村级财务。针对近年来个别村存在的因村级财务管理上不公开、不透明、不规范而引发的上访举报问题,我区重点从履行审批程序管好村级公章入手,堵塞村级财务管理的漏洞。各村全部实行村财镇街代管,制定了《关于全区村级公章管理使用办法》,在各村普遍实行“双章双签”制度,各村确定专人管章,对公章每次使用的事由、时间、当事人等情况在使用登记表中作好详细记录,根据所需事项由村书记、村主任共同审批或进行“两委”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才给予盖章。尤其是在农村低保户申请、修路打井、计划生育指标办理、民政部门尸体火化及一次性支出500元以上财务项目等事项上,在相关申请表或登记表上均经书记主任共同签字,并加盖村党组织和村委会两个公章方可生效。同时,在全区推广了召都巴镇党委、政府实行“公章双签”的典型做法,规范了公章管理,有效杜绝了因公章管理不慎而且引发的问题。五是狠刹村干部享乐之风。一方面狠刹享乐之风,由区镇纪检监察部门采取明察暗访、与党员和村民代表座谈、加大村民举报案件查处力度等多种方式,对村干部官气十足唯我独尊、红白喜事大操大办、中午饮酒、办公室超面积、通过办事变相收受农民好处等问题出重拳治理,整改以来,全区已将6名村干部超标办公室改为小会议室和服务村民场所,累计对3名中午饮酒的村干部给予批评教育。另一方面积极着力建设服务型党组织,扎实开展了农村基层党员365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代理活动,今年又实施了365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延伸进组入户和党员示范户挂牌活动,全区69个村“党员365工作室”实现了全覆盖,建立党员中心户代办点406个,为群众发放便民手册5万册,授予各类党员示范户110户,年服务农民群众1.1万次。联合镇嘎岔村党员示范户为民服务的做法还被《共产党员》和朝阳新闻等媒体宣传。六是加强对软软涣散基层组织的整顿。为提高村级组织整体水平,我区按照村级组织“五个好”标准,每年对全区69个村进行分类定级,建立台账,把每个镇街排名最后的1个村作为软弱涣散村进行整顿,并采取一名区级领导干部挂点、一个区直部门驻村工作队、一户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共同对点精准包扶,向全区69个行政村全部派驻了第一书记进行驻村指导。截至目前,调整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书记3名,其他“两委”班子成员5名,帮助新建及维修村部4个,扶持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2个,协调相关部门硬化村组路面19.3公里,引进集体致富项目6个,新增保护地面积120亩,建畜牧小区3个,新增集体收入50多万元,化解村级集体债务160万元,全方位提升了村级组织管理水平,整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果,基本做到做到“整顿一个、见效一个、提升一个”。

  (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按照省委巡视组意见,龙城区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2015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电话155件(次),初步核实38件,立案30件,结案22件,党纪处分人数20人,政纪处分2人,违纪金额万元以上的案件5件,受处分的人员中涉及科级干部4人,对2人采取“两规”措施。

  4.区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一是区委书记亲自主持召开区委中心组学习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纪委全会精神,明确党委的主体责任。区委书记主持区委常委会议听取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和各位常委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和遇到的困难,强化工作督促指导,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案件亲自督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发腐败工作同全区的各项工作一同部署、一同安排、一同检查。

  二是认真学习贯彻研究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意见》和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结合龙城实际,制定了我区《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将党委主体责任从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3个层面细分为10项内容;纪委监督责任分为10项内容,并健全了9项制度以保障“两个责任”落到实处,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围绕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明责加压。区委书记与各党委(党组)书记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状,区纪委对6名党员领导干部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问题进行了诫勉谈话。

  三是进一步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组织领导、责任分工,调整了龙城区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和协调小组。经区委、区政府研究,从5个方面对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组织领导和责任进行了分工。在区委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要求,切实承担起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四是不断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通过向全区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发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调查问卷》、召开不同层次座谈会、深入调研等形式,发现原考评办法针对性不强、真实性不够、形式化较多等问题,结合工作实际,下发了《2015年镇街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办法》和《2015年区直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办法》,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年度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目前,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工作已经基本结束。

  5.区级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结合分管工作抓党风廉政建设主动性不够的问题。

  区委积极加大区级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工作力度,建立工作机制,确保区级领导班子成员在做好分管领域工作的同时,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制定出台相关工作制度。区委下发了《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要求区级领导班子成员既要对分管工作负责,同时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同时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加强区级领导班子学习。组织区级领导班子成员通过中心组学习方式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全面提高区级领导班子成员的党性修养和政治鉴别力。同时,认真学习违法违纪案例,引导领导干部经常算家庭账、经济账、政治账,切实提高“一岗双责”意识。三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每名区级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一个镇街、一个村和社区、一户企业,而且全部编入到各村、社区及园区代表委员工作室,对联系对象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党建工作负全责,每半年向区委做一次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作为汇报的主要内容。

  6.一些区直部门和镇街党组织主体责任弱化的问题。

  近年来,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我区一些区直部门和镇街不能很好地摆正抓经济与落实党建主体责任的关系,出现了“一手硬一手软”问题。对此,我区采取一系列积极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党组织主体责任,努力形成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工作格局。一是认真开展了基层党建工作检查。2015年12月,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和区委组织部联合对全区12个镇街、87个区直部门,开展了业务指标和基层党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大检查,进行了打分排名。同时,对区直部门和各镇街党组织存在的共性问题下达了整改意见,涉及4个方面22项具体内容,区委书记、副书记和组织部长共约谈了14名党组织书记。二是落实区直部门和镇街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2016年1月9日,区委在通报2015年度全区基层党建检查评比结果的基础上,开展了本年度区直部门和镇街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12个镇街和10名区直部门党委书记现场述职,其他47名党组织书记书面述职,区委书记现场进行点评并提出下步工作意见。与会的8名区委常委、17名区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15名各级党代表对各位党组织书记履行抓基层党建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向各位书记进行反馈。区委书记与区直部门党组织书记和各镇街党委书记签定了《2016年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状》,将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年终进行考核评比。三是对区直部门党组、党委设置进行统一规范。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对全区57个党组、党委进行了规范。对照《条例》,对党组工作规则进行全面梳理,对不符合的进行修改完善,缺失的马上研究制定出台,建立健全党组议事决策、请示报告、征求意见、情况通报、书记述职、履职考核、督查反馈、列席会议等制度,用制度推进区直部门党组织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四是全面推行基层党建项目化管理。围绕全区基层党建重点和难点问题,全区12个镇街、10名区直部门党委书记共确定抓基层党建项目34项,区委书记带头确立2个党建项目,并分别列出落实实施进度表,截至到年底,34项党建项目全部完成并分别通过市委组织部的检查验收。区、镇两级党员领导干部建立党建联系点177个,有一半以上的联系点成为全区党建工作示范点。

  7.关于全区纪委(纪工委)书记空配率较高,有的重要政府职能部门纪检组长长期空缺的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我区积极进行整改,不断加大纪检干部配备力度。在纪检干部选配上,不断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既从纪检监察系统内选派,又从系统外优中选优提名。调整配备后,全区纪检干部在年龄结构、文化层次和能力水平等方面得到了较大优化。

  8.区纪委对下级党组织及其纪检监察机关(部门)工作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

  一是把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纳入区、镇两级党组织“三严三实”民主生活会的内容。组织召开区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并明确提出在全区领导干部召开民主生活会时,要认真对照检查“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

  二是开展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专项检查。由区委办公室组织,区委常委带队,对各镇街、区直各单位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通过专项检查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三是实行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月报告和年终述职制度。区纪委监察局决定自2016年1月起,各镇街纪(工)委书记、派驻区直部门纪检组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及各室主任,每月1至3日书面向区纪委书记和区监察局长报告上月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工作、查找问题与不足并分析原因,同时明确下步工作思路及本月的具体工作。通过实行此项制度,促使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对各自开展的工作及时进行思考和总结,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阶段性的措施,进一步明确下阶段的工作思路,积极推动全区纪检监察工作有效开展。

  四是按照年初区委与各党委(党组)签订的主体责任状和区纪委与各纪委、纪工委、纪检组签订的监督责任状要求,对落实上述两个责任不到位的党委、纪委进行责任追究。

  9.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履职不到位,相关纪检监察干部从事主业积极性不高,监督执纪问责作用发挥十分有限的问题。

  一是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素质。首先,不定期组织派驻机构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集体业务学习,2015年第四季度学习内容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其次,选派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上级纪委的业务培训,2015年下半年,共有5人分别参加了中纪委、省纪委的培训;再次,安排参加上级纪委学习培训人员为我区纪检监察干部讲课;最后,创新培训手段,广泛运用广播、电视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学习培训活动,大力推广网络培训、网络在线学习和电教片培训等现代培训手段。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是加强对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针对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存在从事主业积极性不高的问题,推行了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向区纪委常委会述职制度,督促派驻机构纪检干部履行职责,抓好任务落实。区纪委在查办案件或开展专项问题整治活动时,多次抽调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直接参与,认真落实派驻纪检监察干部不分管本部门其他业务要求,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三是建立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考核机制。针对目前存在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问责作用发挥不够的现状,以及对其比较单一、笼统的考核方式,修订了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考核办法,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考核内容和要素具体化,以科学、合理、客观评价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实绩,切实做到真问责、严问责、问实责,做到聚焦中心任务、扛起监督责任。考核办法同时明确对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

  10.一些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上要求不严,甚至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问题。

  一是用强化教育筑牢自律防线。强化政治思想教育,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对领导干部进行系统的、有针对性的、经常性的党风党纪教育,以增强对廉洁自律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党纪法规教育,组织系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的相关文件和法律法规,特别是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原原本本地学,澄清思想上的错误,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认真抓好已有的廉政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不断完善现有的制度,要根据形势变化,及时完善相关制度,善于抓住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干部存在的不廉洁行为。把干部的廉政教育进区委党校课堂,整改以来,在区委党校各级各类培训班上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廉洁自律教育10次,村两委班子成员和社区干部受教育面达到100% ,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受教育面达到100%。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取得成效。纪检监察机关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平时检查和重大节假日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部门、重点岗位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全方位开展监督,聘请20名特邀监察员经常性提供信息,重视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继续抓好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廉政谈话、质询、述职述廉、民主测评等有效监督措施的落实。认真扎实地开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在抓好学习、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切实开展对照检查、批评与自我批评和整改工作,真正解决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增强威慑力。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存入个人廉政档案,并作为评先选优、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长效机制。

  三是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形成办案合力。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领导小组和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自整改以来,召集区法院、检察院、驻区公安分局等10家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召开3次协调会,进一步加强纪律审查工作的联动协作,畅通线索移送渠道。

  四是对省委巡视组交办案件全部进行认真梳理。对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内的案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转到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或单位调查处理。在转办的案件中,又延伸和拓宽了案件线索,及时严肃查处基层干部各种违纪行为,特别是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进行重点核实。同时,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利用典型案例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11.有的部门、单位执行“招投标”规定和遵守财经纪律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2015年10月份,区委组织纪委、审计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全区本年度的招投标进行全面排查,共排查招标项目41个,其中有7个项目招投标不规范。主要是违规招标、评标,出借资质进行挂靠等;针对上述问题进行规范招标代理机构选择和管理,规范投标人资质要求,规范资格审查,对存在问题企业建立黑名单,停止该企业参与龙城区招投标活动;对涉及的干部违规问题,予以严肃处理并曝光。

  二是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对招投标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法规、招投标原则、招标方式、招投标基本程序、招投标各环节及要求规定进行全程监督。

  三是结合我区实际,对原龙城区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相关限额标准进行了修订,下发了《龙城区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及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政府采购工作,预防和遏制采购招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抓好内部制度建设,强化财政监督。建立预警机制,分工明确、责任具体、协调配合的监督检查体系,做好日常监督,对掌握资金量大,社会影响面广的单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检查,不留盲点和空白。加大财政监督工作力度,及时处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严肃追责,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有效,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

  12.对审计问题整改不力的问题。

  一是针对近年来“审计问题整改不力”的问题,区审计机关对2012至2015年度192份审计结论进行了汇总梳理,就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整改销号,目前尚有35个部门(单位),45个问题存在能整改但整改不到位或未进行整改的情况,区审计机关按省委巡视组对我区的巡视意见,已将2016年第一个月作为“审计整改月”,切实加强了对未整改的部门和单位进行了督促检查。

  二是为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增强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区审计局结合全区审计工作实际,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区进行了批转印发,严肃了审计整改工作机制。

  三是加强部门联动,提升工作合力。审计机关进一步加大了与纪检监察、组织、财政、国资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健全完善了商事制度。将审计查出重要问题的整改纳入区委、区政府督查督办事项。

  四是发挥审计工作简报、专题报告、综合报告作用,向区委、区政府及时提交审计预警信息。明确规定对整改不到位的,将约谈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屡查屡犯的,将严肃追责问责;对涉嫌违法违纪的,及时移交纪委和检察机关处理。

  (三)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方面

  近年来,区委把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全区先后开展了软环境集中整治、“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整治等一系列活动,坚持将作风建设越抓越实、越抓越紧、越抓越严,深入整治“四风”问题,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特别是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针对“铺张浪费、奢靡之风、作风不实”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

  13.铺张浪费现象仍未杜绝,有的部门、单位“三公经费”增长趋势明显的问题。

  一是2015年12月下旬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区各单位“三公经费”支出进行了全面检查,存在个别单位用办公用品或公车费用冲抵招待费用的现象,我们对存在此类问题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限期纠正了上述问题,并通过完善制度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是规范“三公经费”支出,制定下发了《龙城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龙城区区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和《龙城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严格规范支出标准,明确相关要求,建立有效遏制铺张浪费的制度体系。

  三是建立“三公”经费按季度监督检查制度。按季度对区直各部门、单位“三公经费”实际支出进行监督检查,对“三公经费”支出存在问题或疑异的,找相关责任人进行核实,使每一笔经费支出都符合相关规定。

  14.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借婚丧嫁娶之机敛财、公车私用等现象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以龙城区联合镇林业站站长张某公车私用,边杖子镇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刘某和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副局长肖某违规为其女举办“升学宴”两起典型案件为反面教材,在全区开展了以“严禁利用家庭事务敛财、禁止公车私用等”为主题的警示教育活动,持续释放违纪必查、执纪必严信号,发挥震慑作用。

  二是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婚丧嫁娶宴请申报备案制度,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的若干规定》,向社会公开了举报电话。对反映2名党员干部欲借子女婚事之机分批多次进行宴请的举报件进行了核实,及时制止了他们的行为,区纪委相关负责人对2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三是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婚丧嫁娶宴请申报备案情况,采取跟踪监督检查,对申报桌数和参与人员身份进行严格核实。在全年7个时间节点,对全区各单位公车进行定点封存并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公车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有效促进了有关制度和规定的落实。

  15.奢靡之风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

  一是将反对奢靡之风问题纳入到“三严三实”民主生活会之中,使党员领导干部在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二是区委、区政府领导明确作反对奢靡之风的表率,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发挥表率作用,以上率下,在全区党员干部中提倡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风气。

  三是将党员干部的监督延伸到“8小时”之外。整改以来,成立4个检查组以明查暗访的方式到全市酒店、商场、市场、休闲健身场馆等场所进行了5次检查。春节前将加大检查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常态,对发现和群众举报查实的问题,从严惩处,追究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和纪工委(纪检组)责任。

  16.有些部门、单位作风不实,工作拖沓,办事效率不高的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不作为不担当问责办法》,成立了由区委常委、纪委书记任组长,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等部门组成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区纪委会同区委组织部、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直机关工委组成两个检查组,对全区各镇街、区直各单位进行了多次明查暗访,共下发全区通报3期,对13个单位和7名机关干部进行了通报批评,对4名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给予1名工作人员政纪处分。

  三是努力营造敢担当有作为的浓厚氛围。部署开展以“打造敢担当有作为干部队伍”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报道,开展“敢担当有作为”系列人物故事报道,树立一批勇于改革创新、善于攻坚克难的先进典型。加大对整治慵懒散的报道力度,曝光一批不担当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反面典型。坚持问题导向,查找工作不足,督促问题整改。

  (四)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17.关于执行干部政策不严肃,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配备干部问题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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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执行干部政策不严肃,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配备干部问题,我区坚持把清理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作为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和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重要举措,采取集中摸底、制定方案、综合施策等措施,稳妥有序地进行消化。接下来,我区将根据超配的领导干部的能力素质情况,结合全区现空缺职位所需干部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全方位比照分析,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消化任务。

  18.关于干部档案审查管理使用不严肃、不规范的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干部档案审查管理使用不严肃、不规范问题,我区立即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梳理、整改。一是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立了组织部门宏观指导,人事、教育、卫计等部门分级负责的档案管理体系。为提高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剔除销毁、档案的查(借)阅、转递等多项管理制度,做到室内有制度、管理有薄册、查阅有记载、转递有回执、管理有专人,无鼠害、无火源、无水患、无安全隐患的“五有四无”要求。二是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的操作规程。严把档案“入口关”,对有关单位送交的干部档案或档案材料(学历、入党材料、考核表等),要求各管档单位的负责同志要认真的进行审核、鉴别,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收集归档规定》及档案转递制度要求的程序步骤办理,并及时登记在册,力争从“源头”杜绝“问题”档案产生。三是加强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力度。在总结干部档案专项审核经验、教训基础上,结合实际,我区研究制定了《龙城区干部档案任前审核暂行规定》,坚持“任前不审核不提拔任用”原则,拟提拔任用干部前,对干部档案再次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存有疑问,或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任职程序,坚决不让投机钻营、弄虚作假者得利。同时,按照“谁呈报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档案审核中发现的审档人员弄虚作假、隐情不报、把关不严等失职渎职行为,进行全程倒查,严肃追究审档人员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四是全面提高档案管理信息化水平。接下来,我区将持续推进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安排专人筹建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实现档案管理与干部信息系统、公务员信息系统和工资管理系统的同步共享,及时提供干部的全面、准确信息,为区委选拔任用干部提供切实可靠的依据。

  19.关于干部监督管理工作还存在不严不实问题,“吃空饷”和在编不在岗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按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我区在2015年9月和12月先后两次开展了“吃空饷”和在编不在岗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对照自查,全面摸清“病情”。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各单位对“吃空饷”和在编不在岗问题再次开展自查自纠。“吃空饷”重点关注在编职工被开除、辞退(解聘)、辞职(辞聘)、已故、失踪等,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和津补贴;已办理退休手续,仍按在编职工领取工资和津补贴等六类人员。在编不在岗人员,重点清理擅自离岗人员、因公或因私出国,达到规定期限私自不归、与单位签订离岗协议期满私自不归、患有需要离岗治疗疾病医疗期满仍未返岗等八类人员。各单位形成的自查自纠报告经单位一把手把关签字后,进行了及时上报。二是联合核查,深入剖析“病因”。以集中核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成立由区纪委、组织、人社、编委办、财政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以自查自纠结果为基础数据,对照各单位真实情况进行深入核查。核查采取查看资料、现场比对、实地了解、走访座谈的方式,查实深挖干部不在岗原因,查阅相关证明资料。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在《龙城通讯》上公布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查核处理。三是严肃清查,措施直达“病灶”。根据核查中发现的问题,由联合检查组提出清理整改建议,上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总结各类具体问题采取停发工资、追缴离岗期间所得工资津贴补贴、解除人事关系等措施进行清理整治。

  三、坚定不移深化反馈意见的后续整改

  通过阶段性的整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初步解决,全区上下工作风气明显好转。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根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已经取得的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全部完成或需要逐步解决的,按照既定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深入整改、彻底整改,坚决打好整改攻坚战。

  一要深入落实“两个责任”,坚决抓好反腐倡廉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各级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完善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二要充分运用巡视成果,完善整改落实长效机制。注重建章立制,注重将解决问题同加强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以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坚持通过加快发展来解决发展中的问题,真正把建章立制的过程变成促进工作的过程,变成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

  三要以整改落实为契机,着力推动各项工作提高。坚持以落实整改、促进工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自觉把巡视整改与重点工作融为一体,以良好的工作业绩来验证巡视成果,以扎实的整改成效来体现巡视成果。我们将坚持把整改工作与市委实施的“五个一”工程结合起来,促进区域经济稳步发展;坚持把整改工作与选人用人结合起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把整改工作与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结合起来,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于民;坚持把整改工作与社会稳定结合起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和谐统一;坚持把整改工作与严明党的纪律结合起来,建设良好政治生态。我们将以此次省委巡视整改为契机,以更加坚定的立场、更加明确的态度、更加坚决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着力”要求,努力推进龙城新一轮振兴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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