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家暴多年不敢离婚
丈夫去世留下巨债要她还老公病逝,留下百万巨债要她还
她为啥成了替罪羊?
南宁武鸣区的苏女士和丈夫长期关系紧张,多年遭遇家暴,她依然没有离婚。她原以为,为了孩子忍一忍这辈子就这么过了。没想到,丈夫的突然病逝,把她带到了另一个更绝望的深渊:由于多年不过问对方生活,老公背着她在外经商买楼,欠下百万元巨债。如今,债主将她告上法庭,而武鸣区法院判决,苏女士要偿还丈夫欠债约128.95万元。
苏女士感觉自己比窦娥还冤:丈夫借钱用于何处她从不知情,债主们也没人认识她,为何自己成了替罪羊,丈夫欠的债要她来还?苏女士对此表示不服,上诉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头雾水
老公刚病逝
百万巨债追上门
8月2日,记者在武鸣采访到了苏女士。苏女士今年49岁,刚调到武鸣某单位上班,丈夫覃某民是武鸣一单位中层领导,两人的女儿今年已满18岁。
去年12月8日,覃某民突发脑干出血晕倒在车上,后被朋友发现送到医院,去年12月14日,覃某民医治无效病逝,病逝前,覃某民未曾开口说话, 也没有对身后财产做出任何处置。
在处理覃某民后事的第6天,苏女士接到一个自称是武鸣区法院的电话,称她丈夫的几个铺面要被法院查封。这让苏女士感到莫名其妙。更让苏女士一头雾水的是,有四五个债主前来讨债,称苏女士丈夫借了他们很多钱,有的借了5万元,有的借了40万元……最多的有100万元,这些欠债合计约有170万元。这些债主中,有的是覃某民的同事,有的是房企老板。
后来,覃某民的弟弟从覃某民的银行卡里取了40万元还给债主。有4名债主将苏女士告上了法庭,要求苏女士偿还其丈夫所借的约128万元的债务(本金)。
瞒天过海
丈夫背着她
买楼经商四处举债
覃某民是一名公务员,按规定是不允许从事经商等活动的,夫妻二人每月工资收入也足够一家人开销,覃某民借这么多钱来干什么呢?
苏女士告诉记者,1992年她和覃某民结婚后,由于自己生的是女儿,家婆重男轻女的思想严重,对她母女的态度很不友好。对此,丈夫覃某民也没有站在她们母女这边,而且还经常很晚回家,苏女士稍一过问就被拳打脚踢,还多次当着女儿的面对她大打出手。
覃某民女儿小莹告诉记者,打自己懂事起就经常看见父母吵架,父亲时常打骂母亲,每次妈妈都躲在房间里哭,打得太狠的时候母亲也会报警,最后也不了了之。
被打怕的苏女士再也不敢过问丈夫的去向,覃某民也不许她多问自己的事情,双方虽是夫妻,却过着形同陌路的生活。苏女士说,自从关系闹僵后,他和丈夫基本没什么正常的来往,但为了女儿,她还是刻意隐忍着,伪装出家庭和谐的样子,并没有离婚。因此,平时丈夫在外面跟谁来往,做什么事她都一概不知。后来,苏女士知道丈夫暗地里开了一家家具厂,但她也从不过问从不参与。为了避嫌,覃某民并未用自己的名字注册,家具厂的事务都是覃某民的亲戚在打理。直到丈夫病逝,这些债主的突然出现,苏女士才知道丈夫行踪的一些大概。
经事后了解,苏女士才得知,丈夫用自己的名字在武鸣买了一栋楼,楼下铺面租给商家经营。而这栋楼早被丈夫用于抵押,向一家房企老总借了100万元,目前,这栋楼已被债主李某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8月2日,记者采访了其中的两位债主谢某和李某。据了解,谢某借给覃某民40万元,李某借给覃某民100万元。
谢某告诉记者,当时自己知道覃某民是单位的中层领导,家里又有家具厂,人也比较讲义气和讲信用,所以借了这么多钱给他,覃某民当时表示借钱是用来采购红木家具原料。而李某则表示,当时覃某民向他借钱是想用来和人合伙投资承包河沙。谢某和李某都表示不认识苏女士,也没见过面,借钱的时候苏女士也均不在场。谢某说,但是覃某民现在病逝了,她借出去的钱只能找苏女士来要。
欲哭无泪
法院判她
要还债128万多元
今年2月到7月,先后有4位债主将苏女士和她的女儿,以及覃某民的母亲同时告上法庭。其中,苏女士单独作为被告的就有3起案件。4起案件中,武鸣区法院判决,苏女士要偿还4位债主合计约为128.95万元。
记者在其中一份判决书上看到,原告谢某诉称,覃某民因家庭生产经营和投资周转需要,向其借款40万元,后因覃某民病逝,上述债务发生在夫妻存续期间,是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为维护自己权益,特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苏某偿还原告本金40万元。
而苏女士在庭上辩称,案件中的债务是覃某民个人债务,被告并不知晓覃某民在外借钱,其所借的钱也未用于家庭开支,故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苏女士还提交了镇政府、公安局和社区居委会的证明和证据,证明夫妻关系长期不和,覃某民曾实施家暴,双方经常吵架,导致苏女士一直独居于单位宿舍,与覃某民无正常来往。
不过,武鸣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提交的证据可证明覃某民借款事实存在,而被告苏女士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覃某民的借款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投资权益或所购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应承担举证不力的后果。故认定覃某民的债务系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在覃某民死亡后,应当由被告苏女士承担偿还。
突如其来的巨债让苏女士感到欲哭无泪,她对此表示不服,表示将上诉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据悉,苏女士如今已上诉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律师说法
哪些证据
才能让她有胜算的希望
被家暴多年,隐忍着不敢离婚,没想到丈夫的突然病逝把自己带入了更绝望的境地,这突如其来的百万债务让苏女士不知所措。广西南国雄鹰律师事务所律师沈华认为,这起案件中最为关键的是覃某民生前瞒着苏女士所欠下的债务是否为共同债务。
在认定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诉讼上,关键的是原被告双方的举证责任是否完成,一般情况下适用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因此根据夫妻共同债务的构成要件,本案债权人主张覃某民生前所欠的债务是他们夫妻共同债务,那其就需举证证明以下内容:第一、该债务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第二、该债务为夫妻共同生活或为夫妻共同利益所产生的。《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这个时候苏女士主张该债务为其丈夫一方的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的,那就需要苏女士进行证明。
从本案得到的信息来看,苏女士如果可以从以下方面证明:1.其丈夫生前所借的债务用于何处;2.其丈夫生前开的家具厂并不在他们两个名下,她也没有从中获得收益;3.其老公所欠的债务是在他们双方分居期间所欠的,并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4.苏女士与其丈夫分居期间各自财产独立收支。有了这4个证明的话,苏女士上诉的胜算才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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