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工信微报”可以订阅哦!
关于举办中国军民两用技术创新应用大赛的通知工信厅联军民函〔2016〕5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工商联,各军工集团公司,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实施中国制造2025,促进国防科技工业开放发展、融合发展,激发军民协同创新热情,营造军民两用技术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防科工局、全国工商联决定以“军民融合·协同创新”为主题,联合举办中国军民两用技术创新应用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经研究,首届大赛定于2016年8月至12月举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大赛设立组委会,由各主办部门、主要承办单位相关领导组成,负责对大赛的领导和重大事项决策。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赛具体组织和实施,承担大赛组委会日常工作。
二、赛制及赛程安排
首届大赛重点围绕电子信息、新材料、装备制造(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等领域,按照“技术创新类”和“产业化类”项目分类安排竞赛,分报名及资质审核、初赛、半决赛、决赛四个阶段设置赛程。
三、参赛项目申报
(一)各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工商联,各军工集团公司、有关单位,负责动员、协调和指导本地方、本系统、相关成员单位的参赛项目申报和资质审核工作。
(二)参赛单位或团队通过登陆国家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https://jmjh.miit.gov.cn),或通过地方相关部门、工商联,有关军工集团公司获取大赛信息及项目申报要求(见附件)。
通过资质审核的申报项目,由地方相关部门、工商联、军工集团公司将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光盘各2份)邮寄或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内网邮件系统报送至组委会办公室。通过内网邮件系统报送的项目须另外将保密审查表邮寄至组委会办公室。
(三)参赛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15日。
四、其他事项
(一)大赛为非密赛事,参赛项目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二)请各地方相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加强宣传,积极动员,认真指导、组织有关项目参加大赛。(三)联系方式 徐 曼:010-68767634、18610302626; 唐甜甜:010-68767457、13261001856; 冯敬选:010-68205698;传 真:010-68370895;组委会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6号航天科技大厦1018,邮编:100048。 附件1:中国军民两用技术创新应用大赛章程 附件2:首届中国军民两用技术创新应用大赛实施方案 附件3:首届中国军民两用技术创新应用大赛申报表 附件4:中国军民两用技术创新应用大赛参赛项目技术信息保密审查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防科工局综合司全国工商联办公厅2016年8月1日
中国军民两用技术创新应用大赛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制造强国战略和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推动实施“中国制造2025”,推进国防科技工业开放发展、融合发展,促进中国军民两用技术创新应用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激发军民协同创新创业热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大赛是面向全国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创新创业团队开展的一项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的公益综合赛事,是军民两用技术创新成果的一种集中展现形式。
第三条大赛宗旨:搭建军民两用技术创新及产业化应用的社会化服务平台,营造全社会资源共同参与军民协同创新的良好氛围;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发现、挖掘优秀军民两用技术,促进和支持创新成果应用,增强创新能力和活力,加快制造业升级,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大赛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防科工局、全国工商联共同主办,由军民融合领域具备相关条件和优势的支撑机构与有关地方政府联合承办。有关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各军工集团公司等可作为大赛协办单位。
第五条大赛设立组委会,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相关领导组成,负责大赛的领导和重大事项决策,负责指导各专业委员会开展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承担大赛的具体组织实施,以及组委会日常工作。
第六条大赛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监督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为大赛的顺利举办提供专业支撑。
1.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军民融合领域知名专家组成,负责对参赛主体的技术指导与咨询培训。
2.专家评审委员会由相关行业和领域知名技术专家、投融资专家等组成,负责按照大赛评审规则开展参赛项目评审。
3.评审监督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大赛评审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大赛内容
第七条参赛项目:具有军民两用性的基础技术、关键技术,以及民用技术中能够转化为军用的技术、军用技术中能够转化为民用的技术项目均可申请参赛。
第八条参赛主体:从事军民两用技术与产品的科研生产活动,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具有创新能力和较高成长潜力的企业和团队均可申请参赛。
第九条同一参赛项目只能根据项目所属领域任选一个类别参赛,不得在多个类别中重复参赛,往届获奖项目不得参与同类项目竞赛。
第四章 组织实施
第十条大赛每年举办一届,由组委会根据本章程组织实施。决赛和半决赛举办城市须于大赛举办当年2月底之前向组委会提出申请。
第十一条组委会印发大赛通知,协办单位负责组织、指导本地区或本系统相关企事业单位申报参赛项目,参赛项目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第十二条赛程安排:按照“技术创新类”和“产业化类”划分参赛项目类别开展竞赛。大赛原则上按照“报名及资质审核”、“初赛”、“半决赛”、“决赛”的赛程分阶段进行。
第十三条大赛建立评审专家库,专家评审委员会按届别从专家库中抽签产生;大赛监督委员会加强对评审过程的监督,防止出现影响评审工作的泄密、舞弊等不当行为。
第十四条大赛适时举办说明会,开展参赛培训辅导,组织项目对接和技术交流等活动,激发各类创新主体参加大赛的积极性,扩大影响,增强大赛效果。
第五章 大赛奖励
第十五条大赛设立金、银、铜奖及优胜奖,其中,金、银、铜奖比例不高于决赛入围项目总数的5%、10%、20%,给予表彰和相关政策支持;半决赛入围项目颁发优胜奖。
第十六条组委会根据大赛组织工作完成情况及获奖项目分布情况,评选大赛优秀组织奖,颁发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参赛企业或团队向组委会提交参赛项目资料即表示其自愿按照本章程的规定参加大赛活动,其所有参赛行为均受本章程约束。
第十八条所有参赛项目相关信息一经提交,如无特别声明,即视为同意大赛主办单位对参赛项目进行汇编、发布或宣传推荐。参赛者申报的项目所含文字、图片及音视频资料均受所有权法律保护,不得侵犯其他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其他单位和个人未经参赛者同意,不得公开发布、传播项目内容。
第十九条对于因不可抗力或不能控制的原因影响到本次大赛的举办,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建议参赛者在赛前向有关部门申请知识产权方面的保护,因参赛产生的法律后果(包含但不限于侵犯第三人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由参赛者自行承担,主办单位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大赛组委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首届中国军民两用技术创新应用大赛实施方案
一、大赛主题
军民融合,协同创新。
二、大赛目的
搭建军民两用技术创新及产业化应用的社会化服务平台,发现、挖掘优秀军民两用技术和产业化项目,促进和支持创新成果应用,增强军民协同创新能力和活力,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防科工局
全国工商联
(二)承办单位:中国航天系统科学与工程研究院
江苏省经信委(中小企业局)
江苏省国防科工办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工商联,各军工集团公司、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中国国防工业企业协会。
(四)组 委 会:
主 任:
许达哲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国防科工局局长
副主任:
徐占斌国防科工局副局长
黄 荣全国工商联副主席
尹卫军工信部军民结合推进司司长
成 员:
陶少华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副主任
马向晖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周少清工业和信息化部军民结合推进司副司长
任宏军 国防科工局发展计划司副司长
谭 林全国工商联经济部部长
李天春中国航天系统科学与工程研究院副院长
秦 雁江苏省经信委副主任、国防科工办主任
刘志明江苏省泰兴市政府市长
组委会办公室主任由周少清副司长兼任,成员由各主、承办单位有关工作人员组成。
四、大赛流程
大赛根据“技术创新类”和“产业化类”划分参赛项目类别,按照“报名及资质审核”、“初赛”、“半决赛”、“决赛”的赛程分阶段进行。
(一)报名及资质审核(2016年8月10日至9月15日)
组委会印发大赛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工商联,各军工集团公司、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各有关单位组织参赛项目申报,并进行有关资质审核。
参赛申请表格及大赛相关信息可登陆国家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jmjh.miit.gov.cn)获取。
(二)初赛(2016年9月30日前)
初赛不安排现场答辩,由专家对各地申报的项目进行集中评选,分别优选技术创新类项目200个左右、产业化类项目150个左右晋级半决赛。初赛安排在北京进行。
(三)半决赛(2016年10月8日至11月15日)
半决赛以现场产品或技术演示,以及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分别决出技术创新类项目80个左右、产业化类项目60个左右晋级决赛。半决赛原则上安排在国防科技创新中心所在城市进行。
(四)决赛(2016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
决赛通过现场产品或技术演示,以及现场答辩的方式分别决出技术创新类和产业化类金、银、铜奖项目。决赛安排在江苏省泰兴市进行。
针对半决赛和决赛项目,大赛将在赛前组织专家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培训,助力参赛单位或团队赛出水平、赛出实力。
五、参赛资格
(一)参赛主体资格
具有创新能力和较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军民两用技术与产品的研发、生产等方面业务,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的企业和团队。
1.参赛企业
(1)国内注册且工商登记注册时间超过半年的科技型企业;
(2)无知识产权纠纷或商业纠纷;
(3)无不良记录。
(4)企业年销售额超过100万元(申报项目为产业化类)。
2.参赛团队
(1)在报名时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团队(如研究院所、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
(2)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
(3)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于参赛团队,与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或商业纠纷。
(二)参赛项目要求
1.技术创新类
参照《航天系统技术成熟度等级及评价准则定义》(ISO16290:2013 TC20/SC14)技术成熟度等级划分及定义,要求技术成熟度达到4级(含)以上、7级(含)以下,即处于工程研制初始阶段至工程化产品研制阶段结束,具有成熟的商业计划书或发展规划路径的军民两用技术。
2.产业化类
参照《航天系统技术成熟度等级及评价准则定义》(ISO16290:2013 TC20/SC14)技术成熟度等级划分及定义,要求技术成熟度达到8级(含)以上,即已完成了工程研制,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的军民两用技术。
六、奖励与支持
1.奖励
(一)奖励
对金奖、银奖、铜奖获得者分别奖励人民币5万元、2万元、0.5万元,并颁发获奖证书;对进入半决赛的项目颁发优胜奖证书予以鼓励。
(二)优秀项目支持
1.用户方推荐。金奖、银奖、铜奖,以及成功进入半决赛的参赛项目将汇编成册,向相关领域和用户单位推送。
2.政策支持。对于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防科工局相关政策要求的项目,给予优先推荐支持。
3.融资支持。对金奖、银奖、铜奖项目提供投融资对接服务。
4.创业和落地服务。对金奖、银奖、铜奖项目可申请入驻大赛合作举办城市军民融合产业园区,享受创业扶持政策和创业孵化服务,助力项目落地;可优先享受法律、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等专业服务。
5.宣传推广。对进入半决赛的项目,国家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和相关主流媒体、行业媒体,给予优先宣传推广。
七、报送方式
通过资质审核的申报项目,由地方相关部门、军工集团公司将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光盘各2份)邮寄或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内网邮件系统(zhengtianxiang@inmiit.gov.cn)报送至组委会办公室。通过邮件系统报送的项目须另外将保密审查表邮寄至组委会办公室。
组委会办公室原则上不接受项目直接报送。
八、大赛咨询服务
为保障大赛顺利进行,组委会办公室设立咨询电话,提供大赛有关问题的咨询。
咨询电话: 010-68768589(周一至周五 早8:00-晚5:00)
九、参赛项目申报资料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曼倪、唐甜甜
联系电话:010-68767634、18610302626(徐)
010-68767457、13261001856(唐)
传 真:010-68370895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6号航天科技大厦1018
邮 编:100048
温馨提示因附件内容较多,不便全文编发,查看 “首届中国军民两用技术创新应用大赛申报表”、“中国军民两用技术创新应用大赛参赛项目技术信息保密审查表”,请访问 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www.miit.gov.cn) “重点工作”栏目。
标签: #民生信托-至信1272号泰兴非标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