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蜀乡农业投资开发2023年债权资产项目(资阳蜀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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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郴州财政)

资阳市蜀乡农业投资开发2023年债权资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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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4日至6月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7月15日,市委巡察组向市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坚持高规格、高标准、高质量、高要求,将此项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

(二)加强领导,细化分工协作。成立市财政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机关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任副组长。按照时间节点,加强调度,逐条销号。

(三)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出台和完善了一系列文件和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截至10月25日,巡察反馈的6类31项53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51个,另外2个问题未到期。

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力度不够的问题

1.学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郴州财政工作实际结合得不够紧

(1)理论结合实际不够,破解困难办法不多,从政治上思考谋划不深。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财政问题的重要批示等为局党组第一议题。二是坚持党建引领、深化党员教育,发放相关书籍,组织学习研讨。三是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国省市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实施方案》等文件,助推经济发展,加强财政管理,有效应对收支矛盾。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2)政治机关建设抓得不紧,政治站位不够高,长远谋划的政治能力和主动作为的政治担当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增强财政机关政治属性认同感。二是全面贯彻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积极服务“三大支撑八项重点”“十大重点工作”等大事要事,兜牢“三保”底线。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2.服务“国之大者”主动性不够

(3)生态环保支出预算编制不精准,预算支出跟进欠到位,项目进度偏慢。

整改情况:一是对临武县财政局下发整改通知文件,督促整改预算项目执行偏慢的问题。二是局领导带队赴临武县召开现场督导会议,提出整改意见。三是督促临武县财政局支付工程款。四是在制定《2022年郴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要点》等文件时,增加了“会同相关部门督导财政资金按项目进度拨款”的考核内容。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反馈问题:党组领导力发挥不够,财政“开源节流”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

3.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坚决,优质财源税源培植不够

(4)优质财源税源建设推进力度不大,2021年市本级财源建设未健全相应奖惩考核机制。

整改情况:一是在全省首创“一正三副,三驾马车”工作机制,深入组织开展“财源建设大调研活动”。二是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赴中省部门汇报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与指导。三是出台了《2022年财源建设工作要点》《2022年度县市区绩效考核方案》等文件,将财源建设纳入绩效考核。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5)产业引导资金管理不到位,效益发挥不充分,存在被挪用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推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对市本级专项资金再次整合。二是市本级扩大了绩效评价范围,实现重点绩效评价范围全覆盖。三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预算保障和2023年预算编制的通知》,对未按时限要求下达完毕的专项资金,拟收回预算统筹使用。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6)2021年我市全口径税收占比GDP7.85%,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2.48个百分点。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调研全口径税收占GDP比重等重点内容,出台了《郴州市落实国省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细则》1+7等系列文件。二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精准招商的若干意见》,在全省首创“137”工作法“三个一百”工作标准。三是加快开发财税综合信息平台,现已完成公开招投标工作,进入实施阶段。四是突出真抓实干。1-9月,全市完成全口径税收178.7亿元(还原留抵退税),增长12.6%,增幅排名全省第一;地方税收税比68.5%,排名全省第二。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4.“政府要过紧日子”重要要求落实不到位,严格执行预算法律法规顾虑多

(7)年初预算编制不精准。

整改情况:一是停止执行湘财农综〔2004〕14号文件。今年农业开发事业费(项目管理费)已按《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执行。二是2021年部门预算已压减部分专项资金,取消了5项。三是取消郴州综合保税区管理局业务工作经费。四是已拟订《关于优化市中心城区财政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8)年中调整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今年1-9月,相关市直部门单位申报追加预算,市政府审批同意追加,10月底市财政按程序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进行预算调整。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9)预算执行不够硬。

整改情况:一是19家单位拖欠土地出让收入已划转给市税务局征收。二是组织单位清理核查,至8月底待查收入已整改到位6858.2万元,完成进度为92.33%。三是各业务科室已下达限时整改措施,及时分解下达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

整改完成情况:未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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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未健全全方位全过程预算绩效评价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关于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等文件,加强重点绩效评价过程监管。二是关于华天大酒店借款及长期投资整改的问题。与郴产投集团加强沟通协调,尽快确定该投资款的处理价值,在今年年底前将该股权处置给郴产投集团。

整改完成情况:未到期。

(11)财政决算编制质量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一是已进行会计账务调整,做到账实相符。进一步加强会计业务学习,强化资金对账管理。二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预算管理的通知》,严格规范预算管理,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12)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没有完全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审核,原则上压减10%以上,且不超过决算数的1.2倍。二是严控年初预算未按要求压减相关支出的部分单位支出,尤其是重大项目支出。三是强化日常监测及督导机制,每季度汇总全市“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5.部分全面深化改革事项落实不到位

(13)国有资产处置备案缺位。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了《郴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明确各单位在国有资产处置后必须报市财政局备案。二是督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发了整改函,指导督促单位规范资产管理。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14)预算申报依据没有实行动态清理。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预算保障和2023年预算编制的通知》要求,2023年预算将严格要求各部门单位按最新依据申报。二是停止执行〔97〕湘广台站字第18号文件。2023年编制部门预算时,如仍根据以上文件上报,市财政将不予安排此项目。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15)市直机关财会人员自管自聘、参差不齐。

整改情况:一是每年度举办1-2次培训班,今年已组织200多个单位参与线上培训,共举办4期。二是运用好“政策园地”专栏,上传学习资料10余次,包括政府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和企业准则等多项内容。三是下发了《关于开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信息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不符合规定的人员下达整改通知书或建议函。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6.履行统计法定职责、遵守统计法律法规意识不强

(16)财政法律法规与统计法律法规没有实现有机贯通,履行财政核心职能职责过程中落实得不够好。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出台的相关文件进行学习研讨。二是印发了《郴州市财政局统计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效防范统计造假现象。三是明确财务室工作人员为统计专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反馈问题:财政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履职欠到位的问题

7.投资评审机制不健全,决算评审履职缺位

(17)评审复核不全面,评审事中监督缺位。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中介评分方法,建立反馈机制。制定了《关于调整市本级财政投资项目中介机构造价咨询工作评价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二是局党组向市编办提交了《关于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请示》,市编办同意在市投融资服务中心增设项目跟踪评审事务科。三是已出台《郴州市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四是拟定了《郴州市市本级财政投资项目预算编制(结算审核)过程监督实施试行办法》,实施评审听证等阳光评审机制。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18)工程变更预算评审程序不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出台了《郴州市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二是局党组向市编办提交了《关于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请示》,市编办同意在市投融资服务中心增设项目跟踪评审事务科,负责市本级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变更管理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19)决算评审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由市财政事务中心牵头,推进市本级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二是向全市各市直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发送了《郴州市市本级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操作规程》,要求认真学习政策文件,重视决算工作。三是摸清了近三年我市需要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的项目,召开推进财务决算动员部署会,明确了决算工作各环节中的责任主体。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8.政府采购管理弱化

(20)政府采购办事流程不科学,采购人反映办事难。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了《关于建立政府采购联络员制度的通知》,建立政府采购微信群。二是印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对所有市直预算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包括政府购买服务)实施专项检查。三是经对接省财政厅采购处,预计2023年7月上线采购管理模块,届时我局将建立统一的政府采购监管机制,简化政府采购办事流程。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21)政府采购检查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了《关于建立政府采购联络员制度的通知》,建立政府采购微信群。二是印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对所有市直预算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包括政府购买服务)实施专项检查。三是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调整及合同备案工作的通知》,今年起实行集中整改,避免出现同类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9.财政监督职能有待加强

(22)财政监督频次不够、覆盖不全面,财政监督人员无执法证,财政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了《郴州市财政局财政监督工作操作规程》等文件,确保各项监督检查项目有序有效有质开展。二是巡察整改期间,新开展监督检查项目17个。截止目前,我局今年开展监督检查项目达27个。三是择优调配1名懂财会理论、懂财政业务、懂财经法规的“三懂”干部充实到财政监督队伍。四是督促科室在编在职人员报名参加今年的行政执法证的考试。五是对未在规定时限办结的11个监督检查的项目已全部完结,并按要求申请办理了延期手续。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23)对整改项目缺少跟踪问责办法。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郴州市财政局财政监督检查结果跟踪落实暂行办法》,明确监督检查项目建立整改落实情况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二是局党组决定由郴州市融资担保集团负责培训大楼食堂运营管理,相关资产移交、账务清理、库存清点已完成。三是通过公开招标选定食堂劳务团队和配送服务机构,控制劳务成本,降低食材采购成本。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四)反馈问题:党组自身建设有待加强,党组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0.党组作用发挥不充分

(24)落实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出上策、当高参、敢把关”要更担当。

整改情况:一是牵头起草《关于2021年财源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获得毛伟明省长肯定性批示。二是起草《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冯海燕在全省市州长会议发言材料》,并请求省里对郴州给予更多财政政策支持。三是向市人大汇报2021年决算草案、2022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提出了按预算法规定需要调整相关事项的建议。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25)班子成员分工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对局领导分工进行了调整,非党组成员不再直接分管科室。二是出台《郴州市财政局会议制度》,制定了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领导专题会议制度。三是党组会议纪要原则上在会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起草,由党组书记签发,印发局领导和相关科室单位。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26)党组议事规则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郴州市财政局会议制度》,要求参会人员应充分发表意见,发言简明扼要,观点鲜明。二是明确对应当保密的内容,参会人员要严格保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对查实的泄密问题将严格追究责任。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27)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上党组会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8年、2019年局机关所有需经局党组会集体决策支出项目再次进行了全面清理。二是出台了《郴州市财政局会议制度》,明确局党组会议、局务会及局长办公会的议事范围,确保“三重一大”事项事先必经集体研究决定。三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文件制度,对未经党组会或局务会研究通过的“三重一大”事项坚决不予报账。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反馈问题:党组织建设不扎实,基层党建和组织人事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11.干部工作政策法规学习不深不实

(28)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提高干部选任水平。二是结合我局实际出台市财政局职级晋升原则、公务员转任办法、公务员调任办法等规章制度。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12.组织人事工作缺乏系统谋划,后备干部储备不足

(29)对组织人事工作、干部队伍建设深入研究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局属事业单位进行一体化改革,加速推进参公单位重新认定工作,加大向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的汇报力度。二是对局相关科室配备3名副科级领导年轻干部,其中95后一名。三是新引进的4名急需紧缺人才、党政高素质人才已到岗。四是结合我局实际建立干部选任制度体系,打通参公到局机关、事业到参公的渠道,规范人员选调行为,优化人员结构。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13.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执行不严

(30)部分科长任现职多年未轮岗交流。

整改情况:一是向市委组织部推荐一名科长,提拔交流至其他单位任职。二是局机关三分之一的科长进行了轮岗交流。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14.全程纪实制度执行不严格

(31)2020年以来新提拔或职级晋升干部的《干部选任全程纪实表》未按规定填写。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0年以来新提拔或职级晋升干部的《干部选任全程纪实表》进行完善,对所有项目按规定进行补填。二是对经办人员加强教育,提高其业务水平,对以后《干部选任全程纪实表》按整改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规范填写,杜绝漏填现象的发生。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15.干部监督管理不严格

(32)有在企业任职未按规定办理人事调动手续情形。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规范兼职问题,相关人员已回到编制单位工作,结束了在企业单位的兼职。二是局党组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杜绝违规兼职情况的发生。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16.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

(33)对人事档案工作重视不够,档案材料缺失现象较为普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填写了《干部履历表》和《干部自传》,补制了的晋升考察资料,几位同志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已制好入档。二是查补缺失档案。截止2022年10月,查补、归档各类档案资料1200余份。三是组织召开市财政局干部人事档案学习管理会议,对二级机构管档人员及综合科科长进行了档案业务及信息填报知识的培训。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17.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拥有经营性资产

(34)市财税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拥有经营性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负债。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郴州市财政干部和会计人员培训中心改革方案的批复》,财培中心已将涉及的经营性资产移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二是培训楼客房已停业,服务人员已解聘,资产已封存,多次与机关事务管理局衔接交接事宜,目前该局正在走资产评估及招租程序。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18.未按规定学习条例及配套制度

(35)没有学习传达中央、省和市严禁“条条干预”有关政策文件的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编制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严禁“条条干预”有关政策文件。二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就该条例开展专题研讨。三是各党支部组织集中学习,做好会议记录。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19.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

(36)对如何结合地方财政做好基层党建工作主动思考谋划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思考谋划党建工作,印发了党的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要点。二是出台了创建模范机关、推进清廉财政建设的实施方案,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三是结合各科室单位工作职能,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20.基层支部工作指导、督导不力

(37)对所属支部党建工作日常督导不经常、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在评选年度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时奖罚兑现,表扬激励先进集体和个人,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二是交叉检查各党支部党建工作材料,查漏补缺,补齐短板。三是加强培训,安排9名党支部书记参加市直机关党组织书记培训班。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21.《支部手册》记录不完整,“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有差距

(38)部分党支部的《支部手册》记录不完整。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上级部署,明确每月学习研讨要求,及时通知各党支部归集活动开展情况的资料。二是党支部书记参加市直机关党组织书记培训班,重新学习党章法规。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22.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

(39)大部分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会议要求,包括组织生活会的会前准备、会议议程和发言要求等。二是相关党支部对上次组织生活会相互批评记录进行了补充完善,今后机关党委将派人列席旁听支部组织生活会。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23.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

(40)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规范,“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工作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从1月份起,机关党委每月拟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报党组书记审定签批。二是加强“学习强国”的推广使用,支部组织委员定期提醒党员参加学习,对党员学习情况进行通报,纳入“两优一先”评选。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24.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

(41)重要文件落实滞后,没有按照要求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召开会议,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并审议自查报告,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二是组织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论述,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三是在局务会议上,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体党员干部教育。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25.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42)未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其他重要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中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论述。二是局领导在职班子成员在2021年述职报告中,补充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三是出台《2022年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对各科室单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行考评打分。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26.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不健全

(43)没有扎实开展意识形态领域“查风险、除隐患、固阵地、保安全”专项活动。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意识形态领域“查风险、除隐患、固阵地、保安全”专项活动,排查风险隐患,形成工作专报。二是出台了《舆情处置应急预案》和《舆情源头管理工作方案》《风险评估工作制度》,明确了办公室主任为新闻发言人。三是出台了《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制度》,明确工作流程与责任分工,实行专人负责,积极办理留言回复。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六)反馈问题:全面从严治党有待深化,执行纪律规定不够严格的问题

27.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全面不经常

(44)党组对清廉机关建设抓得不够紧。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推进清廉财政建设的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压实各科室单位、党支部责任,纳入年度考核。二是营造廉洁文化氛围。制作了清廉建设宣传栏,举办了廉政讲堂。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45)“一岗双责”落实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局领导“一岗双责”责任,局党组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二是严格落实谈话提醒制度,市纪委市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长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三是整改经责审计问题,局领导督促科室负责人落实整改措施,形成长效机制。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46)机关纪委履职不主动。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了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和推进清廉财政建设的实施方案,机关纪委牵头重点科室排查风险,推动清廉财政建设。二是全力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科室单位对《工作建议函》相关问题的整改,限时提交书面回复。三是督导党员干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不定期开展工作作风督查。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28.监督执纪不严格

(47)派驻纪检监察组力量统筹欠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工作协调机制》,安排相关人员跟班学习。二是每季度研究专项整治和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三是在重要节点开展作风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办整改。四是督促排查各科室廉政风险点,召开了重点业务科室巡察整改交办会。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48)对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监督手段、方式仍较单一。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各被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驻在单位“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开展了谈心谈话,对班子成员开展了廉政画像。二是不定期组织被监督单位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联席会议。三是组织参加中央省市纪委安排的各类培训班,严格对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规范办案流程。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29.部分廉政风险点防控制度执行不严格

(49)内控制度执行、内部监督检查不够严。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业务科室单位对照职能职责,梳理业务流程,排查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二是印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政府财政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对市直预算单位开展专项检查。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出台了《郴州市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50)食堂运行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食堂已移交市融资担保集团管理,更新运营模式,择优选取新团队。二是根据实际用餐情况调整就餐时间,仅工作日供应早、中餐。三是根据成本核算和调研结果,合理确定用餐价格。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51)培训中心客房监督机制不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培训中心完善了《客房管理制度》《客房监督管理措施》《客房入住收银流程》,不存在房款流失现象。二是将涉及的经营性资产、设施、债务债权移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目前该局正在走资产评估及招租程序。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30.存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

(52)公务接待无接待清单、未执行“N-1”模式点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员认真学习《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制止党政机关餐饮浪费行为的通知》。二是严格执行“N-1”模式点餐要求,未达到要求的必须补齐手续,否则不予报账。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31.财务管理不规范

(53)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财经制度,每季度局党组听取一次局机关财务收支情况汇报。二是按照《郴州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审核差旅费,对超标准超范围列支的一律不予报账。三是加强审核课筹等劳务支出,报账前由财务办税人员及时足额代扣代缴个税。四是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固定资产清查,按程序处置报废一批废旧设备。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是全面清零,抓好后续整改。坚持从政治的高度把巡察整改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后续整改落实,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二是巩固提升,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坚决扼制问题反弹回潮。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狠抓执行落实,确保作用彰显。

三是强化担当,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党支部各项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推动财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四是转化融合,推动财政发展。坚持统筹兼顾、转化融合,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财政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加快现代化新郴州建设贡献财政智慧和力量。

中共郴州市财政局党组

2022年12月9日

来源:郴州市纪检监察网

标签: #资阳市蜀乡农业投资开发2023年债权资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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