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信托-96号(苏中)泰州地级市政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泰州央企名称)

余老师 57 0

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央企信托-96号(苏中)泰州地级市政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原因

2022年8月10日至12日,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恒天财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托”)的中融-隆晟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以下简称“隆晟1号”)和中融-泽睿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以下简称“泽睿1号”)合计人民币6,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2日披露的《金博股份关于信托产品逾期兑付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鉴于公司上述投资款项的收回尚存在不确定性,并基于其非保本理财产品的性质,存在本息不能全部兑付或者仅部分兑付的风险。为客观、公允、准确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决定对上述中融信托产品的公允价值进行审慎判断并确认相应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二、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金额及会计处理

公司所持有的中融信托产品合计人民币6,000万元,其中:“隆晟1号”3,000万元、“泽睿1号”3,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信托产品均已逾期、尚未兑付。鉴于上述信托产品本金及投资收益尚未收回,存在本息不能全部兑付或者仅部分兑付的风险,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按所持有的中融信托产品100%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6,000万元。

三、本次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72.07亿元,资产负债率为13.66%,公司对“隆晟1号”、“泽睿1号”产品投资本金总额为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总资产比例约为0.83%,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比例约为0.96%,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现金周转。

本次计提将导致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增加6,000万元,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5,100万元,本次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相关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将在定期报告资产负债表日对上述信托产品公允价值进行后续会计计量,最终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四、公司已采取的措施

公司正在积极联系各相关方,督促中融信托尽快向公司兑付投资本金及收益,并已启动对回购义务人、保证人及担保方等相关方的法律诉讼程序,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后续将加强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安全评估,严控投资风险,同时密切关注理财产品的回款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风险提示

鉴于上述信托产品投资款项的收回尚存在不确定性,并基于其非保本理财产品的性质,存在本息不能全部兑付的风险,如本息无法全部兑付将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该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信托产品的相关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 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000万元到23,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35,116.62万元到32,116.62万元,同比下降63.71%到58.27%。

2、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300万元到-1,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30,880.26万元到30,580.26万元,同比下降104.39%到103.38%。

(三)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2022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5,116.6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9,580.26万元。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央企信托-96号(苏中)泰州地级市政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泰州央企名称)

报告期内,公司为保持在光伏热场细分领域的市场领先地位,主动降价导致产品毛利率下降,以及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等因素影响,造成 2023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较大波动。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测算,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未发现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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