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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市民反映“老赖自由飞翔、自由出入境、自由入驻星级酒店……”,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相关部门负责人,调查显示老赖确实存在执行难问题,打击“老赖”仍任重而道远——
截至目前,榆林已公布六批“老赖”名单,共计965名,涉案总标的为12.88亿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失信被执行人被限制乘坐交通工具,诸如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等9类高消费行为。
如果说公布只是打击“老赖”的第一步,那么如何执行以及执行结果怎样才是群众关注的焦点。近日,有市民反映榆林“老赖”仍可自由飞翔、自由出入境、自由入驻星级酒店等,打击老赖遇上了执行难。记者日前就相关问题采访一些部分负责人。
用护照买机票?
或可作废老赖护照并限制其出境
“老赖”竟然还可以购买机票、火车票?是的。
“法院公布我的信息、收走我的证件,我办个护照还照样能用。”一些“老赖”这样说。
同样,“老赖”不选择乘坐列车软卧出行,但是硬卧也是极其方便的。
榆林机场、火车站工作人员也证实,虽然机场、火车站购票系统已经和最高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数据库对接,但护照、港澳通行证等证件还可以作为旅客购票出行的有效证件,如果‘老赖’想钻空子,便有机可乘。
“榆林确实有‘老赖’使用护照钻空子。”榆林公安出入境管理处副处长刘东说,虽然这个问题让执法部门头疼,但并非没有解决办法。只要法院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出入境管理处便可将‘老赖’的护照、港澳通行证等作废,并限制再次办理。这样一来,不仅可以限制‘老赖’出境,也能堵上他们使用其他证件高消费的空子。
高消费场所协助力度低?
消费记录可做拒执罪证据
当前,酒店、旅行社、高档消费场所为了追求利润,往往将法院的“限高令”视而不见,既不限制也不向法院举报“老赖”的高消费行为。榆阳机场一位负责人说,‘老赖’并不是通缉犯,作为客户的合法消费,我们在一定程度上无法拒绝。
对于这种情况,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高原说,法院会给这些高消费场所下发协助通知书,协助法院限制“老赖”消费。如果这些营利机构不愿给予配合,除了靠申请人(债权人)来发现“老赖”有住星级酒店、旅游度假等高消费行为,还可以设置悬赏举报制度,任何人发现“老赖”有高消费行为,均可向法院举报,一经查实,对举报者予以奖励。“有了利益驱使,高档消费场所的工作人员会有配合法院查‘老赖’的动力。”据介绍,设置悬赏举报制度,还可发动社会各界举报和打击“老赖”恶意隐匿财产、转移财产等其他违法行为。
高原表示,“老赖”入住星级酒店、乘坐飞机、火车,或者出入境,都会留下消费记录,而他们的消费记录就是涉嫌拒执罪的证据。
虽然法院不能监控‘老赖’的生活,但只要有人举报“老赖”有高消费行为,并掌握其证据,法院一经核实,可以根据其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法律规定以拒执罪追究‘老赖’的刑事责任。
特殊主体“老赖”咋办?
相关执行措施或近期出台
当前,还涌现出了一个特殊的“老赖”群体,即“老赖”身份特殊,既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还有公职人员以及名人名企。这类“老赖”的存在是法院执行工作的难点。
高原建议,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都具有豁免权,因种种原因,本地法院对该“老赖”群体执行难度非常大。但可通过省法院沟通协调,或与外地法院对特殊主体的“老赖”进行交叉执行。
榆林市诚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对特殊主体的“老赖”将拟定相关执行措施,并于近期出台。
打击老赖遇上执行难
“执行难”原因何在?
为有效解决打击“老赖”执行难问题,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与金融业、公安机关、不动产登记局等部门协作配合,采取了相关措施,但仍有群众不断反映,“老赖”的高消费行为屡见不鲜。
打击老赖遭遇执行难,原因何在?高原说,执行难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当事人方面,表现为法律意识、维权意识淡薄,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足,特别是在纠纷形成诉讼后,缺乏财产保全意识,为债务人转移资产提供了时间和机会,导致执行阶段没有或缺乏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方面,主要表现在人员不足和机制不畅,近年来,全市法院的收案数量呈逐年攀升之势,榆阳区、神木县法院更是成倍增长,但受编制所限,法院人员一直没有随案件的增加而适当增加,出现了绝对工作量增加而执行力量明显不足的现象;社会方面,除了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产生了大量的融资领域纠纷,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呈井喷式增长态势,“案多人少”矛盾进一步凸显外,社会信用体系呈现不健全态势,对欠债的“老赖”没有形成全社会协同制裁的机制。
全力限制打击“老赖”
任重道远 持续发力
7月5日,榆林市委宣传部邀请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榆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治安大队,市商务局、银监局,榆林机场、火车站等部门和单位,就如何有效遏制“老赖”高消费行为进行座谈。
座谈会上,各相关部门、单位就如何限制“老赖”高消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并提出了许多可行意见。最终形成共识:只有相关部门、单位之间应该同心协力、密切合作,对“老赖”高消费行为进行更严密的监控,彼此形成切实有效的联动机制,才能真正起到限制和震慑“老赖”高消费的作用。
此外,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市诚信办还表示,将陆续出台限制“老赖”高消费行为的措施办法,不仅要限制“老赖”的高消费行为,还要对其进行相应的惩戒,实时记录“老赖”入住酒店,乘坐飞机、火车等消费情况,并定期向法院进行通报,对情节严重者,将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进行刑事问责,从而遏制“老赖”高消费行为。
本报记者 强继霞报道
新媒体编辑 郝丽娜
内容转载自公众号
榆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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