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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量多面广的中小企业,广泛分布在各领域、各行业、各地区,历来是促进经济增长、增加社会就业、提高财政收入、改善民生福祉的主力军。长期以来,我国以间接融资为主导的金融体系对中小企业和创新经济支持不足,一定程度上也使得宏观杠杆率偏高。中小企业融资难主要是抵制押物少、信用记录少、抗风险能力弱、信息不对称等导致的。大部分中小银行负债来源渠道较窄且成本高,影响了其服务中小企业的意愿和能力。针对中小企业经营压力较大的现状,国家密集召开重要会议、出台针对性政策,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二、政策内容
7月5日,央行发布《关于深入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主要包括大力推动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提质增效;持续优化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政策安排;充分运用科技手段赋能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切实提升中小微企业贷款定价能力;着力完善融资服务和配套机制等方面。对以上方面提出具体关于提升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的要求。
在融资增量扩面,提质增效方面,一是扩大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二是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三是实施好两项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在优化内部政策方面,要求优化普惠金融资源配置、完善绩效考核机制、落实落细尽职免责制度。在科技手段方面,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普惠金融科技投入,创新特色信贷产品,开发并持续完善无还本续贷、随借随还等贷款产品,提升用款便利度,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的综合财务成本。在贷款定价能力以及融资服务和配套机制方面,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内嵌到内部定价和传导相关环节,提升贷款差异化、精细化定价水平,强化负债成本管控能力。
三、政策解读
(一)进一步提升融资规模和质量
此次《通知》将“大力推动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提质增效”放在了首位。而这并不是金融管理部门首次在中小微企业融资规模和质量上提出要求。2021年上半年,银保监会在发布《关于2021年进一步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时,就曾强调过要“保持稳定高效的增量金融供给”“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首贷、续贷、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初创阶段的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流通、财税等数据积累不足,成为银行发放首笔贷款的堵点。创新引入行为、工商等外部数据,运用数字化转型成果,提升对小微企业信用及风险的综合评判效能,有效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在以往的政策中,对个体工商户的支持措施往往是和小微企业放在一起的。此次《通知》中单独强调了要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支持。我国部分省份的个体经济比较发达,另外在农村地区,经济形态较多。因此,上述地区除了小微企业外,还存在很多个体工商户或者农业经营主体。他们在性质上和小微企业是完全相同的,都为经济增长提供了非常重要的支撑力,也是重要的就业吸附主体。
(二)金融科技赋能中小微企业服务
该政策提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金融科技手段,提高贷款效率,创新风险评估方式,拓宽金融客户覆盖面。随着金融科技在银行领域应用的稳步拓展和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人们对非接触式服务需求的迅速增长,加大普惠金融科技投入力度和创新科技含量高的小微企业信贷产品,成为银行业努力的方向。
在过去一段时间内,银行业在运用金融科技手段推动小微企业信贷模式转变方面,取得了不错的效果。那种专门针对小微企业的,额度在30万元到50万元,无抵押、纯信用、随借随还的线上贷款产品,已经成为很多银行的标配。金融科技手段运用的基础是对数据的依赖,除了银行自身的数据,还需要外部数据作为支撑。这部分数据可能是来自于政府的税收数据,也可能是来自于人民银行的征信数据。因此,《通知》中提到的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未来可能会成为银行合作的重点。在小微企业的资产构成中,应收账款占比较高,但长期以来因为缺少统一登记平台等,无法有效利用这部分资产进行质押融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解决了统一登记平台空缺的问题,有助于金融机构更好地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小微企业,也有助于小微企业盘活应收账款用来融资。
(三)提升贷款定价能力促融资成本下行
无论是“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红利”“提升贷款差异化定价能力”还是“强化负债成本管控能力”的要求,都是金融管理部门为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所做的努力。从2020年开始,金融管理部门加强了对银行资产负债的管理,例如对结构性存款的治理和调整存款创新产品‘靠档计息’的计息方式等,包括近期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确定方式由‘存款基准利率×一定倍数’改为‘存款基准利率+一定基点’,这些都是有助于降低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资金成本的措施。而贷款定价,除了与政策的引导有关外,银行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通知》明确提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结合自身资金成本、业务成本、风险成本和客户的综合贡献、客户关系等要素,建立定价模型。适时根据小微市场主体资质、经营状况及贷款方式、期限等因素,及时调整贷款利率水平,形成差异化、精细化利率定价体系。
四、银行发展建议
商业银行要真正的研究中小企业的行业规律、成长周期和治理结构,创新针对中小企业的金融制度和金融产品。广大中小企业要努力提高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体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多渠道融资的能力。要尝试建立专业的金融中介机构为中小企业的股权融资来量身定做服务,创新融资担保方式,建立一套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风险防范体系。
(一)转变经营观念,把中小企业作为新的利润增长点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育和完善,企业的融资渠道越来越多,大企业可以通过资本市场获得融资,银行不再是唯一的渠道。同时,大企业对银行的议价能力越来越强,银行信贷业务的盈利空间大大压缩。商业银行在加强风险控制的情况下,完全可以调整信贷资产结构和客户结构,减少对大企业、大项目的依赖,加大对中小企业的风险容忍度,把中小企业作为新的利润增长点。
(二)改革经营机制,实施业务流程再造
针对中小企业贷款“短、急、频、少”的贷款特点,商业银行应该在业务管理上实施流程再造,充分整合人力、物力、信息、产品资源,落实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四单”原则,建立一条龙服务的金融“绿色通道”,构建专业化的经营与考核体系,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专门化、综合性的金融服务。在对客户的审核上,要既要关注企业的财务因素,也要关注企业的非财务因素;既要考察企业目前的经营状况,也要预判企业未来的发展前景;既要审核企业信用数据库信息,也要充分融合工商、税务等渠道的信息。
(三)改革信贷管理方式,规范中小企业信贷风险管理
商业银行要加强对中小企业企业特点和业务特点的研究,改革信贷管理方式,积极扶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优先满足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高科技、高效益、低能耗的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加大对具有自主知识产品和高附加值拳头产品中小企业的支持,培育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要针对中小企业客户风险状况,制定风险管理业务规则,逐步建立与中小企业业务性质、企业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要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强化贷前风险防范与控制,将中小企业的成长性、盈利性等要素引入信用评估体系,逐步建立中小企业贷款的标准化技术手段;加强贷中监控与帮助,重点监控企业的贷款投向、项目进展、产品市场动态等,及时发现问题,控制风险。同时,利用银行的信息、技术、人才优势,及时为企业的技术开发、市场开拓等提供相关信息咨询,并重点对企业财务管理提供帮助;重视贷后控制与补救,做好贷款到期前的通知、收款等工作,对于逃废债的企业,要及时通过诉讼进行资产保全。
(四)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
要建立一个服务完善、监管到位、而且利益多元化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不仅需要完善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风险补偿机制和税收优惠政策,还要拓展多种途径的融资方式。要结合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中小企业的特点和经营状况,创新银行贷款的授信期限、还款方式、担保条件等要素,开发设计出有可行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比如,除传统的抵押、质押以外,商业银行可以借助对大型企业支付能力和强势信用支持等方面的评估,对其上下游中小企业的存货、预付款和应收账款等进行质押融资,沿产业链的上下游大力发展联保互保、核心企业担保、超市供应链和品牌经销商信用授信,有效满足中小企业的多样化需求。
(五)创新融资担保方式,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更加关注企业的贷款投向和发展前景,要改变现有的信贷风险评估和成本收益模式,创新出适合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模式,进一步降低中小企业融资的门滥。尝试稳定收益权质押、特许经营权质押、租赁经营权质押、流通股股票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季节性存货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积极探索以企业自身部分股权、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等财产权作为质押的反担保措施;规范信用担保管理流程,严格信用担保标准,积极开展信用担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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