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的指导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吸引相关紧缺专业人才,中共上海市奉贤区委决定,在本市范围内公开招聘奉贤区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职位
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上海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东方美谷(上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上海奉贤南桥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上海奉贤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上海奉贤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上海奉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上海开伦造纸印刷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上海奉贤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上海金融小镇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二、公开招聘的范围
工作单位在上海市,符合资格条件的在职人员。
三、资格条件
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职业素养以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应具有与企业经营管理业务相关的经历,现任副处级(相当)职务,或任正科级(相当)领导职务满3年,或任正科级和副科级(相当)领导职务累计满5年;在企业工作的报名人员,应现任大中型企业领导班子副职职务,或任大中型企业中层正职(相当)领导职务满3年,或任大中型企业中层正职和副职(相当)领导职务累计满5年。任职时间计算至2016年12月31日;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
4、具有上海市户籍;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未满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或者跨地区跨部门连续参加两个职务层次竞争性选拔,在职务层次、任职年限上连续破格,或有其他不宜参加公开招聘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实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位禁入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职位说明
具体职位报考资格条件应符合第三项“资格条件”基本要求,并符合相应职位有关规定。
1、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位
分管投融资管理、资本运作、资产经营管理等工作,具有财务、金融、经济、工商管理等相关工作经历或专业学习背景,熟悉企业资本运作、资产经营管理法规和业务知识。
2、上海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位
分管安全生产管理、环保等工作,具有企业安全环保工作经历或安全环保类专业学习背景,熟悉涉化企业安全环保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
3、东方美谷(上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位
分管对外投资管理等工作,具有财务管理、投融资管理、风险管控、内部审计等相关工作经历或专业学习背景,熟悉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会计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4、上海奉贤南桥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位
分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等工作,具有建筑工程相关工作经历或专业学习背景,熟悉建筑工程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
5、上海奉贤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位
分管公共事业运行管理等工作,具有城市运行、公共交通、能源供给、BRT建设运营等相关工作经历或专业学习背景,熟悉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
6、上海奉贤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位
分管建筑工程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具有建筑工程相关工作经历或专业学习背景,熟悉建筑工程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
7、上海奉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位
分管对外投资运行管理、风险管控等工作,具有企业资本运作、资产管理,投资理财管理等相关工作经历或经济、金融专业学习背景,熟悉银行信贷、信托、投行等金融业务运作规律和操作模式。
8、上海开伦造纸印刷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位
分管招商引资、农艺公园公司开发建设等工作,具有企业投融资管理、风险管控、招商引资等相关工作经历或经济、金融专业学习背景,熟悉相关业务操作流程与法律法规。
9、上海奉贤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位
分管综合经济运行、资产经营管理等工作,具有商业企业、工业企业相关工作经历或经济、金融专业学习背景,熟悉经济运行、市场分析、投资决策、风险管控、招商引资等政策法规。
10、上海金融小镇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位
分管金融服务、招商引资等工作,具有金融相关工作经历或专业学习背景,熟悉银行信贷、信托、投行等金融市场、金融业务运作规律及政策法规。
五、招聘程序
1、报名
参加公开招聘应当经所在单位同意。报名时间为2017年1月16日至1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7:00)。报名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s://zzb.fengxian.gov.cn)并发送至报名邮箱(fxzzb2017@163.com),同时将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奖励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报名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送交奉贤区委组织部进行现场验证。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材料(复印件)不再退回,对应聘者有关信息予以保密。
报名人员填报的信息、递交的材料应当准确真实,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是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规定取消报名资格,情况严重的,将严肃处理并通报给报名人员所在单位。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的比例不低于8:1,如低于比例,取消招聘的职位,如该职位的报名人员符合其它职位资格条件,在征求本人意见后可进行调剂。
2、能力和素质测试测评
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和岗位胜任能力测试形式。根据笔试成绩(以闭卷考试70%、岗位胜任能力测试30%的比例计算),依分数由高到低按4: 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的人员需对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提供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未提供认证报告等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按职位分别进行。
3、组织考察
以笔试30%、面试70%的比例计算总分,依总分由高到低按2:1的比例进行差额考察。考察期间,组织考察对象到指定的本市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4、决定任用
由上海市奉贤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建议人选方案,经区委研究决定;如无合适人选,经区委同意,该职位可空缺。对录用者实行任职前公示,并实行一年试用期。
5、任职管理
录用者在奉贤区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含试用期);录用者试用期间享受相应职务的工资、福利等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报名人员可按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其他人员自谋职业。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报名、笔试、面试等有关情况在奉贤区委组织部网站公开。
六、监督及联系电话
公开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举报,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67118026,67199386
监督举报电话:57419631
举报网址:https://zzb.fengxian.gov.cn
联系地址:奉贤区南奉公路9501号1号楼6楼603室 邮政编码:201499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奉贤区委组织部、奉贤区国资委负责解释。
上海市奉贤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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