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界面新闻授权华尔街见闻发表,原标题为《徐翔被中基协列入“黑名单” 泽熙产品存续命运仍是谜团》。
继2017年1月徐翔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同时并处110亿元罚金后,6月7日晚间,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称中基协)又将徐翔和上海泽熙投资纳入行业黑名单。
褪去神话光环之后,泽熙的产品存续及投资者收益保障等问题依然悬而未决。
泽熙产品存续悬而未决
界面新闻记者从多位业内人士处获悉,泽熙旗下所有产品或将难逃清盘命运。
“从法律关系上看,主体是华润信托和投资者之间的关系,法律关系类似于信托关系,主体管理人为华润信托,泽熙只是华润信托聘请投资顾问。”私募排排网研究员陈伙铸告诉界面新闻记者,“发行主体是华润信托,产品也都是通过华润信托来处置,产品清算的可能性很大。”
根据此前网上流传出的泽熙产品合同约定,投资顾问(泽熙)向受托人(信托公司)提供拟投资的品种和范围,受托人(信托公司)对上述品种进行风险审核,确定投资标的。合同中同时约定,投资顾问不得利用本信托计划进行操纵和利益输送等违规行为,若协议中的任何一方违背……使其他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能实现或遭受损失时,*** 方应给予赔偿。
对于赔偿方式及金额,合同中并未有相关阐述,这份合同也足以看出,在协议中的几大相关主体中,即在委托人或受益人(投资者)、受托人(信托公司)及投资顾问(泽熙)之中,作为投资顾问的泽熙处于绝对强势地位。
就泽熙产品存续相关问题,华润信托方面回应界面新闻称,泽熙产品的处理将按照已经签署的私募合同进行处理,但对是否将要清盘等问题不予回应。
“一般来说机构被注销的时候产品也是清掉的,但是不确定是之前还是之后清。”凯石基金研究员郭志斌告诉界面新闻记者。
中基协关于私募基金产品管理类型分为,受托管理、顾问管理和自我管理。通常来说,私募机构和投资人以有限合伙或契约型基金的形式发行募集产品(受托管理),或者以其他合规机构发行募集产品(顾问管理)。目前泽熙等机构依然有多个产品处于运作中,既涉及受托管理,也涉及顾问管理。
经策咨询合伙人谈佳隆告诉界面新闻记者,客观来看,泽熙事件之后,核心高管受到刑罚,私募基金管理人已经丧失了对基金主动管理的能力,应该按照与投资者或委托机构合同约定情形处理后续事宜,如果合同约定管理人无法履行管理能力应当清算,则存在产品提前结束清算的可能,若无约定,则很可能等到产品到期之后才进行结算。
“徐翔等人管理的私募产品在相当长时间保持着远超于市场平均水平的收益率,但"靓丽业绩"的背后其实是采用了操纵证券市场等犯罪方式来实现,所获得的收益并不具有合法性和持续性。这也告诉合格投资者们,对于所谓超高收益的阳光私募机构和产品要保持警惕心,所谓"神秘"的交易策略往往隐含着投资风险。追求价值投资才是资本市场得以长久生存的王道。”谈佳隆表示。
徐翔内幕交易细节曝光
中基协此次对泽熙和徐翔开出严厉罚单,具体包括:撤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取消会员资格,对徐翔等3人和相关机构加入黑名单并予以公开谴责,取消徐翔、郑素贞通过认定方式取得的基金从业资格。另外在加入黑名单后,相关机构不得重新登记,相关人员不得在基金行业从业。
同时,中基协的一纸纪律处分决定书也向市场披露了泽熙投资在内幕交易中不为人知的细节:徐翔实际控制139个账户,与13家上市公司董事长或实控人合谋操纵股价,涉及76个自然人和1个合伙企业,徐翔等人实际非法获利93.38亿元。
根据《判决书》,经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5年,徐翔成立上海泽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泽熙资产管理中心(普通合伙)等有限责任公司及合伙企业(以下统称泽熙公司),由徐翔实际控制,设立“泽熙1期”至“泽熙12期”、“泽煦”、“泽熙增煦”、“瑞金1号”(以下统称泽熙产品)等信托计划及合伙企业型私募基金进行证券投资。同时,徐翔又控制了亲友郑素贞和以泽熙公司员工以及员工亲友名义开设的证券账户,注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交易或者要求他人按照其指令进行证券交易。
再者,徐翔与13家上市公司董事长或实际人合谋操纵股价,利用高送转等利好消息,引入乙肝疫苗、石墨烯、手机游戏、泽熙举牌等热点题材,拉升股价,帮助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获利分成,还有进行定向增发,题材炒作获利。
综上,徐翔等人实际非法获利93.38亿元,持有东方金钰定向增发1.44亿股(截止到2015年8月18日)。在部分上市公司的操纵过程中,徐翔利用泽熙产品非法获取业务,比如他和某公司董事长吴某的合谋,还有利用泽熙产品影响力诱使他人跟风交易。
除此以外,中基协也指出,徐翔等人存在以下违法违规事实:包括在人员登记信息、基金备案信息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未按规定持续报送信息,风控和内部管理制度缺失等;利用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便利地位,从事证券市场操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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