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酉阳县酉州实业债权资产001(酉阳县酉州实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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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酉阳县酉州实业债权资产001

  □法制网记者 蔡长春

  近日,一起标的额高达1.3亿元的执行案件全部执行到位,这让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海龙颇感欣慰。

重庆酉阳县酉州实业债权资产001(酉阳县酉州实业集团)

  孙海龙今天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去年以来,重庆四中院面对辖区执行案件激增态势,不断优化执行资源配置,健全完善联动执行机制,强化执行工作联络督导,执行工作力度和成效得到有效提升。

  优化配置形成合力

  去年3月,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一家房地产公司因资金问题导致建设项目搁浅,多家和其存在借贷关系的公司和个人分别在渝中区人民法院、重庆四中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和酉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审理,几家法院共生成12份判决书,被告房地产公司总共需要向相关债务人支付共1.3亿元赔偿金。可此时,这家公司并没有现金抵债的履行能力。

  重庆四中院执行局局长周鸿说,案件分散在多家法院,但被执行人只有一家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和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联动工作机制的要求,几家法院的案子全部移送到重庆四中院,由重庆四中院牵头一并处置。

  据介绍,重庆四中院通过统一组织力量形成较大合力,增强对案件的协调把控力度,方便与双方当事人协调沟通,最终经多次组织磋商,促成双方达成以物抵债的和解协议。

  依照协议,被告公司将其部分房地产项目等实物财产作为抵债物,清还申请执行人债务,最终于6月下旬全部交付完毕,双方均表示满意。

  按照重庆高院落实“用两到三年左右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方案的要求,重庆四中院于2016年5月成立基本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正式启动这项工作,制定出台优化执行资源配置的实施意见,组建执行综合办案团队和执行实施办案团队,从人员、组织、案件、程序、管理方面全面完善执行资源结构调整。

  重庆四中院完善执行联动平台,发挥协作力,辖区两级法院扎实推进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建成执行指挥中心,与全市法院形成联动执行格局。利用重庆高院与市内17家主要商业银行、市国土房管部门、市公安局等建立的“点对点”网络查询专网系统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网络查询系统,高效查询银行账户、房产、人员身份及车辆等信息。

  据了解,去年以来,重庆四中院辖区两级法院共利用“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询平台查询案件14000余件次,每季度召开1次联席会议。

  健全机制联动执行

  今年6月,周鸿办理的一起执行案件中,申请被执行人郭某名下一栋房产可供执行,却因违规搭建等原因,在拍卖环节出现了问题。

  违章建筑拍卖后无法正常过户,价值180余万元的房子,各种罚款加起来就接近100万元,如果照此执行,申请执行人将受到巨大损失,很难保证执行效果。周鸿说:“好在有联动执行机制,我们与当地建委、规划局、国土局建立了良好的沟通衔接,很快便开始协商解决此事。”

  经过一番严谨细致的沟通,法院和几个相关部门达成统一意见,考虑到最大限度地为申请执行人挽回损失,相关部门结合上述房产属于安置房的特点,在严格遵守土地规划政策的前提下适度调整了罚款额度,最终将罚款数额确定为30万元,为申请执行人争取到更多实际利益。

  孙海龙深知“执行效果究竟好不好,很多时候法院说了不算,评价权更多掌握在群众手中”的道理,为此,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重庆四中院构建起良好的沟通机制,进一步增进群众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提升工作质效和群众满意度。

  重庆四中院以申请执行人为中心,构建起执行法官与申请执行人的沟通制度,制定出台加强与申请执行人沟通的规定,定期向申请执行人推送执行流程信息,定期当面交流,努力提升申请执行人满意度。

  重庆四中院把执行工作流程以及当前执行进展状况等及时告知申请执行人,让他们可以更加及时地了解到法院执行工作的相关情况,还通过申请执行人了解到一些申请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推动执行工作更好地进行。

  重庆四中院执行局执行实施处处长张太亮说:“有效沟通形成强大的外部监督,督促法院执行工作更加科学合理地进行开展,也是落实最高法关于执行程序公开要求的一大尝试。”

  张太亮说,以前即使执行工作已经做得很好,由于缺乏和申请执行人之间的有效沟通、一些群众期望值过高等原因,申请执行人还可能对执行结果有所不满;如今,偶尔遇到一些当前无法执行的特殊案件,如申请被执行人目前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等,只要和群众讲明原因,也能够赢得理解。”

  周鸿告诉记者,法院会时刻关注申请被执行人的相关动态,一旦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出现,便立即通知申请执行人,重新开启执行工作。申请执行人有新发现时,也可以及时联系法院,让执行工作更加顺畅。

  破解农村执行难题

  重庆地处山区,辖区面积广,交通不便,且绝大部分是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无形中给执行工作带来了更多压力。

  酉阳法院执行局局长秦加红感叹道:“酉阳县面积有5000余平方公里,且大多都是山区,光是去找申请被执行人,往返大约需要一天时间。此外,很多村民还长年在外打工,即使到村里也找不到人。”

  更让秦加红犯难的是,农村地区的群众法律和风险意识往往相对淡薄,不仅很难配合提供被执行人的有效信息,协助法院开展执行工作,很多人甚至不知道进行诉前或诉中的财产保全,大量执行案件的相关财产被申请被执行人转移,执行难度倍增。

  孙海龙对此深有感触。他说:“农村地区法院的执行案件,无论是当事人、财产形式,还是执行方式都有自身的特点。重庆四中法院已经对此专题调研,希望早日出台行之有效的制度,破解农村地区执行难题。”

  据了解,为更好地解决这一问题,重庆四中辖区两级法院新修订了执行风险告知书,在立案时作为诉讼材料发给当事人,引导原告用好财产保全措施,加强立审执的有效衔接,提高审判法官的执行意识,促使申请执行人充分了解执行风险,积极提供执行线索,最大限度发挥执行风险告知制度作用。

  酉阳法院院长杨勤说:“有效的风险告知,加深了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通过提醒当事人主动进行财产保全,为执行工作顺利开展带来较大助力。”

  据统计,从去年至今年3月,重庆四中院及辖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4668件,执结11682件,分别同比上升43.19%、63.88%,申请执行标的额25.02亿元,执行到位标的额12.85亿元,执行兑现率51.36%。

  孙海龙说:“解决执行难,当务之急是立足自身,练好基本功。就中基层法院而言,不仅仅需要勇气,需要迅速贯彻战略意图完成预定目标的执行力,更需要努力做好顶层设计和自身实践相结合的文章。”

  法制网重庆8月1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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