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Y市济S源化旅游发展债权资产转让计划政府债定融(济源旅游投资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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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沙市委

JY市济S源化旅游发展债权资产转让计划政府债定融

长沙市人民政府

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纵深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2024年2月4日)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纵深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市建设之年,全市上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践行八个“走在前、作示范”和七个“坚定不移”要求,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按照“五千工程”安排,紧紧围绕乡村振兴示范市建设,牢牢守住粮食稳面提产、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保障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扎实有序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奋力打造整市全域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示范样本。

一、扛牢稳粮保供政治责任,全力抓好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

(一)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签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目标责任状,推行粮食生产乡镇(街道)分类排名。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62.3万亩,其中早稻面积143.5万亩,确保粮食总产量稳定在42.5亿斤。大力推进集中育秧设施建设,完成早稻集中育秧面积108万亩。保障农资供应和价格稳定,落实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合理保障种粮农民收益。增强粮食储备和应急保障能力,确保市级成品粮储备4.3万吨,县级成品粮储备0.72万吨。开展节粮减损行动,严防“割青毁粮”。

(二)持续推广粮食生产“四高”成果。建设一批万亩、千亩、百亩粮食生产高标准、高技术、高产量、高品质样板区,推动良田良种良法良制良机融合,实现粮食生产“四高”关键技术模式覆盖100万亩以上。发挥院士团队技术引领和支撑作用,继续开展“四高”试验双季稻丰产增效技术应用研究,力争水稻单产较上年提高1%。鼓励“四高”试验主体延伸粮食产业链,提高种粮收益。

(三)扩种大豆和油料作物。优化油料作物生产布局,科学提升土地复种指数。推广带状复种、田埂种大豆套种等模式,实现播种面积6.9万亩以上。发展稻油轮作,建设油菜高产样板区,油料播种面积97.3万亩。推广“三高两低”油菜新品种和绿色增产技术,力争油菜单产提高1.5%。推动油茶扩面提质增效,打造一批油茶丰产林基地。

(四)提升“菜篮子”稳产保供能力。落实“菜篮子”行动方案,建设认定“菜篮子”稳产保供基地。开展区域供需平衡分析,发布主要农产品生产、流通和消费各环节信息。推进蔬菜生产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高品质、高产量、高效益试验,发展设施蔬菜产业,推广育秧大棚“稻–菜”综合利用新模式,确保蔬菜年产量达600万吨以上。优化生猪产能调控机制和屠宰规划布局,常年出栏稳定在360万头以上。支持建设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动物疫病净化场和无疫小区。发展现代设施渔业,加快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二、加强耕地保护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全方位夯实农业综合生产根基

(五)严格耕地保护和用途管控。全面推进田长制,落实严控占用、严格补充、严守总量的要求和耕地补偿制度,将各类对耕地的占用统一纳入占补平衡管理,健全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制度体系。扎实推进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落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处置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处置乱占耕地建房等各种违法行为。强化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分类稳妥开展撂荒地复耕和退化耕地治理,深化耕地重金属污染动态监测和修复治理。完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扩面提质。制定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实施方案。严格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标准,完成16.0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延续投融资创新模式,实现亩均投入3000元以上。打造高标准农田样板区,在湖南湘江新区、望城区、长沙县各建设2至3个,浏阳市、宁乡市各建设3至5个。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建后管护机制,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等直接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

(七)持续完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加快椒花水库工程项目建设。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提质改造河、湖、垸堤防,治理加固病险水库,清淤整治骨干山塘115口、一般山塘435口、恢复和新增蓄水容量100万立方,改善灌溉面积2.5万亩,清淤“中阻梗”渠道和建设连接渠道70公里。抓好民生实事“小农水”建设,实施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项目370个,新建小型沟渠456公里、机埠86座、闸坝71座。精心打造农田小农水样板片区,建立“有人管水、有序用水”工作机制。

(八)强化农业安全发展基础。加大农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基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体系、动物卫生监督和植保植检人才队伍建设。坚定推进长江“十年禁渔”,持续抓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和资源监测。落实落细综合防控措施,抓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兽共患病源头防控,确保免疫效果。加强草地贪夜蛾等病虫害防治和红火蚁等外来物种的风险管控和治理。切实做好农业防灾减灾,推进农业自然灾害和生物灾害监测预警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覆盖。实施森林防火基础能力提升两年行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推种紫云英千亩样本区。开展“一场三池”综合服务试点,实现农作物农药化肥使用双减量,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强农业执法信息化建设和重点领域农业执法。

三、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九)积极招引全球农业领域研发中心落户。发挥已有杂交水稻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耐盐碱水稻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级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优势,充分利用水稻、油菜、蔬菜、畜禽、鱼类、油茶等领域取得的重大科学技术成果,不断深化与世界各国的农业科技交流与合作,在农业领域助力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力争国际天然纤维组织(INFO)总部迁移至长沙。继续举办中国中部(湖南)农业博览会,积极争取国际性展会落户长沙。

(十)推进种业科技创新行动。推动岳麓山实验室全面建成投用,提质改造芙蓉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一中枢、两平台、四基地”,新增省级以上种业科技创新平台2个以上。实施优势种业企业培育行动,推进生物育种领域科技创新,建设新型研发转化平台,促进“育繁推一体化”发展。继续抓好镉低积累水稻品种选育推广,筛选发布农业特色产业主导品种。开展种质资源普查收集和鉴定评价。严格种业监管执法,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

(十一)强化农业设施化机械化支撑。推广运用高效智能农机、先进适用小型农机装备。建设水稻全过程机械化智能化标杆农机合作社,培育区域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区域性农机维修保养服务站。加强农机农艺融合,力争全市水稻机插、机抛作业面积达100万亩,油菜生产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分别达88%、83%以上。支持长沙县创建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推进农田、果园、菜园、茶园、油茶林、花卉苗木基地、温室大棚宜机化改造和机耕道建设。

(十二)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精准落实乡村振兴产业人才激励政策,提高乡村人才服务水平,不断培育壮大乡村人才队伍。鼓励乡村人才积极参与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创新培训模式和方法。实施基层农技特岗人员定向培养计划,选育优秀青年基层农技人才。精心录制“我的梦想我的村”系列宣传片,推介乡村振兴一线各类人才。

(十三)持续推动院士农业发展。支持农业院士团队与本土农业企业深度合作,联合开展农业核心技术科研攻关。推广院士农业经验做法,新建6个院士农业基地,推动更多农业科研成果在长转化应用,打造一批院士农业推广项目。完善农业科技特派员工作机制,支持涉农高校、科研院所专家服务团队到基层开展农业科技服务。

(十四)加快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和品牌建设。做好“土特产”文章,培育乡村特色产业亿元村、十亿元镇,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强镇。推进农文旅深度融合发展,培育壮大民宿产业、康养农业、休闲农业、森林旅游、乡村夜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积极申报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和省级休闲农业示范创建项目,推介美丽乡村休闲旅游行精品景点线路,实现乡村旅游接待游客数超7000万人次,乡村旅游收入超600亿元。加强农业品牌培育,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411家。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行动,新增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50个。实施农产品加工企业培育行动,加强与国内外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合作,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全市新增冷藏保鲜能力8万吨以上,实现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3500亿元。推动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

(十五)推进智慧农业发展。深化农业农村数据资源建设,依托“智慧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打造纵向一体化、横向协同化的涉农数据架构。提升农业产供销全产业链数字化水平,引导建设一批智慧农田、智慧农场、智慧牧场、智慧渔场、智慧果园,探索云农业、创意农业、共享农场等新业态,重点支持农业区域公共品牌的数字化转型。

四、推动城乡深度融合,加快促进共同富裕和区域协调发展

(十六)推进城乡对接村社互进。继续开展“城乡对接·村社互进”行动,推动100个“六好”特色村与100个城市社区合作共建,支持更多行政村和城市社区探索“土特产进城,城里人进村”途径,畅通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着力把党建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打造城市与农村携手共进的长沙样板。建设“云游星村”平台,试点推广100个“六好”特色村“上图上网”。

(十七)有序盘活乡村闲置资源。鼓励以出租、合作开发、入股经营等方式盘活利用农村资源资产。支持集中盘活、自主盘活等多种方式盘活闲置农房,探索闲置住宅使用权流转“两书一鉴证”模式。稳妥有序开展以乡镇(街道)为基本单元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整合盘活农村零散闲置土地,保障乡村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用地。开展“我在乡间有亩田”活动,发动党员干部认领乡村一亩田,推动撂荒土地复耕复种。

(十八)推进返乡创业和农民增收行动。提高返乡人员创业能力,支持农民创新创业,按规定落实补贴、贷款贴息、税费减免等政策,宣传推介返乡创业典型。实施农民增收促进行动,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2万人。支持农户家庭经营庭院经济项目,鼓励发展“公司+农民合作社+农户”等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培育全国农民合作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引导村民参与乡村建设,在重点工程项目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持续加大惠农富农政策力度,拓展转移性收入,多措并举增加农民收入。

(十九)促进县域经济与集体经济协同发展。推动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在县域经济百强排名和年度考评排名中争先进位。深入实施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行动方案,实现70%以上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入超50万元。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牵头盘活农村闲置资源,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粮食生产。建成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格控制农村集体经营风险,按照严控新债、化解旧债、分类处理、逐步消化的原则有序抓好村级债务防范化解工作。宣传推介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好经验好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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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保持教育、住房、医疗、饮水安全政策总体稳定,稳步提升兜底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帮扶产业发展效益,探索实施“六好”特色村庭院经济项目,将65%以上的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帮扶。保持就业帮扶车间和公益性岗位规模,实现脱贫人口就业数量稳中有升。深入实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落实致富带头人培训计划,增强脱贫群众内生动力,推动脱贫群众收益持续较快增长。

(二十一)发挥省会辐射带动作用。扎实推进龙山县等8个省定对口帮扶县乡村振兴工作,继续加大产业协作、劳务协作、消费协作、人才协作力度。加大帮扶项目建设,推进帮扶产业发展,突出帮扶民生改善。进一步发挥省会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蔬菜产业、农业上市企业原料生产基地跨区域建在对口帮扶县,发展“共建园区”“飞地经济”等模式。积极服务长株潭一体化发展,推进三市乡村产业协同发展、乡村环境协同整治、乡村治理协同发力。

五、深化乡村建设行动,持续推动和美乡村建设提质增效

(二十二)强化村庄规划引领。实施村庄规划提升行动,聚焦提升村庄规划实用性、乡村整体风貌引导和乡村空间治理能力,强化村庄规划质量提升。全面完成县、乡两级国土空间规划审查报批工作,加快乡村地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实现用途管制和建设管控依据全覆盖。建立完善村庄规划实施管理机制,有序推进农房风貌整治,引导集中居住。

(二十三)提质美丽宜居村庄建设。积极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100个美丽宜居村庄和10个美丽宜居村庄样板片,整合粮食生产、蔬菜生产、高标准农田建设、“小农水”建设和乡村治理创新试验成果集成到美丽宜居村庄建设中,合力打造“梦里乡村”综合样板片。试点推动“花香庭院”建设,改善农村整体风貌。建立美丽宜居村庄资源对接招商机制,探索美丽宜居村庄职业经理人运营机制,推动由建设乡村向运营乡村升级。

(二十四)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管理持续提标。深化农村环境卫生公共服务改革落地,深入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减量与利用,环卫专业化服务的行政村达80%以上。健全农村厕所维护维修管理机制,持续加强问题户厕整改,推进农村非无害化户厕动态清零。继续开展农村小微水体治理,新建乡镇污水配套管网20公里,完成8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安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78%以上。推进村庄绿化和森林质量提升,修复沿江、沿湖、沿河、沿路裸露地生态环境。

(二十五)逐步推动城乡基础设施同规同网。统筹推进农村水、电、路、气、房、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规模化集中供水和分散式小型饮水安全设施建设。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完成农网长度超过25公里的线路配电自动化改造,农网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9.95%,农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94%。提质改造农村公路600公里,完成农村公路安防工程500公里。支持湖南湘江新区争创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5个市级“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200公里“美丽农村路”。逐步扩大燃气管网覆盖更多农村地区。加强农村住房建设指导,推进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持续加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推进“农村客货邮+”电商、旅游、快递等融合发展,推动物流快递服务进村。建制村千兆光纤基本通达,推动5G网络扩面覆盖更多居民点。

(二十六)加快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同质同标。加强村级公共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探索设立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或窗口,实现‘一站式’服务。加强城乡教育统筹,每个乡镇办好1所以上优质公办幼儿园,提质建设一批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交互式多媒体教室覆盖率达99.5%。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新建名师农村工作站15个。升级改造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标准化村卫生室25所,加强乡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全面推行精准救助,实现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强化“一老一小”服务保障,建设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50家,推动示范性公办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和村(社区)无障碍设施建设。新改建群众身边的健身场地设施200处以上。加快推进“乡村著名行动”,促进城乡地名公共服务一体化、均衡化。

六、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构建共建共治共享乡村善治新格局

(二十七)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责任,建好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村级组织体系。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继续向乡村振兴示范乡镇选派挂职党委副书记,优化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健全基层职责清单和事务清单,全面规范村级组织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持续为基层减负赋能。健全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强化县、乡、村三级治理体系功能,深入践行“四下基层”制度,全面推行片组邻“三长制”工作。加强清廉村(社区)建设,继续推进“三湘护农”专项行动。选树一批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和乡村振兴担当作为好支书。深化“百社帮百村”行动,支持党组织健全、管理规范的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

(二十八)促进治理效能提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设平安乡镇和“三零”村。进一步完善推广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接诉即办等务实管用的治理方式,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机制。常态化推进农村扫黑除恶工作,打击整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农村妇女儿童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乡村法治教育和法律服务,创建一批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开展大学生“送法下乡”“千(律)所联千村”“农村法治宣传月”等活动,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培养工程。强化“湘妹子能量家园”等乡村治理经验模式总结、宣传和推广,积极创建国家乡村治理示范村镇。

(二十九)加强乡村文化建设。注重农业文化遗产、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整理和保护,符合条件的支持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建设乡村图书馆、村史馆、乡村博物馆等,建成标准化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100个。加强乡村廉政文化建设,充分挖掘民间民俗文化,深入开展送戏、送书下乡以及“村晚”“乡村音乐节”“村BA”等活动。加强对基层文化队伍和文艺人才的培育和指导,培养农民文化积极分子和农村文化带头人,支持符合条件的乡村文化人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建设一支永远不走的乡村文化队伍。

(三十)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继续组织“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创新移风易俗抓手载体,强化村规民约激励约束功能,持续推进高额彩礼、大操大办等突出问题综合治理。鼓励各地利用乡村综合性服务场所,为村民婚丧嫁娶等提供普惠性社会服务。强化正向引导激励,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推动党员干部带头承诺践诺,发挥文明家庭、“五好”家庭等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全国文明村镇创建,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七、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三十一)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落实市、县、乡、村四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特别是发挥县委书记“一线总指挥”作用,明确主攻方向,扎实组织推动。落实部门推进乡村振兴责任,推动各有关部门结合部门职责任务,加大对“三农”工作支持力度,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发挥督查考核“指挥棒”作用,突出抓好国家、省有效衔接考核评估,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考核,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加大督查督办力度。逐级建立工作责任、工作落实、督导检查、考核评价的闭环落实体系,不断深化书记抓、抓书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把乡村振兴工作、政策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目标考核,作为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必述必评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使用、评先选优的重要参考。深化纠治乡村振兴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三十二)加强乡村振兴示范引领。坚持市领导联点乡村振兴示范村镇工作机制。着力推进“星城粮仓”、院士农业、和美乡村、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乡村文化赋能、城乡互进共促、才聚乡村、数智场景应用、共同富裕先行、善治乡村共建等十个乡村振兴创新工作。推进浏阳市全国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支持有条件的县(市)申报全国乡村振兴示范县。加强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管理,制定考核评价办法,实行动态调整。加快推进绿心地区乡村振兴规划编制,推进奥体中心、花卉园艺博览建设,支持柏加镇、跳马镇打造绿心地区乡村振兴样板。探索“政府出题、院校解题”的示范课题研究模式,培育和总结一批典型经验做法,建立乡村振兴现场教学点。

(三十三)加强乡村振兴基层队伍建设。认真抓好农业农村部门机构改革,进一步调整完善乡镇(街道)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到基层。加大对基层农业农村线干部的培训和激励力度,开展乡村振兴村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探索驻点体验制度,鼓励农业农村系统干部开展农事生产、畜牧养殖等驻点劳动实践。激励担当作为,在乡镇五方面人员比选中,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获得驻村帮扶考核优秀和通报激励的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乡村振兴担当作为好支书。在市委农村工作会议上通报激励一批优秀基层干部,加强受激励人员培养、选拔和使用。

(三十四)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稳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持续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和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地信息化管理建设。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试点。探索进城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的实现路径。坚持同地同权同责,扎实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持续深化农业执法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在坚守底线前提下,鼓励湖南湘江新区和各区县(市)实践探索和制度创新,强化改革举措集成增效,激发乡村振兴动力活力。

(三十五)强化要素保障力度。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预算内投入向农业农村倾斜。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使用资金占比达45%,且计提数不低于当年土地出让收入的7%。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涉农信贷投入,持续推进保单质押、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抵押等创新性金融产品。强化用地保障,单列安排乡村振兴用地计划用于保障乡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和产业发展用地需求,对符合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范畴的,加大用地服务保障力度。加强涉农资金项目监管,严厉查处套取、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十六)广泛汇集各方力量促振兴。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构建村企对接常态化推进机制。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青年人才建功行动。发动劳动模范、青年、妇女、志愿者、退役军人等群体在乡村振兴中发挥作用,在授予荣誉称号、选树标杆典型时,对在推进乡村振兴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重点考虑。继续开展第三届“忆乡愁·看振兴”主题征文、摄影、短视频活动,鼓励各地各界运用网络媒体、自媒体、短视频、直播等形式,共同宣传乡村振兴的鲜活事例,营造全民宣传、全民关注、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增强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积极性,推动形成全党全社会重“三农”促振兴的强大合力。

来源:长沙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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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黄瑞 审稿:方晓、易亮明、刘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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